更新于2018年11月29日 07:07 FT中文网公共政策主编 刘波

11月18日下午,新东方教育集团创始人俞敏洪在一次公开演讲时说了这么一段话:“实际上一个国家到底好不好,我们常常说在女性……现在中国是因为女性的堕落才导致整个国家的堕落。”经由社交媒体等途径传播后,此语在中国网络上激发轩然大波,从微博用户、明星、普通网民到正式媒体,纷纷批评谴责,全国妇联、北京市妇联等也发声批驳。到11月20日晚,俞敏洪发表了公开道歉,表示其“不当言论”是“极其错误”的,反映了他“性别观念上的问题”,他“深感不安和自责”。

尽管当事人已经诚恳道歉,但网络上也有不少声音为俞敏洪叫屈。本着宽容与理解的心态,笔者调查并大致总结了一下,发现其包括但不限于这几种观点:公众没有完整理解俞敏洪的话,他发言的主旨是要促进社会对教育问题的反思,我们应该看主要方面,不要只揪住一句失言不放;俞敏洪说的是“大实话”,这就是中国社会的现实,不让他说这样的话是想要故意遮掩事实;俞敏洪有言论自由,不应该承受过度的道德压力,谴责俞敏洪并要求他道歉是一种不理性的“大众狂欢”;中国女性就是应该好好检讨自身存在的问题,对于俞敏洪的批评要虚心反省,不要觉得俞敏洪戳中了自己的痛点而暴跳如雷;俞敏洪的话只是他的个人观点,并不产生实际的危害,对一句话过度反应,是小题大做;大家应该关注更深层次的社会制度问题,抓住这场失言的小辫子不放,对于改善中国女性的处境毫无好处,等等。

以上种种说法全都不成立,谨批驳如下。

首先,公众对俞敏洪争议发言的第一句并无争议,即“衡量的评价的方向决定了教育的方向……”。但俞敏洪接下来用了错误的例子来论证,并最终搬出了“女性堕落论”,且指责这要为“国家的堕落”负责。假设俞敏洪当时这么说“衡量的评价的方向决定了教育的方向……比如教师、家长重视学生综合品质的培养,如德性、意志力等等,而不仅仅是学习成绩,也不是鼓吹学习就是为了挣钱,那么教育就会培养出有更完善人格的公民。”这么说不仅逻辑严密,而且非常礼貌得体。为什么呢?因为这样说是指向了正确的责任人(“教师、家长”),而且这是对“教师、家长”的正向鼓励,而并不构成人格贬损,能够起到促使其接受这一建议的作用。但俞敏洪搬出“女性堕落论”,则违反了现代社会里女性(以及所有群体)应当得到尊重的公共道德,当然应当得到舆论的猛烈批判。而且这一错误是他本人酿成的;公众在批评这一错误的时候,也并没有考察他前面言论的义务,因为公众批评这一错误,并不代表对他前面言论的否定。而且公众的批评有助于俞敏洪(以及其他人)下一次发言时更严谨、更得体地阐述自己的观点,这对俞敏洪本人也是有利的。

至于所谓俞敏洪说了“大实话”的问题,语言具有模糊性,这里要分两种情况:“大实话”的意思是指“他内心的真实想法”,还是“能准确描述社会现实的实话”?

我们不能确定,这究竟是不是他内心的真实想法,但是,现代社会应该确立的规则是,有影响力的名人不应当随心所欲地发表突破社会文明底线的言论,即使这是他内心的真实想法(当然对“违规”的“惩罚”不是法律约束而是舆论与道德压力)。这种规则并非源于抽象推导,也不是为了多么宏大的道德追求,而是人类共同生活经验的某种总结,旨归在于增进社会实际性的“共同善”。这主要不是要禁止名人自由发言,而是要避免现实的社会伤害,不是一个言论问题,而是社会规范问题。因为,认定“女性堕落且造成国家堕落”的观念,存在于很多人的内心,而观念可能转化为行为,转化为现实中歧视和压迫女性的行为。当然不是说,不让俞敏洪说这样的话,就能消除这样的行为,但纵容他作为一个有影响力的人这么说话,几乎无疑会纵容这样的行为。

再者,即使这句话是俞敏洪真实想法的反映,他个人的“真实”认识也不代表这是社会真实。俞敏洪可以从个人有限的人生经验中总结出一个“女性堕落且导致国家堕落”的结论,但这并不代表这就是对社会现状的真实判断,更何况,这是一个会激起几亿人甚至十亿人(包括男女)巨大的道德义愤的侮辱性的判断,所以言之更不可以不慎。俞敏洪的那些话非常不严谨不妥当,几乎不值一驳,根本不值得给以严肃对待。有的人花费不少唇舌来反驳他的话,其实是在认真对待一种不值得认真对待的东西。不过此处可以略作批驳:自古至今女性(以及男性)在寻找婚姻对象时都会综合考虑包括钱财、社会地位在内的各种因素,他想象的以前女性就想追求诵读唐诗宋词者的场景,可能只是发生在明清文人半幻想式的小说里;同时,并没有明显的证据证明今天的女性比过去更愿意为了追求权力和财富而放弃纯粹的爱情,恰恰相反,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以及民众“马斯洛需求层次”的上升,女性在择偶时可能更会考虑品德等因素。有些男性因为自己外表、谈吐、能力等方面的竞争力差,对异性的吸引力弱,就把自身的困难归咎于所谓“人心不古”、全体中国女性选择品位的变质,这是一种既不符合事实又非常可悲的心态。有人认为,虽然像“女性现在择偶时更看重金钱”这样的判断无法在统计意义上证实,但作为一种经验观察,也是成立的。这个逻辑并不严谨,更何况这很容易导致人们得出“女性堕落了”的结论,并引发对女性的歧视和侮辱。显然,这种无法确定、且同时会产生危害性社会后果的断言,不应在公共场合被轻易发出。

对俞敏洪的批评也不能说成是“大众狂欢”。首先,大众在这件事上并没有绝对统一的意见,大致可以分为强烈不满、有所不满、漠不关心、支持俞敏洪的发言等多种情况,同时不满情绪的表达,也可以分为理性表达、不够理性的表达、极端表达、侮辱性表达等类型,并不是铁板一块。引用极少数的情况来把所有的表达都说成是不理性表达,进而得出所谓“大众狂欢”的结论,属于对批评者的恶意丑化,这本身就违反了公共辩论礼貌和规则。至于所谓俞敏洪的“言论自由”问题,言论自由受保护的意思是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不意味着言论不可批评。即使在被要求道歉的情况下,俞敏洪依然享有言论自由,享有不道歉的权利,最终的道歉是他的自愿选择,这绝不等于被强迫、被剥夺言论自由。俞敏洪可以坚持他原来的说法,但事实上在现代社会当公众人物发表激起公愤的言论时,主动道歉往往是更合理的选择。这不是对公众人物进行道德强制,因为我们无法干预任何人的内心,道歉要求所针对的客体只是犯错人物的客观的、外在的表达。从成本分析的角度来看,像这样的可能对危害女性行为产生怂恿作用的言论,附带着巨大的社会成本,而让犯错者进行道歉,对于他及社会而言,只意味着很小的成本。两相比较后就能看到,在公众人物发表公认的违反公序良俗言论的情况下,他主动道歉对他自己和对社会都是理性的选项。虽然歧视女性的行为不可能因为歧视者的道歉而消失或减少,但这至少有可能避免歧视言论被鼓励,进而助推歧视行为。

再看有的人说的,女性之所以批评俞敏洪,只不过是由于他讲的就是当今女性的缺点,女性不愿意大度地承认这些缺点,却出于“不愿被别人挑错”的动机去批评俞敏洪。这样说的人缺乏最基本的同理心,以及最基本的对其他人痛苦的理解能力,自以为绝对正确,只能从自己褊狭的角度去揣度别人的心情,类似于“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俞敏洪的言论对很多女性造成了真真切切的被侮辱、被蔑视、被无理归咎、被威胁的痛苦,以及继之而来的强烈愤慨,这就是人们要求俞敏洪道歉的心理基础。说她们是不够大度、心胸狭隘才批评俞敏洪,这种抹黑受侮辱者的说法构成对她们的二次伤害。事实上,一种一直以来与歧视女性行为伴随的现象就是压制她们对公然的歧视言论发表抗议,或者把她们的理性抗议污名化以达到禁止她们抗议的目的,比如把女性抗议言语性性骚扰的行为说成她们“假清纯”、“假正经”等。要减少歧视、促进两性平等,我们就也需要对这种压制企图背后的那种具有一定隐蔽性的话术逻辑进行揭露和批判。

此外,说俞敏洪的言论是有害的,并不一定是说它肯定会马上产生立竿见影的现实危害,而是说我们放纵这种言论,不要求道歉甚至还污名化那些呼吁道歉的人,就意味着社会环境有可能进一步恶化,已有的歧视和压迫女性的现象可能会变本加厉。人的行为通常受观念驱动,比如遗弃甚至杀死女婴背后有重男轻女观念,滥用权力对女性进行性骚扰、性压迫背后可能有“女性习惯服从于强力”的观念,一些男性求爱不成就暴力对待女性背后可能有“她不喜欢我就是因为现在的女人堕落了只爱钱”的观念,等等。任由这些歧视性和物化女性的言论在公共场合泛滥,就会给上述的这些行为推波助澜。而要求公众人物自律,不随意发表歧视女性言论,可以促进社会形成“这样的歧视性观念不正确且不文明”的印象,尽管不一定能产生多大的改善女性处境的直接效果,但至少可以阻止危害女性处境的因素恶化。

最后,我们固然应该关注深层次的社会问题,关注那些导致包括女性在内的中国普罗大众缺乏尊严、缺乏安全感的制度问题,但这与我们批评俞敏洪的错误言论一点儿也不矛盾。不是说批评了俞敏洪的侮辱性言论,大家就会完全沉浸在这种批判里,对制度问题视而不见。这并不影响批评者对于宏观制度性问题的关注。相反,这样的批评对于促进制度改革有利。这样的批评一方面有助于培育尊重女性的社会气氛,另一方面能训练公众的文明意识与批判意识,在话语层面上提高公众讨论制度问题的能力,这两个方面对于推动制度更新与改进都具有积极效果。

不得不说,在21世纪的今天,围绕俞敏洪的言论是不是应当受指责这个问题,中国网络言论依然存在着相当大的意见分歧,甚至相当多的精英人士用本文反驳了的那些逻辑力挺俞敏洪,这一点本身就是中国社会的巨大悲哀。显然,这些精英人士在对包括女性在内的社会公众进行好为人师、居高临下的指责之前,首先应该提升自身素质,多对自己进行一些自我教育,教育自己懂得一些现代社会的常识,以及理性公共辩论的基本规则。

(注:作者邮箱是[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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