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八宪章》出世后,作为宪章的首批303名签署者之一,我被贵阳市公安局国保支队传唤。公安说,奉上级命令,要我讲清楚《零八宪章》的事。公安威胁我一通,说:“《零八宪章》具有’颠覆国家政权’的性质,很激进,有违法嫌疑。宪章、宪章,是要取代我们国家宪法的意思;宪章、宪章,是不是你们要成立的党的章程。”

我对此肤浅的主观论断给以了回答:首先:我谈到宪章的契约精神。宪章不等于宪法,宪法是经过国家议会通过的根本大法。但是,宪章高于宪法。将来的宪法许多条款可能要源于这里。这只是个源泉的问题,谈不上颠覆,更谈不上违法。

我继续追溯道:宪章本身也有个来源,这个来源就是《世界人权宣言》、《国际人权公约》和早期的人权宪章。宪章汇集了当今人类世界的普世原则。宪章是现代文明世界的产物,是当下人类社会文明的共识,是我们参与者赞成的契约。正如众多评论人士所说的,她并没有多少新意或创意。宪章中的精髓也不新鲜——那就是她贯穿全文的“契约精神”。

正如我们也承认宪章与宪法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就如同美国的宪法与圣经、与“五月花公约”的关系一样。圣经、《五月花号公约》你们知道吗?

圣经是由“新约”和“旧约”两大部分组合而成的。我们可以说,旧约是神与人在过去的约定,因此称谓“旧约”,新约是人与耶稣基督现在的约定。基督徒“信仰”里有一种浓浓的神与人平等自愿签订合约的意思。

《五月花号公约》诞生在17世纪初,是那些最早来到美国新英格兰的移民们自发通过的政治文件。这个文件产生于“五月花”号船上,因此而得名。由于来自欧洲的移民有很高的自治意识,他们发誓到达新的大陆彼岸以后,要“同心协力为较佳秩序与生存而建立一个文明政治社会……由此并要制定颁布适合于殖民地全体人民利益的公平法律、条例、法令、规章,以及设立治理机构等……”。后来,《五月花号公约》的自治、平等、个人主义、排除强权干涉的精神被载入美国的“独立宣言”,及其宪法文本之中。

所谓“约”,就是我们大家的“约定”,我们大家定的“契约”。契约注重的是在平等的前提下,个人自愿的同意、赞同、约定,并自愿去履行诺言。她不像立法那样,一旦成为法律就有强迫的意思。我们在践行人类高尚的契约精神,我们反对在我们社会动不动就用强力施政,以恐惧治国;我们提倡在个人自愿的基础上,行事,而不是强迫人民,捆绑人民跟党走。我们这种民间的“约定”怎么可以与“颠覆国家”“违法”相提并论呢?

《零八宪章》就像《五月花号公约》一样,是我们303人认同共订的约,我们希望契约精神在一党专制的大陆中国生根。

二、我谈到《零八宪章》反对派的精神

《零八宪章》没有赞美歌颂共产党的执政,反之,她是批评、声讨、反对共产党的执政,因为,她秉持一个健康的社会最重要的要素,那就是要有反对派的声音。宪章说:“1949年建立的’新中国’,名义上是’人民共和国’,实质上是’党天下’.执政党垄断了所有政治、经济和社会资源,制造了反右、大跃进文革、六四、打压民间宗教活动与维权运动等一系列人权灾难,致使数千万人失去生命,国民和国家都付出了极为惨重的代价。”正是这种反对派的声音,专政的中国共产党害怕了,对这种持不同政见的行为进行了打压,刘晓波、张祖桦和其他部分异议人士便遭到独裁党的关押或传唤。

一个极权的反动政府才害怕反对派的存在。因为,反对派反对一党专制体制,反对因绝对的权力造成的绝对腐败,反对因绝对的权力制造的人权灾难。反对派在当今世界早已有之,并且,已经成为健康社会缺一不可的固定职业。先进发达的国家还专门有这类基础教育。反对派的存在与否被看为与民族的兴衰、与国家的生命力、与个人被压迫或自由与否有关。反对派的存在会带来一个国家持续不断的新鲜活力;反对派的存在不允许一小部分集权者垄断权力鱼肉百姓;反对派的存在就是要杜绝公权力肆意对私权的侵犯。有反对派的存在才会有国家和平的长治久安。

社会科学告诉我们:反对,其实就是要确保新鲜血液的通畅无阻;反对,就是要给人们提供更多的选择机会;反对,就是要给我们的生活开辟出更多的活路;反对,就是要给社会创造出更加美好宽松的环境。如果没有了反对,等于就失去了选择的机会;如果没有了反对,等于就没有了创造力;如果禁止反对派的在场,实际上是封死了我们所有的出路。共产党制造反对就是动乱,反对是破坏安定团结的谎言,实际是要人们听天由命,任由一党专制的共产党永远领导,13亿人民只能任由共产党宰割。

我们提倡反对派精神,但是,我们不是反对党。譬如,这303名签名者里刘晓波是独立中文笔会会员、法学教授贺卫方是共产党员、孙文广教授是民建成员、我本人是民主党党员,还有等等其它党派或学术团体的成员。因此,宪章不是党章。

党章要讲全党的思想统一、观点统一、行动统一,在宪章里没有这些。不但没有,许多签名了的还对宪章有不同意见。例如:是修宪还是制宪?是中国联邦、东亚联邦还是亚洲联邦?是与共产党互动还是排共?可以这么说,反对派里没有共识,只有共同行动。宪章是一个行动的纲领。

三、我强调到《零八宪章》更多的是一种方法论。

行动强调方法,行动注重方法,行动把各种意识形态和理念化解为可具体实施的方法。在方法论者眼里,共产主义运动就是一种方法论;自由、宪政民主、人权也是一种方法论。譬如:前者强调的是统治,后者强调的是善治;前者实施人治,后者实施法治;前者是强权政治的推行者,后者是人权政治的倡导者。

所谓“治”,不论是“水”治,还是“刀”制;是大禹治水的“疏”,还是鲧制水的“堵”。其实就是方法不同,结果也不同的道理。

《零八宪章》“我们的基本理念”“我们的基本主张”,是要做,要行动,要如此办,更重要的是强调了要做要行动要如此办的方法。这个方法与共产党的作法比较起来就显得大不一样了。

我们提自由,不但要人们了解自由的理念,更重要的是要人们去争取言论、出版、信仰、集会、结社、迁徙、罢工和游行示威等自由的权利。这是一种做法,一种正确的做法。与共产党剥夺中国人的自由权相比,各自表现了不同的方式方法。

我们讲分权制衡,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地方实行充分自治。确立法定行政和责任政府的原则,中央权力须由宪法明确界定授权。共产党就讲高度极权,党的绝对领导地位。公、检、法之上有个政法委,立法、司法、行政国家之上有党中央,党的利益高于国家和全国各民族利益之上。共产党一党专政的权力没有授权,也不受制约。

我们讲公器公用,军队国家化,政党组织应从军队中退出。包括警察在内的所有公务员应保持政治中立。消除一党特权的党派歧视。共产党却大力倡导一党特权的统治。他们把持了所有公权力,控制了所有国家资源为一已私利服务,并生怕失掉这垄断的权力。在公器私用的情况之下,他们有“特控食品”,而民众却只能享用有毒的蛋、有毒的肉、有毒的“三鹿奶粉”。

从人性的角度来说,这是共产党的邪恶,是共产党的私心恶性膨胀。我们《零八宪章》者用一个平和、较少自夸、理性和中性的语言来表述,这是方法论的问题。

我们强调方法论的目的,是要用社会学的视野来看问题。“看社会”不用社会学的常识来看,却用人类不同的意识形态,和个人的偏见来看,这就是共产党的浅薄。而还有那些以方位定真理,以族群定夺取向的是非论,就更让人不可理喻,不尽人意了。例如:激进、温和;改良、革命啊!

有些朋友说《零八宪章》温和,属于改良派的东西;认为中国需要的是激进和革命。然而,共产党公安却对我说:“你们《零八宪章》激进,是要代替国家宪法”。

到底谁说得正确呢?

“要代替国家宪法”就是要“易旗”。胡锦涛在回应《零八宪章》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报告上有“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改旗易帜”是温和还是激进?是改革还是革命?

我们方法论者就跳出了这种思维模式。不去争论激进、温和;改良或革命的观点,而是把这些观点搁置处理,进入理性认识,淡化各种偏见。例如:我们就把“改旗易帜”看着是解决问题的不同方法之一。胡的“不动摇,不懈怠,不折腾”、“不学西方政治制度”的思维明显是以东西方来划分正确与否,以族群、地方定真理之论。多么迂腐窝囊废的思维。过去的古人在变法中还有“三不足畏”,今天的邻居日本人早就有过“脱亚入欧”之举,而共产党却迂腐到害怕“改旗易帜”。

我们《零八宪章》者倡导使用理性,用专业知识,全人类社会学的结晶来处理我们国家出现的问题,不要在肤浅的层面争论,而是超越这种争论,进入普世的社会科学观,进入方法论。在这个层面上来谈论我们面临着的问题。

在这个层面上,在不施暴、不清除反对派的前提下,我们寻找一个底线,一个可以容纳反对派的机制,或方法,不论什么激进派、温和派、改良派、革命派都可以共和共生。至于,谁要对谁施暴,谁要对谁无理,以法律诉讼的方式来解决最好。一时半下解决不了的,我们可以保留继续追究的权利。不必操之过急!

用当今政府提到的:“建设和谐社会”“法治国家”“科学发展观”来衡量,显然,目前执政党的做派并不科学,也并非建设和谐社会,离法治的方法更远。

但是,没关系。《零八宪章》作为一个反对派提出来的方法论能否为广大民众接受,还是共产党制国的方法更能够让民众接受?依人权立国,还是依党权立国?不妨甲方乙方公开亮出底牌!

传唤我的公安在听完我的讲解后,深深吸了一口气,承认到,与我交谈很有意思!

303名首批签名人之一:陈西
2009-1-3 于贵州贵阳大西门西市河边

文章来源:民主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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