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奥达木麻扎的鼓
与其他麻扎相比,位于英吉沙的奥达木麻扎形成了一种独特的朝拜方式,那就是在各类鼓的伴奏下的奥达木赛鼓大狂欢。在每年的活动期间,敲鼓进入奥达木似乎成了奥达木活动的一种固定模式,尤其是来自喀什地区的疏勒、疏附、英吉沙、莎车、叶城等县的朝拜者们,在敲鼓好手的伴奏下,举着旌旗意气昂扬地涌入奥达木。在他们到达奥达木主活动场时,早就在这里就位等候的来自各县的谢赫们出来迎接自己的队伍,队员们把带来的旗帜交给谢赫。 在前往奥达木的路上的多斯布拉克等好几处地方设有打鼓台。从活动开始之日起,在这里鼓声不断,好像欢迎来朝拜的人们。奥达木的活动场上更是热闹非凡,来自各地的鼓手们使出自己全部的打鼓本领,吸引周围的人们使自己的圈子热闹起来,而鼓的节奏是如此的欢快,使男女们随着节拍情不自禁地跳起舞来。
鼓是维吾尔族最重要的传统乐器之一。它为节庆活动增加欢乐的气氛。但是鼓在麻扎活动中使用是很少见的,只有神秘主义(伊禅派)的且斯提耶派的苏菲们有时在麻扎聚会中在手鼓、啖呐、沙帕依、弹布尔等乐器的伴奏下进行孜克尔活动时才使用。但是这种鼓乐声中的聚会只在自己信徒的圈子里进行。而在奥达木麻扎,鼓乐则非常普遍成为麻扎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现象在新疆的其他麻扎活动中是见不到的。这种类似赛鼓的活动是怎么形成 的?它为什么偏偏在奥达木麻扎产生?这个问题我们首先从维吾尔族接受伊斯兰教以前所信奉的萨满教及袄教文化中寻找答案。
袄教,即古代波斯的“琐罗亚斯德教”。公元前六世纪由波斯人琐罗亚斯德(zoraaster)创建。因该教拜火,把火视为光明、清洁、创造主的象征而被称为“拜火教”。该教还主张拜日、月、星辰,故又名“袄教”。公元三世纪波斯萨珊朝时,定袄教为国教,使其一时在中亚地区盛行。
关于袄教何时传入新疆,学术界还没有一致的看法。有些学者以新疆吐鲁番地区发现的许多波斯萨珊王朝时期的银币为据,认为袄教传入新疆的时间在公元四世纪末。①当时萨珊王朝政权巩固、武力空前强盛,其地西接东罗马,东至呼罗珊。此时丝路贸易兴盛,萨珊商人在丝绸之路上的贸易往来较为频繁。在我国发现的1157枚萨珊银币中,新疆出土的就有1011枚,其年代大约在公元310〜590年之间。这说明当时有大量袄教徒持波斯银币来新疆从事商贸活动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这时作为萨珊王朝国教的袄教也随之传入新疆。在袄效的传入过程中活动于中亚地区的粟特人也起了重要作用。粟特人信奉袄教的时间较早。我们知道,在公元前六〜前四世纪,中亚曾成为波斯阿契美尼(Achaemenian)王朝国家的组成部分;据西方学者的研究,阿契美尼王族早在公元前六世纪时便已接受了袄教。阿契美尼王朝军队中有许家中亚各部族的成员,其中包括大量的粟特人,于是阿契美尼王朝倡导推行的火袄 教,也势必流行于莱特人中间。苏联学者就认为“当时粟特人的宗教主要是琐罗亚斯德教。”②而粟特人作为最早活动于丝绸之路上的重要的商业民族,很可能在袄教向新疆的传播中起到了桥梁作用。据此推断,袄教传入新疆的时间就早于公元四世纪。关于新疆袄教,古籍中早有记载,如:《魏书》卷101记载:“高昌国俗事天神”,《旧唐书》卷198载:“疏勒国俗事天袄神”,“于闻国好事袄神” 等记载,都可以说明袄教在新疆的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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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高永久:《西域袄教考述》,《西域研究》1995年第4期。
② 林悟殊:《火袄教的葬俗及其在古代中亚的遗痕》,《西北民族研究》1990年第1期。
其实,袄教传入前对苍天、日、月、星辰及火、水等的崇拜在信仰萨满教的新疆草原民族中作为萨满教自然崇拜的重要内容已广泛存在。如匈奴部落联盟时期,对日月星辰等自然物的崇拜在其日期常生活、政治、军事中产生着影响,如匈奴单于“朝出营,拜日之始生,夕拜月”;“举事而候星月,月盛壮则攻战,月亏则退兵。”①而在突厥中,可汗“牙帐东开,盖敬日之所出也。”②并且,袄教在公元前六世纪产生时,其宗教思想也已经在西域塞人中存在。在和田塞人中,整个群体保存了标志《阿维斯陀经》的宗教观念的专门用语。③因而在萨珊王朝时期袄教必然会很快传入新疆并与当地的萨满教自然崇拜结合在一起,形成了具有当地特色的袄教宗教文化。这种袄教文化的影响留存于维吾尔族生活的各个方面,尤其在麻扎朝拜中表现的较为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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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史记•匈奴列传》。
②《周书•突厥传》。
③ 李特文斯基:《帕米尔塞人墓葬中的宗教信仰》,《新疆文物》1989年第3期。
鼓在西域音乐中占重要地位并且种类繁多。如据《隋书•音乐志》记载:康国“乐器有正鼓、和鼓”。 安国“乐器有正鼓、和鼓”。龟兹“乐器有毛员鼓、都昙鼓、打腊鼓、腰鼓、羯鼓、鸡娄鼓”。高昌“乐器有鸡娄鼓、腰鼓”。 疏勒“乐器有打腊鼓、腰鼓、羯鼓、鸡娄鼓”。
重视乐舞是西域袄教的重要特点之一,袄教从西域传入中原时,西域袄教乐舞也随之传入。当时在袄祠里常乐舞不断,对此古籍多有记载。如,《朝野佥载》卷30载:“有僧袄神庙,每岁商胡祈福,烹猪羊,琵琶鼓笛,酣歌醉舞。”而鼓在袄教音乐舞蹈里使用的最为普遍,各地用本地区传统音乐所用的鼓来为舞蹈伴奏。当然,,音乐并非袄教所独有,从新疆佛教、摩尼教壁画对音乐的寤述中能够看到音乐在这些宗教中的重要作用。佛教经常依靠音乐、舞蹈来传达佛法的某些微妙境界,或者是颂扬某种功德。而在摩尼教中用和谐的音乐来表达另一个充满和谐的世界,他们的音乐与袄教相比,充满和谐、柔和、静雅。佛教、摩尼教壁画中的音乐主要以弦乐为主,鼓类乐器较少的原因,很可能与上述情况有关。
敲鼓的习俗起源极早。在萨满教里,它作为萨满的主要法器具有驱吓邪恶精灵的作用。后来这种击鼓习俗被纳入到袄教中,并利用鼓来驱除恶魔。据Czaplcika记:
突厥族欲驱除恶神之破坏能力而稳取善神之保护,则须延请萨满巫做法、其仪式以圣鼓为重要之节日。①
很显然,这里的恶神和善神是代表袄教二元论思想②。这种袄教仪式是由萨满巫师主持,并且把萨满教仪式中常用的鼓也纳入到袄教仪式活动中。伊斯兰教传入后,当地人把原有的袄教习俗 带进了伊斯兰教礼俗之中,而袄鼓继续发挥其作用。如在《西疆杂述诗》记载:
回教之敬太阳至诚不懈、自东方将白、先立土台诵经 迎之……傍晚设鼓乐于上、长吹大击以为送日之仪,此举往昔盛行、近来稀少。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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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Czaplicka:《历史上及现在之突厥族》,32页,载岑仲勉撰;《突厥集史》下册,中华书局出版,1099页。
②所谓二元论是指自然界有光明和黑暗两种力量,前者崇拜善神、后者崇拜各种恶灵,它们各自都有创造的力量,并组成了自己的阵营,之间进行长期的较量和斗争,光明终于敌胜了熏暗。
③ 见刘戈:《国向回鹘萨满教研究综述》,《新疆社科论坛》1991年第3期。
在《回疆志》卷2祷祀条上记:
回人祭祀之礼,据玛哈木啻敏所遗阔尔罕经云,天地日月复载临,为上祭。山川土田产物利人为中祭。家堂坟墓乃人根本,且有默佑之为下。
据佐口透先生说:
上祭中,包括迎日和送日的仪式。是由在村落里的麻扎所举行的纳玛孜和在高处举行的太阳迎送的仪式两者组成的,每日四时叩拜完了以后、就登高呼唤人们下地从事农业耕作。太阳西沉时,在高台设鼓乐,对着夕阳吹打,进行送日仪式。而这种太阳迎送仪式在村落的麻扎进行。①
这种登高台向太阳礼拜,特别是傍晚奏着乐欢送太阳的现象,是正统的伊斯兰教礼拜仪式中所没有的。在墓地敲鼓更是伊斯兰教所不容的。很显然,这种现象的出现是与袄教有关的。
不管是在袄教还是伊斯兰教中鼓始终作为增加欢快气氛的乐器使用。如维吾尔族的诺鲁孜(nowruz)节,最初为伊朗袄教徒祝贺新年的仪式,在解放前维吾尔族庆祝诺鲁孜时,“老少男女、鲜衣修饰、帽上各纸花一枝,于城外极高之处、妇女登眺、男子驰马较射、鼓乐歌舞、饮酒酣眺尽日而散,谓之诺鲁孜”②。在维吾尔族伊斯兰教的两大节日中,也是用鼓舞来庆祝的。据文献记载,维吾尔人在清代庆祝伊斯兰教的开斋节时,“竞夜鼓吹至辰刻、其阿奇木伯克鲜衣怒马,金丝黄阿浑帽、驼马皆饰以锦绫,各五、七对旗帜鼓乐。海兰达尔歌舞纷纭前导……男女跳舞歌唱、哄饮尽欢而散,谓之入则爱伊谛。”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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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日]佐口透:《18—19世纪新疆社会史研究》,凌颂纯译,新疆人民出版社, 1984年版,第626页。
②③《西域闻见录》卷7。
综上所述,鼓是维吾尔族传统的打击乐器。袄教传入维吾尔族后,鼓在袄教礼俗中使用的最为普遍,并且产生了以鼓乐为主的袄 教音乐舞蹈。袄教鼓乐在伊斯兰教传入后继续为当地伊斯兰教礼仪服务。
但是这种“鼓乐歌舞”、“旗帜鼓乐”形式在奥达木的出现,实在让人感到困惑。我们曾提及,奥达木的活动虽然是纪念喀喇汗王朝将领阿里•阿尔斯兰汗而发起的,但是从时间及活动内容看,酷似伊斯兰教什叶派纪念在卡尔人巴拉战争中殉难的伊玛目侯赛因的纪念活动。在目前维吾尔族,除了奥达木活动外,很难看到人们对 阿舒拉日的集体纪念活动,而且关于这一纪念日的记述也很少,似乎只有《回疆志》卷2“年节”条上有这一方面的简单记载。如书中写道:
又一日日鄂舒尔,系吗哈木啻敏之外孙衣吗木哈散、衣吗木乌散等被贼杀害之日。吗哈木啻敏曾于是日作乐念经,超度亡魂,故回人于此日亦皆遵奉遗制,念经作乐,以超度父母灵魂。
由此可见,维吾尔族在纪念阿舒拉日时使用音乐,而且这一纪念日是与祖先崇拜结合在一起的。但是音乐的使用情况是否与奥达木相似,我们无法作出肯定的判断。
鼓在伊朗和印度举行的阿舒拉纪念日活动中使用的也较为普遍。在印度穆哈热木月里人们敲着鼓、吹着啖呐进行游行活动。①在队伍的最前方由身体强壮的旗手高举旗帜,与他几乎并列同行的是几位鼓手,在他们身后跟随着舞蹈着,在队伍的中间人们抬着神圣的土克亚克(tukiyah)②,伴随着土克亚克一同前行的是两位男子,他们分别举着火种和火把。从行进队伍所带的火种和火把,明显地可以看到袄教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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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Dictionary of Islam, by THOMAS PATRICK HUGHES, Cosmo Publication,new Delhi,India. 1978,p407。
② 土克亚克(Tukiyah)是人们在穆哈热目月进行吊唁活动时的一项准备内容。 它外形为黑色亚麻布做成的帐篷,其内装点着活动纪念物。
上述印度伊斯兰教徒庆祝阿舒拉日的活动方式与奥达木活动很相似。这种相似性的产生并非出于偶然,这很可能是属于袄教的某种仪式形式。在伊斯兰教传入后,自然存留于阿舒拉日的纪念活动中。
鼓最早做为萨满教的重要法器及驱邪、娱神的工具在维吾尔族先民萨满教中使用的较为普遍。而维吾尔族后来所信仰的袄教与其它宗教相比在仪式活动中尤其着重音乐的使用,其中鼓在袄教乐舞中占有重要的地位。袄教传入西域后,这种鼓俗与当地的鼓乐相结合形成了具有西域特色的袄教鼓乐文化。在波斯、印度及维吾尔族的阿舒拉纪念日中形成的类似的敲鼓游行仪式与上述袄教文化有内在的联系。虽然伊斯兰教禁止在墓地上作乐欢娱,但其俗作为过去时代的遗留,继续在奥达木活动中得到保存和延续。
我们通过对麻扎活动本身以及在麻扎活动中表现出的一些特殊文化现象进行分析中意识到,麻扎活动从某一角度可以说是多种文化多种宗教的融合体。伊斯兰教以前的各种宗教仪式及建筑风格等,对麻扎文化的形成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伊斯兰教作为严格的一神教,首要的核心信条被简单的表述为“除真主外,别无神灵”。这就是说,天地间惟一受崇拜的是独一至尊的真主。只有真主的言语《古兰经》,才是真主的意志在人世间的象征和人神之间的“中介”,从而在理论上排除了任何人充当“中介”而被神化的可能。就连穆罕默德本人也不能是崇拜的对象,他只是真主的使者。伊斯兰教坚决禁止偶像崇拜,这包括禁止图像。
《古兰经》说,拜像是魔鬼的行为,警告人们不许绘画神像,认为真主是“无似像”、“不可见”、“不可知”的,绘制真主神像是向偶像崇 拜的退化。
在包括新疆在内的中亚地区,伊斯兰教传入前对偶像的崇拜已成为一种宗教传统。因此,当伊斯兰教传入时已习惯于朝拜具体的、有形的偶像的当地人较难接受和适应伊斯兰教那种抽象的、无形的真主观念。当所朝拜的偶像(佛像)被打碎、寺庙被拆除后,他们从当地传统文化中努力去寻找可以使伊斯兰教具体化从而使它与原有信仰接近但又不与伊斯兰教相抵触的东西。这时他们把注意力转向祖先的陵墓。祖先崇拜作为萨满教灵魂信仰的重要部分 一直以单独的或与其他宗教相结合的形式延续下来。伊斯兰教传入前,在这一地区流行的佛教及其它宗教都与民间的灵魂不死观念和祭祖祈福的社会习俗结合在一起。接受伊斯兰教后他们又把伊斯兰教什叶派的“圣人”朝拜与当地的祖先崇拜结合在一起,形成了具有当地特色的麻扎朝拜。而佛教及其它宗教的圣人观念、朝 拜方式及奉献礼仪等促成了这一结合的实现和麻扎仪式的完整化。通过对圣人麻扎的朝拜来达到祈祷目的的方法(对已习惯于这一方式的当地人来说),比其抽象的真主观念更富于吸引力。
(未完待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