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被剥夺了财产权的国度,即使你有钱,你的钱说不定哪一天就被以打倒地主、打倒资本主义的名义收归国有。你若反抗,说不定连小命都给你收归国有。这就是说,只有在尊重个人自由的制度下,金钱才能带来自由。

初中时,老师讲《我的叔叔于勒》,最后总结说,资本主义社会是罪恶的金钱社会,什么都可以用金钱来收买。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蜕变为一种金钱关系。甚至父母与子女,兄弟姐妹之间也是这样。潜台词是唯有我们的社会主义社会才有香喷喷的人情味。

文革时,一个儿子揭发自己亲生母亲同情刘少奇,带人来把自己母亲绑走,最后母亲被枪毙。这种事的发生似乎让这种洗脑教育很难自圆其说。

金钱社会的形成是贸易发达的结果。贸易的原则是自由、平等。强买强卖做不成生意,更不会形成金钱社会。所以,金钱为我们带来了自由和平等。三纲五常强调尊卑有序,你有再多的钱也买不断这套秩序。这是靠专制权力维护的一套奴役秩序。在官本位的社会,钱在专制权力面前瞬间变成猪大肠软成一摊,根本无法与权力对峙。有钱的不如有权的,有权的,钱自然不在话下。史上最大贪官和珅敛财无数,乾隆根本不当回事。你和珅人都是我的(据说乾隆皇帝与帅哥和珅有断袖之情),何况那些身外之物。这不,抄了和珅,就发了嘉庆,钱还是回到了乾隆家里。

在一个没有自由贸易的时代,权力控制了一切,有钱真没什么了不起的。也没人敢私自卖东西给你,这叫走资本主义道路,那可是得开大会批斗,然后送到牛棚里的。美国前总统罗斯福说人有四大自由,其中一条就是“免于贫困的自由”。三年灾害时期,别说免于贫困了,就是免于饥饿的自由都没有,饿死也得在家呆着,不准外出逃荒。此酷法开中国历史之先例,自不在话下。

金钱能带来自由,但前提必须是在一个能自由买卖的社会,这个社会还必须有保护财产权的制度。在一个被剥夺了财产权的国度,即使你有钱,你的钱说不定哪一天就被以打倒地主、打倒资本主义的名义收归国有。你若反抗,说不定连小命都给你收归国有。这就是说,只有在尊重个人自由的制度下,金钱才能带来自由。

鲁迅说:“自由固不是金钱所能买到的,但能为了金钱而卖掉。”金钱对个人来说,有了它,可以不必去出卖自由。一个饥肠辘辘的人首先要做的就是出卖一天的自由来工作,然后换一碗饭吃。如果他有足够的钱吃饱肚子,他就有自由去干他自己喜欢干的事。

另一方面,也并不是钱越多人越自由。巴尔扎克笔下的葛朗台心狠手辣地积聚了大量财富。可他对金钱充满病态的贪婪与吝啬。他被这两种欲望死死控制着。他没有享受过金钱带给他的自由、富足。他一生都惶惶不安地挣扎在金钱为他设置的泥潭里。他迷恋的不是金钱能换来的物质享受与精神上的轻松自在,而是金钱本身。他觉得人生的乐趣不是花钱,而是数钱。他觉得数钱是一件很过瘾的事。数起金币来的叮当声是世界上最动听的声音。按理说,这种人适合到银行工作,只要你能骗他说银行就是他家的就行。你大可以放心,以他守财奴的本性,他一定把银行的钱守得牢牢的。

契诃夫在小说《醋栗》里提到,有个俄罗斯人临死前把钱就着蜂蜜一股脑儿吃到了肚子里。葛朗台没这么干,他临死前交代女儿把他的钱保管好,死后到那边交账。

这时代是消费时代。人们的乐趣不仅仅是数钱,还有花钱。购物狂不知什么心理,难道他觉得购物行为本身比物带来的享受更享受,更刺激?如果是这样,那我觉得跟葛朗台喜欢数钱没什么区别。葛朗台放在这个时代该叫数钱狂。或者他买几十套房子,没事在别人面前数一数,变成数房子狂。

消费时代,更多的人沉迷在物质带来的享受中,而且对物质的消费采取的是一种狼吞虎咽的方式,吞得快,咽得多。所以,这时代人们大都在物质上肥胖臃肿,精神上则瘦骨伶仃,衰弱不堪。这种以狼吞虎咽为人生乐趣的价值追求是不是也是对人的奴役?

王小波说,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就是幸福。这里有个前提,就是人首先得能够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正如契诃夫所言:“幸福的人首先是个自由的人。”只有摆脱了专制权力对金钱的管制,金钱对人的奴役,消费对人的奴役,攀比对人的奴役,然后再重新面对金钱,重新消费,人才可能是幸福的。

来源:共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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