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游中华见闻记》之三十三

关于人类是否存在过普遍的奴隶制度,历史学界一直有过争论。以前中共的御用学者郭沫若,生搬硬套马列主义,仅仅凭甲骨文上的“匹马束丝,换五奴隶”的记录,就认定古代华夏存在过奴隶社会。

即使存在过这种类型的社会,或者存在过奴隶群体,那么奴隶们是如何生活的呢?只有经历过中国大陆牢房的人,并且认真观察,深入思考,然后才能真正懂得奴隶的生活形态,才能真实地了解存在奴隶群体的社会的权力结构。

中国大陆的看守所、拘留所、监狱、劳教所,普遍地存在着奴隶般的被统治群体。那些地方,尤其是看守所里,一般存在着三个阶层或群体:统治阶层,平民阶层,奴隶阶层,通常它的社会结构和权力结构大体如下:号长或带班,不管叫什么名字,其实就是牢头,和几个负责暴力帮手的亲信,组成最高统治集团,属于贵族,支配所有的经济开支和其它形式的利益分配,不劳而获,把握生杀大权,可以随意殴打虐待奴隶群体;另外几个人,为这个统治集团服务的,如为他们洗衣服,收拾吃饭前后事务的人,个别经济犯,个别良心犯等等,构成平民阶层,这个群体身体权利上有点保障,一般情况下,不挨打;第三个群体就是奴隶群体了,这个群体受苦最多,没有任何基本的人权,干活最多,获得最少,整天挨饿、挨打、挨侮辱。牢房里的三个群体的成员身份,也会经常变化,比如刚进牢房的人,不是奴隶就是准奴隶,时间长了,由于更高权力的介入,即警察的介入,他可以获得统治者身份,进入贵族阶层,也会因为自己的经济条件或为人的灵活性而受到号房统治阶层的青睐,进入平民阶层,而那些又穷又笨些的,或者又是外地人的,还有少数敢于愤怒而又不能在武力上拥有优势的人等等,就自然被压制在奴隶阶层了。

牢房中的统治阶层,在半暴力型的、完全暴力型的牢房,完全是寄生阶层,饭来升手,水来张口,所有生活事务,都由贫民和奴隶料理。任何人亲友送来的钱财,都由他们保管支配,不许有任何异议。看到别人的好衣服,好用品,总是占为己有。动辄打人,拳头,耳光,肘,脚蹬,鞋底,一起使用,将奴隶们当成练拳的靶子,简直如家常便饭一样,几个人轮番殴打,还有打完之后的体罚,即让奴隶们受冻、挨饿、以各种摧残人身心的姿势折磨之,长时间不让睡觉等等,无所不用其极。我们亲眼见到的奴隶们的苦难,比伊拉克虐囚事件中的那受害者,要深重千百倍以上。

而那些奴隶,个个不但要挨打受骂,还要干最脏最苦的活。不要以为牢房没有重活,只要是超负荷的,时间漫长的,或者速度不能让号房里奴隶主满意的,都会立刻变成重活。一个是经常性的由警方外接的手工加工,比如安装满天星,编制手套,缝制球类等等,一旦任务多了,那种痛苦是无法承受的,因此而有过在押人员自杀;擦地,叠被子,其它清洁工作等等,虽然不是很重,但是那些奴隶主们,时常鸡蛋里挑骨头,百般寻找打人的借口,以制造恐怖气氛,稳定他们的所谓的管理秩序,他们动辄举手就打,或者逼迫奴隶们整天刷地,不让他们有丝毫的休息时间,这样的情况下,这些轻活就变成折磨人身心的重活了。

那些奴隶们被折磨得一般个个面黄肌瘦,没有人类成员的神采,被打完了,不是被迫去继续干活,就是弯腰九十度、燕子贴墙飞等等,默默忍受肉体摧残,整天生活在恐惧之中,那种害怕打的眼神,那种生怕引起牢房统治者不快的讨好神情,在挨打后的一瞬,最令人痛心。

经过多年的观察,我们推测到古代华夏存在过奴隶,但是不见得存在过奴隶社会。那个时候,社会很可能也大体主要由三个阶层组成:即贵族阶层,组成了统治阶层;平民阶层,由一些自由民、社会贤达之士、老年绅士、服务于统治阶层的人组成;同时奴隶群体由战俘奴隶、债务奴隶、犯罪奴隶组成。这种奴隶群体的日月,和今天大陆上半暴力或完全暴力的牢房里的奴隶一样,过着一种不享受任何基本人权的日月,干活、挨打、挨饿、挨侮辱、挨折磨,是他们生活的全部内容。

杨天水于故乡苏北泗阳

二00五年二月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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