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池州发生了大陆上常见的事件,那就是专制主义机器,在制止恶行方面,毫无效率,相反由于它自身与民众利益的对立,和黑恶势力的裙带关系,往往将本来很一般的纠纷或刑事案件,推向恶化,引起大规模的社会冲突。

本月26日下午四点左右,安徽省池州一个私立医院的老板的小车,碰伤了中学生刘亮,争执之后,车子内的几个人,反而对刘大打出手,几个平素依靠摩托车搭客为生的人,愤愤不平,企图主持公道,那些平素依靠金钱和权力为靠山的老板帮手们,哪里会吃这一套坚持正义的立场,他们的眼里,只有若弱肉强食的信条,于是对那些摩托车司机们同样大打出手。了解中国大陆社会现状的人,都知道那些有权有钱的老板们的帮手们,很多时候比他们的老板更坏,更明火执仗地奉行虎狼主义哲学,随意践踏势群体的身体、财产或生命。

110来了,打手们照样殴打不止,根本不将执行国家法律的警察们放在眼里,这些衙内们,这些街头牛二们,这些一贯依靠他们的老板们欺侮民众成了习惯的流氓,心中明白,就是出事了,也不过如同在场的老板的命令所言:“打!就是打死了,也不过三十万一个人。”

这种中国社会主义的特色事件,是多么让人愤慨!这样的事情,要是发生在民主国家,非常容易处理。警察到场后,立即命令打人的凶手停止行凶,否则法律许可用来驱暴或者防暴的高压电警棒,就会立即击倒凶手,或者警察们用其它武器制伏凶手。然后将所有的当事人、目击者,带回警署,详细讯问,依法作出处理。可是中国大陆警方的驱暴防暴的工具,很少用来阻止这样的公开行凶者,相反会雨点般落到被监禁的弱势者的身上。

但是在中国大陆,由于很多基层警察权力有限,他们深知那些打手们、老板们在官府有强硬的后台,他们就是按照良心立即履行职务,不久他们的上司,或者更大的来头,就会让他们的努力泡汤,而且很有可能因为依法履行公务而得罪那些私下受顾于财东的权力人物,从此遭到各种压制或报复,不能正常升级,同事们逐渐疏远,亲友们会给予埋怨。这样的社会风气中,他们就渐渐由胆小而失去应有的勇气和果断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与心理准备。

池州事件中,110的警察们到场之后,打手们依然嚣张,照旧打人,持刀砍伤十几个人。而警察们不能及时公正处理,激起民愤,人们砸坏了警车一辆,一直拖了几个小时,警察们还不能果断公正处理那个医院老板打手们打人的事件,后来人们在愤激中又烧毁警车两辆。

到这个时候,警方出动了七百多个警察,强力平息事态。事后官方将责任推到“少数坏人身上”,说是这些人鼓动群众闹事。

在公共管理方面,专制体制真的生锈了。本来几个警察,几辆警车,几付手铐,就可以立刻解决的事件,竟然由于专制主义长期的危害,导致基层警察不敢断然主张正义,最后酿成大众的激变,并且需要官方出动几百名警察,很多辆警车,才能够控制事态。仅仅从经济的角度,这是多么大的浪费!更何况大众激变之后,反抗不公正的愤激行为,马上会遭到定罪,被官方当作掩饰自己不负责任、缺少效率的替罪羊。

池州事件,告诉人们两大经验:一是中国的民众中蕴藏着巨大的反抗力量,二是中国的社会体制已经不能有效地保持基本的公正。中国社会官方和民间的矛盾已经发展到了,必须改革社会体制,才能够有效化解,如果中共整体上拒绝启动政治改革,那么不久将来,人们会看到更多的池州事件,爆发在中国大陆。

杨天水于南京东山

2005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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