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和先生出了一本书《我的国家告了我》。书我还没读到,只是从报刊上读到相关报道,其中引述了李文和的几句话,令人感慨。

李文和说,他从冤狱学会了一条教训,那就是不要相信政府。这话貌似偏激,其实有它的道理。美国学者盖瑞.威尔斯(Garry Wills)写过一本书《必要之恶》(A Necessary Evil),副标题就是“美国人不相信政府的历史”(A History of American Distrust of Government)。书中写道,不相信政府,对政府满怀戒心,唯恐政府变得过于强大,唯恐政府滥用权力侵犯人民的自由,这正是美国政治的一个传统,是美国特色的政治,是美国式的爱国主义。正是出于对政府的不相信,美国人才设计出三权分立的制度,颁布了权利法案。李文和案件告诉我们,即便是这样一种对政府权力作出最大制约的制度,也可能发生权力的滥用,由此可见,坚持对政府的不相信态度仍然是正确的和必要的。

李文和身陷冤狱,但始终不屈服,不放弃。这也是因爲他对美国的制度有信心。李文和说美国仍有最好的司法制度,但是被不适当的人运作,使他陷入悲惨的局面。我相信李文和的意思当然不是说美国的司法制度尽善尽美,再无改进的余地;他只不过是注意到把制度的问题和人的问题相区分。这一点也很重要。亚里士多德早就提醒我们,在思考政治问题和社会问题时,要注意把制度的问题和人的问题区分开来。由于人类本身是不完美的,所以才需要良好的制度,然而也正因爲人的不完美,再好的制度也不可能消除一切不完美而达到尽善尽美。这并不是说各种不同的制度都半斤八两,充其量是五十步笑百步。必须肯定制度确有好坏之分。所谓好制度,恰如波普(Karl Popper)所言,最根本的一条是具有开放性。一种良好的制度,就是要承认自己有可能犯错误,允许人们对它进行批评进行争论,从而爲不断的改进提供广泛的空间。李文和是以窃秘泄秘的罪名被监禁的,照说这种罪名最容易让政府以保密的名义一手遮天,黑箱作业,然而李文和即便在监狱中也享有真正的言论自由,他知道他可以向社会大声说出自己的冤屈。这就给了他希望与信心。李文和的案例再次证明,有没有真正的言论自由,是衡量一种制度好坏优劣的最起码的标准。

2002年1月19日

大纪元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