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曾经担任过毛泽东秘书、现年八十六岁的李锐老先生接受《二十一世纪环球报导》的专访,就体制改革等一系列敏感问题发表意见。其中,李锐特别强调言论自由。他说:“政治文明首先要遵守宪法,要有言论自由。”对此我深表赞同。

现在,讲宪法、讲宪政的人越来越多了。什么是宪政?简言之,宪政就是限制政府的权力,保障公民的权利。所谓保障公民的权利,首先就是保障公民的言论自由;所谓限制政府的权力,首先就是禁止政府以言治罪。美国宪法修正案第一条明确规定,国会不得制定任何法律限制言论自由。这就是最起码的宪政。

很少有人正面反对言论自由,但是有不少人否认言论自由是当务之急和首要之需。他们坚称经济自由比言论自由更优先,财产权比言论权更基本。他们认为私有制是宪政的基础。持这种观点的人常常引用哈耶克的理论为自己的主张辩护。不过在我看来,这是对哈耶克思想的误解。

在上个世纪的四十年代,针对着西方世界甚嚣尘上的社会主义思潮,哈耶克写下了著名的《通向奴役的道路》一书,对公有制计划经济思想进行了鞭辟入里的分析批判。哈耶克指出,在自由社会实行公有制计划经济将会危害到自由的基础,从而危害到自由本身。哈耶克强调,私有财产和自由经济是自由的基础,是宪政民主的基础。

哈耶克的理论深刻而又雄辩,但是我们应当记住,哈耶克的论述有其特定的语境。哈耶克的论战对手是英国工党理论家拉斯基一类社会民主主义者,后者和哈耶克一样认同自由民主。因此,哈耶克无须乎再去论证言论自由的价值和宪政民主的价值,他只要证明出实行公有制计划经济会危害自由民主,他就算取得了论战的成功。所以,他要强调自由民主对私有财产的依赖,所以,他要强调市场经济是自由民主的基础。

我们的情况则与此不同。我们不能简单地搬用哈耶克的理论,因为我们处在完全不同的语境。

我们不要忘记,中国是一个高度集权专制的国家,我们的对手根本否认自由民主的价值。我们也不要忘记,在中国(以及在其他的共产国家),共产党是首先建立起强大的集权专制,然后才凭借专制的暴力胁迫,强制推行公有制计划经济的。我们不是先失去了私产而后才失去了自由,而是先失去了自由而后才失去了私产。与其说计划经济是通向奴役的道路,不如说奴役是通向计划经济的道路。列宁说,无产阶级专政的基本任务就是压下自发的资本主义倾向。可见列宁非常清楚,只要放弃了政治上的专制,公有制计划经济就难以为继,私有制市场经济就会自发出现自发形成。

俄国东欧的经验证明,前共产国家只要走上自由民主之路,也就自然而然地和无一例外地走上私有制市场经济之路;而迄今为止中国的情况则表明,市场化并不必然导致自由化,私有制并不必然导致民主制。对于共产国家而言,计划经济不是集权专制的基础,集权专制倒是计划经济的基础;私有制不是宪政民主的必要前提,宪政民主倒是私有制的充份条件。

如今,马克思主义关于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原理恐怕已经没有多少人还相信了,但是,仍然有不少人有意无意地过份夸大经济因素的重要意义。例如米尔顿。弗里德曼,我从他的《资本主义与自由》和《自由选择》这两本书中受益非浅;不过,弗里德曼把自由社会定义为“自由企业的社会”,我却不能赞同。我宁肯把自由社会定义为“自由讨论的社会”。

言论自由是宪政民主的第一个要求,也是它的最后一道防线。我积极支持私产入宪的努力。我无非是说,在言论自由尚未兑现的地方,其他一切权利也难免不沦落为纸上文章。推动宪政,还是要首先争取言论自由。言论自由对我们的意义,无论如何强调都不嫌过份。□

《北京之春》2003年4月号

《胡平文库》时政·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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