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的历史,是建立在“为了人性的尊严而斗争”的原则之上的。人类首要的追求是“把人当人看”,也就是说,要求别人把自己作为一个人来尊重。一个有血性的人,会为了自己的尊严和同胞的尊严,投入反抗压迫的伟大斗争。
1、要求承认的斗争
在自由民主的社会里,人们可以自由地成立组织,自由地表达自己的要求。人们参加这些活动是受到充分保护的。极权社会则不同。极权主义否认人们表达不同政见的权利。在极权社会里参加争取自由的斗争是要冒重大风险的。倘若人们仅仅依据个人利益行事,那么他们根本就不会投入这样的斗争。可是,这样的斗争终究还是发生了。那显然是理性选择理论难以解释的;因此,我们必须对人们参加争取自由的集体行动的动机或动力展开进一步的探究。
在《历史的终结与最后的人》(《The End of History and the Last Man》)一书中,福山(Francis Fukuyama)指出:人类的历史,是建立在“为了人性的尊严而斗争”的原则之上的。人类首要的追求是“把人当人看”,也就是说,要求别人把自己作为一个人来尊重。人之所以为人,在于他有生存的勇气,即有能力去冒生命的风险去实现自己。不是别的,而是这种要求承认的欲望,才更是驱动人类历史的原动力。
以工人罢工要求增加工资一事为例。按照理性选择理论,那无非是劳资两大利益集团的冲突,劳资双方都在理性的算计之下,努力减低代价而争取最大利益。如福山所言,这种解释未免把劳资双方的心理动机予以简单化了。罢工者并不会说:“因为我贪财,所以我要尽量从雇主那?堛妤o更多的金钱。”罢工者毋宁会这样想、这样说:“我是一个好工人。我比我现在所得的工资更有价值。我应该得到更多的工资,这样才公平。”不错,增加工资可以进一步满足工人的物质利益,但同样重要以至于更为重要的是,那会使工人感到自己作为一个人的尊严和价值得到了应有的承认。亚当?斯密早就指出:人们之所以嫌贫求富,很少是为了单纯的物质需要,更多的是为了满足其精神上的自尊、骄傲、乃至虚荣。现代人的贫穷常常只是一个相对的概念,那并不是说一个人缺吃少穿,忍饥挨冻。这样的贫穷为什么也那样难以忍受?因为它会让你觉得被人瞧不起。这才是现代人急欲摆脱贫穷的一个更深刻的动机。
福山讲到,把要求承认的愿望视为人类历史的动力这种观点来自黑格尔;但是,“形成承认基础的概念却并非黑格尔的发明。它和西方政治哲学本身一样古老,也和一种大家都熟悉的人类性格有关。”只不过在不同的哲学家笔下,它被赋予了不同的名称而已。柏拉图认为人的灵魂分为三部份,一为欲望,一为理性,一为气概。在这里,气概便是要求承认这一概念的基础。“马基维弗里说人追求光荣,霍布斯说人的骄傲和虚荣,卢梭说人的自尊,汉弥尔顿说爱声名,麦迪逊说雄心,尼采则把人称作‘红脸颊的野兽’”。所谓“红脸颊的野兽”,是说人是会脸红的动物,也就是说人是有激情、有愤慨、有羞耻的动物。这些不同的词语都是指一种大体共同的东西。在中国,我们也能找到许多类似的说法。譬如讲到人皆有羞耻之心,那是人与禽兽的重要区别;譬如讲到“雁过留声,人过留名”;譬如讲到“人争一口气,佛争一柱香”;譬如讲到人对不朽的追求;譬如讲到不忍之心,讲到血性;以及诸如此类。这种东西显然是人性的一部份。它既不能还原为欲望,也不能还原为理性。
2、认识与行为
举个例,强盗抢走了我们的财物,我们不仅会难过——因为我们的利益遭受了损失,我们满足欲望的东西遭受了损失;而且我们还会愤慨。这就和我们自己不小心丢失了财物不一样。产生愤慨的原因是我们感到自己的尊严受到了冒犯。可见人决不是仅仅计较利益的动物。摔一跤是疼,挨一拳也是疼。可是这两件事给人的感受大不相同。在后一种情况下,我们还感到屈辱。我们忍不住想还击。还击的目的不一定是自卫,因为对方可能并没有进一步伤害的意向。还击是为了证明自己不是可以随便欺负的,证明自己的价值不容他人随便否定。我们明知在还击的过程中,自己免不了还会多挨几拳:“杀敌三千,自伤八百”,即便最后打赢了,也只会为自己的身体多添加一些疼痛;但是唯有奋起还击,我们才能使自己的心理感到快慰。因为我们扞卫了自己的尊严,证明了自己的价值。如果人只考虑利害,那么唯一合理的选择是挨了一拳后极力避免再挨第二拳,除非打败对方能得到更大的物质利益;可是我们却甘愿再挨几拳也要还击,即便我们知道我们并不能从打败的对方身上得到什么物质利益。自己挨打,我们会产生还击的冲动;见到别人挨打,我们也会同样产生还击的冲动。所谓“路见不平”,便会产生“拔刀相助”的冲动。有人不慎落水,我们会忍不住拉他一把;有人无辜挨打,我们会忍不住出来打抱不平。两者都出于同情心;但是在后一种情况下,我们还会多一种愤慨之情。这就是通常所说的道德义愤。道德义愤会驱使一个人在和自己直接利害无关的事情上,甘冒风险而采取某种行动。这种行动未必会给自己带来什么利益,往往还会给自己招致若干损害;但正是在这种行动中,你才会最强烈地感觉到自己是个堂堂正正的人。
以上所说,无非是日常生活中人人皆有的经验。它清楚地表明,每个人都相信自己是有一定价值的。所谓自尊心,就是指对这种价值的主体性确认,它同时也要求得到他人的承认。如果别人对自己作出某种行为,旨在否认我的价值,我就会感到气愤。如果我迫于别人的压力未能做出符合自身价值的事情,我就会感到痛苦。如果众人见到了我这种没出息的表现,我就会感到羞耻。如果我抗拒压力,宁可付出欲望或利益的代价也要坚持符合自身价值的行动,我就会感到骄傲,感到光荣;而且也会受到众人的称誉和肯定。诚如福山所言,一个只有欲望的人(或者准确地说,一个让欲望压倒气概的人),注定了只会生活在“体制之内”;但一个有气概或曰有血性的人,就会为了自己的尊严和同胞的尊严,投入反抗压迫的伟大斗争。
一个人为了争得更多的自由而甘愿失去仅有的自由,这决非自相矛盾;因为他并不只是为了得到更大的活动余地,更重要的,他是不甘心屈服于他人的压迫,他是在扞卫自己的尊严,显示自己独立自主的意志。在美国,黑人是少数,白人是多数。如果白人永远只维护白人的利益,那么黑人争取自由的斗争几乎就没有取胜的希望。正因为黑人的斗争激起了白人的正义感和同情心,所以美国才实现了种族平等。可见,争取自由的斗争并不能仅仅归结为不同利益的协调,它更应当归结为普遍人性的胜利。这也就是在共产党国家发生的反对共产党专制的斗争中,很多共产党员,很多共产党的领导人要选择同情民运,反对暴力镇压这种立场的根本原因。
马克思有句名言:从来的哲学家都只是解释世界,但重要的是改变世界。其实,马克思这句话未见公允;因为许许多多解释世界的哲学在现实中都发挥了某种改变世界的功能。换言之,解释也常常是引导。苏格拉底说“认识你自己”。可是,“自己”一旦被认识之后,这个“自己”就会变得和原先未经认识的“自己”不大一样。一旦我们认识到人并非只是一大堆欲望的载体,理性并非只是实现欲望的计算工具,一旦我们认识到在人心之中,确实存在着尊严感、正义感或曰要求承认的愿望;我们就会对专制压迫感到更加难以忍受,哪怕我们自己属于统治者而不属于被统治者;我们就会对自由产生更加强烈的追求,并甘愿为此付出代价;我们就会更坚决地投入争取自由的斗争。
《人与人权》
2004年6月30日
《胡平文库》时政·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