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永敏案的所谓庭前会议《出庭通知书》,武汉当局为了让我在其《送达回证》上签名。武汉市中级法院来了两个法官,武汉市司法局来了两个工作人员到广州市司法局(这四人座什么交通工具来的没人提及)。当时我就跟他们说:“像此类法律文书,你们完全可以通过邮局寄过来,没必要这样兴师动众浪费纳税人的钱,我是肯定会在《送达回证》上签名后寄回给你们的。”

2018年7月11日秦永敏案要宣判。武汉当局为了让律师配合好其演戏,2018年7月7日(星期六)武汉当局仍然不惜纳税人的钱财,来了四个人——武汉市中级法院来的还是原来的两个法官,武汉市司法局的两个工作人员换了。通过广州市司法局要我出演。他们如此高度重视,当然不是我们律师怎么重要,而是导演需要这个彩排——庭审是要有全程录音录像的。他们当然不惧怕当今,而是惧怕未来!本来广州市司法局领导早之前的二三天要找找我谈别的事,而我本周整整一个星期都在武汉忙案子,只好约定2018年7月7日(星期六)中午面谈。为了不负约,我从荆门市钟祥乘普通火车于凌晨5:30赶回广州,在家稍息片刻,便赴宴。一到约定的餐厅(单间),便见市局领导和武汉市司法局及律协的二个人。市局领导便说:“你在武汉都不到法院去,你看害得他们今天早上急忙从武汉坐飞机赶过来。” ——这可是纳税人的钱呀!

《一审判决书》出来之后,因不再需要我们律师配合演戏了。这次就是另一副面孔了——判决书通过邮局寄了。只是担心我不在《送达回证》上签名及寄回他们,就在电话里反复追问我是否收到。

刚过上诉期(我们律师与秦永敏事先已有预案——约定万一律师见不到人,则由秦永敏自己提起上诉。故特选择此时期,便于一审法院将法律手续及时移送二审法院),我便将《送达回证》、《二审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所函》、《律师证》复印件一并通过邮局快递寄给二审经办法官。

我于2018年7月31日下午到武汉市第二看守所拟会见秦永敏,看守所值班人明知故问我是会见谁,我说是会见秦永敏,他就说要我跟武汉市中院联系,我知道他们是故意阻碍我会见的,但我还是跟武汉中院经办法官汪海燕电话联系,汪说不关他们的事,要我按程序办理会见手续就是了,我要该值班人接听,他不接听。后,我又向汪海燕法官落实我通过邮局快递寄给他的二审(上诉)法律文书、一审判决送达回证是否收到?汪明确告知:已收到,秦永敏已提起上诉了,我寄的二审(上诉)法律文书也一并于上周移送到湖北省高院了,到时二审法院会通知你。

说明:因我整个这星期都在忙案子(周一:成都会见黄琦,周二:上午会见信仰者周朝霞、下午拟会见秦永敏,当晚赶到湖北荆门市,周三:会见周远志、复制其案卷材料,当晚乘车赶回广州,周四:早上到达广州东站,直接转动车到中山市会见信仰案当事人李秋菊,周五:上午为李秋菊案开庭),未能及时通报,特致歉!!

秦永敏的辩护律师:刘正清
2018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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