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中共左派理论家喻权域不久前接受法国《世界报》访问表示,中国将保护私有财产写入宪法后,已有地主子孙要求否定中共的土改政策,退还土地。喻权域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已接到山东省部分大地主子孙的来信,要求将土地还给地主,因为中国一些著名经济学家声称地主出租土地、收取地租并不是剥削;据了解,其他省份也有要求退还土地的声音。  喻权域是党内左派理论家,他对私产入宪极其不满。理由之一是,如果把保护私有财产写入宪法,那就等于否定了中共消灭私有制的革命,必然会引起地主富农和资本家后人的反攻倒算。其实,中共虽然把保护私有财产写进了宪法,但是它并没有对过去它犯下的共产的错误进行认真的纠正,它并没有把当年共的产归还给原来的主人。

东欧国家则不然。例如捷克,正像米兰·昆德拉在小说《无知》里写到的那样:“1989年以后,所有在革命时期被国家征收的产业(工厂、旅馆、出租楼房、田产、林地)都重归旧时主人的手里(或者说得精确些,重归旧时主人的儿孙手里);这个程式叫做归还产权。”归还产权的手续很简单,只要有人向法院登记,声明自己是某一专案产权的所有人,一年之内若无人异议,一年之后,产权的归还就成定局了。如此简化的法律程式当然会留下很多漏洞,但却免除了种种关于继承的官司、申诉等麻烦。于是,一夜之间,捷克就出现了一批先富起来的人。

东欧国家的这种做法无疑是公正的。道理很明白,共产革命既然搞错了,纠正这个错误的办法就是尽可能地回到原点,回到革命前,物归原主。中国在改革之初,邓小平讲过一句话:“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记得几年前国内的《读书》杂志上登过一篇短文,里边引用了一位山西老农民的说。他说:“俺们村解放前有一户地主两户富农,已经是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了。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也许有人会问,为什么要退到革命前?难道革命前的产权就都是清白的吗?当然不一定。问题是我们总得回溯到一个可以回溯的时刻。我们不能无穷后退,一直退到盘古开天地去。革命前是一个现今可以回溯之点。再说,共产革命赤祸千里,先前那些有产者个个在劫难逃,被剥夺、被共产、被批斗、被管制、被劳改、被监禁、被枪决,多少家破人亡,甚至断子绝孙,有多大的罪也早赎清了。几十年后才物归原主,难道还有什么不应当吗?

共产国家进行经济改革,说到底,就是改掉公有制,回到私有制。众所周知,共产国家的公产,本来就是共产党以革命的名义,用血腥的暴力消灭有产者的私产而造成的;如今要回到私有制,理当物归原主才是;要么,就应在民主机制的监督下对公产公平分配。俄国和东欧的私有化就是这样做的。唯独中国不然,中国是在一党专制下搞改革,中国的私有化是权贵私有化。在中国,先富起来的人主要是共产党官员。共产党先是没收别人的财产,美其名曰“革命”;后来共产党又把这些财产据为己有,美其名曰“改革”。其实,这是抢劫,而且是两次抢劫。如今,就连为中共作辩护的人也不得不承认中国的经济改革充满了腐败与不公正,但是他们诡辩曰早先别的国家经济发展也是这样走过来的。不对。中国的情况是独一无二,史无前例的。象中共这样,先是用专制的手段灭私充公,然后又靠着专制的庇护化公为私。两件相反的坏事居然让一个党在五十年间全做了!其伤天害理,不公不义,古今中外,谁能相比?

由于中国经济持续高速发展,有不少人誉之为“中国奇迹”,更有学者专家归纳为“中国模式”。然而,他们不知道,或假装不知道在“奇迹”背后的恐怖与罪恶。不消说,维持这样的“奇迹”是一刻也离不开政治高压,离不开专制暴力的。我们如何能指望这种“模式”会把我们引向法治,引向民主,引向人道呢?

《北京之春》2004年7月号

2004年7月1日

《胡平文库》时政·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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