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读“中国奇迹”
三年前的2月24日,蒋彦永医生上书两会,呼吁为“六四”正名,引发广泛呼应。在3月14日的两会的记者会上,有记者提出蒋彦永上书的问题,温家宝总理没有正面回答记者的提问,而是给出了一大段显然是预先精心准备的说词。
温家宝说:“上个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在中国发生了一场严重的政治风波,苏联解体,东欧剧变,在这个关系党和国家命运的严重的时刻,党中央紧紧依靠全党同志和全国人民,坚持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不动摇,成功地稳住了中国改革开放的大局,捍卫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15年过去了,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这是有目共睹的。取得这样重大的成就,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我们坚持维护全党的团结和统一,维护社会政治的稳定。今后20年是中国发展的一个重要的战略机遇期,我们必须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不要丧失这个机遇。我想,如果再给我们20年、50年的稳定,中国一定会发展的更为强大,因此,团结和稳定确实比什么都重要,这也是我一个总理最为关注的问题。”
温家宝毕竟是总理,深得共产党官话之精髓,能把一种凶狠霸道的意思表达得文雅而堂皇,听上去不带一点血腥气。温家宝这段话的意思很清楚,那就是说,六四屠杀是正确的;没有六四屠杀就没有中国的稳定。这就是说,稳定是要靠屠杀靠镇压来维持的。六四后15年来中国经济的巨大成就就是六四屠杀正确的有力证明。
温家宝的这段讲话并无新意,他不过是在重复中共其他领导人在谈到六四时的同样立场而已。但我们不能因此而不重视这段讲话,因为它向我们提出了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六四屠杀和中国的经济发展究竟是什么关系?
六四之后这十几年,中国的经济确实取得了举世瞩目的高速发展,以至于被不少人惊叹为“中国奇迹”。与此同时,经历了民主转型的俄国东欧,尽管也进行了同样的市场化方向的经济改革,但在经济增长方面反倒显得逊色,不少国家还经历过一段为期不短的经济滑坡。这就怪了:为什么民主的或半民主的俄国东欧搞起经济改革来,反而不如依然坚持一党专政的中国呢?
常常有人抬出东亚经验。他们说,南韩和台湾都是在威权统治时期实现经济起飞的。这就证明,对发展中国家而言,在威权统治下,只要统治者把经济发展置于首位并且正确地把握其发展方向,即坚持私有制市场经济而不是搞共产不是搞计划经济,那就常常会比民主制更能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这种观点未免以偏概全,因为有很多反例;不过它也不是毫无道理,但仍然太笼统。因为我们这里关心的,不是民主和专制谁更有利于经济发展的泛泛而论。我们关心的是,对(原)共产国家而言,实行民主和坚持专制,谁个更有利于经济的改革与发展。
怎样把鱼汤重新变成鱼
为了回答这个问题,我们有必要从分析共产国家的经济改革入手。共产国家的经济改革,简言之,就是把公有制改成私有制,把计划经济改成市场经济。这事说来容易,做起来极其困难。早在共产国家经济改革之初就有人指出了这种困难,他们说,这好比“把鱼汤重新变成鱼”。
大致上讲,把公产变成私产可以有三种办法:一是还,二是分,三是卖。
还,就是退还,退赔,物归原主。如今一提起中国经济改革的伟大成就,不少人总是归功于邓小平,归功于邓小平那句名言“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一位山西老农民说得好:“俺们村解放前有一户地主两户富农,已经是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了。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当初的共产既然共错了,现在就该把共别人的产退还给别人。退赔又有两种方式,一是退实产,张三家的工厂就退还给张三或其后人,李四家的土地就退还给李四或其后人;一种是退钱或是发给赔偿券。捷克、匈牙利和东德等国就采取过“还”这种办法。
然而,“还”的办法适用范围是很有限的。毕竟,几十年过去了,人物两非,很多事想还原也还不了原了。再说,共产党掌权后也修建了不少建筑,兴办了不少企业,开辟了不少新田地,这些新建筑新企业新田地都没有旧主人可以归还。所以,共产国家的私有化改革主要还是要采取“分”和“卖”这两种办法。
分,就是平分。挂在全民所有制名下的资产分给全民中的每一个人,挂在集体所有制下的资产分给该集体中的每一个成员。中国农村改革的分田到户就是用的分的办法。虽然农民们没有获得土地的所有权,但毕竟获得了土地的经营权。但问题是,农村可以实行分田到户,工厂呢?一家国营企业也能靠“分”字解决问题吗?不能。一块大田分成十块,田还是田;一部车床分成十块,那就什么都不是了。把工厂平分给职工,必然导致对庞大的、不可分的单位的肢解,等于是糟蹋,是浪费。因此,采用分的办法,更多的是把社会资产按价折股,然后平均分给大家一定的股份。捷克和苏联就采取了“全民分股,一人一份”的办法。
“全民分股,一人一份”是一种很公平的私有化的办法,但是这种办法的缺陷也很多。首先是股权过于分散,不利于改善经营管理。每个人都对企业拥有一份股权但也只有一份股权,结果必然是谁也不会对企业的经营效益有强烈的关心——这和原来的公有制其实相差无几。所谓把国营企业变成私营企业,说到底,就是要把属于大家的企业变成属于少数个人的企业。这就需要一段时间的竞争,在竞争的过程中使股权集中化即产生资本家。在资本家出现之前的青黄不接的阶段,企业的效益未必会增加,还很有可能降低。
另外,“全民分股,一人一份”的办法虽然使得每个人都拥有等值的股权,但并不等于每个人都拥有同等的投资知识与投资机会。因为一般老百姓既没有任何投资的经验,又对各个企业运营的真实状况一无所知或者知之甚少,他们怎么知道他们应该如何投资呢?普通民众和“内部人”(某些政府官员以及企业的上层管理人员)彼此之间所拥有的信息是很不对称的。于是到头来,不少民众手中的那一股很快就打了水漂。如果你担心投资失败因而急着把自己的那一股去兑换成现金,那也不一定更保险些,通货膨胀一来,钱就不值钱了。与此同时,在监督不力的情况下,一些“内部人”则利用其信息优势和关系,合法地和非法地迅速地聚敛其巨大的财富。这就会导致民众的不满与反对。捷克的全民分股搞得还好一些,俄国的就搞得很差。
卖,就是把属于全民的资产招标拍卖,然后把卖得的钱用在公共开支(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等)上。匈牙利的国营企业改革就大量地采取了卖的办法。
“卖”的办法也有它的问题,因为在改革初期,有钱人少而且有的钱也不够多,大批国营企业没人买得起。解决这个问题可以有几种办法。一是等,等民营企业发展壮大了,民间资本雄厚了,国营企业就有人买得起了。然而这就意味着在一段时期之内,大量的国营企业没法卖出去,只能让它们半死不活维持在那里。
也许有人会说,在国营企业卖给私人之前,能否做一些改革,使国营企业本身多一些活力呢?譬如说让企业自负盈亏。可是这种办法在道理上很讲不过去。因为国营企业是属于全民的,让它们自负盈亏等于是把它们变成企业内部员工自己的了。企业与企业之间差别很大。有的企业设备新,产品对路,有的企业设备陈旧,产品也不合乎市场需要。一旦实行自负盈亏,有的企业不必花多少气力就能赢得巨大的利润,上上下下的员工都迅速地富了起来;有的企业拼老命也无法不亏损,员工们连基本生活费都发不出。问题是企业之间的这种差别不是出于企业自己的决策,而是当初政府统一安排配置的;包括员工,也是政府统一分配的,不是自己选择的。那些盈利少和亏损的企业的员工自然会质问政府:“既然当初的一切决定都是你们作出的,现在凭什么让我们来承担恶果呢?”再者,自负盈亏能否提高效益也很可怀疑。因为在这里,企业仍然没有交到真正的个人手里,因此仍然难以为企业的经营提供足够的刺激。
出卖国营企业的另一种办法是,愿意买的人可以向银行借钱来买,借钱时可以拿企业做抵押,保证分期付债。这种办法的困难是,它给政府官员提供了中饱私囊的较多机会。有权者如将国有资产以低价卖给亲友或暗中行贿者,便可大捞一笔。由于资产并无客观准确的价值,别人对他们这样做还很难挑出毛病。另外,如果借钱的人事后还不起,那又怎么办呢?俗话说帐多不愁,欠款的金额越庞大,别人拿他越没办法。
再一种办法就是把国营企业卖给外国人。既然在短期内本国出不了大富豪,买不起国营企业,那就干脆让外国的大富豪来买。匈牙利就把大量的企业卖给了外国人,以至于有人要惊呼:“匈牙利还是匈牙利人的吗?”除开这种批评之外,匈牙利式的“面向外资全卖光”的做法还会造成较大的贫富分化。那也不免引起很多不满。
以上的分析说明无疑是相当粗略的,不过那也足以证明把公有制变成私有制是何等的复杂与艰难。不论你采取哪一种办法都会造成一大堆麻烦,因此总会有不少人从不同的角度提出种种责难。人们会采用言论、集会、罢工、结社以及投票等各种手段表达自己的意愿。新生的民主政府面对着这些棘手的问题,很容易要么议而不决,要么决而难行,而且还难免时不时地作大幅度的修改。在私有化改革的初期阶段,很多国家的总理都等不到做满任期就被换掉了。这就有可能使得整个经济形势处于某种摇摆不定和动荡不安,令外资望而却步,裹足不前。那又反过来影响了该国的经济发展。
俄国东欧的经济改革一波三折,步履维艰,应该说是不难理解的。想想也是,正像有人说的那样:“资本主义有穷人和富人,社会主义有穷人和更穷的人。”社会主义要改成资本主义,那就是要在一个大家都是穷人的社会里,尽可能迅速地造就一小批富人;而又要尽可能地让大家都能接受。这该有多难啊!
中国模式的本质——持枪抢劫
共产国家的经济改革,除了上面提到的还、分、卖三种办法之外,还有别的办法吗?有,那就是送。早在上世纪80年代,张五常就明确提出他的改革方案:“干脆使某些干部先富起来,给他们明确的产权分配。”不是发愁没有资本家吗?让党委书记们当资本家不就成了吗?一旦党委书记变成了资本家,也就是说,企业变成了书记们的私产,他们自然就会象资本家一样行事,企业的效益自然就上去了,公有制的私有化改革也就大功告成了。
那么,为什么要把国营企业白白送给共产党的干部们呢?张五常回答说:因为“中国的改革,是不能置既得利益的干部于不顾的——不是因为在经济上或道德上他们应被特别照顾,而是因为他们的反对是足以阻碍制度的改进的”。当然了,如果你把企业送给干部,干部保证都会成为改革派。可是,给某些干部明确的产权分配,也就是把本来属于全民的财产送给少数干部,这固然是充分地照顾(岂止是照顾)到了干部们的既得利益,但它无疑是侵犯了广大人民的既得利益。为什么少数干部的既得利益不能侵犯,广大民众的既得利益就可以侵犯呢?张五常不肯明言的理由当然是,因为广大民众的反对是不足以阻碍制度的改进的。如果民众要反对要抗议呢?合乎逻辑的答案只能是:镇压。所以,张五常提出的办法,说穿了就是抢劫,是在专制强权保护下的抢劫,是持枪抢劫。
当然,中共当局不可能明目张胆地接受张五常方案,尤其是在六四之前,因为它不能不担心引发民众的强烈反抗。六四之后,情况就不一样了。有了六四,中共谅视老百姓不敢反抗,即使有少量的、分散的反抗也成不了气候。九十年代以来,中共加快了经济改革的步伐,在很大程度上是改头换面地实行了张五常的方案。简单说来,“中国模式”成功的原因有以下几点:由于中国是在一党专政的铁腕下推行经济改革,官员们发现他们可以借改革之机大发其财,因此转而对改革大力支持。政府官员巧取豪夺,把公共资产据为己有,一步到位完成私有化;党委书记摇身一变就成了资本家,这样,他们就比过去更加关心企业的效益,热心经济的发展。由于权钱交易,越是权力大的人越是有可能在短期内积累起雄厚的大资本,这就有利于建立大企业或者是把原有的国营大企业私有化,从而有利于整个经济的发展。
由于中国坚持一党专政,政府独断专行,不在乎公众的压力,想改什么就改什么,想怎么改就怎么改,政府想涨价就涨价,想裁员就裁员,国营企业想卖什么价就卖什么价,想送谁就送谁;由于社会上缺少反对与制衡的力量,政府拥有强大的镇压能力,也更有能力贯彻自己的决策。
由于中国坚持一党专政,“把一切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例如禁止独立的工会农会),使社会高度稳定;又由于政府不受挑战,不可替换,对经济活动有很强的控制力,政府的行为就有更强的一贯性和可预知性,这就更容易吸引大量的外国投资,同时还能比较有力地防止国际经济震荡对国内的影响。
由于中国坚持一党专政,不少领域——主要是政治领域——被列为禁区,这就使得更多的人们不得不投身于经济领域;再加上精神真空的出现,人们的贪婪与物欲空前解放,这无疑也对经济发展有火上浇油,推波助澜之效。至于那些在权贵私有化中其利益受到严重损害的下层民众,由于在现行体制下无法讨还公道,只好回过头来自谋出路,从头干起。中国的劳动力本来就廉价,在持枪抢劫的情况下形同奴工,自然就更廉价。这就构成了中国在全球竞争中的最大优势。
把改革拉回正道
如前所说,社会主义要改成资本主义,那就是要在一个大家都是穷人的社会里,尽可能迅速地造就一小批富人。如果你可以置民众的意愿于不顾,那么,要做到这一点,最快当的办法自然莫过于抢劫。中共领导人说没有六四就没有稳定和经济发展,其实就是不打自招,承认了中国的改革是一场持枪抢劫。这就是“中国奇迹”的奥秘之所在。
俄国东欧的私有化改革和经济发展不管有多少问题,但毕竟是在有公共监督和民主参与的前提下进行的。在那里,人民有发言权,有投票权,这就使得那里的改革——作为一个过程——具有一种基本的合法性。中国的情况正好相反。持枪抢劫式的改革不管造成了何等令人眼花缭乱的繁荣,但是因为它完全排除了公共监督与民主参与,所以其结果就不可能被民众所承认,由此形成的财富分配格局也就不可能被民众所接受。
中共领导人对此心知肚明,所以他们才坚拒为六四正名。他们担心一旦政治上放松压制,民间要求经济清算的浪潮就势不可挡。温家宝希望“再给我们20年、50年的稳定”,它无非是希望继续这种专制强权下的改革与发展,一方面通过时间把黑钱漂白,一方面使贫富差距有所缓和。到头来,“中国一定会发展得更为强大”。但我们可以肯定的是,一个以这种罪恶的方式造成的强大国家,只能是一个更加自信因而更加骄横、并且更加强大的专制政权,它必定会对人权、民主和正义等价值更加蔑视与敌视,对人类的自由与和平构成更大的威胁。
自六四之后,中国的改革就走上一条邪路,要把它拉回正道已经是越来越艰难。但无论如何,我们还是要努力把它拉回正道。这需要我们付出更大的努力和代价。但问题是,如果我们现在不这样做,以后我们要付出的努力和代价只会更大更大。
《北京之春》2007年3月号
《胡平文库》时政·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