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集《我要回家》读后

今年是“六四”二十周年。香港支联会的朱耀明牧师和几位新闻从业人员张炳玲、蔡淑芳、冯爱玲与陈木南等,去年赴欧洲北美,采访了四十多位流亡海外的大陆民运人士,将文字整理编辑成书,不久前在香港出版,书名就叫《我要回家》。

二十年前,朱耀明牧师曾大力协助不少大陆民运人士和学生逃离中国,想不到二十年后,他又倒过来发起“我要回家运动”,努力唤起国际社会和中国政府的关注,让流亡人士回到中国。这实在令人感慨万端。

众所周知,回国权乃基本人权。联合国的世界人权宣言写得清清楚楚:“人人有权离开任何国家,包括其本国在内。并有权返回他的国家。”其实,用不着引用联合国人权宣言,这事用常识一想就明白:一个人要进入别的国家需要别国的同意,要回到自己的国家难道还要谁批准不成?一个人回到自己的国家难道不是理所当然,天经地义?《我要回家》这本书里的几十位民运人士都是被禁止回国的,不少人在自己的父亲或母亲去世时也不准回国见上最后一面。甚至还有象魏泉宝这样,因为禁止回国,不得不从香港潜入境内,后来被抓住判处三年劳教,罪名居然是“偷越国境罪”:一个人回到自己的国家居然也叫“偷越国境”!真是荒谬绝伦。

毫无疑问,中共禁止流亡人士回国是违反基本人权的,是违反中国现行法律的,也是违反基本的伦理道德的。然而奇怪的是,中共这一明显错误的做法,好像并没有引起舆论――包括国际舆论――多么强烈的谴责。说来其中的原因也很简单,只因为中共还做过许许多多更恶劣的事,相比之下,禁止回国这件坏事要算是轻的了。例如前些年,国际社会就人权问题向中国政府施加压力,中国政府有时候就会把一些民运人士,以所谓“保外就医”的名义或什么名义送到国外来。既然和在国内被监禁或被软禁被不断骚扰相比,流亡国外至少不那么残暴。两害相权取其轻,舆论甚至还要对中国政府的这种做法表示某种肯定。另外,这些年来,一直有国内的异议人士因不堪忍受政府的迫害,冒险逃出境外,在外国寻求政治庇护。换句话,由于有更恶劣的事作对照,禁止流亡者回国这件事就成了较小的恶。《我要回家》这本书的意义就在于,通过几十位流亡者的采访和文章,从不同的角度讲述了流亡海外,有国不能归,有家不能亲的痛苦,从而凸现出中国政府禁止流亡者回国这件事的荒谬、非法,以及反人道,反人伦。

读《我要回家》这本书,读者首先感到的就是浓郁的乡愁。然而,流亡的痛苦又绝不仅仅是乡愁;或者说,流亡者的乡愁是一种特殊的乡愁。因为流亡者之为流亡者,就在于他们总是执着地关心祖国的命运,并且热切地希望在其中发挥自己的一份力量。他们曾经全力以赴地投入过祖国的自由民主事业,因此被专制当局放逐海外;他们始终认为自己的事业在祖国,自己的生命的意义在祖国。固然,在信息时代的地球村,身处海外也能为中国的自由民主事业做不少工作;海外民运确实为中国民运作出过很大贡献。但是,海外毕竟是海外,在海外我们能做的事其实很有限。很多人找不到自己的用武之地。这就使得很多流亡者感到有些失落。他们知道,如果他们肯向暴政低头,也许他们就能返回祖国,但是他们就是不肯低头。他们要回家,他们要有尊严地回家;否则宁可不回。于是,他们选择了坚守,选择了等待。在这里,等待并不等于消极,因为坚守本身就意味着尊严,从而也就意味着抗争。而《我要回家》这本书,就是这种抗争的见证。

感谢香港的朋友们,他们发起“我要回家运动”。这个运动的宗旨是:本着人道精神及藉法律途径,全力协助流亡者行使公民权利,体现基本人权,争取早日回家。《我要回家》是他们出的第一本书。按计划,他们将在今年五月出版第二本。

《人与人权》2009年3月号

《胡平文库》时政·观察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