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50年2月11日,伴随着绝望以及对医生的咒骂,笛卡尔的生命走到尽头。他大概预料不到自己撒手人寰后,所谓的“笛卡尔主义”会日渐兴盛,他的遗骨也因此以圣物崇拜的方式进入了觊觎者的视野。尽管教会在笛卡尔去世的100年前就禁止了圣物的商业交易,但身体遗骸作为连接生与死的纽带依然受到了人们的顶礼膜拜。当一群崇拜者围在垂死圣徒身边等待瓜分尸体时,很难想象圣徒的临终心境。笛卡尔同样难逃此劫,几百年间,他的遗骨遭遇反复挖掘和重埋,最终,人们把他的颅骨给“弄丢了”。直到1821年3月的一天,那颗孤零零的颅骨才出现在斯德哥尔摩的一个拍卖行中。

这是极具讽刺性的一幕。笛卡尔的学说极力倡导肉体与心灵的二分法,在将脆弱沉重的肉身定义为必朽和必将幻灭的同时,他宣称:“我们的灵魂比身体更经久”。在《哲学原理》中,他进一步谈到这种身心的二分法:“我们的灵魂虽然和全身结合着,可它只是在大脑里发挥它的主要功能;正是在脑部,它不但进行理解、想象,而且还进行感觉。”显然,在笛卡尔主义中,精神或者灵魂是和大脑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并且是大脑中的这些运动使得我们的精神或者灵魂产生各种各样的思想。令人啼笑皆非的是,这位高扬大脑与灵魂高贵无比的人物最终却弄丢了自己的脑袋。

勒内·笛卡尔

笛卡尔的二元论作为一种近代的认识论图式引发了大量的围攻,德里达直斥其为“逻各斯中心主义”的始作俑者,想来,挺委屈他的。毕竟,早在亚里士多德的年代,《论灵魂》就围绕着肉体和灵魂的关系展开了古希腊二元论的辨析。所以,对蕴藏着人类生命、人格、意志与不朽灵魂的大脑的推崇,显然已经潜伏在人类文明的早期,并不能因此迁怒于丢了脑袋的笛卡尔。这也是皮特河博物馆馆长弗朗西斯·拉尔森(Frances Larson)在这本重口味的《人类砍头小史》中给出的一个潜在判断:无论是利欲熏心的白人殖民者还是拥有“野蛮文化”的原始土著,都对头颅表现出了一种热情,只不过19世纪以后,这些热情中又混入了殖民野心、猎奇噱头与消费主义的幽灵。

《人类砍头小史》是个以偏概全的译名,显然原标题“头颅丢失与寻回的历史”(History of Heads Lost and Heads Found)更为丰富地容纳了全书的内容。以头颅作为焦点,拉尔森在鲜血与污秽齐飞的话语中为读者一一呈现了南美文化中的干缩人头、作为战争奖品的人头奖杯、欧洲的断头台文化、颅相学等丰富的“头颅史”。近年来,这类“疯狂又不正经”的文化史层出不穷,但几乎全都将目光投向了人类这具脆弱又沉重的肉身。涉及身体本体的就有让-雅克·库尔第纳厚达三卷的《身体的历史》,涉及身体器官及表现的有布莱耶尔《头发的历史》、玛莉莲·亚隆《乳房的历史》、安格斯·特鲁贝尔的《手指传奇》与《笑的历史》,继而有立足于身体现象生发而出的身体现象史书写,如洛札兹·林长杰的《调情的历史》、乔治·米诺瓦的《自杀的历史》——以及书名听上去颇为骇人但实则是彻头彻尾学术著作的《屎的历史》。可以说,一种碎片化的感知方式将人的目光从星空拉回到了自身,表达主体的欲望也开始以“乱花渐欲迷人眼”的方式重新塑造着今时今日的主体及其经验。每一个作家都在践行着苏格拉底千年以前的告诫:“关注自我,认识自我,发现自身的秘密”,而每一位研究者都通过对或是局部或是整体的肉身考察确立了对自己的认识与对一种美学风格的追求。毫不夸张地说,二十世纪以来的身体文化史写作构成了一部福柯式的“自我技术”的交响乐。

如果要为身体文化史的写作找一个时间起点,那么它应该来自于十九世纪人们的目光转向。伴随着这一时期的宗教世俗化,医学卫生、生物科学以及社会科学都推动了人们聚焦于肉身本身,这一来从外向内的审视不可避免地裹挟着各种意识形态与观念的解读。十九世纪,基于肉身的改造工程前所未有地成为小说家们所热衷的题材,玛丽·雪莱中《弗兰肯斯坦》盗尸与解剖、乔治·艾略特《揭开的面纱》中身体大换血、布莱姆·斯托克《德古拉》中吸血鬼咬人脖颈吸血的情节设计都依托于身体的存在,而大量哥特罗曼司乃至盛行的地下色情文学也大量集中于肉身欲望、肉体激情的描写。一如拉尔森在《人类砍头小史》中所观察到的,绝大多数头颅文化史的发生都集中在十九世纪,以至于她不得不感谢“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人,跟此前或之后的任何社会比起来,他们更加迷恋人的骷髅,并且不知疲倦地搜集骷髅。”(p155)可以说,从十九世纪开始,身体——当然包括头颅——开始赤裸地走向舞台,变得越来越可视、也越来越容易阐释与操纵。不用提这一时期兴起的疾病的诊疗与养生法的流行、身体的管理和规训游戏(体育教育、户外活动、禁欲教条),仅仅是《人类砍头小史》中提及的战争、科研与殖民活动,就需要多少具曾经热乎乎、会思考的身体啊。

《人类砍头小史》在某种程度能够符合读者猎奇的期待视野,因为拉尔森并不预备从这些有关头颅的历史资料中推演出晦涩深奥的理论,偶尔流露的黑色幽默已经足以支撑她的立场。当笔触涉及到白种人出于残忍的殖民心态而进入南美猎取土著的头皮时,她简单地交代了一句:“这些干缩人头,与其说是某种未受外界影响的野蛮方式的遗存,不如说是殖民扩张的经济和关于‘野蛮文化’的幻想力量的产物。”(p7)随后,当她不予置评地谈及白人也被猎杀、被制作成赝品的干缩人头再卖给白人时,读者必然能会心一笑。谈及欧洲断头台文化一节时,拉尔森的处理地也非常聪明,有福柯讨论公开示众惩罚的珠玉在前,也有齐格蒙特·鲍曼谈论现代性装置抹杀人性功用的杰作议论纵横,因而拉尔森虽然涉及这些问题,却也只是摆出现象,继而矛头一转,转入了当代人们通过网络观看斩首视频的讨论,使全书基调摆脱了深奥学术腔的纠缠,反倒使读者们心有戚戚并急于反思了。《人类砍头小史》全书也不厚,方方面面照顾到的写法倒是颇有大家风度,尤其是讨论艺术作品中的头颅一节,隐隐让我想起前不久读的彼得·盖伊的大部头,只不过,拉尔森穿花度柳,轻盈许多。

人类的头颅崇拜史是人类身体崇拜的一部分,只是近代以来带有原始基调与狂热情绪的崇拜色彩淡化,渐变成为了身体关注与身体反思。如果一定要为某个特殊部位的崇拜——比如头颅——找一个意识形态的根源,那么那位丢了头颅的笛卡尔估计难免躺枪。

© 来源:豆瓣读书

译者秦传安 2018-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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