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7-08

那天晚上,我们照例在吃饭的时候打开电视机。奇怪得很,一个台一个台地调来调去,怎么每个台播送的都是一样的新闻呢?不过是个大法官退休了,这有多大新闻价值呢?到了第二天早晨,又吃了一惊:《纽约时报》头版头条,一个大大的通栏标题,又是关于那位大法官退休的消息!这么大的通栏标题,是只有发生类如九一一那样大事件的时候才偶尔一用的。两天下来,一版有一版的报道,都是关于这位最高法院女法官欧康诺的。

换到中国的话,恐怕一个党中央的副书记或国家的副主席的更换也不会引起这么大的重视。由此想到法律在美国人的生活里的重要地位。在我们的印象里,美国是一个最自由的国家,却很少知道这又是一个最讲究法制、因而也是对个人自由有严格限制的国家。首先限制的就是那些有条件侵犯他人自由的人物,有权势和有影响的人们吧。这就和中国完全相反了。毛泽东曾经说他是“和尚打伞,无法无天”,在美国,这就是绝对不可能的了。

欧康诺是最高法院法官里唯一的女性,也是在一些重大问题上其余八位法官的投票是四比四时,她这一票就起决定性作用了。2000年总统选举,布什和民主党候选人戈尔得到的选票不相上下时,发现佛罗里达州的选票出了问题。于是决定在几个地方重新计算选票。这就要耗费很多时间,而且别的地方也出现了相似的问题,难道也要重新计算选票吗?这是最高法院就出来干涉了,由它来投票决定谁该当选为总统。在这次投票中,又是四比四,欧康诺的一票就起了决定作用:她把票投到了赞成由布什当总统的一方,结果就成了五比四,于是布什就成了美国总统。对于这种做法,至今仍有很多人反对。但是有可见美国最高法院的权威有多大。

不过美国人对于欧康诺的敬重,并不完全是由于她的权力有多大。作为一个人,她既富于智慧,又能独立自主,从不迎合潮流。她虽然是共和党党员,但西方政党并不像中国共产党那样要求党员必须服从党的决定。所以欧康诺在总统选举问题上可以投出和保守派一致的一票,在堕胎问题上她又投了赞成妇女有权堕胎的一票,虽然共和党和保守派是反对堕胎的。用共产党的逻辑看来,这就很糟糕了,因为谁也没法预测一次表决的结果是什么,那不就乱了吗?其实这正好保证了一种制度的灵活性,而共产党的那种凡事都必须和领导“保持一致”,却必然把决策权集中到“一把手”的手里,排除了大多数人的创造性,一次又一次地犯错误,又一次又一次地没法改正错误!

由此可见,有了一个好的制度,还必须有合格的人选来贯彻那种制度。制度不是一个死的东西,而是必须由人们去支撑它,不断地去维护它,改善它。即便是美国这样严密的法制,也不能避免发生错误。昨天的报纸就报道了最近发生的一起杀人案,法院把两个人当作凶手各判25年监禁。很快就被三个不相干的人发现判错了。现在他们正在和法院打交道。这种事情不断有报道。中国共产党的问题,不但是曾经在历史上两次(1949和1957年)破坏中国的法制,而且把法制所必不可少的人也给破坏了。现今的中国人有几个讲究诚实?而没有诚信,你就没法相信办案时取得的证词是真是假。当然同样重要的是制度。改革开放二十多年了,至今司法仍然不能独立,上头必须有一个各级党委的“政法委”管着,而政法委的头头往往就是公安局长!这不是开玩笑吗!公安局办错了事,局长还会让司法部门来监督和纠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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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