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致公党的萧利彬要求差额选举被取消代表资格

萧利彬事件是中国所谓“多党合作制”的一大丑闻。事情发生在今年8月15日。中国致公党浙江省杭州市第四次代表大会于今年8月16~18日召开。在会议的前六天,即8月10日,中国致公党杭州市委员会在杭州市平海路民主党派大楼309会议室召开了“四大”代表的座谈会。按照市委会的书面通知,杭州市代表萧利彬也参加了座谈会。致公党杭州市第三届委员会主任委员郁嘉玲“诚恳”地邀请各位代表发言,征求大家对本届市委会工作的意见,并要求大家对下一届领导人的“选举”提出看法。一向以讲真话为荣、以讲假话为耻的萧利彬对等额选举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时代已进入了21世纪,连越南的共产党都在搞差额选举,而我们的所谓民主党派却还要搞等额选举,这不是“与时俱进”的表现,这也与“民主党派”的称呼不相适应。他认为,既然是“民主”党派,那就得讲民主,哪怕是稍微讲一点民主也好。他建议选举市主委(即主任委员)应采用相对稍微先进的差额选办法(两个候选人)。萧利彬的这番真心话,却惹得“诚恳”的郁嘉玲满脸不高兴,因为她早就被中共杭州市委内定为致公党下一届的主委,所谓的座谈会实际上就是打招呼会,叫大家心里有数,开会时百分之百地投她的票。这无论在共产党内,或其他“民主党派”内,都是心知肚明的潜规则,而这个萧利彬偏偏不识时务,居然提出要差额选举。于是在8月15日,也就是在“四大”召开的前一天,致公党杭州市委会突然宣布:由于电脑出错,萧利彬的代表资格被取消了。到底是民主党派,还讲一点民主和人权,因为萧利彬代表资格被取消的理由是电脑出错而不是人脑出错,否则就有破坏民主和侵犯人权之嫌了。除此之外,还送给他只有代表才能得到的礼品。性格耿直的萧代表愤怒了,他毫不客气地拒绝了礼品,并发表了《“八?一五”事件声明》。他认为“八?一五”事件不仅是他个人的耻辱,也是中国致公党的耻辱,它更是中国所谓“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的丑闻。以言获罪、以言获咎是历史的倒退,民族的悲哀。

网络对萧利彬事件的批评意见

萧利彬以言获咎的事件至少说明了两个道理:一是中国的所谓民主党派根本没有独立的人格,它们完全是共产党的附庸,别人说它们是共产党的“孙子党”毫不为过。二是民主党派的领导人由于长期受共产党的调教,他们的政治理念、思维模式、工作方法完全和共产党的干部一模一样,他们实际上是共产党的代理人,如本案中提到的郁嘉玲就是这样一个人(致公杭州市第四次代表大会上,郁嘉玲果然“当选”为第四届主委)。笔者在《中国律师网》上读到过一篇笔名为“法律游戏”的网友写的一篇讽刺文章《请解散所有的民主党派》,印象深刻。文章说:“我们可以从各民主党派的党纲中看到这样的变化,现在所有的民主党派的党纲中几乎毫无例外的写着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为国家建设出力、做贡献之类的原则,而没有自己的主张,其口吻完全是共产党员在向党表态。既然这些党派自己都认为自己的历史使命已经完成了,剩下的任务只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积极投入到共产主义事业的建设中去,那何必还要存在呢?如果各民主党派都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和党融为一体,会让党的政策得到更好、更统一的执行,可以更好地接受党的领导,何必脱裤子放屁呢?”作者“强烈的呼吁”:“鉴于目前的形势,民主党派已经毫无存在的必要了,所以,请所有的民主党派,放弃成见,全部解散,然后全部加入我们伟大的中国共产党,做一名光荣的中国共产党员!!”这篇文章的跟帖有好几页,大部分都是支持作观点的,其中有个网友说:“你说的很对啊!!佩服,佩服啊!!民主党派现在已经仅仅是个公务员的角色了,好好接受领导就是了,还非要保持个***党的虚名做什么?!”

网络对萧利彬事件的批评意见

在中国致公党杭州市第四次代表大会上,中共杭州市委副书记于辉达代表中共杭州市委向大会致贺词。他说:“2001年6月换届以来,致公党杭州市第三届委员会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2005年市委会被致公党中央评为全国先进集体”云云。一个所谓的民主党派,要“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岂不是笑话?这是在杭州,我们再看看其他地方。在2005年7月12日制定的《致公党大连市委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第一条是:“为切实加强致公党大连市委基层组织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和《致公党辽宁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依据《中国致公党章程》,特制定本条例”,这里可以看出,一个党的地方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先是按照另一个党的文件,然后才是根椐自己的党章制定的。第三条是:“致公党大连市委基层组织接受本党上级组织和中共基层组织的领导”;第四条关于致公党大连市委基层组织工作的准则是“在邓小平理论指导下,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高举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旗帜”;第十条关于基层组织负责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熟悉中共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第二十四条关于党员的思想教育和管理的内容是“继承和发扬致公党优良传统,坚持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爱国、民主、团结、求实,坚持立党为公”,等等。从这个致公党地方党组织的文件来看,这个党难道还有一点点独立精神吗?

其它“民主党派”的运作也证明中国没有什么“多党合作制”

致公党是这样,其它“民主党派”如何?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央委员会2006年元旦公布的《2006年工作要点》是这样写的:“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民建成立60周年纪念大会上中共中央的贺词和大会精神,围绕”十一五“规划的制定实施和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要求,认真履行参政党职能,切实加强参政能力建设,把握全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开拓进取,力争把会的各项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下面的具体安排是:1、学习贯彻中共中央的贺词以及成思危主席在纪念大会上的讲话;2、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各级组织要组织广大会员深入学习贯彻《意见》精神,深刻领会《意见》蕴含的新的理论观点和政策思想,不断加深对中共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等等。

看看这两个党的会议和文件,有谁会认为中国存在着“多党合作制”?如果这也算合作的话,那么我们宁愿不要这样的“多党合作制”,因为它不如法西斯简单明了。法西斯没有遮羞布,人民和舆论都对它一目了然。但中共由于有了这么几块遮羞布,使它具有很大的欺骗性,同时也有了回应别人批评它独裁时的挡箭牌。这样的“多党合作制”,给中共独裁延长了寿命,因而它对中国也是一种罪孽。由“多党合作”变为多党竞争,这才是中国的出路,才是人民的福音。

原载《民主论坛》2006-08-27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