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川雁塔 2018-07-10

民主制度下天然有公众福利要求,而且有福利问责的机制,是这样吗?

确实如此。

其实早在古希腊,亚里斯多德就讲过民主制导致“穷人政治”的道理。古希腊罗马的民主共和制度也曾造成过从债务豁免到“观剧津贴”、从“面包与马戏”到儿童补助之类的“古代福利国家”制度,从来没人说那是从波斯帝国学来的吧?

今天香港的张五常、李嘉诚诸先生也成天担心“民主化会导致福利社会”,但他们从不担心我党治港会导致福利社会!

古代的事情就不说了。从现代“福利国家”的发展历程也可以看出“学习苏联”说之谬。平心而论,在负面信息被封锁的条件下,苏联在一定时期也确实对部分西方民众有相当感召力。

除了对少数共产党人外,苏联对西方一般公众的价值吸引力,主要是在1929-1956年间。在此以前西方经济高度繁荣,而苏联那时还谈不上什么经济成就,媒体上报道的是她经济贫困、时有饥荒、政治专制、缺少自由,一般西方公众对此难有好印象。

1929年以后情况大变:西方出现大危机与大萧条,公众怨声载道,而苏联经济却高速增长,实现了工业化,令人刮目相看。加上后来第二次世界大战中苏联打败纳粹德国,更使当时与之结盟的西方公众产生好感。西方各国共产党正是在这时队伍明显扩大。因此要说“学习苏联”,也就是这时了。

而到1956年,赫鲁晓夫开始揭露斯大林时期的黑暗,匈牙利事件的血腥一幕更在西方公众中引起极大震动,这个体制的声誉便一落千丈,西方各国共产党几乎都出现了退党狂潮,影响剧降,如英国共产党就损失了90%以上的成员,这个党可以说基本垮掉。其他西方各国共产党也基本都遭重挫。可以说,这时苏联对西方一般公众已经成了“反面教材”了。

换言之,如果说苏联的影响对西方福利国家的形成确实有重要作用。那么西方福利制度就主要应该是这一时期建立的。但事实恰恰并非如此。

我们知道西方各国的社会保障经历了长期的发展,古希腊罗马且不论,仅近代就从17世纪的济贫法、19世纪的“托利社会主义”到20世纪的福利国家。其中1929—1956年苏联有道义影响的时期只是一小段,而除美国的“新政”出现在这个时期(但如前所述也很难说是“学苏联”)外,其他西方国家公共福利制度形成的关键进展几乎都不在这一时期。

英国主要社会保障制度立法一般认为主要有63项。其中:19世纪出台7项,1900年代7项,1910年代8项,1920年代11项,1930年代4项,1940年代7项,1950年代3项,1960年代1项,1970年代8项,1980年代2项,1990年代5项。也就是说只有14项形成于上述时期。

通常认为,英国福利制度从1601年伊丽莎白济贫法开始至今400多年有三次大改革,即1834年新济贫法、1870-1914年福利改革(以1908年养老金法和1911年国民保险法为标志)和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工党政府的改革(这次改革使1948年工党宣布英国建成了“福利国家”)。

但是,我国学者丁建定认为只有1870-1914年的那一轮才是“根本性转变”,1834年济贫法只是“旧济贫法”的调整,而战后的工党改革只是“对1870-1914年建立的新型社会保障制度的修改和完善”,两者都不是根本性的。

联邦德国的福利制度虽然起源于俾斯麦时代,高度发达于二战之后的“社会市场经济”时代,但关键性的进展是在魏玛共和国时期实现的。

1918年魏玛共和国成立不久,就颁布了工人保护令、失业救济令、劳动时间法、团体协约法。1919年魏玛宪法公布,其第165条规定建立工厂委员会制度,从而开始了后来所说的“工业民主制”。1920年又推出工厂会议法,1922年推出工作介绍法、工业法院法、劳动扩张法、劳动仲裁法、儿童保护法。1923年推出残疾救助法,1924年:公共救助法、失业救济法。1926年:劳动法院法;1929年:职业介绍与失业保险法;1930年:经济代表组织法;等等。显然,这些关键步骤也都与苏联影响无关。

至于瑞典社会民主党,她上台前就极力鼓吹民主社会主义,1920年上台后便付诸实践。与德国社会民主党和英国工党一样,他们都是老牌社会主义政党,甚至还是俄国社会主义运动的“老大哥”。说他们是学了苏联才要搞福利国家,就更莫明其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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