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16日,是“文化大革命”发动的40周年;今年10月6日,是“文化大革命”结束的30 周年。中国人永远不会忘记那个使近二千万人死于非命,使一亿人受到迫害和株连,使生产和人民生活受到严重破坏,使中国有形和无形的文化受到毁灭性摧残的“十年浩劫”。这里只讲一讲“文化大革命”的一部分历史教训。

1981年6月27日 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建国以来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这个决议对“文化大革命”进行了总结,其中有不少正确的论断。例如:“对于‘文化大革命’这一全局性的长时间的‘左’倾严重错误,毛泽东同志负有主要责任。”“这个期间,毛泽东同志在关于社会主义社会阶级斗争的理论和实践上的错误发展得越来越严重,他的个人专断作风逐步损害党的民主集中制,个人崇拜现象逐步发展。党中央未能及时纠正这些错误。林彪、江青、康生这些野心家又别有用心地利用和助长了这些错误。这就导致了‘文化大革命’。”如此等等。但是,决议分析发生“文化大革命”的社会历史原因,却讲得简略而不深刻,特别是没有从政治体制方面去寻找原因,解决问题,以致在批判了毛泽东在阶级斗争理论和实践上的严重的错误以后,又出现了邓小平和江泽民在人权、民主、法治等政治体制改革理论和实践上的严重错误;在批判了毛泽东的个人专断和个人崇拜以后,又出现了邓小平、江泽民的个人专断和个人突出;在否定了“文化大革命”以后,又出现了以违犯宪法和党章的手段打击和罢黜受人民爱戴的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和赵紫阳的事件,出现了史无前例的“六四”大屠杀以及持续不断地侵犯人权、破坏法治,打击异议人士,打击法轮功成员、打击数以百万、千万计城乡维权公民的积压如山的冤、假、错案;而且,比“未能及时纠正毛泽东的错误”更甚,中共中央至今还在庇护邓小平、江泽民的错误和罪行。

“文化大革命”的主要根源和主要教训在政治制度方面,它是列宁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理论和实践的登峰造极的发展。

俄罗斯马克思主义的鼻祖和播种者、列宁的老师普力汉诺夫,在1918年4月至7月病势垂危时,曾经口述了一个长篇政治遗嘱。这个遗嘱提出一系列伟大的预言。关于无产阶级专政,普力汉诺夫说:“列宁的无产阶级专政将迅速变为一党专政,党的专政将变为党的领袖专政。维持领袖权力的起先是阶级恐怖,后来是全面的全国的恐怖。布尔什维克不能给人民以民主和自由,因为他们一实施民主和自由,马上就会丧失政权……布尔什维克除了恐怖、欺骗、恐吓和强制,就别无道路可走。但是,通过恐怖、欺骗、恐吓和强制能否迅速发展生产力和建成公正社会呢?当然不能,只有在民主条件下,在自由、自觉的基础上才能够做到。”

毛泽东发动和领导“文化大革命”的指导思想,就是所谓“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他把列宁的无产阶级专政理论发展到更加极端的程度。

第一、列宁主义的无产阶级专政必然变成一党专政和领袖专政。不过,一党专政和领袖专政,还要通过党的领导机构(政治局、书记处和各级党的委员会)和一个政府(最高苏维埃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人民委员会或国务院)去实行。中国的“文化大革命”,却使中共的中央委员会、政治局,人民代表大会和国务院形同虚设,毛泽东个人只是依靠超越一切国家和党的机构,超越宪法、法律和中共党章的“文化大革命小组”去领导一切和指挥一切。这一点,也具有中国特色。中国自秦始皇以后的政治制度都是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但却存在着两种不同的体制:一种是皇帝与政府并存;另一种是有皇帝而无政府。前者如西汉“文景之治”,东汉“明章之治”,盛唐“贞观之治”和“开元之治”,北宋仁宗之治等时期,皇帝同由丞相、太尉、御史大夫或丞相、枢密院、谏院组成的

政府,是互相制约的;皇帝的诏令,必须有丞相副署,否则,是不合法的。后者如汉武帝设立“内朝”,通过卫青等“天子近臣”组成的小班子直接决策和发号施令,使由丞相、太尉、御史大夫组成的政府架在空中不起作用。明朝的朱元璋干脆废除了丞相制,只依靠品级低、号称学士的秘书班子去发号施令。

第二、实行所谓“群众专政”,即依靠民众中的“造反派”组织实行专政。这种“群众专政”有没有一点民主因素呢?没有。因为“造反派”以“无限忠于毛主席”和“读毛主席的书,听毛席的话,按毛主席指示办事,作毛主席的好学生”为最高指针,“造反派”对毛泽东和“中央文革小组”绝对服从。如果偏离毛泽东和“中共文革小组”的指示,就会被打成“反革命分子”。“造反派”内部也没有什么民主。对于毛泽东经常采用的“大搞群众运动”的做法,胡耀邦早就觉察到其中的弊端,就是:“依靠少数积极分子而不依靠广大群众”。1965年1月28日,当胡耀邦在陕西省进行民主改革的时候,就在中共陕西省委工作会议上讲到:“我觉得现在有一种做法是非常危险的,就是只听少数积极分子的话,情况是他们提供,主意是他们出,事情也是他们办,而把广大群众当成哑巴,当成阿斗,少数人包办一切,多数人心惊胆战,我看群众基本没有发动……。积极分子也要搞民主,以大多数的意见为意见,不能给积极分子以特权。”“文化大革命”中的“群众专政”,把胡耀邦指出的“群众运动”的弊端发展到极致,正像普力汉诺夫预言的“起先是阶级恐怖,后来是全面的全国的恐怖。”可以说:它是最高领袖直接发动和领导的暴民运动。其目的仍然是维护一党专政,维护最高领袖的权力和权威。

第三、毛泽东提出的“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并不是只在“文化大革命”中继续那一次,而是“七、八年再来一次”。就是说:“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一个政权取代一个政权”的革命,还要不断地、无休止地进行下去。也就是说:七、八年前的革命阶级和革命的政权,到了七、八年以后,就会变成应该推翻的反动阶级、反动政权了。如此周而复始的继续革命,将使“国无宁日”、“民无宁日”,怎么能够发展生产力,建立民主公正的社会呢?

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后,邓小平、叶剑英、陈云、胡耀邦所领导的拨乱返正,把毛泽东关于“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极左的理论和实践,基本上纠正过来了。例如:废除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方针,“把党和国家工作的着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恢复和健全“文革”以前的各级领导机构和调整领导班子。提出“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提出今后不再搞政治运动。平反“文革”中和“文革”前的“冤、假、错案”等等。对于党和国家领导体制方面的问题 ,邓小平也有所认识。比如:1980年8月18日邓小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发表了《党和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讲话。邓小平讲到:“我们过去发生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即使像毛泽东同志这伟大的人物,也受到一些不好的制度的严重影响,以至对党对国家对个人都造成了很大的伤害。斯大林严重破社会主义法制,毛泽东同志就说过,这样的事件在英、法、美这样的西方国家不可能发生。他虽然认识到这一点,但是由于没有在实际上解决领导制度问题以及其他一些原因,仍然导致了‘文化大革命’的十年浩劫。这个教训是极其深刻的。不是说个人没责任,而是说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邓小平在以后也曾几次讲到要进行政治体制改革。胡耀邦在 1983年1月20日提出全面改革,是取得邓小平同意的。1986年9月28日,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指导方针决议》明确提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总体布局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定不移地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坚定不移地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坚决不移地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并且使这几个方面互相配合,互相促进”。邓小平也是同意的。邓小平还讲过:“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所以,如果说邓小平一贯反对政治体制改革,一贯反对民主化,那是不符合事实的。其实,邓小平是一个有现代意识和世界眼光的人。问题在于:邓小平的理性认识容易受到长期形成的一党专政情结,迷信暴力情结和个人专断情结的干扰。当他看到政治体制改革—民主化和法治化。可能威胁到一党专政,威胁到他个人的权力和权威的时候,他就对政治体制改革,由赞成、倡导转变为动摇,退缩以至限制、压制了。

毛泽东认识到斯大林破坏法制是由于没有英、美、法那样的民主制度,但是,他并不去改变和改善无产阶级专政的制度,反而把那种制度推向极端。邓小平懂得“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并且首先提出“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但是,他却不去实行反而压制他自己提倡的政治体制改革,以致发展到打倒自己的两个亲密的合作者—胡耀邦和赵紫阳,制造“六四”大屠杀的反人类事件。这是历史的悲剧,也是制度的悲剧。

唐代诗人杜牧在《阿房赋》中讲到:“灭六国者,六国也,非秦也 。族秦者,秦也,非天下也。嗟夫!使六国各爱其人,则民足以拒秦,秦复爱六国之人,则递三世、可至万世而为君,谁得而族灭也。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杜牧这一段议论,值得中国大陆现在的领导人认真思考。

《争鸣》2006年7月号 总第34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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