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1月29日“平安武汉”官微

1月29日,武汉公安在28天后,终于通过@平安武汉 ,对1月1日“依法处理”8位“造谣”市民一事,给出如下的回应: “2019年12月31日,武汉市卫健部门发布关于肺炎疫情的情况通报。随后,多名网民举报有人在网上传发不实信息。为查明情况,公安机关先后对8名行为人进行了调查、核实。根据调查情况,8人分别传发了“X医院已有多例SARS确诊病例”、“确诊了7例SARS”、“Y医院接收了一家三口从某洲回来的,然后就疑似非典了”等未经核实的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因上述8人情节特别轻微,当时,公安机关分别进行了教育、批评,均未给予警告、罚款、拘留的处罚。”

我认为,互动是沟通交流的第一步,有反应比置若罔闻要好,有态度比置之不理要强。所以,对武汉公安今天的表现,我表示赞赏。

疫情爆发以来,我不曾对医学事务发表意见,因为我是外行。帮忙别添乱,是持论的宗旨。我相信,混乱是暂时的,办法总比困难多。谁都能理解,天灾人祸来了,社会要付出代价,会出现伤亡病痛,但要不要付出这么大代价,该不该有这么多人倒霉,还有没有减少的可能,是需要加以检讨的,咱们应该吃下这一堑。尽量减少人祸的成分,是该做的和能做的。别讳疾忌医,让信息畅通,让信号准确,别去人为扭曲它,这应该不难。

今天回头来看,最早发病的患者求医,最初接诊的医生上报,最早接报的机构认真,有权决策的官员负起责任,环环相扣就能把事办好的,也能少走弯路。因而,对初始阶段的惊慌失措,对无知百姓的捕风捉影,甚至对“信谣、传谣”的,都不宜一概否定,更不该动辄使重手一味压制。传播的规律是,只要畅所欲言,自然有错讹之处。要求每句话都是真理,贩夫走卒的认知,契合尖端医学的研究结论,那就会消灭言论,从而阻碍信息流通。只说天地良心,训诫市民吓阻信息,客观上叠加了灾难的裂度,弄到今天几乎不可收拾,即使没有舆论压力和上司问责,武汉公安也应该有所反省,主动回应公众关切。

可惜,分析武汉公安今天的这条儿“官微”,我的感觉是,该机关“官威”依旧,对行为没有悔意,对给8人造成的恐惧,对此举引发的恐慌,没有丝毫歉意。从字面上儿看,它依然认为,那天对8人的“教育、批评”,是必要的和合法的。

对这样的回应和解释,我不太好接受,因为我有如下的困惑:

首先,既然这8人“情节特别轻微”,那么对这个“特别轻微”的情节,公安是动手前就知道了,还是等把他们传到派出所之后,问过了才知道的呢?既然是网络言论,那就是摆在了明面儿上,既然广大“网民”都举报上来了,还需要再侦查什么呢?对这类捏造谣言及“信谣、传谣”的行为,有没有个立案的标准?我理解,若有人元旦春节期间,有意捏造瘟疫要来的“谣言”,且已引发公众恐慌,造成了社会秩序的混乱,当然不应属于“情节特别轻微”的。既然如此,为什么不将其绳之以法,反而轻轻放下呢?

其次,案件来源,真的是基于“网民举报”,还是网监在工作中发现的?如果是前者,对于武汉有如此高质量网民,我要拍案叫绝了——这份儿意识和敏感度,多超前啊!鉴于“官微”中没有说,在接到网民的举报后,是否走了内部的初查和立案审批流程,外界无从得知公安是否在接到“网民举报”后,就直接决定传被举报人到派出所——或许,元旦期间,要监控的舆情重点,恰好就包括了华南海鲜市场传出奇怪病毒、高烧肺炎病例陡增?所以,才甫一见“网民举报”,就欣欣然正中下怀,立即把该8人拿获?

第三,既然认定8位“情节特别轻微”,只“教育、批评”,没作“警告、罚款、拘留”处理,那为什么还用@平安武汉 “官微”对外发布?我相信发微博的目的,显然不再针对这8位了——他们已被吓破了胆,以至于在已被视为英雄的今天仍不敢走到聚光灯下。我认为,公安的目的是“以儆效尤”,是警告公众不可“信谣”、传谣”,否则便会被“依法处理”!8人“噤若寒蝉”了,众人“道路以目”了,对瘟疫爆发及时“示警”,从而引起关注、减少传染的机会,也就此丧失了。

第四,公安元旦那条“以儆效尤”的微博经全网转载,并经央视新闻播出,国人都知道“武汉平安”着呢,“非典”没来,也不会来,“马照跑,舞照跳”,“万家宴”照搞,“团拜会”照开!咱就单说情理 ,全国都快成为世卫组织眼中的疫区了,@平安武汉 是否能放下身段,承认就算当初处理8人有理,客观效果也只剩下“封口”一项了呢?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检讨措施的得失,是为将来“执法为民”作个镜鉴,只承认自己考虑不周,这不该太为难吧?

“平安武汉”应该明白,不管公安如何认定,我依然要向8位公民由衷致敬,大多数老百姓,都会这样认识的。哪怕,他们“信谣、传谣”了,捏造了“非典要来”的谣言!因为,他们所能引起的恐慌,可能是草木皆兵,可能是“万家宴”取消,可能是让湖北省“团拜会”泡汤,但这些,都可以通过权威机构的澄清来化解。而且,请问这里哪一样儿,不是积德行善的义举呢?假如,你们当初认真对待他们的表达,不是把他们叫到派出所,教育、批评、训诫,而是让恐慌者找得到依靠,敢把确信真实的恐惧讲出来,以便权威机构来调查、释疑解惑和采取措施,咱们今天会这么被动吗?瘟疫还会这么嚣张吗?

公安的公信力,要靠日常执法的依法合规,来点滴积累的。法理天理人情,应该是相通的。我只是想劝一句,今后若再发“警情通报”,别动不动一句“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要知道这话不能当然赋予你钳制言论的行为以合法性,不能把它当作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我相信,多数公安人员对如何看待言论自由,还缺乏宪法意识和宪政思维,这是现实。文明社会法治国家,是绝不能把划定言论边界的权力,一股脑儿赋予警察局的,那只会锻造出一个残忍的警察国家——何况,警察国家的警察,也需要有点儿法律常识才行。

最后,虽然今天这条“官微”里没认错,我还是愿意相信,武汉公安已明了对8位市民的处理是扎扎实实错了,否则以中国公安的勇武,不可能拖到今天,会在千呼万唤口诛笔伐之下,扭扭捏捏发条微博来作解释的。我期待它也能知错就改,因为知错就改,是公安机关的加分项。没有谁,会因为武汉公安勇于纠错,就对它给出“差评”的。

最后之后,我还希望这篇充满善意的短文,能留存到战胜疫情那一天——哪怕是作为反面教材,供大家批判也好啊!

浦志强

2019年1月29日于北京

2020/1/29 23:24:24 发布在 凯迪社区 > 猫眼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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