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浩漫的生存布景后面,在深渊最黑暗的所在,我清楚地看见那些奇异世界……(波特莱尔)

——题记

第一章

七哥说,当你把这个世界的一切连同这个世界本身都看得一钱不值时,你才会觉得自己活到这会儿才活出点滋味来,你才能天马行空般在人生路上洒脱地走个来回。

七哥说,生命如同树叶,来去匆匆。春日里的萌芽就是为了秋天里的飘落。殊路却同归,又何必在乎是不是抢了别人的营养而让自己肥绿肥绿的呢?

七哥说,号称清廉的人们大多为了自己的名声活着,虽未害人却也未为社会及人类作出什么贡献。而遭人贬斥的靠不义之财发富的人却有可能拿出一大笔钱修座医院抑或学校,让众多的人尽享其好处。这两种人你能说谁更好一些谁更坏一些么?

七哥只要一进家门,就像一条发了疯的狗毫无节制地乱叫乱嚷,仿佛是对他小时候从来没有说话的权利而进行的残酷报复。

父亲和母亲听不得七哥这一套,总是叫着“牙酸”然后跑到门外。京广铁路几乎是从屋檐边擦过。火车平均七分钟一趟,轰隆隆驶来时,夹带着呼啸而过的风和震耳欲聋的噪音。在这里,父亲和母亲能听到七哥的每一个音节都被庞大的车轮碾得粉碎。

依照父亲往日的脾气,七哥第一次这么干时,父亲就会拿出刀割下他的舌头。而现在父亲不敢了。七哥现在是个人物。父亲得忍住自己全部的骄傲去适应这个人物。

七哥已经很高很胖了。他脸上时常地泛出红油油的光。肚子恰如其分地挺出来一点点。很难想象支撑他这一身肉的仍然是他早先的那一副骨架,我怀疑他二十岁那次动手术没有割去盲肠而是换了骨头。否则就不好解释打那以后他越长越胖这个事实了。七哥穿上西装打上领带便仪表堂堂地像个港商。后来又戴了副无框眼镜便酷似教授抑或什么专家。七哥走在大街上常有些姑娘忍不住含情脉脉地凝视他。七哥在外面说话毫无疯狗气。文质彬彬地卖弄他那些据说是哲人也得几十年修炼才能悟出的思想。

七哥住过晴川饭店。起先父亲不信。父亲每天到江边溜达都能看到那高白高白的房子,父亲在汉口活了偌些年从来还没见过这么高的房子,便咬定只有毛主席或者是周总理这个级别的人才能住。母亲说毛主席和周总理来不及住进去就升天了。父亲说那还有胡总书记和赵总理能住哩。父亲说这话时是一九八四年。

七哥解释不清,便说那大楼里的“晴川饭店”写得像“暗川饭店”,不信你们去查证。

父亲和母亲自然是不敢设想自己有机会去那里瞧瞧。直到有一天报上登着个体户住进晴川饭店的消息后,五哥和六哥各带一千块钱去了一趟,第二日回来对父亲说小七子的确在那里住过,那字真的写得像“暗”川饭店。

七哥说去那里总是坐“的士”,每回都有穿红衣服的小侍者为我打开车门,然后还鞠个躬,说:“欢迎您的光临。”

五哥和六哥是坐公共汽车去的,下了大桥,还走了好远的路,无法证实七哥的话。但父亲母亲不必做何证实也完全相信了。

父亲再往江边转悠时,遇见熟人便忍不住说:“那个晴川饭店也就那样,我小七子住过好些回数。”

“哦?就是睡床底下的那个小七子?”熟人常惊叹着问。

父亲说:“是呀,是呀,硬是睡出个人物来了。”父亲说这话时,脸上充满慈爱和骄傲之气。

其实,过去父亲总怀疑七哥不是他的儿子。在母亲肚皮隆起时,父亲才知道有这么回事。父亲蹲在门口推算日期。算着算着便抓过母亲扇了两嘴巴。父亲说那时候他跟一只货船到安庆去了。一个老朋友要死了想再见他一面。他前后去了十五天,而母亲却在这段日子里怀上了七哥。母亲风骚了一辈子,这一点父亲是知道的。他一走半月,母亲如何能耐得住寂寞?父亲觉得隔壁的白礼泉最为可疑。白礼泉精瘦精瘦,眼珠滴溜溜地不怀好意,薄嘴皮能言会道勾引女人还有富余。而最关键的是父亲亲眼见过他和母亲打情骂俏。父亲越想越觉得真理在握。为此在母亲生七哥坐月子的时间里,父亲看都不看七哥一眼,若无其事地坐在屋门口大口喝酒,把下酒的炒黄豆嚼得“巴喀巴喀”地响。

服侍母亲的事全是大哥干的。大哥那时已经十七岁了。他十分庄严地照料这个小肉虫一样软软的七弟。半年后父亲头一次看了七哥。他看得很仔细,然后像扔个包袱一样把七哥朝床上一甩。七哥瘦瘦巴巴的,全然不似高高壮壮的父亲的骨肉。父亲揪住母亲的头发,追问她七哥到底是谁的儿子。母亲声嘶力竭地同他吵闹,骂他是野猪是恶狗瞎了眼的魔鬼,说他到安庆去为他过去的情人送终还有脸回家吵架。父亲和母亲的喉咙都大得惊人。平均七分钟一趟的火车都没能压住他们的喧闹。于是左邻右舍来看热闹,那时正是晚饭时候,一个个的观众端着碗将门前围得密密匝匝。他们一边嚼着饭一边笑嘻嘻地对父亲和母亲评头论足。母亲朝父亲吐唾沫时,就有议论说母亲这个姿势没有以前好看了。父亲怒不可遏地砸碗时,好些声音又说砸碗没有砸开水瓶的声音好听。不过了解内情的人会立即补充说他们家主要是没有开水瓶,要不然父亲是不会砸碗的。所有人都能证明父亲是这个叫河南棚子的地方的一条响当当的好汉。

这个问题毋容置疑,父亲的确是条好汉。全家人都崇拜父亲,母亲自然更甚。母亲一辈子惟一值得她骄傲的就是她拥有父亲这么个人。尽管她同他结婚四十年而挨打次数已逾万次,可她还是活得十分得意。父亲打母亲几乎是他们两人生活中的一个重要内容。母亲需要挨完打后父亲低三下四谦卑无比且极其温存的举动。为了这个,母亲在一段时间没挨打后还故意地挑起事端引得父亲暴跳如雷。母亲是个美丽的女人,自然风骚无比。但她的确从未背叛过父亲。她喜欢在男人们面前挑逗和卖弄那是她的天性,仅此而已。母亲说难道世界上还会有比父亲更像男人的吗?母亲说如果有那才是真的见鬼了。母亲说除非父亲先她而死她才会滚到另一个男人怀里。母亲说这话时才二十五岁,而现在她已六十了,父亲仍然健在。母亲毫无疑问地履行着她的诺言。所以父亲怀疑七哥是隔壁白礼泉的崽子显然是不讲道理。白礼泉比母亲小十八岁,母亲常忍不住去逗弄他,偶尔也动手动脚,但七哥绝对无误是父母的儿子。因为只有父亲这样的人才可能生出七哥这样的儿子。这个道理直到二十五年后七哥突然一天说他被调到团省委当一个什么官了之后父亲才想明白。父亲从七哥那里听说团省委的人下一步就是去党省委,有运气到中央也是不难的。父亲几乎有点接受不了这个事实。父亲这辈子连县一级的官都没见过。父亲跟他认识的同样对方也认识他的最大的官员——搬运站的站长一共只说过两句半话。有半句是站长没听完就接电话去了。而现在,他的小七子居然比站长大好些级别且还只有二十来岁。鉴于这点,对七哥一进家门就狂妄得像个无时无刻不高翘起他的尾巴的公鸡之状态,父亲一反常规地宽容大度。

第二章

父亲带着他的妻子和七男二女住在汉口河南棚子一个十三平米的板壁屋子里。父亲从结婚那天就是住在这屋。他和母亲在这里用十七年时间生下了他们的九个儿女。第八个儿子生下来半个月就死掉了。父亲对这条小生命的早夭痛心疾首。父亲那年四十八岁。新生儿不仅同他一样属虎而且竟与他的生日同月同日同一时辰。十五天里,父亲欣喜若狂地每天必抱他的小儿子。他对所有的儿女都没给予过这样深厚的父爱。然而第十六天小婴儿突然全身抽筋随后在晚上咽了气。父亲悲哀的神情几乎把母亲吓晕过去。父亲买了木料做了一口小小的棺材把小婴儿埋在了窗下。那就是我。我极其感激父亲给我的这块血肉并让我永远和家人呆在一起。我宁静地看着我的哥哥姐姐们生活和成长,在困厄中挣扎和在彼此间殴斗。我听见他们每个人都对着窗下说过还是小八子舒服的话。我为我比他们每个人都拥有更多的幸福和安宁而忐忑不安。命运如此厚待了我而薄了他们这完全不是我的过错。我常常是怀着内疚之情凝视我的父母和兄长。在他们最痛苦的时刻我甚至想挺身而出,让出我的一切幸福去与他们分享痛苦。但我始终没有勇气做到这一步。我对他们那个世界由衷感到不寒而栗。我是一个懦弱的人为此我常在心里请求我所有的亲人原谅我的这种懦弱,原谅我独自享受着本该属于全家人的安宁和温馨,原谅我以十分冷静的目光一滴不漏地看着他们劳碌奔波,看着他们的艰辛和凄惶。

那时是一九六一年。九个儿女都饿得伸着小细脖呆呆地望着父母。父亲和母亲才断然决定终止他们年轻时声称的生他一个排的计划。

小屋里有一张大床和一张矮矮的小饭桌。装衣物的木盆和纸盒堆在屋角。父亲为两个女儿搭了个极小的阁楼。其余七个儿子排一溜睡在夜晚临时搭的地铺上。父亲每天睡觉前点点数,知道儿女们都活着就行了。然后他一头倒下枕在母亲的胳膊上呼呼地打起鼾来。

父亲说这地方之所以叫河南棚子就是因为祖父他们那群逃荒者在此安营扎寨的缘故。河南棚子在今天差不多是在市中心的地盘上了。向南去翻过京广铁路便是车站路。汉口火车站阴郁地像个教堂立在路的尽头。走出车站路向右拐,便上了中山大道。这一段中山大道,几乎有门即是店。铁鸟照相馆老通城饭店首家服装厂扬子街江汉路六渡桥诸如此类汉口繁华处几乎占全。父亲每天越过中山大道一直走到滨江公园去练太极拳。父亲总是骄傲地对他的拳友们说他是河南棚子的老住客。而实际上老汉口人提起河南棚子这四个字如果不用一种轻蔑的口气那简直是等于降低了他们的人格。

父亲说祖父是在光绪十二年从河南周口逃荒到汉口的。祖父在汉口扛码头。自他干上这一行后到四哥已经是第三代干这了。三哥总说爷爷若一来便当兵,没准参加辛亥革命,没准还当上一个头领,那家里就发富多了。说不定弟兄姐妹都是北京的高干子弟。父亲便吼放屁。父亲说人若不像祖父那样活着那活得完全没有意思。祖父是个腰圆膀粗力大如牛有求必应的人。祖父老早就加入了洪帮。那时“打码头”风气极盛,祖父是打码头的好手。洪帮所有的龙头拐子都对他倍加赏识。祖父认朋友而不认是非,每有所唤都狂热地冲在最前面。父亲说他十四岁就跟着祖父打码头。他亲眼见过祖父是何等的英勇和凶悍。后来祖父在一次恶战中负了重伤。肋骨被打断了好几根,全身血流如注宛若红布裹着一般。祖父被抬到家时已经奄奄一息。尽管如此祖父却一直带着微笑。父亲说大头佬殷其周专门派人为祖父送来了云南白药。殷其周是当时汉口最有名的“码头皇帝”。父亲至今提起他的名字还激动得颤栗不已。不过那药仍然没能救活祖父。祖父把手在父亲的肩上拍了两下便咽了气。那时父亲正跪在祖父面前垂泪。他见祖父头一歪便嚎叫一声扑在他身上。立即所有人都知道祖父已经走了。啜泣声便如远天滚过的雷。为祖父洒泪哀伤的人几乎是一望无边。父亲至今也没想明白究竟是怎么回事。父亲猜测大约是祖父善打码头的缘故。父亲时年二十岁,除了身子比祖父稍稍单薄一点以外差不多同祖父一模一样。父亲安葬了祖父的第三天便被头佬叫去打码头。他虎视眈眈地往那儿一站,对方的人立即目瞪口呆。竟有人颤着声问他是人还是鬼。

父亲每回说到这里都要仰面哈哈大笑。笑罢又大饮一口酒,把十来颗黄豆扔进嘴里嚼得“巴喀巴喀”响。

父亲每回喝酒都要没完没了地讲述他的战史。这时刻他所有的儿子都必须老老实实坐在他的身边听他进行“传统教育”。有一次二哥想上他的朋友家去温习功课以便考上一中,不料刚走到门口,父亲便将一盘黄豆连盘子扔了过去。姐姐大香和小香立即尖声叫起。黄豆撒了一地,盘子划破了二哥的脸,血从额头一直淌到嘴角。父亲说:“给老子坐下,听听你老子当初是怎么做人的。”从此,逢到父亲这种时候谁也不敢把屁股挪动一下。七哥有几回都把尿憋了出来,湿了一裤。

最喜欢听父亲说往事的只有母亲。母亲记忆力比父亲强多了。父亲忘却的日期地点人名字全靠母亲提醒,如果母亲也忘记了,父亲就得使劲地擂着脑袋想,想得一脸痛苦表情。父亲不想出来是绝不往下讲的。遇到这种意外,父亲的儿女们才如同大赦。有一回父亲为了想民国三十六年轰动武汉的徐家棚码头之争的日期整整地想了一星期。一星期后仍没想起便只好用季节代替日期重新召拢他的听众。父亲说那是民国三十六年的冬天,日本人刚跑掉,粤汉铁路通了车,徐家棚码头业务大增油水肥厚,一些头佬都眼馋得发疯,相互寻衅械斗好几次都没有结果,洪帮头子王理松托人约了父亲。父亲那几日正手痒,便一口应允了。父亲为了打徐家棚码头凌晨三点就起了床,过江的时候天还漆黑,凛冽的风横吹过来刺得脸皮一阵阵发麻。父亲穿一件黑袄,搭肩往腰间一扎,显得威风凛凛。他上船前喝了至少八两酒,酒精把他的血烧得一窜一窜的周身痒痒,故而他对挤进骨缝的寒风感到莫名的欢喜。他望着浩渺长江,脸上像拿破仑一样毫无惧色。父亲手上拿的是扁担,父亲每次用的都是这根,深棕色油光油光的。他挥动起来得心应手,他觉得这玩艺儿不比关公的青龙偃月刀逊色。父亲的同伴熊金苟坐在船舱里瑟瑟发抖。父亲指着他的腿笑得全身抽搐,然后说:“老子恨不得把你这个熊包扔到江里喂鱼。”江水浑浊不堪,小船咿呀地摇着一支很媚人的歌,在浅黑色的凌晨显得清丽幽婉。熊金苟总是哆嗦。不管父亲怎么辱骂他都不停止这个活动。这使得他旁边的几个人都一块儿干起这活儿来。熊金苟有个瞎眼的老母和三个细弱如草的小姑娘,第四个又把他老婆的肚子撑得老高老高了。父亲他们抵岸时天还没亮。他们捷足先登立即抢占了徐家棚的上中下码头。父亲他们全都剽悍体壮,吓得对方手足发软。当有人发现华清街的哑巴打手队之后,更是屁滚尿流地边跑边哀嚎爹妈何故只给了两条腿。华清街的哑巴是鲁老十豢养的一群打手。那时说起“华清街之虎”鲁老十,人们会情不自禁地发抖。他的打手心毒手辣且从来不问为什么出手便打。不过他们也的确不会问为什么。父亲与鲁老十从无交情,哑巴中倒有一二曾崇拜过祖父。父亲他们那次自然打赢了。天亮以后他们把对方丢下的尸体绑上石头沉入江底。父亲是给一个姓张的人系的石头。父亲说他认识这个人。他们在一个码头干过活。父亲记得他曾经在父亲趔趄一下时扶了父亲一把。父亲晓得张是很老实的,但不晓得这回死在乱棒之下的怎么恰恰是他。想来想去父亲还是说这是命。父亲的腿在那一天被铁棍撕了个三角口,血流如喷。父亲对流血已经很习惯了,他只用土擦了一下,第二天就去码头干活。那道伤痕至今还染着泥土的色彩留在父亲的腿上。打赢了的头佬总是在当夜便灯红酒绿地频频举杯祝捷。而那时,父亲们却在自己的茅棚中擦洗伤口抑或为受伤的同伴寻医为死去的朋友落泪。打哆嗦的熊金苟连轻伤都没负。他把父亲搀到屋里然后笑盈盈地走了。父亲说没打死他实在是件遗憾的事,因为半个月后的又一次械斗,他被头佬定为“打死”对象。头佬们为了扛着尸体打赢官司悄悄派手下人在混乱中将熊金苟打死了。父亲亲眼看见一根铁棍砸向熊金苟的。父亲喊了他一声,结果在他迟钝地一扭头时,铁棍正砸在他天灵盖上。他连哼也没哼便“噗”地倒地,血浆流淌着把他的头变得像个新品种西瓜。

父亲那一晚喝得酩酊大醉。他揍了母亲一顿然后起誓说他再不去打码头了。不过,父亲自然是要食言的。他打架斗殴像抽了鸦片一样难得戒掉。

父亲的精力过剩。他不这么消耗便会被堵塞在体内而散发不出的精力折磨而死。

那一幕幕悲壮的往事总是能让父亲激动得手舞足蹈。他有时还大口地喝着酒然后叫喊道:“儿子们你们什么时候能像老子这样来点惊险的事呢?”

第三章

父亲现在落寞得有些痛苦了。而像父亲这样的人能为什么事情产生痛苦感那的确不是件很容易的事。毋容置疑的是父亲确实痛苦了。父亲还是住在老房子里,而他的儿女们却一个个飞了出去。地铺上起伏的鼾声和讨厌的骚动以及阁楼上无端的娇笑,统统被寂静所替代。房子倒显得空荡起来。过年时,每个儿女各出十块钱为他买了一个沙发。沙发靠着墙壁,父亲从来不坐它。父亲说坐了屁股疼。晴天的时候,父亲便去马路边打牌,而雨天里便靠在床上长吁短叹。父亲说:“只有小八子陪我了。”父亲说这话时让我感动了好几天。后来父亲在我的覆身之土上种了些一串红。父亲对母亲说像小八子的头发。

苍凉的冬天到来的时候,父亲便闷着头默默地喝他的酒。北风吹得门板和窗哐哐地响。火车蓦然鸣一下整个房子在颤动中几乎意欲醉倒。母亲用她满是眼屎的目光凝望父亲。父亲退休之后就再也没揍过母亲,这使得母亲一下子衰老了起来。父亲和母亲之间已经没什么话好谈了,他们只是默契地生活。语言成了多余的东西。

回家次数最多的是七哥。七哥还没有成家。他总是在星期六回来。这天晚上偶尔也有其他弟兄拖儿带女地过来小坐片刻。父亲对他花团锦簇且粉团团的孙辈们毫无兴趣,父亲说人要像这么养着就会有一天会变成猪。这话使父亲所有的媳妇对他恨之入骨。父亲说她们懂个屁。看我们小七子,不就是老子的拳脚教出来的么?要当个人物就得过些不像人的日子。

父亲每次这么说都令七哥心如刀绞。七哥不想对父亲辩白什么。他想他对父亲的感情仅仅是一个小畜生对老畜生的感情。是父亲给了他这条命。而命较之其它的一切显然重要得多。七哥总是在星期天一早就走,他厌恶这个家。他不想看父亲喝酒骂人然后“叭”地在屋中央吐一口浓绿浓绿的痰。他看不惯骨瘦如柴的母亲一见男人便作少女状,然后张嘴便说谁家的公公与媳妇如何,谁家的岳母勾引女婿。小屋里散发着永远的潮湿气,这气息总是能让七哥不由自主地打寒噤。

七哥在星期天一早出门时多半手里拿根鱼竿。有熟人路遇便说“你可真有闲情逸致啊”,七哥只是笑笑。七哥从河南棚子穿巷走街,总摆一副富态高雅的架式,以显示他并非此地土著。七哥的外貌变化之大如沧海桑田以至于人们绝不可能想象他就是十几年前常在这一带转悠着拾破烂捡菜叶的小七子。

七哥表面上很是平静。他抿着嘴一副神态自若的样子。但他的眼睛里却充填着仇恨。倘若仔细地盯着他三分钟,你就会发现他的眼珠宛若两颗炸弹随时可能起爆。而他的生命则正是为了这起爆而存在。

七哥捡破烂的时候是五岁。那是孪生的五哥六哥在一天偷吃了水果铺腐烂的苹果同时患急性痢疾送进医院时,七哥主动提出的。当时父亲正暴跳如雷。住院那一笔开销将他三个月所有的工资贴进去还远不够数。七哥蹲在门坎上看父亲吐着唾沫骂人。七哥感到喉咙痒了便轻咳了一声。父亲听见一步上前,一脚把他踢翻在门外。父亲说你再咳我掐死你。七哥说我不是咳我是想说我去捡破烂。父亲说你早就该去了。老子养了你五年,把你养得不如一条狗。

七哥对于他五岁就敢在河南棚子穿梭于小巷小道中拾破烂的胆略极其诧异。大香姐姐的孩子五岁还每天要叼着大香姐姐的奶头而小香姐姐的孩子五岁却还不会自己蹲下撒尿。七哥记得他捡的第一件东西是一块破了角的手绢。手绢上有些粘粘糊糊的东西。七哥用舌头舔了一下,是甜的,便又舔了好多下,直到那手绢湿漉漉的。七哥相信他至死都不会忘记他蹲在墙根下虔诚地舔手绢的模样。七哥很少说话,有大人指着他的小篮子说些什么他也从来不理。七哥每天要把小篮子装到他提不动为止。他拾的破烂都堆在窗口下。那里因为埋了他的弟弟而有一块空地。七哥见过他的这个小弟弟,见过父亲亲他的小脸。那一刻七哥还摸了摸自己的脸,他不记得父亲在他这儿亲过没有。七哥对小弟弟能永远安宁地躺在那下面羡慕至极。他看见父亲把小弟弟放进一个盒子里然后又盖上了土。他很想让父亲也给他一个盒子让他老是睡在里面动也不动。然而他不敢开口。

七哥常常很饿很饿,看见别人吃东西便忍不住涎水往下巴那儿流。久而久之,下巴处流了两道白印子。那天七哥走过天桥到了火车站。又往前一点还走进了儿童商店。那里面有很多打扮得像画上一样的小娃娃。他们在买衣服和皮鞋。七哥对衣服皮鞋毫无欲望,他看见一个穿粉红衣的小姑娘在吃桃酥。她嚼得沙沙直响。七哥走到她身边,他闻到了那饼的香味,那香使七哥的胃和肠子一起扭动起来。七哥便一伸手抓住了那桃酥。小姑娘“妈呀”一叫松了手,桃酥便在七哥手上了。小姑娘的妈妈瞪着眼说了句“小要饭的”便拉走了她的女儿。七哥简直不敢相信这块小饼归他所有了。他战战兢兢咬了一口,没有任何人干涉,的确是他的。便发了疯一样吞咽下去。七哥从来没有过这样的幸福时刻,那一瞬间获得的快感几乎使他想奔跑回去告诉家里的每一个人。七哥后来就常去儿童商店。他从任何一个小孩手上抓来的东西都归他所有。他吃了许多他根本想不出来应该叫什么名字的东西。儿童商店给了七哥童年中最璀璨的岁月。

七哥七岁上了小学。这是父亲极不情愿的事。父亲自己不识字,但他觉得自己活得也很自在也很惬意。父亲说世界上总得有人不识字才行。要不那些苦力活谁去干呢?父亲说这话是针对二哥的。二哥初中毕业坚持要考高中而不肯去帮父亲拉板车。二哥说读完了中学又去扛包完全是浪费人才。二哥同父亲吵了三夜,三哥也为二哥帮忙,父亲才气哼哼地向儿子妥协。这是在父亲做人的历史上极少出现的事情。父亲说政府怎么糊里糊涂的?让人都学了文化码头还办不办?凭良心说父亲的认识还是深刻的。码头要办下去就得有人扛码头。而读过书的人都不肯干这活儿,可不就是得让一些人不读书专门充实码头么?父亲是不会知道科学能发展到用金属做一个机器人出来的。

七哥终于在政府的要求下去上小学了。七哥对上学不感兴趣。他头一天衣衫褴褛地走进教室就听到有声音说怎么来了这么个脏狗。后来,全班人都叫他脏狗。七哥对学校和同学的厌恶便从第一天就开始了。

七哥不再捡破烂。母亲说破烂卖不了什么钱不如去黑泥湖捡点菜回来。七哥便去捡菜了。七哥每天下午都逃学。一吃过中饭他就挎上篮子往郊外走。他要走过黄浦路从黄家墩穿刘家庙然后到黑泥湖一带。这里地多人少,到处是农民的菜园。有时只走到刘家庙就能拾到很好的菜叶。夏天的时候七哥还得带上叉子。父亲说每天都得叉一串青蛙回来给他下酒。七哥喜欢叉青蛙。他在河沟边跳来跳去敏捷而迅疾地叉中一个青蛙时总是高兴得想笑出声来。七哥在家里却从来没笑过。所有认识他的人都说这孩子天生缺少笑神经。

那一天,七哥走到刘家庙附近,见农民们都坐着小凳在田里给白菜间秧,七哥便静静地蹲在了一个大嫂身后。大嫂间一把秧往自己篮子里扔去时,手边总是要漏掉几棵。这便是属于七哥的了。七哥捡了半篮之后,大嫂身后又跟了一个小姑娘。七哥厌恶地瞥瞥她。她的手比七哥利索,总是先将大嫂漏下的拾进自己的小篮子。七哥几乎为此想砍掉她的手。这时刻大嫂回了头。大嫂问你们这是何苦呢?就这几棵菜?小姑娘说不捡菜就没有吃的。七哥说我也是。大嫂说你们就不累?小姑娘说累比挨打好受多了。七哥说我也是。那大嫂便叹口气扯下许多很好的菜秧给了七哥和小姑娘,把他们的篮子装得满满的。小姑娘高兴得笑个不停。七哥没笑,但心里也高兴极了。

后来七哥认识了小姑娘。她叫够够。够够说她住三眼桥。她是老五。生下她时她父亲一看是个女孩气得大吼她母亲一声:“你够没够?”她母亲慌忙回答:“够,够。”两人吵了一架后,就给她起个名字叫够够。尽管有了够够,她父亲却还是没让她母亲停止生产。够够又添了两个妹妹。够够说她妈妈又要生了,这回大家都说生男孩。她家已有七仙女了。就是八仙过海也得有一个异性。

七哥常常能碰上够够,碰上够够就约她一起走,于是他们总是在铁路边碰头。够够小嘴灵得像鸟儿,七哥总怀疑她是鸟变的。够够叽叽喳喳起来没个完,七哥便安静地听着,刚开始时有些不耐烦,后来就习惯了,再后来就喜欢听她讲。七哥想要是小香姐姐也能像够够这样该多好。够够和七哥的小香姐姐一样大,都比七哥大两岁。小香姐姐却从来不理睬七哥。她要是想起七哥时就是七哥倒霉的时候到了。那天晚上父亲喝酒喝得高兴,小香姐姐连忙凑上去对父亲说七哥见到白礼泉就一面哭一面喊爸爸,还从白礼泉手上接过一块糖。父亲一听勃然大怒,他使劲地放下酒杯,吼着七哥:“给老子过来!”七哥已经吓得站不起来了。他如狗一般爬到父亲脚下。父亲用大脚趾抬起他的下巴,骂道:“你这个杂种。”然后一脚蹬翻了他。父亲令五哥提起七哥,将七哥推到墙壁前面壁而立。之后又指示六哥扒下七哥的裤子,用竹条抽打五十下,五哥和六哥乐呵呵地干这些。父亲赏识他们时才会让他们干这些活儿。小香姐姐坐在床沿边让大香姐姐用红药水给她染指甲。她俩尖声地笑着。七哥忍着全部的痛苦去听她们笑得如歌一般流畅。父亲又坐下喝酒了,嘴唇咂得“叭叭”地响。而母亲自始至终地低头剪着脚指甲,还从脚掌上剪下一条条的破皮。母亲喜欢看人整狗,而七哥不是狗,所以母亲连头都没抬一下。火车轰隆隆从门外驰过。雪亮的光一闪一闪。和它们叠在一起的是竹条以及它挥舞出来的音响。这一切成为七哥脑海中永恒的场景。

铁道线不知从何而来。伸延前去,又不知指向何处。够够在哪儿呢?或许她的灵魂一直在这儿漂荡,引得七哥无法克制自己而一次次走向那里。

这日子,是七哥最美丽和善良的日子。它在无数黑浓黑浓的日子里微弱地闪烁几星绚烂的光点。

第四章

只要大哥在家的日子,七哥就用他迷迷蒙蒙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大哥。大哥不理他,大哥不编造谎言让父亲的拳脚砸得他透不来气。大哥不用最刻薄的语言诅咒他,大哥不把他当白痴般玩物当一头要死没死的癞狗。小时候七哥以为大哥是他的父亲,后来才弄清他只是大哥。大哥和父亲是两类完全不同的东西。

大哥对七哥现在这副不可一世的模样从心底生厌。时间简直是个魔术师。当年睡在父亲床底下的七弟居然蜕掉了他那副可怜巴巴的外表而人模狗样地在小屋中央指手画脚。每逢大哥在家,七哥若酸溜溜地炫耀他的哲言,大哥必定会暴吼一声:“小七子,你再动一下嘴皮看我割了你的舌!”

可惜大哥在家时间少极了,少极了。七哥从记事起就知道大哥从来不在家睡觉。弟兄们一天天长大,地铺上已经挤不下七条汉子了。父亲便一脚把七哥踢到了床底下,而大哥则开始成日成月成年地上夜班。

大哥总是在星光灿烂的时刻推门而出。他手里提着一个饭盒,里面有半斤米和一小碟咸菜。清早大哥回到家时,父亲和母亲都上班了,大哥便一头栽到床上呼呼地睡到太阳落山,然后起来同一家人一起吃晚饭。到星光灿烂父亲打长长的呵欠时,大哥便又推门而出,手里拎着那个饭盒。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大哥小学四年级没读完就进工厂了。大哥曾经留过两级。他跟二哥同了一年学之后又跟三哥同学。大哥比三哥大四岁,几乎高出三哥一个整头。班上同学都如三哥般弱小。他们管大哥叫“刘大爷”。起先大哥还乐呵呵地答应,后来三哥说那是骂他留级生大爷哩,大哥这才一听人如此叫唤便翻下虎脸。大哥打架出奇勇敢,出手迅猛有力,打在兴头上敢抡刀杀人。这是父亲最赏识他的地方。所有的同学对大哥都畏之如虎。其实大哥很少揍他的同学。他们太弱了。大哥不屑于对这种“小萝卜”——大哥的话——动手。大哥说他绝不学父亲。他不打比自己弱小的人。而父亲,打起自己的妻子和儿女像喝酒一样频繁且兴奋。

大哥是被学校开除的。那天上体育课。体育老师油头粉面的,他让大哥抬了跳箱又抬垫子。垫子是给女生翻跟斗的。大哥说他不抬。体育老师便说刘大爷不抬谁又会去抬呢?大哥便走上前,挥起小臂给了老师一肘,只一会儿,那白粉捏的一样的鼻子便淌出了两道红血。所有的学生都吓傻了,女生还嘤嘤地有人哭泣。大哥扫了他们一眼扬长而去。学校原本不想开除大哥,因为在场同学都证明老师骂了大哥大哥才动的手。晚上,那老师灰着脸跟在教导主任身后来到了河南棚子。父亲在门口堵住了他们。教导主任说是来向大哥道歉并也希望大哥向老师道歉的。父亲一瞪眼骂了几句直指祖宗的脏话然后说:“幸亏你撞在我儿子手下,他实在比老子小时候窝囊。换了我,莫说你的鼻子,叫你的牙都一颗剩不下。”父亲说完笑得洪钟一样嘹亮。教导主任和体育老师都不约而同地发起抖来。然后他们连退几步。大惶大惑的一副神态望着父亲,踉跄着远去。

大哥从此不再上学了。这是他第一天背起书包就盼望的事。大哥刚满十五岁。父亲把他送进了铁厂当学徒。大哥当了锻工。父亲说干这行拿钱多而且练身体。果然没多久大哥的胳膊就粗了起来,浑身黑油油的闪着乌光。大哥二十岁的时候已经像父亲那样粗壮了。他的下巴上浮出毛茸茸的胡子。大哥有时就用他这一点可怜的胡子扎七哥的脸。七哥一直等待着大哥的胡子长长。他常想如果长长了不是也可以像小香姐姐那样扎起小辫子吗?

大哥过了二十岁以后,脾气就变大了。晚饭时动不动就发火。进家门总是用大脚轰然一下踢开。大哥对父亲母亲都吵过架,吵得天翻地覆的。七哥总是爬进床底一动不敢动,他不明白大哥为了什么。后来有一天,大哥同父亲打了一场恶架,那以后家里就平安了好多。

大哥和父亲打架,说起来完全是隔壁白礼泉的责任。白天里大哥是回家睡觉的。中午的饭总是母亲从她工作的打包社回来做。那时五哥六哥都刚上小学不久,而七哥还在从事拾破烂的事业。

母亲打包的手脚极利索。母亲的舌头嘴唇都仿佛是蜜做的。打包社的领导都吃她那一套,额外让母亲每天提前半个钟头回家弄饭。母亲洗菜时得去公用水管。母亲在那里经常碰得到白礼泉。白礼泉在武钢上班。三班倒的工作让人觉得他总在家里。母亲跟男人说话老使出一股子风骚劲。她扭腰肢的时候屁股也一摆一摆的像只想下蛋的母鸡。母亲的眼光很独特。从那里面射出来的光能让全世界的男人神魂颠倒。母亲在白礼泉面前从无顾忌。白礼泉的老婆漂亮苗条是他手掌上的明珠。但明珠生不出一个孩子而母亲却一气生了九个。这使得母亲常常嘲笑白礼泉而且一直要笑到他无地自容为止。无地自容的结果便是抬起头来同母亲调情。那天母亲洗完菜同白礼泉一起嘻嘻哈哈地走回屋里。白礼泉调侃着跟在母亲身后也嘻嘻地笑。白礼泉的手指细长细长跟父亲短粗短粗的手指感觉完全不一样。母亲弯下腰切菜时,她的乳房便像两只布袋一样垂了下来。白礼泉站在母亲背后将双手绕着母亲,然后细长的手指便捏揉起那两只布袋。母亲不理会他的动作,只是嘴里假骂道馋猫馋狗馋猪之类。白礼泉挨着骂手指却依然熟练而快速地运动。他的手越来越灵活,活动的地域也越来越广,母亲不由得兴奋地咯咯大笑。就在这个时候躺在床上的大哥醒了。大哥没吭气只是长长地打了一个呵欠。

母亲说:“贱货!这时间了还不起?”大哥说:“贱货也是你生的。全都一块儿贱也不错。”白礼泉说:“哎呀,老大白天就这么睡?下午小五小六小七几个不闹翻天?”大哥说:“摊上这样的爹娘,只给了这一点地方,有什么法子。”白礼泉忙说:“你要不嫌弃,白天可以睡我屋里。我两口子都上班,你去睡觉还可以看个门。我那个收音机是五灯的,不放心得很哪。”大哥说:“这主意倒不坏。”母亲说:“那太谢谢你白叔叔了。”

白礼泉倒是言行一致。果然,大哥在白天住到他家里去了。先一段时间日子也过得相安无事。后来那天三八妇女节放假半天,白礼泉的老婆枝姐在家休息,于是日子便有异峰突兀而起了。枝姐在半天的休息时间里要把房间重新摆布一下,大哥便上前帮了忙。一阵折腾,大哥汗流浃背顺手脱下外衣。他露出黧黑的臂膀,凸起的肌肉在黑皮肤下鼓胀。阳光从窗口斜射进来,落在大哥熠熠发光的肩膀上。大哥有几次都不小心碰着了枝姐,让枝姐心里颤抖了好几回。在架床的时候,枝姐的手指叫床板夹了一下,疼得她尖声叫起,眼睛里一下子涌出泪花。大哥便一步上前捉住她的手将她的手指放进嘴里。大哥用他厚软的舌在枝姐手指上舔来舔去。大哥说这是止痛的祖传秘方。枝姐全信了。这之后她就老是夹着手,每次都要大哥动用祖传秘方。

枝姐比大哥大九岁,早过三十了。可是枝姐因为没有生小孩便依旧一副粉脸含春的少女模样。枝姐珠黑睛亮,眉若新月,随意瞟人一眼,便见得柔情如水似的娇羞。这对于青春勃发的大哥自然如铁遇磁。

从那天起,枝姐老是上半天班。不是病假就是调休什么的。最先察觉的是母亲。母亲一字不识但直感却像所有杰出的女人那样灵敏。母亲对大哥说:“你小心那骚狐狸。她要勾引你哩。”大哥说:“就不会说我在勾引她?”母亲说:“你这王八蛋小子简直和你父亲一个样。”大哥说:“那女人简直跟你一样。”母亲说:“怎么跟我一样?”大哥说:“见男人就化了。巴不得上钩。”母亲说:“你小心点,她男人别看骨瘦如柴,倒也不是个好惹的货。”大哥说:“未必比我父亲还厉害一些?”母亲说:“你那天看见了什么?”大哥说:“什么都看见了。女人不值钱。”母亲便身体后倾着朗声大笑起来:“好小子,有出息。你老娘可没让他占多少便宜。你得比白礼泉高明点才行。”大哥也笑了,说:“那当然。我儿子大概已经在她肚子里了。”母亲惊喜地问:“真的?”

大哥和白礼泉的女人不干不净弄得邻近的人家都晓得了。那都是母亲在外面说的。母亲逢人就夸口,说是别看白礼泉的女人一扭三摆的妖精样,可在我大小子怀里比猫还乖哩。父亲好晚才知道,只是说想不到儿子也到了偷鱼吃的年岁了。

白礼泉最后一个听说。他不敢在枝姐面前逞凶便找上门来同大哥对骂。大哥说:“你再骂一句,我叫枝儿跟你离婚。她现在听我的。”白礼泉说:“我离了你想要她?”大哥说:“那当然。”“好吧。那房子是我的,我要收回。你娶她吧,让她住在你们那个猪窝里。跟你的父亲住一起,跟你的弟兄住一起。让你全家人把她从头发根到脚丫都看个一清二楚。还顺便看你俩是怎么过夜的。”白礼泉的话便是砸在大哥胸口上的石头。大哥突然脸色苍白,眼泪差点没落下来。这副熊样子不光被白礼泉看到了也被刚干完活下班回家的父亲以及看热闹的观众们看到了。白礼泉阴险地笑出了声。他嘴上继续说一些刻毒且下流的话。而大哥却默然不语。父亲上前“叭”地扇了大哥一个耳光,大骂大哥窝囊得不如一条虫。然后说:“白礼泉的女人看上你这种东西那成色也就跟拉客的窑姐儿没什么两样。”大哥听完父亲的话便猛虎一样扑向父亲和父亲扭打成一团。大哥咒骂父亲,说世界上像父亲这样愚蠢低贱的人数不出几个。混了一辈子,却让儿女吃没吃穿没穿的像猪狗一样挤在这个十三平米的小破屋里。这样的父亲居然还有脸面在儿女面前有滋有味地活着。

这场架打得灰尘四起,旁观者皆避之不及。父亲的脸被大哥拳头打得青肿满是,而大哥的门牙叫父亲打脱了,手臂也被父亲用刀砍了一道深口,缝了十四针。

第二日白礼泉没去上班,中午乐滋滋地到家里来对大哥说上午他陪枝姐一起去了医院,只一会儿,就把她肚子里的胎儿打掉了。白礼泉说他虽然想要个小孩,但也不能养着个野种。大哥怒目圆睁暴吼了一声:“给老子滚!”

从此大哥再也没理睬枝姐,每当两人路遇,枝姐忧戚戚地频频顾盼大哥,大哥则抱拳当胸,傲然而去。

到大哥同大嫂结婚已是十年以后的事了。十年间,他除了自己家里的女人外,对全世界的女人都摆出一副不屑一顾的架式。母亲曾打算给他说门亲。大哥说:“你只要带她进这个家门我就杀了她。”

这十年中的第九年里,枝姐上班时被卡车压断大腿,流血而尽死去。在场的人都听见她一直叫着“大根”的名字。人们以为那是她丈夫。而实际上,“大根”是大哥的名字。

第五章

七哥最痛恨他的姐姐大香和小香。七哥从记事起就没同她们说过话。七哥记得他很小很小的时候尿湿了裤子,姐姐大香便用指甲拼命地掐他的屁股。大香为了学有钱人家的女孩,总是把指甲留得尖尖的。而小香更毒。只要她在家里,她就不许七哥站起来走路。小香说七哥是狗投生的,必须爬行。七哥忍气吞声,从不敢违抗。晚上吃饭时,小香则多半会指着七哥的黑膝盖告诉父亲说七哥故意学狗爬不学人走。小香长得像父亲又像母亲。小香伶牙俐齿活泼爱笑却心狠手辣,父亲宠爱她,每次为了让她高兴不惜惩治七哥。小香比七哥大两岁,出生在双胞胎五哥和六哥之后,在家排行也算老八了,故而娇得鼻眼不正。七哥在父亲的拳脚下奄奄一息,而小香则捂着嘴“吃吃”笑个不停,还把七哥麻木地忍受的姿态学给大香看。小香干这样的事一直干到七哥下乡那天。

在大哥同父亲打架之后,家里能给七哥一点温暖的就是二哥了。很久很久,七哥对二哥都没什么印象。二哥总是和三哥一起进出。七哥在他眼里似乎有又似乎无。七哥不记得二哥同他说过话没有,直到那件事发生之前。

那是一个夏天,七哥被父亲揍过之后便爬回到大床底下。他只有到这个黑洞洞的充满他熟悉的潮湿气的地方才感到几分安全。七哥那天浑身火辣辣地疼。他趴在那里一动也不想动。伤疼和闷热闷热的天气几乎让他觉得自己快要死了。他这样趴了一天一夜。屋外每过一列火车都仿佛从他身上碾过。轰隆隆的声音使劲地撞击着他的脑袋,撞得似乎就要爆炸,他想爬出来,可一动弹大腿内侧便如刀剜割一样。七哥想干脆让我死吧,便“呵”了一声死了过去。

等他醒来之时,七哥感到自己被人抱着。他的腿依然如刀剜割。他睁开眼睛见到一个陌生的脸庞,恍惚之中听到滴水之声。水滴了很长时间,七哥才渐渐看清那陌生的脸庞原来是二哥。二哥用毛巾擦着他的身体。七哥温顺地倚在二哥怀中一动不动。他第一次感到生命的安全,第一次认识到人体的温暖。晚上直到父亲回来的时候二哥仍小心地抱着七哥。“怎么搞得像个小少爷?”父亲说。

二哥将七哥放在床上,撩开盖在他腿上的布,对父亲说:“他还是条命。你也不要太狠了。他的腿伤口烂了,长了蛆。你要想让他活,就不能让他再睡床底下。里面又湿又闷,什么虫都有。”父亲看了七哥,冷冷地说:“他是老子养出来的,用不着你来教训。”二哥说:“正因为他是你的儿子也是我的弟弟,我才要求你好好爱护他。”父亲顺手重重地给了二哥一耳光。父亲说:“让你读点书你就邪了,在老子面前咬文嚼字。你给我滚。”

二哥愤怒地盯了父亲一眼,一跺脚出去了。七哥自然又回到了床底下,把他的小棉絮弄成弯的,他想象那是二哥的手臂,他躺在那手臂里宛如在二哥的怀中。

以后,二哥便格外地关照七哥了。每天吃饭时,二哥都有意坐在七哥旁边。二哥一筷子一筷子为七哥夹菜。而在此之前,七哥几乎全靠吃白饭填肚子,尽管家里的菜几乎全都是他捡来的。

那年冬天,七哥差不多满十二岁了。母亲说原先小五小六到这时候总能挖一些藕回来,小七子倒好,只会捡些烂菜叶。二哥说何必哩,捡什么吃什么好了。小香立刻叫道妈妈我要吃藕。七哥便用极干瘪的声音说我明天就去挖藕。

第二天刮风,寒嗖嗖的。七哥一出家门就被风吹斜了身子。他斜斜地行走,小竹篮里还搁了一条麻袋。他一路走一路在算计哪一块藕塘比较好。风把七哥的脸吹得红通通的。左脸颊上的冻疮又鼓胀了起来。七哥并不觉得这日子有什么特殊的苦,他已经习惯这样的生活了。万一哪一天让他安安逸逸地享受一天,他倒是会惊恐不安地以为出了什么大事。七哥在铁路边碰上了够够。够够当时正迎着风尖起嗓门唱歌。那歌子的词是七哥一辈子忘不了的。“美丽的哈瓦那,那里有我的家,明媚的阳光照进屋,门前开红花。”够够总是唱这支歌,一遍又一遍地对七哥说如果有一个新家在哈瓦那,门口种满了鲜艳的花朵那该多好哇。讲得他俩都极羡慕哈瓦那了。

藕塘里的水已经抽干了。大人们已经仔细地挖过一遍。七哥绕着藕塘四周看了看,然后迅疾地扒下棉衣棉裤,等不及够够冲上来劝阻,他便下到了塘里。泥浆一下子淹到了他的胸部。七哥太矮小了。他的脸上现出恐惧状,吓得够够惊呼大叫快来人救命呀。几个路过的中学生把七哥扯了出来,然后把他送进一个牛棚里。牛棚里有一个独眼的老头。他给七哥倒了一杯滚烫的开水。七哥浑身筛糠一般颤抖。够够像大人一样用生气的口吻令七哥脱下泥浆浸透的衣裤。七哥穿着空心棉衣棉裤,和独眼老头一起蜷在屋角的稻草堆中。七哥看着够够拿着脏衣服往湖边走去。在风中她像一只奇怪的大虾,弓着背越走越远。够够为他洗净泥浆,然后在牛棚中的火盆前为他烘烤。她的脸焕发出一层奇特的红光,眼珠嵌在红光之中宛若两块宝石。七哥呆呆地看着她。外面的风刮得干枝干叶噼噼啪啪地响。时而几声呼啸在长天中一划而过。七哥突然感到眼睛潮湿了。他觉得这时刻如若能痛哭一场该是多么愉快。够够无意思地瞟了七哥一眼,七哥便立即装作一副平常的神态。七哥从来不曾把他的心向任何人袒露过。七哥从不愿意让别人能猜测出他心里正想些什么。

天全黑了,够够才将七哥的衣裤烘干。七哥穿上后说了句很舒服。但他心里知道,今天又难逃过一顿毒打了。出门时,独眼老人叹着气从屋里拿出两节藕,分给七哥和够够。

七哥一路无言。分手时,够够将那一节藕也给了七哥说我家里不爱吃藕。七哥默默地接过放入麻袋。够够说你这个人怎么总是有心事的样子。七哥憋了半天终于说明天再告诉你。

七哥刚跨入家门,小香便叫:“爸、妈,野种回来了。”母亲冲上来揪住七哥的耳朵吼道:“你还晓得回家?你玩得好快活,害得你二哥一晚上去黑泥湖了。”七哥未缓过劲来,迎面又挨了一嘴巴,这是父亲扇过来的。父亲说:“你怎么不死?回家干什么?铁路又没有栏杆。为你这个小臭虫全家人都睡不成觉。你以为我们都像你这样舒服?”父亲骂了又打。七哥不语。他挨打从来都不语。他以往常想着长大了他将首先揍父亲还是首先揍母亲这个问题。而这回,他一直在回忆牛棚中红红的火光中够够的脸庞和眼睛。他的表情竟出奇地平静,这使得父亲极为恼怒。小香说:“爸,你看他还在笑。”父亲立即一脚踢向七哥的小腿,七哥轰然摔倒在地。红光在他的眼前烧成一片红云,腾腾地升起。所有的一切:人、物及声音,都在这红云中弥漫和溶化。七哥真的不禁咧嘴笑了一笑。

七哥的腿红肿得无法迈步。他一步也不能行走。几乎在床底下躺了三天。他的视线里的红云依然漂浮和升腾,七哥这三天过得安静极了。二哥几次唤他出来要带他去医院,七哥都没答应。七哥说我是在休息哩。

第四天父亲说我家里的儿子命贱,没有人生病躺好几天这事。母亲弯下腰对着床下叫:“你还弄得像个阔少爷哩,你再不去捡菜就休想吃一颗米。”

父亲和母亲上班之后,七哥爬了出来,他摇晃着走出门。他走到那次同够够碰面的那一段铁路上。他坐在铁轨上一边等,一边想把什么都对够够说。等了好久好久,够够没来,七哥只好自己独自捡菜去了。

回来的路上,七哥又遇到牛棚。他想见见那独眼老人,想再去那稻草堆中蜷缩着看奇特的红光。七哥进去时,老人愣了一愣,然后问:“跟你一起的小姑娘呢?”七哥说:“她没来。我等了她好半天。”老人说:“前两天你们都一起回去的?”七哥说:“前两天我病了没出来。”老人说:“前天下午,一个女孩被火车碾了,不晓得是不是她。”七哥立即呆了。世界上所有的女孩都死掉也不能死够够。七哥拼了全身力气疯狂地向铁路边奔跑。他一声声呼唤“够够”的声音像野地里饿狼凄厉地嚎叫。

那出事的地方已经看不出有什么血迹了。只有在路坡底下,七哥看到一节竹篮上的提把,提把上拴着一根白纱布做的小绳子。这是够够编的,是很久前的一天七哥亲眼看见她编的。

够够永远消失了。七哥为此大病一场,几乎一星期昏迷不醒。这场病耗去了家里很多钱。父亲答应给大香和小香一人买一条围巾的钱;答应给五哥六哥一人买一双凉鞋的钱;答应为母亲买一双尼龙袜子的钱以及大哥存了多年打算买手表的钱全部被七哥这场病消耗一空。所有人都沉下脸不理睬七哥。连大哥都阴郁着面孔一句话不说。

此后七哥每天还是沿着他和够够的路线去捡菜。他每天都在够够死去的地方默默地坐十几分钟。他坐在这里用心向够够诉说他的一切。

八年的捡菜史给至今二十八岁的七哥留下了深深的印记。他曾尽情地怀念过够够和享受过完全归他所有的孤独。七哥大学毕业回来的第二天便不知不觉去了一趟黑泥湖。那里变化惊人。昔日的菜地上几乎全部覆盖着高低不等的房子。他已经无法辨认哪条路通向哪里了。只有一个地方无论发生什么变化,七哥也能一眼认出。七哥喜欢独自地坐在那里。七哥想够够该有三十了。说不定够够能成为他的妻子。尽管够够比他大两岁,可这又算得了什么呢?只要是够够,就是大十岁大一百岁七哥也不在乎。然而够够永远只能是十四岁。

铁轨纠缠一起又分离开来,蜿蜒着扭曲着延伸向远方。七哥不知道它从何处而来又将指向何处。七哥常想他自己便是这铁轨般的命运。

第六章

当七哥觉得家里惟一能同他对话的人只有二哥时,二哥却已经死了。七哥想起二哥的死因,心底里总是升出一股冰凉的怜惜之感。

父亲却对二哥的死愤愤然之极。每逢二哥忌日父亲便大骂二哥是世界上最没出息的男人,混蛋一个,却装得像个情种。然后接下去必然骂这都是读书读木了脑袋。父亲骂二哥时若遇三哥在场二人便有一场恶战。

三哥和二哥关系好得让人难以思议。三哥是个粗鲁得像父亲一般不打人就难受的人,而二哥却文质彬彬的不像是父亲的儿子。二哥只比三哥大一岁。他俩共睡一个枕头几乎直到二哥死去的前夜。二哥是个极细瘦的人,个子高得不那么顺眼。父亲对二哥这副骨架非常之不满,常愤愤然说这哪里像我哪里像我?然后捶着三哥的胸脯说真货是这样的是这样的。母亲为此跟父亲怄过好多回气。母亲疼爱二哥超过她另外六男二女,这原因是二哥救过母亲一条性命。那时二哥才三岁,摇摇晃晃地刚学会小跑步。一天母亲牵着二哥去买盐。行至路口遇见父亲搬运站的几个朋友。母亲便挑逗着同他们打情骂俏。搬运工男女相遇常有骇人之举,这便是扒下对方裤子或伸手到对方裤裆。虽是下流无比却也公开无遗。母亲撇下二哥同他们疯打到一辆货车旁,笑得长一声短一声接不上气。突然二哥颠颠地小跑到母亲身边,极怪异地大叫:“妈妈,我要撒尿!”那正是初冬时分,二哥若湿了裤子便没有了穿的。于是母亲立即抱着二哥往背风处跑。母亲刚一跑开,货车上的绳子便断了。货箱垮下来砸死了那群男人中的三个,其中之一刚喊完母亲的绰号还没来得及说完下面的话便脑浆四溅。母亲听得身后巨响如爆几乎魂飞魄散。她抱起二哥放肆地嚎啕大哭起来。二哥这时说:“妈妈,要回家。不尿尿了。”事后母亲想起二哥是临出门时才撒的尿,按正常情况那时他不应该叫撒尿的。而且那声音怪异使母亲在回忆时还感到几丝丝毛骨悚然。父亲说看来是有些莫名其妙。

二哥是一个言语极少的人。他的眼睛凹入脸庞显得阴郁而深沉。倘若不是他的鼻梁挺拔且嘴角的线条很好看的话,他那双眼睛就令人不堪入目了。恰恰上帝给了他相应那对眼睛的鼻子和嘴,这使得他显示出一种很独特的漂亮。邻人常夸双胞胎五哥和六哥算得上河南棚子最英俊的小伙子,而七哥,还有我都认为:五哥六哥同二哥相比还差一个等级。五哥六哥一肚子浅俗的人生哲学和空洞洞的眼睛使他们脸庞上那漂亮的组合毫无生气。

二哥用眼神就能治服父亲用拳头都难以治服的三哥,对这一点父亲始终感到是一种耻辱。尽管耻辱,他却不能不接受这一事实。二哥和三哥结成的是钢铁同盟。这使得父亲想揍他们中的一个时不能不踌躇再三。为此二哥和三哥挨打次数极少。五哥六哥先是嫉妒后来则是献媚,意欲加入二哥三哥的联盟。二哥不置可否而三哥却严辞拒绝了。三哥说不能让小七子一个人挨打,你俩得分担一些。三哥是家中的“二霸王”。这绰号是大香姐姐起的。“大霸王”自然是指父亲。三哥比大香姐姐大两岁。在一次争吵中大香姐姐脱口叫出“二霸王”三个字。三哥听了很得意,竟不再与大香姐姐吵闹且俨然是她的一个什么保护人。三哥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充当河南棚子小年轻的“拐子哥”,名气一直蔓延到球场街及西马路一带。所有知道他的人都尽可能不去惹他。三哥手下有一帮小喽罗。他们在百姓面前虎狼般凶煞恶极蛮不讲理,但在三哥面前却低三下四如同猪狗。他们都知道三哥的厉害。三哥曾跟一个走江湖卖狗皮膏药的师傅学过几年武艺。那师傅是父亲早年拜把子的兄弟,对三哥的教导极为尽心。三哥一巴掌砍下能使三块砖同时断裂是河南棚子的小哥们儿亲眼所见。三哥赤手空拳能使十个像他一样粗壮的小伙子在进攻他时全都仰翻在地。三哥威武有力鲁莽无比却能屈服于二哥的眼神。三哥跟二哥好得像一个人。而二哥却是同三哥全然不同的人。

其实若不是一件偶然的事改变了二哥的命运,二哥是不会同家里人有什么质的变化的。那件事的出现使二哥步入一条与家里所有人全然不同的轨道。二哥愉快地在这轨道上一滴一滴地流尽鲜血而后死去。

那一瞬间发生的事还是在七哥刚出生的年月。二哥和三哥每天都去铁路外抑或货场偷煤。家里的煤从来都是这样弄来的。偷窃者对于这么干是否合法不予考虑。家里要煤烧而家里又无钱买煤,无条件地向外界索取便成了自然而然的事。二哥和三哥从多大开始干这活儿已经记不清了,只知道初始只是拾煤渣而已,而后是三哥进行了改革才发展成为后一阶段的用麻袋偷。冬天里,煤块烧得劈劈波波响时,父亲便放口称赞三哥聪明能干,是块好料。

那天火车经黄浦路道口时放慢了速度。三哥一挥手便扒了上去。二哥略一迟疑,也上了去。火车轰隆隆地向前开着。他俩在车上将煤装了满满一麻袋。快进煤厂时,三哥将麻袋往下一扔,然后自己飘然而下。二哥又迟疑了一下。待他小心翼翼跳下来时,却没能见到三哥的影子。二哥沿铁路往回走。当他走到一个池塘附近忽听见一个女孩惊恐万状的声音:“救命呀!”“哥哥,你可别死呀!”二哥便朝那声音奔了去。我知道,就是这个惊恐的颤抖的声音改变了二哥整个的人生,使他本该活八十岁的生命在三十岁时戛然中断,把剩余的五十年变成蒙蒙的烟云,从情人的眼前飘拂而去,无声无息。

池塘里一双手挣扎的姿势像一个优秀的舞蹈演员在用空间线条感召他的观众们。二哥连鞋也没脱便跳了下去。二哥的游泳技术是没话说的,从河南棚子翻过天桥到长江边至多只要半个钟头。夏天里的中午和黄昏,二哥三哥以及许多他们这样的人常去那里玩水。他们游到对岸然后再游回来简直像吃完饭用手抹抹嘴一样容易。尽管每年都有一两个伙伴沉入江底而成为长江的儿子,但这种悲剧一点也没影响他们畅游长江的情绪和兴致。二哥在同伴之中不是游得最好但也不差。这个小池塘对他来说便有澡盆之嫌了。二哥只几下就扑到了溺水者身边。那家伙性急而死死地勒住了二哥的脖子。二哥便只好凶狠地给了他一拳然后托着他的头从容地游到岸边。那家伙的肚子隆得圆圆像个孕妇。二哥拍了拍便一屁股坐在上面一松一压。女孩子尖叫道你不要弄死他你不要弄死,然后去撕扯二哥衣服,二哥只好又给了她一巴掌。那一下委实重了一点,女孩苍白的脸上顿时起了五条红杠。女孩“哇”地大哭掉头跑了,这动作使二哥呆愣了好一会儿。

女孩再来时身后跟了两个张皇失措的大人。女孩说这是她的父母。他们的儿子此刻已经苏醒了,只是疲惫不堪地躺在地上不想动弹。他见到父母的第一句话是:“没有他我就完了。”然后将目光移向二哥。那眼光中的感激、钦佩、真诚、温情一下子竟使二哥的心好一阵颤栗。二哥从来没见过这样的眼光。

二哥以恩人的姿态出现在这个家庭里自然成为了最受欢迎的人。溺水的男孩跟二哥一样大,叫杨朦。他的妹妹小三岁,叫杨朗。他们的父亲是市里一所大医院的著名的医生而他们的母亲则是中学里的语文教员。为此他们的家庭显得极洁净且极雅致。他们住在天津路英租界的一幢红楼房里。他们有七间房子,整整占据了一层楼。仅保姆许姨住的房间都比二哥家的屋子大两个平米。他们一家四口人住四间屋子还剩下一间客厅和一间贮藏室。杨朦说这房子是他的外祖父留下来的。他的祖父的一幢房子更漂亮,前面还有花园,但他父亲老早就把它贡献给国家了。

说实话,这个家庭对二哥来说仿佛是外星来客。二哥是河南棚子长大的。他几乎都认定夫妻打架,父子斗殴,兄妹吵闹是每个家庭中最正常的现象。只有这些纠纷,才使家像个家,使自家人像自家人。否则跟公共场所有什么区别?而杨家却全然另一种活法。一家人这般地相亲相爱,这般地民主平等,这般地文质彬彬,这般地温情脉脉。二哥初次进杨家门时差不多不知道手如何动作脚如何迈步,两三个月后才稍稍适应过来。二哥完全被杨家的气氛所陶醉了。他觉得只有到了这儿他的心才感觉到它是为一个真正的人在跳动。他不知不觉地三天两头闯进杨家。

杨朦准备考到男一中去读高中。他是学校的尖子,胜利在握。而就学于民办中学的二哥学习成绩却平平淡淡。杨朦对自己的恩人极诚恳热情,谈话亦十分投机。于是二人结为莫逆之交。二哥渐渐地学会了喝咖啡。开始他以为那深褐色的水是中药,是杨大夫给他消毒的。后来才明白那玩艺儿叫咖啡,上等人都爱喝它。二哥在杨家品尝到许多他从未吃过或见过的东西。有一天喝银耳汤,杨朗牙疼不喝多出一碗。杨朦硬叫二哥喝了。结果二哥一夜浑身燥得无法入睡。半夜里还怀疑汤里是不是放了什么怪药。问杨朦时,叫杨朦哈哈大笑了一阵。

二哥也打算考到男一中去。杨朦帮他补习了几天功课说凭二哥的智力今后考清华问题不大。这使得二哥的生活中陡然地树起了一个目标。

晚上,做完功课,语文老师常常拿出一本书来,轻言慢语地朗读给大家听。她的声音极柔美。缓缓的,像是从天上飘下来的。与二哥幻觉中神仙的声音完全一样。二哥常想母亲若也能这样那该是多么好呵。母亲说话仿佛有只手在她喉管里拼命地撑大她的声音。母亲唾沫横飞常使她旁边的人不得不时时用衣袖抹抹脸。母亲从来不读书,但母亲绝顶聪明。母亲会从许多语言中挑出最俏皮最刻毒且下流得让人发笑的话来骂人,令对方哭笑不得左右不是。而语文老师和她的儿女连最一般的粗话都不曾讲过。有一回二哥讲家里的玻璃窗被人砸了的事时不留意带出一句“他妈的”,立即让一屋人都皱上了眉头。杨朗还捂着耳朵说:“难听死了,像小流氓一样。”二哥当即脸红得像抹了彩,好半天抬不起头来。没人再说他什么,自此他在杨家不敢吐一个脏字。二哥听语文老师读过高尔基的《海燕》,朱自清的《荷塘月色》以及但丁的《神曲》。一个星期六,月亮很好。月光穿透窗外的树影把屋里映得斑驳一片。杨朗让大家都坐在这碎月零光之下,然后把留声机上足发条。音乐轻缓地升起时,杨朗着一身白裙,赤着脚飘然上前,对着月光低吟:

我看见,那欢乐的岁月、哀伤的岁月——我自己的年华,把一片片黑影连接着掠过我的身。紧接着,我就觉察(我哭了)我背后正有个神秘的黑影在移动,而且一把揪住了我的发,往后拉,还有一声吆喝(我只是在挣扎):“这回是谁逮住你?猜!”“死,”我答话。听那,那银铃似的回音:“不是死,是爱!”

她最后一句爆发出热烈的欢笑,然后房间里的灯大亮。所有人都被她美丽的表演所感染,杨朦跳了起来,大叫:“朗朗太了不起了!”

二哥被月光下飘动的那条白色之影震惊了。那一句一句的诗将他的心一层一层缠绕得紧紧。最外一层显赫地裸露着“不是死,是爱”五个字。在热烈的掌声鼓完后的那一刹那,二哥从心底涌出无限无限的忧伤。这忧伤之泉直到他死都不曾停止过喷涌。二哥咽气的最后一瞬还说的是“不是死,是爱。”然后才垂下他的头。他的眼睛是杨朦去关上的。那两口深奥的洞穴中装着没有人能够理解的忧伤。

二哥开始发奋。借着复习功课的名义,他三天两头到杨家去。他只要一进这家的大门,骚动的心立即变得安宁而平和。

二哥这么做使得三哥颇为不满。三哥不想读书,也觉得二哥犯不着读。三哥说父亲没文化不也活得挺快活?二哥说可他的儿女们活得并不快活。三哥说我觉得还蛮好嘛。二哥说我觉得像狗一样,特别是小七子,连狗都不如。二哥说这话时,七哥正一脸污垢地坐在门口,把鼻涕往嘴里抹,嘴还啧啧地咂响。

三哥对杨家有一种天生的厌恶。尤其对杨朗。他说这女孩子完全是妖精投胎。他说头一回时二哥只是瞪了他一眼。说第二回时,是二哥在路上碰到杨朗之后。那天是二哥和三哥在去偷煤的路上遇到杨朗和杨朦的。杨朦见二哥和三哥手里拿着麻袋便问你们去哪里。二哥支吾说去弄些煤。二哥回避了偷字也回避了捡字。杨朦说需要我帮忙吗?杨朦话音刚落,杨朗就拽着他的衣服说:“那怎么行?脏死了,脏死了。”三哥这时板着脸对二哥说:“我一个人先走。”二哥忙对杨氏兄妹说了声:“我走了。”便同三哥匆匆而去。三哥脱口骂了句“臭妖精”。二哥立即站定,眼睛里喷着火,他咬牙切齿说:“你这是第二次骂了,如果我再听到第三次,我跟你的兄弟关系从此了结。”三哥莫名其妙,委屈得很。只得嘴上连连喊叫几句:“我怎么啦?我怎么啦?”

过了好多天,杨朗说“脏死了”的话被她母亲——语文老师知道了。语文老师要杨朗向二哥赔礼道歉。杨朗说“请原谅”时倒是大大方方而二哥却“刷”地一下红了脸。二哥嗫嚅着向语文老师说他和弟弟实际是去偷煤的。语文老师没说什么只是长叹了一口气。那叹声显得那般沉重以致二哥的心被压迫得一阵阵发疼。那一晚复习功课老是走神。临走前,语文老师第一次把二哥送上了马路。月光铺在沥青路上泛起一片白色。语文老师说:“我知道你家里很困难,但人穷要穷得有骨气。这一点你应该理解。”二哥使劲地点了点头。

二哥错就错在他不该把语文教师的话原版说给父亲听。父亲气得当即把手里的酒瓶朝地上一砸,怒吼道:“什么叫没有骨气?叫她来过过我们这种日子,她就明白骨气这东西值多少钱了。”二哥吓得不敢吭气。父亲说:“你小子再敢去什么羊家猪家的,老子定砍了你的腿。”母亲也说:“哼,他们那种人不就是靠我们工人养活的吗?他们是吸我们的血才肥起来的。”二哥说:“他们家是医生,又不是资本家。”母亲说:“你若替他们讲话,就跟他们姓杨好了。”父亲说:“小子,什么叫骨气让我来告诉你。骨气就是不要跟有钱人打交道,让他们觉得你是流着口水羡慕他们过日子。”

二哥叫父亲说得一脸羞愧。他觉得自己的确有点像流着口水的角色。二哥果然一连几天没去杨家。他很难受,心口像坠着许多石头沉甸甸地在胸膛内摆来摆去。第七天,二哥和三哥背着煤回来时,遇到了杨朗。杨朗迎上前,说:“你怎么不来了呢?”二哥张了张嘴,答不出。杨朗说:“你恨我了是不是?我不是已经承认错误了吗?”二哥凝神望了她几秒才偏过头低沉地回了一句:“我不配去。”杨朗随二哥进了屋,她第一次看清了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家。杨朗说:“你晚上还去吧,要不哥哥又要责怪我了。”二哥说:“你告诉杨朦,我家里有事,这几天不能来。”杨朗说:“好吧。”她退出去的时候,手不小心碰着了正往屋里走的七哥。她尖叫一声,迅速跳到门外,然后掏出小手绢一边走一边使劲地擦。直到她人影消失前的最后一个动作还是在擦手。

二哥最终还是没去杨家。他也没能考上一中。但这实在不能怪他没努力。好长一段时间他总是在路灯下复习功课,而临考前的一个星期,天一直下着雨。这使他根本找不到一块读书的地方。只得在家里窝在众弟兄中,一遍又一遍地听父亲讲他当年的故事。八点钟和全家人一起睡觉。

二哥被录取到八中。这在我们家已经是第一个了。如果不是七哥在极偶然的情况下去上了大学,那么,二哥这个高中生就算是家里学历最高的人了。杨朦自然上了一中。这也是二哥早料到的。假期中,杨朦曾经到家里玩过几次。他和二哥坐在门口看着一辆辆火车从眼边掠过,两人谈了很多很多。开学之后,渐渐二哥与杨家日益淡泊以致完全没有了往来。

二哥是一个出色的学生。他的派头和说话的口气同家里人越来越不一样了。他对父亲说他要上大学,他想当一个建筑师。他要让父亲和母亲住进他亲手设计的世界上最美丽的房子里。他说这些话时,深奥的眼睛里放射的光芒能照进所有人的心。父亲和母亲像被电击了一般呆望了他好一会儿。屋外一阵汽笛长鸣,小屋在火车的轰隆中摇摆时,父亲才一下子醒悟。父亲一反常态像一个小孩子一样狂喜狂叫道:“我儿子有出息。像我的种。”然后把二哥横看竖看拍拍打打了好半天。那一天全家人都兴奋之极,只有七哥一如往日小狗般爬进床底睡得死沉。

二哥上大学当建筑师的梦自然和许多许多人的梦一样,叫一场“文化大革命”冲得粉碎。二哥尽可以当红卫兵司令,但他仍然感到心灰无比。他没参加任何一派,他被父亲指示回来干活。他有一排半截子大的弟妹,他得为生活劳碌。父亲给二哥弄了一辆板车,二哥每天到黄浦路货场往江边拖货,他能挣不少钱。冬天的时候,他让他的弟妹们都穿上了线袜子。

一天晚上,家里人全都睡下了。家里人总是睡得很早,因为明天要干活也因为不睡下小屋里便拥挤不堪嘈杂不堪。在屋里的鼾声此起彼伏时,突然门被敲得轰响。所有人都在同一刻被惊醒。这似乎是记忆中未曾有过的事情。父亲首先喊骂起来:“魂掉了?哪有这样个敲法?”不料答话的竟是杨朦。二哥从地铺上一跃而起,他显然有些紧张,仿佛预料到了什么。二哥开了门,他看见杨朦的右手紧紧揽着杨朗而杨朗全身哆嗦着两眼红肿。二哥急问:“出了什么事?杨朦脸色很冷峻,说话时却很悲哀。他说他们的父母下午双双出去,到现在尚未回来。他们兄妹等到晚上觉得奇怪,便到父亲卧室里看看有没有什么纸条。结果发现父母联名给杨朦的信。信上要杨朦对家里所有发生的事都不要太吃惊。他惟一的责任就是照顾好妹妹。然后在最后一行写下”别了,亲爱的孩子们“几个字。杨朦的话还没说完,屋里的父亲立即吼了起来:”蠢猪,还慢慢说什么?他们去找阎王爷了。还不快去找。“杨朦说:”朗朗已经受不了了,许姨上个月就被赶回了老家。我想请你照顾她一下。“二哥说:”我去替你找,你照顾朗朗。“杨朦说:”那怎么行?“此刻父亲已经下了床。他用脚踢着正趴在地铺上听杨朦说话的三哥四哥五哥六哥,嘴上说:”起来起来,今晚都去找人。“父亲转身对杨朦说:”让二小子陪姑娘,这几个小子都派给你,你尽管指使他们。“杨朦说:”伯伯我该怎么感谢您呢?“父亲说:”少说几句废话就行了。“

二哥几乎是将杨朗背回去的。她软弱得无法走路,嘴上喃喃地说些二哥完全听不清楚的话。二哥三天三夜没有合眼。杨朗到家之后便发起了高烧。她的眼泪已经哭干了。脸烧得通红通红,嘴唇上的燎泡使她的模样完全变了。二哥为她请医生为她煮稀饭喂药然后小心地趴在床边哀声求她一定要坚强些。

第四天杨朦精疲力竭回来说父母找到了。他俩双双跳了长江。他母亲结婚时的一条白纱绸将他们的腰紧紧扎在一起。尸体在阳逻打捞出时已经肿胀得变了形。杨朦说完这些,双腿一软跪在地上痛苦地呕吐起来。他几天没吃什么,呕出一些黄水。脖子上的青筋扭动和鼓胀得令二哥无法直视。如果不是二哥急中生智,突然伏在他耳边说:“千万别这样,朗朗见了,就完了。”杨朦恐怕也挺不住了。朗朗正在屋里昏睡,一切情况都尽可能瞒着她。

一个星期后,丧事在二哥三哥及诸兄弟共同帮助努力下,算是比较顺利地办完了。医生和语文老师的骨灰合放入一口小小的白坛之中。父亲帮忙在扁担山寻了一块墓地,于是他们便长眠在那座寂寥的山头。二哥站在坟边,望着满山青枝绿叶黑坟白碑,心里陡生凄惶苍凉之感。生似蝼蚁,死如尘埃。这是包括他在内的多少生灵的写照呢?一个活人和一个死者这之间又有多大的差距呢?死者有没有可能在他们的世界里说他们本是活着的而世间芸芸众生则是死的呢?死,是不是进入了生命的更高一个层次呢?二哥产生一种他原先从未产生过的痛苦。这便是对生命的困惑和迷茫而导致的无法解脱的痛苦。这痛苦后来之所以没能长时间困扰他并致使他消沉于这种困扰之中,只是因为他几乎在产生这痛苦的同时也产生了爱情。爱情的强烈和炽热溶化了他的生命。在爱情的天空之下,他活得那么坚强自如和坦然。直到一个阴天里爱情突然之间幻化为一阵烟云随风散去,他的生命又重新凝固起来。他的为生命而涌出的痛苦才又顽固地拍击着他的心。他想起扁担山上那幅青枝绿叶黑坟白碑的图景,也蓦然记忆起自己关于生命进入高一层次的思考。那个夜晚他便用刮胡子刀片割断了手腕上的血管。他将手臂垂下床沿,让血潺潺地流入泥土之中。同他挤在一床的三哥到清晨起床时才发现他已命若游丝了。闻讯而来的杨朦杨朗惊骇地看着一地的血水。杨朗失声叫道:“为什么非得去死呢?”二哥那一刻睁开了眼睛,清晰地说了一句“不是死,是爱!”然后头向一边歪去。

这是一九七五年在江汉平原东荆河北岸发生的事。迄今业已十个年头了。

第七章

七哥现在想起来当年他听到二哥的死讯之时完全像听到一个陌生人之死一样,表情很淡泊,尽管二哥曾有一段时间待他相当不错。七哥那时下乡也有一年了。他在大洪山中一座被树围得密密实实的小山村里。他一直没有回去。大哥歪歪倒倒的几个字告诉他二哥已死这个消息。这是他收到家中的惟一的一封信。他没有回信。

七哥下乡那天家里很平静。他一个人悄悄走的。走到巷口时,遇到小香姐姐同一个黑胡子男人。小香姐姐正同那男人搂搂抱抱地迎面而来。这是小香姐姐的第几个男人七哥已经搞不清了。只是不久前听母亲对父亲说小香姐姐要嫁给这个男人。一来她可以不下乡了,二来她已经有了他的孩子。小香姐姐已经不能再打胎了,要不她以后就根本不能生育。这是医生对陪小香姐姐去检查的母亲说的。小香的风骚劲同当年母亲的一模一样。惟一不同的是小香的男人换了许多而母亲的男人却只有父亲一个。七哥见到小香姐姐时忙谦卑地站到路边,让她嬉笑着过去然后自己再踽踽而行。小香姐姐仿佛根本没见到七哥一样,连瞟都没瞟他一眼。七哥最仇恨家里的三个女性,尤其以小香姐姐为最。七哥曾发过一个毒誓:若有报复机会,他将当着父亲的面将他的母亲和他的两个姐姐全部强奸一次。七哥起这个誓时是十五岁。原因是那一天他在床底下睡觉时五哥六哥带了一个女孩到屋里来。一会儿七哥听见那女孩子挣扎着哭泣,床板在七哥上面咯吱咯吱地响得厉害。七哥不知出了什么事便伸出了头。七哥看见五哥和六哥都赤裸着下身。五哥伏在女孩身上而六哥则按着她分开的腿。六哥看见七哥便使劲照他的头击了一下,吼道:“你什么也没看见,说!”七哥嗫嚅着说:“我什么也没看见!”然后缩回床底。他听见那女孩一阵阵的呻吟声,那呻吟中的痛苦使七哥感到浑身刺痛。他觉得只有眼见着世界灭亡的人才能发出那样的痛苦之声。当即他便想他得让他仇视的人:他的母亲和他的姐姐们也这么痛苦一次。

七哥的誓言当然成了他嘲笑自己的材料。当他后来有无数机会之时,他却毫无这种报复的欲望。

七哥是孤独一人进的小山村。这是七哥自己挑的地方。这里下了汽车还得走整整一天的山路。七哥就是想到这么一个地方,让所有人都不知道他在哪里。

七哥和他房东的儿子共睡一张床。这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在正经八百的床上睡觉。油污的床单下垫着玉米秆和稻草。满屋里散发着一股植物的香味。屋后有三棵香果树。七哥仰躺着。两尺之外的空间不再有黑压压的床板和父母翻身而引起的吱嘎之声。三步开外没有他并排躺在地铺上的一排兄长起伏的鼾声和梦呓。空间很大,有老鼠从梁上“刷”地跑过。月光白惨惨地从屋瓦的缝里泄了下来。云遮云开,那光如在屋子里飘忽。七哥突然感到万分恐惧。房东的儿子睡在那一头,死寂一般毫无声响。这让七哥觉得他正躺在人类之外的另一个世界。他从未想到过的关于死的问题在那一晚却想了数次。七哥想是不是他已经死了而他本人还不知道。人们把他埋在这里并告诉他这是到农村去而实际上却是在阴间的一个什么地方。七哥一连许多天都这么想个不停。他还试图在男人中找到他的弟弟——我。他想他的弟弟很可能是在这群人里,只不过他们分别已久彼此认不出来了。七哥他很高兴自己知道很多别人悟不到的东西。他明白他周围的人都是先他而来的阴魂。这些阴魂也不知道自己死了。他们很自豪地认定自己在阳世而且活得很舒服。七哥想只要看他们走路那种飘来飘去的劲儿,就知道换了世界。

七哥不同村里任何一个人交往。不到非说话不可的时候他绝不开口。他像一条沉默的狗,主人叫舔哪儿就乖乖地去哪儿舔上几口。村里人开始都说七哥老实透了,后来又说七哥其实是阴险之极。不叫的狗最为厉害这是老幼皆知的古训。最后大家还是一致认为七哥是个怪物。七哥对那些纷纷繁繁的议论充耳不闻。七哥认定正常的死人是不说话的。

七哥到村里住了三个月后听说村里最近开始闹鬼了。七哥觉得好笑,我们自己不都是鬼吗?七哥对那些越说越惊心动魄的鬼的故事毫不理会。但他倒是希望自己能碰上那鬼。说不定那是小八子,七哥这么想。

房东的儿子每天吃饭时都带回鬼的故事。那鬼是极瘦的。喏,像他那样。他指了指七哥。走起路来像飘一样。鬼每天围着村口的银杏树飘三圈然后就进林子。进了林子鬼就变成了白的。从一棵树飘到另一棵树。每飘到一棵树下就发出一阵凄厉的叫声。那声音极古怪。从林子上空缓缓越过村子然后转一个弯又回到林子里。就这么一直到下半夜,鬼才化作一股烟气消散。

过几日房东儿子又说:鬼现在要在林子很深很深的地方尖叫。那里的野兽都吓跑了。猎民在那里连一只野鸡都打不到。

再几日,房东儿子又报道:村头老鱼头的女儿回娘家,上山时崴了脚,半夜才跛到家。她在林子边遇见了鬼。起先她没发现,是鬼先飘到她跟前的。她吓得使劲把鬼一推拔腿就跑。到家后她说鬼是滑溜溜的。

村里到处都是鬼影,奇怪的是鬼并没有干恶事。便有人商讨是不是把鬼抓来看看究竟是什么样的。这主意自然是青年人出的。七哥原本也想去看看鬼到底是怎么回事,但他那天实在太困便在天一擦黑时倒床睡下了。

那天夜里没有月亮。七八个年轻人都伏在林子里。房东的儿子也去了。他们个个都发着抖。抖得一边的灌木都不断发出簇簇的声音。子夜时分,鬼就围着树绕圈子了。果然极瘦,果然飘一般地走路。走入林子之后发现它果然是白色的。年轻人胆怯着不敢动手。终于其中一个干过猎人的小伙子抛了一根圈套,一下圈住了鬼。鬼凄厉地叫了。一连三声,又长又亮。全村人都听见了。它叫完之后,轰然倒下,不再声响。年轻人用绳子捆住了鬼。手摸上去,那鬼果然滑溜溜的。抬到村边亮处,才发现是一个活人。他均匀地呼吸着。沉睡一般。房东的儿子点了火,他失声叫了起来。人们都认出了,这是七哥。七哥浑身赤裸着。他身上的肌肤极白,他依然平稳地呼吸着,还很随意地翻了一个身。

有人照七哥屁股上狠踢了一脚。七哥“哎哟”一声,突然醒了。他莫名其妙地看着一圈又一圈围着他的男人和女人,眨了眨眼,低下头又发现自己一丝不挂。他低吼一句:“你们要干什么?”那声音沉闷而有力,仿佛是从远天穿过无数山脊之后落在这儿的。于是有人问七哥你是不是天神派来的。七哥说不是,我一直在阴间里老老实实做真正的死人。七哥是按自己的思路回答的,却叫所有的人毛骨悚然。天亮了,人们惶惶惑惑地散去。房东的儿子找回七哥的衣裤,极恭敬和谦卑。

七哥好久不明白到底他那一晚出了什么事。“鬼”仍然每夜出来在林子里飘荡。

七哥是一九七六年突然被推荐上大学的。他去的那所学校叫“北京大学”。在此前,七哥几乎没听过这所学校的名字,更不知道北京大学是中国最了不起的学府。七哥走的是狗屎运。七哥的父亲是苦大仇深的码头工人,这使其他知青望尘莫及。再加上村里人一直吵闹着要将七哥送走,鬼气在他们的生活中已日见浓郁了,为此他们不能再忍受下去。北大不怕鬼,却极欣赏七哥苦大仇深的家史。父亲自七哥出生那天起就与他为敌,这会儿却不期然为他办了件好事。

七哥惆怅着走出那树林密绕的小山村。七哥觉得自己在那里已经活了一个世纪,眼下他又重新投胎回到人间了。七哥走上公路时,太阳已经当顶,光线明亮得让他感到一阵阵晕眩。一阵风过,路旁的树扬起轻松的呼呼声。鸟也叫得十分轻快。七哥喘了口气。他摸摸心口,觉得心跳动得比原先要响亮多了。

七哥要去北京,而且要堂堂正正坐火车去北京,而且火车要耀武扬威地从家门口一驰而过,这消息使得全家人都愤怒得想发疯。就凭癞狗一样的七哥,怎么能成为家里第一个坐火车远行的人呢?七哥到家那晚,父亲边饮酒边痛骂。七哥默默地爬到他的领地——床底下,忍着听所有的一切。

七哥走的那天下着大雨。七哥只有一双洗得发白的球鞋。他怕到了学校没有鞋穿所以光着脚上的路。父亲和母亲一早都上班了,他们连一句话都没说,仿佛眼中并没有七哥这么个人。大哥把七哥送到巷口,然后给了他一毛钱,说雨太大了你坐一段公共汽车吧。七哥没有坐车。他淋着雨穿过大街小巷。他的行李越来越重,衣服紧紧贴在身上。他的骨头凸了出来使得七哥很有立体感。七哥想得很清楚,棉絮打湿了是没什么关系的,夏季的太阳一个下午就能把它晒干。

七哥一走三年未归。家里人简直不知他的死活。没人打听他,他也未曾写信。直到三年后七哥神采奕奕地出现在家门口时,所有在家里见到他的人都大吃了一惊。

“怎么都发呆了?还不是和你们一样的一个脑袋上七个孔。”七哥说。

归来的七哥已经完全是另一副样子了。

第八章

三哥宽肩细腰上身呈倒三角形,是女人尤为欣赏的体形。三哥在夏日里脱去汗衫,光膀子摇着大蒲扇坐在路边歇凉时,所有路过的女人都忍不住心跳要将他多看几眼。三哥袒臂露胸,肌肉神气活现地凸起,将皮肤撑得饱满。邻居白礼泉那天看了美国电影《第一滴血》后回来吹嘘说:“嗬,那个美国佬好块头,简直快赶上隔壁的小三子了。”弄得河南棚子好些人争相去看史泰龙的好块头。结果回来都说真不错,是快赶上小三子的块头了。但是三哥的相貌不及史泰龙,这也是公认的。三哥原先倒也长得像父亲年轻时一样英俊。但三哥脸上老是露一副凶相,渐渐地,便长出父亲所没有的横肉。那横肉便使三哥的模样不容易叫人接受。

父亲说,心里没有女人的男人才生长出这种霸王肉来。

三哥心里是没有女人的。三哥对女性持有一种敌视态度。三哥尽管已经过了三十五岁几乎奔四十了他却仍然没有结婚。他根本不想结婚。常常有女人去找他去向他献殷勤。三哥也不拒绝,在她们愿意的情况下三哥也留她们过夜。三哥怀着一股复仇的心理与她们厮混。三哥发泄的全是仇恨而没有爱。而女人们要的是三哥的身体倒并不在乎感情是怎样的色彩。三哥是在二哥死后招到航运公司的。二哥的死给了三哥生命中最沉重的一击。二哥是三哥在人间一睁开眼就朝夕相处的亲哥哥。他爱他甚于超过爱自己是因为三哥清楚记得他小时候莽莽撞撞干的许多坏事都被二哥勇敢地承担了。二哥为此遭过不少毒打但在他长大后从来没对三哥提过一句。三哥把这一切都牢记在心里。三哥正是这样一种人:谁要真心对他好,他也是肝脑涂地以心相报。而二哥除此外,还是与他一脉相承的兄长。二哥却被女人折磨死了。女人从那天起便像一把匕首插在三哥的心口上,使得三哥一见女人心口便痛得渗出血来。他常常愤怒地想女人怎能配得上男人的爱呢?男人竟然愚蠢到要去爱一个女人的地步了么?每当在街上他看见男人低三下四地拎一大堆包跟在一个趾高气扬的女人身后抑或在墙角和树下什么的地方看见男人一脸胆怯向女人讨好时他都恨不得冲上去将那些男女统统揍上一顿。这种事三哥不是没干过。一天晚上他送醉了酒的他的船长回家,返回时他抄近道走的是龟山上的小路。月光如水,山静如死。三哥打着饱嗝跌撞着乱窜,忽然他看见一棵树下的两个人影。他原本走过去视而不见的。不料人影中之一扑通一下跪到地上。他听见那是个男人的声音。那男人可怜巴巴地说:“求求你答应我。没有你我活不下去。”另一个人影只是用鼻子“哼”了一声,这果然是个女人。三哥七孔都冒出怒火。他连犹豫都没有,大吼一声冲上去,朝那熊包一般的男人拳打脚踢。然后回过身将吓傻的女人胸口抓住,用全力横扫几巴掌。巴掌在女人脸颊上撞击得啪啪响。声音清脆悦耳。三哥的心这才舒坦了许多。如此他才丢下那对男女继续打着饱嗝下山了。

三哥在驳船上当水手。他的船长十分赏识他。三哥安心住在船上从不觉得水手是份丢人的职业。三哥身高力大干起活儿来从不耍滑。三哥还能陪船长喝酒。这是船长感到最兴奋的事。船长说三哥是他有生以来最默契的酒友。他们俩在一起能将两斤白酒喝得瓶底朝天。夏天的时候,船长常会冒出些疯狂念头。他叫驳船继续行驶而自己拉了三哥跳入长江一路游去。船长和三哥游泳的本事也不相上下。他俩胆大包天,在长江里宛如两条棕色的龙。船长对三哥说如果掉进漩涡就平摊开身体不要动,漩涡就会把你自动地甩出来。三哥故意激他,说是你又没进去过怎么倒向我传授经验?船长急了说你不信?这是老水手都清楚的。三哥说我没见过的都不信。船长突然指着一个漩涡说那我就叫你见一次。没等三哥阻止他便几下冲了进去。三哥大汗淋漓呆愣愣地踩着水不敢往前。漩涡转得比想象的要快,三哥看不清船长在什么地方。但是一会儿他听见了呼叫。是船长在他的侧面嘻嘻地招手。当三哥游过去后船长说险些丢了命。三哥说如何?船长说像是有许多手把你往江底拽。我已经觉得完了的时候一下子被放出来了。船长说平摊着不动也不行,得看什么时候动。三哥默然不语。忽而他见到一个漩涡立即对船长说了句看我的,便一头扎了进去。三哥在漩涡里身不由己。他被许多只巨手像掷球一样掷来掷去。他的肚皮上有另一种磁力将他往水底吸去。三哥不由失声叫了起来:“救命呀。”他没有叫完又喝了好几口水。三哥瞬间想也好,进阴曹地府可能还能见到二哥哩。这一刻三哥被一只手轰地一下抛了出来。三哥傻瓜一样不明了方向。直到船长游到他跟前他才清醒。船长游过去扇了三哥几耳光,大声训斥道:“小命也是可以开玩笑的?你死了,我还要受处分哩。”三哥的脸上火辣辣的但他感到很舒服。三哥说:“我以漩涡报答漩涡。”

晚上抛锚后船长和三哥在甲板上饮酒。船长敬了三哥三杯酒,连声说一条好汉一条好汉一条好汉。

船长和三哥在甲板对酌时常叹说要有女人就好了。船长有老婆和两个小子,夜里也牵肠挂肚地想。三哥惟在这点上与船长不投。三哥说酒比女人好。最便宜的酒也比最漂亮的女人有味道。三哥说时常咂咂嘴连饮三杯。江上清风徐来,山间明月笼罩。取不尽用不竭。三哥说人生如此当心满意足。船长说你没有女人为你搭一个窝没有女人跟你心贴着心地掉眼泪你做人的滋味也算没尝着。三哥不语。

三哥想他宁愿没尝着做人的滋味。女人害死了他的二哥,他还能跟女人心贴着心么?三哥说这简直是开玩笑。当年二哥对杨朗好到什么地步几乎没人想得出来。二哥原本可以不下乡然而杨朗下乡二哥也就下了。他把板车交给了四哥。三哥为了二哥也一块儿下到杨朗的队里。二哥几乎把该杨朗干的活儿全部揽下了,连杨朦都插不上手。那时间杨朗绕着二哥又是说又是笑。两人在河边草滩上抱着打滚连三哥都不好意思多看几眼。二哥一分一分地存钱。他要买最漂亮的家具布置新房。他要把家弄得像杨朗过去的家一样舒适。三哥也为这个目的同二哥一起奋斗着。一次又一次招工,没有杨朗。二哥一次又一次放弃自己的机会。三哥也陪伴着。每年修水利。二哥一星期都要回村一次。几十里路连夜走哇,只是为了看一眼他心爱的人。每年如此每星期如此。到有一天杨朗终于拿到了表格。杨朗填了表到县里去了。她一去就是三天。回来告诉大家这次必走无疑。职业是护士。二哥几乎将全公社的知青都请来喝了酒。有人告诉他杨朗是用贞操换来的职业。二哥呆愣了,手上的酒瓶落在地上。杨朦转身而去。他揪住了他妹妹的头发。杨朗承认了。但她没说那男人是谁。三哥手上已经拿了刀。三哥准备杀人去的。杨朗说她既然把身子交给了那个男人就打算和那人结婚。二哥让杨朦松开了他的手。他忍受不了他心爱的人被她哥哥揪扯住头发。二哥一缕一缕替杨朗理顺发丝,颤着声说:“我知道你是迫不得已。我不怪你。我不计较那些。但你不能同那人结婚。那是个禽兽。”杨朗说:“你就死了心吧。我不可能嫁给你了。”二哥惊问为什么,杨朗说:“我从来就没爱过你。我只是看你可怜才应付你一下。你千万不要当真。”二哥脸色煞白,他长啸一声冲出门去。三哥扔下刀追了出去。三哥把二哥拖到自己的屋里,他让半昏迷的二哥躺下了。他自己也躺在一边。三哥的怒火一蹿一蹿,他想去狠狠教训一顿杨朗,然而他寸步不敢离开二哥。他知道这给他的二哥是致命的一击。他知道二哥活不长了。三哥忧郁地想着迷迷糊糊睡了过去。他没料到他的二哥失去了爱情连一夜都不打算活。

杨朗终于走了而杨朦留了下来。他在二哥的坟前盖了个草棚。他说他将陪伴他的朋友直到他死。他替他的妹妹赎罪。三哥为此扔掉了那把准备杀死杨朗的刀子。这兄妹俩迥异的表现使三哥猜不透究竟是什么原因。三哥只能去设想:女人天生阴毒。

船长对三哥听说的一切不置可否。他只是对三哥说等你有一天碰上一个好女人时,你就知道男人跟女人比简直是臭虫一个。

可惜船长没能见到三哥碰到好女人的日子。船长对三哥说那一番话不久,驳船在青山岬水道翻了。一船人都沉到江底包括船长而惟独三哥逃了出来。

这是一九八五年的初春时节。三哥从此不敢上船,连游泳都不敢了。于是他辞了职。他像一个孤魂飘飘荡荡来无影去无踪。好多天好多天后,三哥申请了一个执照,添置了一套工具。每天坐在地下商场侧门,见人买了皮鞋便追着问:“钉个掌怎么样?”

第九章

七哥成天里忙忙碌碌。又是开这个会又是起草那个文件又是接待先进典型又是帮助落后青年。每晚一头倒下床脑袋里混沌一片。他不知道自己究竟在干些什么事和干这些事的意义何在。他只知道如此这般卖命干了就能博得领导好印象。好印象的结果是提拔。而提拔的结果是有社会地位有权力。而有权力的结果是工资高加房子分到手福利优厚以及来自四方的尊敬。如此,一个人的命运才能得到最为彻底的改变。七哥觉得他活着的目的就是为了改变命运。他想象不出来如果不上大学他将是什么样子。

七哥到学校第一个晚上梦游时就被同寝室的同学抓到了。

七哥睡的是上铺。下床时他蹬倒了床边的方凳子。他的下铺立即醒来。他看见七哥一件件脱下背心短裤然后赤裸着往外走,心里甚是骇然。七哥出门后,他便叫醒全屋人一起悄然跟上。他们跟着七哥出了宿舍楼,七哥看见树就绕圈子。绕了几圈后便发出令人毛骨悚然的尖啸。几个同学由害怕到不解,继而终有人悟出,说恐怕是梦游。于是一起上前,几双手拼命摇撼七哥。七哥睁开眼猛眨几下,身体一惊颤。说你们干什么?一同学说:你梦游了,我们想叫你回去。七哥茫然四顾,再低头看自己一身,突然醒悟。他挣脱同学的手,疯狂地奔进房间,爬上床铺,一动不动。七哥想起曾经有过的关于鬼的故事。他想这么说来村子里白色的皮肤光滑的鬼就是他自己了。

七哥自小卑微惯了。入校后依然眉眼中露出怯生生之气,一副极委琐的样子。梦游的事成为全体同学的话柄,这使七哥愈加缩头缩脑自惭形秽。七哥每天三点一线。宿舍——教室——食堂。无人睬他他也懒睬旁人。如此相安无事几乎一年。

学校的生活自是清苦。而对于七哥却是好得不得了的日子。七哥削尖的脸由此而圆润起来。七哥毕竟是父亲的儿子。父亲所有儿子中没有一个不是身架均匀五官搭配极佳的好男儿。七哥委琐归委琐,但相貌在那儿搁着。班上有极风流俊雅的女生叹惜说七哥如果有三分洒脱也可称全系的美男子。而七哥却嗫嗫嚅嚅的完全与洒脱无缘。美男子的称号只得落在七哥的下铺身上。

七哥的下铺是从苏北一个乡下来的。苏北佬在公社读高中时很能写文章。曾写过好几篇公社书记的先进事迹报导。这些报导通过有线广播弄得全县人都知道了那书记的大名。出了名的书记便在苏北佬毕业一年后乐呵呵地将他推荐到了大学。临走前欢送会上又开了他的入党宣誓会。为此,苏北佬一到学校便成了班上党支部的宣传委员。苏北佬白白净净典型的江南小生模样,大眼小唇温文尔雅故而很得那些女生的喜爱。班上女生大多高干子弟或女干部。自己泼辣能干张牙舞爪成性却对温顺柔弱的男人有兴趣。这当然也是奇怪之至的事情。苏北佬被几个豪放过人的女孩子追得狗一样乱窜却不见他对其中某个产生兴趣。这劲头弄得女生泪眼涟涟男生醋意十足。

不料一日系里召集全系大会,在会上宣读了一封来信。信写得情真意切。写信人是一位女清洁工,说是她因患骨癌对生活感到绝望之时遇上了田水生。七哥想田水生不就是苏北佬?是田水生诚恳的谈话使她放弃了死的计划。这之后田水生常常去看望她鼓励她。陪她去长城饱览万里河山去香山欣赏深秋红叶,教会了她很多做人的真理。于是他们俩相爱了,爱得很深很深。但是近半年来,她的病情恶化得很厉害。癌细胞已遍布全身。水生却对她忠心耿耿百般照顾。为了使她享受到做人的幸福,水生已答应同她结婚。信中说:“我即将告别这个世界走向死亡那遥远的甬道。在我踏上那甬道之前,我有责任将这个青年美好的灵魂展现出来。我渴望向全世界人宣布我的丈夫是一个了不起的人。”

来信引起的反响不啻有人在图书馆放了炸弹且准时爆响了。苏北佬一下子成了英雄。报社记者络绎不绝。每一篇报道都催人泪下。苏北佬出去讲用过好多次。据说每一次讲用效果皆佳。动人心弦的故事给命运套上了极艳丽的花环。苏北佬同清洁工结婚了。半年不到,她死了。而她给苏北佬带来的花环却依然栩栩如生大放异彩。

七哥却从苏北佬极诚挚的语言和极慷慨的激情之后看出那一丝丝古怪而诡谲的笑意。那笑意随着女人的离世而愈加明朗。一天早上起来苏北佬竟拿着小梳子对着小圆镜梳头发而嘴里却哼着一支极欢快的歌子。房间里同学都去早锻炼了。七哥刷牙回来听见这歌子不由直勾勾地盯着他。苏北佬放下镜子看见了七哥也看见了七哥直勾勾的目光。他尴尬地假咳两声逃也似地出了房门。那女清洁工死了才二十三天。这数字是七哥掐指算了好一会儿才算出的。

苏北佬知道七哥已勾去了他的真正的魂灵。苏北佬对七哥一下子亲善起来。七哥得了阑尾炎住院动了手术。这期间只有苏北佬天天来看望他。七哥从来没领教过时时被人记挂的感觉。面对苏北佬的殷勤和关心,七哥苍白的脸上不由自主浮出许多感激之情。苏北佬总是淡然一笑说没什么没什么。

七哥的伤口快合拢的那一天,七哥斜躺在病床上看书。那一堆书都是苏北佬带给七哥解闷的。七哥过去几乎没读过几本文学书籍,倒是这次住院开了一点眼界。窗外干风吹打着树枝啪啪地响。劈栅栏木条的人居然成为美国总统这一事使七哥激动不安,以致苏北佬进门来时七哥仍满额汗珠手指颤抖。

苏北佬坐在七哥床边,无言地也用那直勾勾的目光看着七哥。七哥感到他的魂灵也要被这目光勾走了。七哥突然说我理解了你。苏北佬说理解了就好。七哥说我应该怎么办?苏北佬说换一种活法。七哥说怎么活?苏北佬说干那些能够改变你的命运的事情,不要选择手段和方式。七哥说得下狠心是么?苏北佬说每天晚上去想你曾有过的一切痛苦,去想人们对你低微的地位而投出的蔑视的目光,去想你的子孙后代还将沿着你走过的路在社会的低层艰难跋涉。

七哥果然想了整整一夜。往事潮水一样涌来而又卷去。七哥惊恐地叫出了声。护士来时他正大汗淋漓地打着哆嗦。伤口又崩裂了。一丝一线地渗着血。护士说:“做噩梦了?”七哥说:“是,做噩梦了。”

一场噩梦已过。当太阳高升之时,七哥突然感到生命的原动力正在他周身集聚感到血液正欢快而流畅地奔涌感到骨骼为了他的青春正巴格巴格地作响,他感到由衷的解脱和由衷的轻松。

那一年,七哥二十岁。两年后他分回了武汉。他在汉口一所普通的中学教书。七哥明白这里绝不是他的久留之地。七哥对寂然地活着已经腻味了。七哥渴望着叱咤风云而这种机会只要去寻找和创造总归还是会出现的。

第十章

七哥现在最难见到面的是他的四哥。七哥对四哥无好感亦无恶感。四哥对七哥也是这般。

四哥是个哑巴。他在六个月时发高烧而父亲那天打码头负了伤母亲为父亲忙碌去了。高烧之后四哥虽然活了下来却丧失了听和说的能力。四哥能吃能喝心情愉快地在这个家庭中生长。只有他从来没挨过父亲的拳脚。这使得四哥对父亲格外亲热。只有四哥在看见父亲下班后才会欣喜地迎上前用他混浊不清的话叫着“爸”……“爸”。四哥只会叫这一个字,他不会叫妈。为此母亲并不因为他的残疾而格外怜爱他。

四哥十四岁就出去干零工了。他先跟泥瓦匠打下手。后来二哥随杨朗下乡后把他名下的板车交给了四哥,四哥便当了装卸工。一直稳定地干到今天。

四哥的经历平凡而顺畅。四哥二十四岁便和一个盲女子结了婚。四哥有眼而她有灵敏的耳和灵巧的嘴。这是一个完整人的家庭。四哥分了间十六平方米的房子。这比父母住了一辈子的那间还要大一点。四哥便在这里和他的妻子生儿育女。四哥先生了一个女儿后来又生了一个儿子。四哥是赶在只许生一个的前面生的这个儿子。四哥的儿女漂亮如父聪明如母。这使得四哥每日咿咿哦哦地兴奋不已。四哥家里已添置了电视机和洗衣机。四嫂说电冰箱的钱也快攒齐了。

七哥到四哥家里去过一次。他看见四哥家的墙壁上贴满了各种奖状。那全是四嫂和侄儿侄女的。没有四哥一张。七哥问四嫂:为什么没有四哥的呢?四嫂说他又不会说甜言蜜语。人家选先进时他又不晓得是干什么。四哥四嫂留七哥吃了饭。四哥拿出一瓶洋河大曲。四哥在这点上同父亲一模一样。只是四哥酒后绝不打他的儿女。七哥想这大约是四哥从未挨过打的缘故吧。

能有几人像四哥这样平和安宁地过自给自足的日子呢?这是因为嘈杂繁乱的世界之声完全进入不了他的心境才使得他生活得这般和谐和安稳的么?

四哥又聋又哑啊。

第十一章

七哥在该恋爱的年龄里就自然而然地恋爱了。那女孩比七哥小两岁,长得眉清目秀的。连父亲都诧异万分,说小七子还真有能耐,把这样的姑娘都弄到了手。这是有七哥以来父亲夸奖他的第一句话。女孩教英语,外语学院毕业的。女孩的父亲是大学里的教授。儒雅之家使得女孩天生一股娴静悠然落落大方的风度。这气质使七哥大为倾倒。七哥同她恋爱了两年,便将自己也熏染得如教授之子般温文尔雅。七哥已经同他的女朋友一起商量买家具的事了。但因学校里一直没有房子,买家具和结婚的事就搁了下来。按照工龄和级别,七哥还得等上三年才能有一个小小的单间。这怨不了谁。学校里的老教师也不过如此,更何况小字辈。七哥几乎快没了耐心。

暑假里,七哥出了一趟差,到上海去观摩学习了二十天。回来时船逆流而行,时间极枯燥难熬。七哥认识了他的上铺,一个眼角已叠起鱼尾纹的女士。女士穿着很时髦谈吐不凡与七哥的女朋友比又有另外一番大家气派。三天的路程,七哥同她很聊得来。下船时,她给七哥留了地址和她家的电话号码。七哥看着她写下“水果湖”几个字就知道他遇上的不是一个普通人家的女性,及至她写下电话号码时,七哥心里猛然划过一道闪电。这电光刺得他的心有些隐隐作疼而疼过之后蓦地生出许多的兴奋。七哥含笑说去你那里玩儿欢迎吗?女士说大门永向有识之士敞开。

三天后,七哥给女士打了一个电话。她说她一直在等七哥电话。七哥的心陡地动了一动。于是七哥开始约她散步或吃饭她也约七哥看内部电影或看演出。

七哥已经知道了她的父亲是何许人物。她比七哥大八岁,是老三届的学生。她父亲倒霉时她下了乡。她为了赎罪拼命地干活。结果她得了病。她丧失了生育能力。那是一个暴风雨的日子,她不顾月经来临而坚持上大堤抢险。在堤坝有裂缝时她像男人一样跳进水里同大家手挽手地阻止了洪水的冲击。最后她昏倒在了浪里。人们将她拖出来后她住了一个月的医院。出院时医生告诉了她这个对于女人来说最不幸的消息。她当时二十二岁,还没想过找男朋友的事为此对生育问题更不介意。她只是淡淡地笑了笑。随着年龄的增长,这个问题才显得越来越严重。每次结识一个男朋友她都把这个情况诚实地告诉对方。大多人都叹口气终止了同她的交往。她过了三十五岁后,心灵上的创伤已经无法愈合。她想如果四十岁她还是这样孑然一身地生活那么她就到当年使她丧失她最宝贵东西的大堤上去自杀。就在她把这个问题一遍又一遍地考虑时,她认识了七哥。她愿意同七哥接触的初衷仅仅是像所有女人一样喜欢同外貌漂亮而又显得有知识的男人接触,喜欢同陌生的异性谈自己心里深处的东西。但她万没料到半个月后她遭到七哥猛烈的追求。她在告诉七哥她不能为他生育时七哥连惊异的表示都没有。一如既往地出现在她身边,陪她买东西喝咖啡走亲友,在人烟稀少的地方把手臂揽在她的腰上偶尔还微笑着在她额上留一个吻。在她的充满女性气息的房间里七哥总是拥抱着她使她气都喘不上来。这种充满热烈之情的拥抱使她感到迷醉而她的心底却痛苦不堪。在情绪稍稍平静时就有一个声音警钟似地呼叫这个男人感兴趣的不是你而是你的父亲。她想摆脱这个警钟而这声音却响得愈加频繁。

有一天她终于忍不住了。她问七哥:“如果我父亲是像你父亲一样的人,你会这样追求我吗?”七哥淡淡一笑,说:“何必问这么愚蠢的问题呢?”她说:“我知道你的动机、你的野心。”七哥冷静地直视她几秒,然后说:“如果你还是一个完整的女人你会接受我这样家庭这样地位的人的爱情吗?”她低下了头。

几天后,七哥把她带到了河南棚子,带到了我们的家。七哥掀开床板指着那潮湿幽暗的地方告诉她他曾在那儿睡到他下乡的前一日。七哥搬开新添的沙发用脚划出一块地盘说那是他的五个哥哥睡觉的地方。七哥说他的大哥因为没有地方住便成年累月上夜班。

屋里除了多出一架长沙发和小方桌上的一台黑白电视机外,一切都还是老样子。小屋的窗子因搭厨房而封死了,为此只剩得屋顶上嵌着的那片玻璃瓦。屋里全部的光线都是由那儿透入。墙壁还是当年的报纸糊的。泛黄的纸上还展示着昔日那些极有趣的文章。七哥说:“你如果在这样的地方生活过一年,你就明白我所做的一切是多么重要。我选择你的确有百分之八十是因为你父亲的权力。而那百分之二十是为了你的诚实和善良。我需要通过你父亲这座桥梁来到达我的目的地。”七哥说:“我还可以告诉你在我认识你之前我有过一个女朋友。她父亲是个大学教授。我同她的关系已经很深了。我在几乎快打结婚证时碰到了你。你和你父亲比她和她父亲对我来说重要得多。”七哥说在中国教授这玩艺儿毫不值钱。“他对我就像这些过时的报纸一样毫无帮助。所以我很果断地同原先那个女友分了手。我是带着百倍的信心和勇气走向你的。我一定要得到。”七哥的话语言之凿凿掷地作金石声。她惊愕得使那张青春已逝的脸如被人扭了一般,歪斜得可怖。她跨了一步给了七哥一个响亮的耳光然后抽身逃去。

七哥淡淡地笑了笑没说什么。七哥怀着无限的自信等待她的回心转意。七哥知道她需要他比他需要她更为强烈。有人写了一部小说叫悲剧比没有剧好。七哥没看过那小说但他觉得那题目起得棒极了。有魔鬼比什么都没有要好。七哥想她最终会得出这么个结论的。

七哥的判断像诸葛亮一样准确无误。三天刚过,她红肿着眼泡来找七哥了。她没有别的男人可找。她只有七哥。况且七哥的确还不是个很差的角色。她对七哥说她是一时冲动,没能从七哥的角度去理解七哥。她请求七哥谅解。七哥一言未发,只是上前吻了吻她。她激动得热泪盈盈。七哥固然利用她达到自己的目的而她也一样地利用七哥去获得全新的生活。七哥当天就把她所渴望的给了她。那种生命最彻底的快感使她衰败下去的容颜又焕发出光彩。当她神采奕奕出现在她的朋友们的面前时,人们几乎没法将她同昔日的形象相比。这是七哥为她创造的青春。由此她对七哥更是死心塌地和严加看管。

其实七哥全然不是寻花问柳之辈。七哥全部的用心不在那上面。如果认识不到这一点那就实在小看了七哥。七哥觉得把情欲看得很重是低能动物的水平。七哥不属于这些。七哥的目的在于进入上层社会,做叱咤风云的人物做世界瞩目的人物做一呼百应的人物。七哥想将他的穷根全部斩断埋葬,让命运完整地翻一个身。七哥想拯救自己。他觉得他有责任使自己像别人一样过上极美好的日子。否则他会因为感到世界亏待了他而死后阴魂不散。

七哥调到了团省委,这是七哥提出的去处。七哥看过一张统计表,那上面记有解放以来历届团干离任后的情况。七哥记不得他们各自都干了些什么具体职业。但他惟一的印象是:从那扇门出来的人几乎全部升上了高处而且还在继续上升着。那些相当级别的职位一个挨一个排列着如一条冰凉的蛇从七哥心头爬过。七哥打了个寒噤然后欣喜若狂。七哥知道他已经找到了他的终南捷径。

七哥分到了很宽敞的房子。在他原先的学校拥有三十年教龄的老师也没资格住上七哥现在的这房子。七哥的房子布置得像宫殿。落地的双层窗帘,先锋的组合音响,遥控的彩色电视还有松软宽大的席梦思。七哥结婚前夕,父亲和母亲相携着去过一次。父亲坚持说那床一定要睡坏骨头的,而母亲则生气地说那窗帘浪费了好几件褂子的衣料。

七哥的蜜月是在广州和深圳度过的。七哥住在深圳湾大酒店的那几夜几乎夜夜都失眠。他的全身如火灼一般难受而又如火灼一般兴奋。他在他的妻子睡着之后还忍不住一次次把脸埋进她的胸脯里。七哥对她感激涕零。七哥有一种预感,那就是她给他带来的幸运,很可能在某一个日子超出他的想象。

那一段日子七哥纵情享受恣意欢笑如入天堂之门,却有另一个女孩子把眼泪哭干了把嘴唇咬破了。她的老父老母只能咬牙切齿地痛骂几句“小人”之类无伤大雅的话然后陪着伤心欲绝的女儿长长地叹气。

第十二章

五哥辞职干个体户时并不知道六哥也辞职干个体户了。他俩碰面时是在轮船上。五哥进餐厅吃晚饭时看见了正在端菜的六哥,五哥惊叫了一声以致六哥手一滑菜盘掉在了地上。他俩相视片刻哈哈大笑了。五哥到南京去订购一批汗衫而六哥则去南通进货棉纱长袜。

五哥和六哥是一对双胞胎。他俩的心似乎是沟通的。五哥想到的东西六哥也能想到。五哥感冒六哥百分之百也要伤风流鼻涕。最奇特的是小学时一次语文考试,三个造句,他俩造得完全一样而实际上他俩的座位却隔得很远。五哥六哥自小是一对坏种。打架骂人偷盗玩女孩无恶不作。直到各自娶了老婆添了儿子才走上正轨,像模像样地过开了日子。

五哥第一次带女朋友到家里来时,父亲和母亲正在吵架。那是为了母亲买回来的酒是兑过水的,父亲一怒之下连酒壶都扔到了铁路上。恰巧一列火车开过,酒壶碾成了薄铁皮。于是母亲便横着嗓子同父亲吵开了。五哥的女朋友如同巡视大员般,毫不把父亲和母亲放在眼里,只傲慢地将屋子环视一遍,说:“就这屁点破屋?”五哥未曾来得及答话,父亲却撇开母亲朝这边吼开了。父亲说:“嫌老子屋破,这里还没你的地盘哩。”那女朋友也不示弱:“这老家伙吃错了药,怎么见什么人就吼什么人?”说罢扬长而去。气得五哥跳起来对父亲乱叫了一通便又蹬蹬蹬地去追赶那女朋友。父亲发了一会儿呆,摇摇头说:“日月颠倒了,颠倒了。”然后自己找了个空瓶,长吁短叹地打酒去了。

结果是,五哥的女朋友再也不肯来家了,五哥只好做了上门女婿。五哥的女朋友是汉正街的。六哥常陪五哥去那里,于是六哥也找了个汉正街的姑娘。六哥知趣,不敢带女朋友回家,主动对父亲说想要倒插门。父亲大手一挥:“去去去,少废话。你俩反正是一对。”六哥如获大赦,轻松地告别了这个家,住进了老婆屋里。五哥和六哥几乎同时(只差三天呀)各得一子。肥墩墩的,让岳父岳母们欢天喜地。五哥六哥当女婿比当儿子舒服多了。渐渐地不太记得河南棚子的老父老母。

汉正街自古便是商贾云集之处。以谦祥益商店为中心,上至武圣路下至集家嘴,沿街经商的个体户而今已经达两千多户。长街小摊,百货纷呈。五哥问清楚几乎有一千家已经成万元户,立即心慌意乱头脑混沌了。五哥是建筑队的泥瓦工,工资不算低。即使不低,细细想来辛辛苦苦一个月还不及个体户一天赚的钱多。五哥觉得自己活得窝囊,他得赚大钱过富日子才不枉做人一遭。五哥连同老婆商量一下的情绪都没有,当天便打了辞职报告。六哥只比五哥早一天。六哥的邻居仅从一百五十元的资金起家,不到一年已成了万元富户。这变化是六哥亲眼所见。六哥眼珠都快突出来了,他想了一夜,辞去了运输公司汽车修理工的职务。

五哥订购的汗衫原本就是积压货。五哥订了一万件但却只销出了一千五。钱周转不了,五嫂夜夜指着五哥的鼻尖骂祖宗。五哥怕老婆,五哥在这一点上完全不像父亲。连日里五哥东奔西跑得下巴都尖了,汗衫还是积压着。

那天五嫂又砸杯子扔碗地骂祖宗了,五哥只好溜之乎也。五哥信步溜达到航空路。航空路到商场一带是“飞虎队”的地盘。“飞虎队”是市民给那些流动小贩们的绰号。“飞虎队”的小贩们拉起生意来可以说是死皮赖脸。抬高价短斤两是他们的拿手好戏。圈套也做得像真的。五哥看见几个女子围着一个小贩高声议论羊毛衫的价格。五哥一眼看出他们都是一伙的。假卖假买地哄来一些真正的顾客。一个红衣女子的眉眼不断地向路人扫来扫去。她看到了五哥。她叫了声:“哎呀,这羊毛衫要是让这个男的穿上简直可以成为三镇第一美男子。”五哥笑了笑,走过去。问小贩:“多少钱一件?”小贩说:“看你穿着肯定合适,我心里高兴,就便宜点卖给你,二十六吧,别人我都是卖三十呢。”五哥用手捏了捏,深知毛线中腈纶多于羊毛,便又笑笑说:“出厂价,十六块,这我清楚。”然后意味深长地丢下一声笑,甩手而去。他听见小贩和几个女子冲着他的背脊骂骂咧咧的声音。五哥从来都不是好惹的家伙。五哥在家以外的地盘上还从来没输过。这回自然也是。五哥心里暗笑一下,拐到一个稍清静的地方,然后放开嗓子爆喊一声:“工商局的人来了!”

这声喊宛如扔下一枚炸弹。五哥的眼前炸窝了。抢收衣服的,逃窜的,装作顾客若无其事地混杂入人群的,互相叮咛的,应有尽有丑态万千。一忽儿,“飞虎队”无踪无影,只丢些空纸盒在路上。五哥看得有趣。不由倚在墙根下捧腹大笑。待五哥笑得上气难接下气时,他的肩膀被一只手拍了一下。五哥回过头,认出了是红衣女子。五哥一笑,说:“怎么不跑?”红衣女子冷冷地说:“想看看你还有几手。”五哥说:“闹着玩玩,何必当真。”红衣女子说:“闹着玩也得看地方看人。”五哥呵呵一笑:“你们拉客过后又骂人也没有看人看地方呀。”红衣女子打量了一下五哥,说:“你还像个人物呀。”五哥说:“当然。河南棚子的儿子汉正街的女婿,堂堂正正是个人物。”红衣女子说:“汉正街的?万元户?”五哥说:“万元户还得过两年。”红衣女子说:“这么说是同行了?何必拿一路人开心,不都是端这个饭碗的?”五哥说:“那我就道声对不起了。要不要去云鹤酒楼压惊?”红衣女子说:“哥们儿还痛快,去就去。”

五哥同红衣女子一道上了三楼,红衣女子拿起菜谱就点。心狠手辣地完全不顾及五哥腰里并没带几块钱。烧甲鱼炖海参炒虾米白斩鸡外带一碗三鲜汤和四瓶青岛啤酒。点得五哥暗叫苦也。

红衣女子问五哥生意做得如何。五哥灌几口啤酒长叹一气说正在倒霉。红衣女子问缘故。五哥便如实说了汗衫的滞销。红衣女子说:“再不好销的东西,只要想好了办法,总是能赚到钱的。”五哥说:“有什么好点子?”红衣女子说:“就这么白给你出?”五哥说:“当然给好处。”红衣女子说:“怎么讲?”五哥伸出右手:“五十张。”红衣女子说:“半千还算钱?如果让你一件汗衫赚一块钱,那你得了多少?给我了多少?简直小气得不像男人。”五哥说:“未必给你一千?”红衣女子说:“说良心话,这我还不一定要呢。做生意眼光要放长远一点。”五哥默然不语。见啤酒已尽,说:“我再去要两罐啤酒来。”五哥在服务台拿了啤酒刚转身欲回饭桌,见红衣女子正背对服务台,不禁心头一转,将啤酒装进裤兜里,自言自语道:“再去买两盘冷菜”便悠悠然地下了楼。五哥下了楼便直奔一路汽车站,一口气坐到了六渡桥,打着饱嗝到朋友家推了一夜麻将,第二日凌晨才摇摇晃晃地回到了家。

五嫂开门第一件事便是送给了五哥几耳光。五哥不动气,慢慢说:“跟你讲件滑稽事。”便添油加醋地将昨日白吃一顿的事细细讲述了一遍。五嫂不由得笑得倒在了床上。大骂女人的愚蠢和男人的狡猾。骂声中不禁为这男人是自己的丈夫而感到自豪起来。五哥这时则歪在沙发上呼呼地大睡开了。

一清早六哥大汗淋漓奔来时五哥还没起来。六哥将五哥打起,愤怒地叫道:“今天无论如何帮兄弟一把。”五哥忙问什么事。六哥说:“我一早刚把摊子摆出去,一个女的带了几个人,二话不说砸了我的摊子。他们人多,我又不敢对抗。临了,那女的丢下这件汗衫说一千块准备好,我到时来取。”五哥跳起来抓过汗衫细细查看。汗衫的胸前用圆珠笔勾勒了一个霍元甲打拳的形象。五哥心头豁然一亮,眉头舒展,连声叫:“妙极了妙极了。”倒将六哥弄得莫名其妙。五哥方将昨日之事一五一十说了一遍,拍着胸脯对六哥说:“你今天的损失我负责加倍赔你。绝不放空屁。”

五哥将他积压的近万件汗衫五千件印上了霍元甲三千件印上了陈真。电视连续剧刚放过不久,人们对这二人印象颇深。五哥拿出二十件送给玩武术的小伙子,不到三天,五哥的摊前购者如云。五哥暗暗又抬了三次价,汗衫依然畅销。五哥发了财,五嫂每日见五哥都眉开眼笑,又端茶又打扇还撒娇般地在五哥面前扭来扭去。五哥脑子里却抹不掉那红衣女子的模样。但是那女人却一直没有出现。

三个月后,五哥从广州回来,刚出汉口火车站,一个女人朝他嫣然一笑。蓦然他认出那是红衣女子,只不过红衣被一件橄榄绿的棒针衫所代替。五哥立即向她迎去。红衣女子说:“怎么,还认识?”五哥说:“恩人嘛,当然不敢忘。”红衣女子说:“我家在这附近,要不要去坐坐?”五哥说:“当然想,只要你瞧得起。”红衣女子笑道:“你一表人才又聪明又能干,我巴结都来不及哩。”五哥说:“我惟一佩服的女人就是你。”红衣女子眼一斜说:“是吗?”五哥被那一眼望得心乱了。五哥觉得这女人同他老婆比简直像仙女同讨饭婆相比一样。五哥想要是能同这女人享受一场那么他也就宛若神仙了。五哥说:“你家里……还有谁?”红衣女子说:“就我一个。我丈夫到深圳去了。”五哥说:“我刚从南边回。我提前了两天。我老婆还当我是后天到哩。”红衣女子笑了笑。五哥趁机把手放在了她的腰上。

五哥跟着她拐弯抹角。五哥满心欢喜。他几乎是怀着甜蜜的感情打量他身边这个女人的一切,眼睛眉毛嘴唇以及胸脯。五哥都有点按捺不住了。

五哥刚跟红衣女子走进家门,后脚便跟进几个彪形大汉。五哥觉出有些不对,忙堆起笑,说:“上次你帮了大忙。我准备了两千块钱酬劳你。”红衣女子冷笑一声:“我说一千就只要一千。钱我已经从你兄弟那儿取来了。不过事情还不那么简单。”五哥出汗了,说:“还有什么,尽管说,尽管说。”红衣女子说:“你姑奶奶不是随便让人耍的。冒充工商局的,是耍第一次;在云鹤酒楼一拍屁股开溜是耍第二次;今日一路不怀好意是耍第三次。我明白告诉你,我今天只想叫人揍你一顿,叫你记清楚闹着玩玩得看人看地方。”

五哥无言以对。五哥自然也不会轻易讨饶。五哥毕竟是父亲的儿子。父亲说过做男人就是把刀架在脖子上也要硬着筋骨。五哥此刻便硬着了筋骨。五哥见几条大汉脱下了衣服,每人都露一件由他摊上卖出去的印有霍元甲的汗衫,不由得心一沉。突然,五哥说:“朋友,我讲几句话。”红衣女子说:“有屁快放。”五哥说:“我们是一账还一账,所以今天这顿打我认了。打伤了我看病,打残了我躺床,打死了我不怪。不过这笔账了结后,我们井水不犯河水,不必死结冤家。生意兴旺靠朋友,互相拆台栽跟头。”红衣女子说:“你还是条汉子。你放心。你死不了残不了。血还是要放一点的。拆台的事我不做,其他的人我不保证。”

红衣女子说罢出了门。五哥立即被拳脚包围了。很快五哥便人事不知地瘫倒在地。五哥醒的时候,天已黑了。屋里亮着灯。红衣女子正哗啦哗啦地滑动着编织机织毛衣。五哥艰难地站起来,一言不发,向门外走去。五哥快要跨出大门。忽飘来那女子软软的声音:“代我跟你兄弟道个歉。说那天我认错了人。”

五哥回家时叫了出租车。一家人见他血淋淋的模样都惊呼大叫。五哥没敢说也没脸皮说挨打之故,只说在汽车上同流氓争吵结果动起手来。五哥躺了整一星期。父亲闻知后,鼻子一嗤说五哥是笨蛋加癞皮狗一个。笨在居然能被人打到这种地步。癞在居然还大大方方地躺上七天。父亲委实感叹一代不如一代。

一切都恍如梦般。五哥伤好之后生意照常做了下去。五哥担心还会有人前来挑衅,结果,一连几个月都相安无事。五哥不由从心底服了那女子。他曾到处打听过红衣女子的下落。五哥想同她交个朋友。可惜五哥至今仍未打听到。

五哥现已是汉正街万元户之一了。六哥自然也不例外。汉正街的万元户说起来只千来户人家而其实远远不止。潜伏在地底下的万元户们至少也有几百。五哥和六哥这种人,发富之后学会的第一桩事便是赌钱。起先是麻将。后来嫌麻将太磨人也太费脑子,便掷骰子。有人读过金庸的小说《鹿鼎记》,知道那里面有个善赌的韦小宝。便在摇骰子时爆喊一声:“韦小宝来啦!”五哥六哥均不知韦小宝为何物,但每次轮到他们掷时,也长长地吆喝:“韦小宝哇!”

偶尔五哥回河南棚子看看父亲母亲时,见父亲端端地坐在小凳上与一帮老朽们以一毛两毛钱这样的数目打牌,脸红脖子粗地叫喊这个是臭牌那个是霉星,便也如父亲嗤他一样对父亲嗤一鼻子。五哥说他们现在下赌注根本不数钞票的张数。父亲不服便傲然问道那怎么算账?五哥说把钱摞起来用尺量厚薄。五哥说我下得最凶的一次赌注是十个厘米。父亲说十个厘米有多少?未必比一百块还多?五哥说压紧一点也就差不多一千块。父亲“呸”地朝五哥吐了一口浓痰,怒道:“吹牛找你孙子去莫找你老子。”五哥大骂着父亲混蛋透顶而去。而同父亲一起的牌友们直到五哥走得没影儿了惊愕的面孔还没复原。

这回父亲怀疑五哥和六哥是不是他的儿子了。

第十三章

七哥瞧不起五哥和六哥到了极点。七哥常在肚子里用最恶毒最尖刻的话骂五哥和六哥。童年时代五哥和六哥给七哥的伤害令七哥永生难忘。但七哥在组织个体户们座谈时却每一次都以自豪的口吻提到他有两个哥哥都是个体户。七哥说他对他的这两个哥哥极其敬重,因为他们全靠自己的勤劳和智慧创造自己的生活。七哥鼓励个体户青年不要自卑要自信,要认识到自己这个职业的高尚和伟大。七哥还诙谐地说他们这些搞政治工作的人只能靠嘴皮吃饭,别的什么本事都没有。假如有一天我干腻了这一行就辞职去干个体户。七哥说起码可以到深圳广州跑几趟而这两处他还没去过哩。七哥的话让那些常往南边跑的个体户们都笑了起来。个体户们都纷纷称赞七哥说这个人难得,便将七哥视为知音。而实际上他们都不知道七哥度蜜月在深圳住了二十天。

元旦时,七哥回了一趟家。恰恰五哥六哥也携子来家了。五哥六哥自小就没把七哥放在眼里,到现在依然是。他们完全不顾七哥是广大个体户的知音这一事实。五哥和六哥你一言我一语大声讥刺七哥费心思往上爬不如费心思赚点钱,然后故意把儿子的胖脸亲得“叭叭”地响。那响声在七哥的心上像是锤子砸下一样,一锤一锤地让他痛苦。

父亲对七嫂极不满意。父亲想这女人大概有妖术。要不凭她那年龄和不能生儿子这罪该万死的毛病怎么能把七哥给勾引上呢?父亲想没有男人愿意讨一个不会生孩子的女人。而女人生不下孩子,父亲想,那还有什么用?父亲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父亲说现如今又不能讨小,看小七子你今后怎么办?父亲说不如把你那个休掉,再找个年轻漂亮的。七哥说瞎吵什么,你懂个屁。七哥一句话噎得父亲说不上来了。父亲在七哥面前显得很谦卑。父亲常想着七哥是省里头的人。

元旦刚过几天,父亲突然颠颠赶到武昌来找到七哥。父亲说大香和小香都要请七哥吃饭,叙叙姐弟之情。七哥听得大吃一惊,那惊愕的程度不亚于听说里根总统请他赴宴。片刻,七哥冷笑一声:“黄鼠狼给鸡拜年,哪有好心。”父亲说:“她们当不了黄鼠狼,你也不是鸡。”七哥说:“我从来都只当没有姐姐的。”父亲说:“你们都是我养的。都是从你妈一个人肚子里钻出来的,有没有姐姐由不得你。”七哥又是一声冷笑。七嫂说既然请,那就去吧。何况父亲又老远跑来了。七哥听七嫂的,便淡淡地回父亲说:“请就请。有吃的何乐而不为?”

小香姐姐住在黄孝河边。小香姐姐当年嫁的那个黑胡子男人是个无业游民。小香姐姐跟他结婚三个半月后生了一个女孩。那黑胡子要的是男孩而小香姐姐却没有办到。小香姐姐在七哥面前可以为所欲为地打骂撕咬,却不能将她的丈夫奈何下去。没等女孩满两岁黑胡子假称回老家将小香卖到了河南。河南乡下的日子清苦,这使小香一次又一次地逃跑,终于三年后跑了回来。到家里怀里又抱着一个男孩。那天母亲几乎以为她是个讨饭的。直到小香姐姐凄苦地喊了声妈妈,母亲才认出这是她的小女儿。

小香姐姐一年不到又结了婚。没有男人小香姐姐是活不下去的。甚至只有一个男人她也依然觉得日子难熬。小香姐姐为这回的丈夫生了一个儿子。小香的丈夫是菜农,因为妻子生了一个女孩而一怒之下与之离婚。这回小香称了他的心愿,便万事百事由着小香姐姐。儿子已经有了,老婆的意义就不大了。逗儿子逗得高兴时,即使小香领了情人来家调情他也无所谓。他抱着儿子给小香做菜还殷勤地问客人味道如何。

小香姐姐有了一女二子。河南带回的那个连户口都没有。小香姐姐想起了七哥。

几乎同时,大香姐姐也在想七哥了。大香结婚甚早。大香有三个小老虎似的儿子。小的也都初中毕业了,而大的业已开始了待业。大香姐姐十八岁就结了婚。大香姐姐丈夫是木匠,木匠比大香大十岁。大香姐姐小日子过得十分富足。大香常常在休假之日坐在门口晒太阳,嗑着瓜子同一帮老娘们扯三拉四地聊天。星期天则提一点吃的或酒回河南棚子看望父母亲,大香姐姐住在三眼桥,这也是汉口下层人历来所居之地。

父亲告诉大香和小香,说是七哥答应去她们那里吃饭。大香说那就先去我那儿吧。小香说不不不,先去我那儿。大香说你那破地方,七弟怎么能踏得进脚。小香说你不要什么都想得到手,你的日子过得够好的了。大香说就是日子过得好了,才要多为子孙后代想。小香说我则是一心为七弟着想。大香说你心肠好,怎么小时候不为七弟想?小香说你比七弟大那么多却从不照顾他。大香姐姐和小香姐姐争吵得互相骂了祖宗,倒没想到她俩是同一个祖宗下的儿女。

父亲说吵个什么名堂,就在我这儿吧。你们俩一起做东,打点好酒来。老子陪小七子喝酒,你俩有什么屁就在饭桌上放。父亲的话令两个女儿皆大欢喜。

七哥那天进门时见到大香姐姐和小香姐姐的笑容几乎当场呕吐。火车依旧哐啷哐啷地从门前开过,震得房子微微颤动。小桌放在了屋中央。桌面上加了一层圆桌面。扩大了的桌面上已摆上了香肠卤牛肉花生米之类冷盘。酒是黄鹤楼牌的。父亲眯着眼边闻边咂着嘴唇。桌上倒了三杯酒。父亲把大哥也叫来了。七哥父亲大哥,三个男人坐在桌旁。而所有的女人——母亲大香小香——都在他们身边忙碌,谦卑地问七哥菜如何酒如何。七哥不知道到底为了什么事。他只觉得自己仿佛在一个陌生人家里做客。

父亲在三杯酒下肚后,舌头便又润滑了起来。父亲说:“小七子你这辈子不能光你两口子过。”七哥说:“您这是什么意思?”父亲说:“得有儿子。要不你费老命奔的前途有谁能接着走下去?”大哥说:“小七子,爸爸的话说得对。你的社会地位再高,你一死百事全了。还是得有儿子继承才是。”七哥没言语。他觉得父亲和大哥的话倒是不错。七哥想自己把自己的命运彻底地翻了个面,可又怎么样呢?没有儿孙为自己的这番奋斗自豪。亦没有儿孙能享受到自己的成果。这岂不是有些枉然?父亲说:“小七子,你可以过继一个儿子。”小香姐姐立即说:“我的老二,你晓得的,身体又结实,长相也不错,为了弟弟到老有依靠,我豁出去把他交给你了。”七哥吃了一惊:“你儿子?”小香姐姐夹了一只鸡腿给七哥,说:“是呀,那是个好小子。”大香姐姐说:“小七子别听她的。那小子是她跟河南乡下农民养的,蠢头蠢脑。我那个老三,一表人才,年龄虽大了点,不过,过继给你也合适。”七哥又一惊:“你说三毛?”大香姐姐说:“是呀,三毛常说他最佩服的人就是他七舅哩。”小香姐姐说:“三毛十五岁了怎么合适?”大香姐姐说:“那也比杂种要好呀。”大香姐姐和小香姐姐又一顿好吵。七哥心烦意乱毫无吃兴。一桌酒菜便如毒药般让他汗毛耸起。七哥站起来,对父亲和大哥说:“我不吃了。”父亲喝息了大香和小香的战火对七哥说:“再坐坐,你不陪你老子也陪陪你大哥。”大哥说:“七弟要走就让他走。不过话还是得跟你说明白。你小时在家里受够了苦,这我清楚。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现如今你出息了,再出息的人也得有子嗣。大香和小香的儿子是你的外甥。你们血缘亲近,你过继哪一个可以挑,但最好还是要过继有血缘关系的。否则,我们家不承认那个孙子。”七哥说:“我得想想。”七哥一出家门,大香姐姐和小香姐姐的声音便在身后炸起。走了老远,还能听到她俩尖锐的叫喊。这一切使七哥恍若又回到了他过去的日子。七哥恐惧地加快了脚步,而心底里却一忽儿一个寒噤。七哥终于忍不住了,他扶着一棵树,勾下头将适才的饭菜呕吐一尽。他想将心底的恐惧和寒气一起呕出去。吐完,七哥望着灰蒙蒙的天空,想:家里过去又在什么时候承认过我这个儿子的呢?

三天后七哥回家了一趟。七哥告诉父亲:他已到孤儿院领了一个小男孩子,那孩子刚一岁。七哥说:“不管你们承认不承认他是你们的孙子,但我得说,他是我的儿子!”七哥说完扬长而去。七哥的行为叫父亲目瞪口呆。父亲想骂人而终未骂出。父亲不敢骂七哥。父亲心里的七哥是政府的儿子而不是他的。

第十四章

河南棚子盖起了好些新房子。那些陈旧的板壁屋便如衣衫褴褛的童养媳夹杂在青枝绿叶般的新娘子之间。据说新火车站要修到建设大道的方向去,教堂般的汉口火车站从此结束它的使命。穿越城市的铁路要改为高质量的公路,公路两边的破旧房屋全部拆除,重新起盖高楼大厦。

邻居们都欢呼雀跃,纷纷盘算旧屋该折价多少,如何向政府讨价还价多分几套房子。只有父亲愁眉不展。父亲说没火车叫他是睡不着觉的。父亲说住楼房沾不到地气人要短寿。父亲说小八子怎么办?那几日父亲常坐在窗口下唠唠叨叨地说:“我只有一个小八子还留在身边。”

我知道我再也不可能和父亲母亲一起了。二十多个幸福的岁月,我享受到了无比无比多而热烈的亲情之爱。那温暖的土层包裹着我弱小的身躯。开放在这热土之上的一串红火一般的艳丽。火车雄壮地隆隆而过,那播洒的光芒雪亮地照耀父亲的小屋。很难想象没有父亲这小屋会是什么样子。

父亲把我挖出的那天是个大晴天。太阳刺眼地照射着大地。父亲叫来了三哥。三哥将小木盒置入一个大纸盒里,然后用绳子捆绑好。三哥说:“我把他埋到二哥旁边吧,有个伴儿。”三哥把纸盒架在自行车后,左脚一蹬,右脚飞越过纸盒踩上踏板。三哥的车铃叮铃按响的时候,父亲和母亲,相拥着望着我们远去。他们像一对恩爱的老夫妻慈善着面孔望了很远很远,然后一起颓然地坐在门槛上。这一天我才发现,父亲和母亲已经非常苍老非常憔悴非常软弱了。

三哥将我埋在二哥身边,然后抚着二哥的墓碑,阴着面孔长舒了一口气。直到天黑三哥才缓缓地向山下走去。他的脚步是那么沉重和孤独,一声声敲打着地心仿佛告诉这山头所有的朋友,他累极了累极了。

星星出来了。灿烂的夜空没能化解这山头上的静谧,月光惨然地洒下它的光,普照着我们这个永远平和安宁的国土。

我想起七哥的话。七哥说生命如同树叶,所有的生长都是为了死亡。殊路却是同归。七哥说谁是好人谁是坏人直到死都是无法判清的。七哥说你把这个世界连同它本身都看透了之后你才会弄清你该有个什么样的活法。我将七哥的话品味了很久很久,但我仍然没有悟出他到底看透了什么到底作怎样的判断到底是选择生长还是死亡。我想七哥毕竟还幼稚且浅薄得像每一个活着的人。

而我和七哥不一样。我什么都不是。我只是冷静而恒久地去看山下那变幻无穷的最美丽的风景。

——(完)

方方,本名汪芳,女。汉族。祖籍江西省彭泽县,1955年5月生于江苏南京,成长于湖北武汉。1974年高中毕业后在武汉当过装卸工,1978年考入武汉大学中文系,获学士学位。毕业后分配至湖北电视台工作。原湖北省作家协会主席、省文学创作系列高评委会主任,中国作协全委会委员,一级作家。最新力作《软埋》反响极大。

文章来源:陇头流水
2017-05-26
2017-05-28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