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2日
紧急行动网络2020年3号

中国:立即释放博客作者、人权活动人士刘艳丽

国际笔会抗议东宝区法院于2020年4月22日对博客作者、人权活动人士刘艳丽判处四年徒刑,她因在社交媒体发帖批评中国领导人而被定罪。该判决侵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国签署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所保障的刘艳丽的言论自由权。 国际笔会呼吁立即无条件释放刘艳丽

采取行动

请发出呼吁书:

  • 呼吁中华人民共和国当局立即无条件释放刘艳丽。
  • 呼吁中华人民共和国当局结束对作家、新闻工作者、人权捍卫者和其他异议人士的迫害,立即释放所有因行使观点、言论自由权而遭拘禁者。

将呼吁书发给:

中华人民共和国
北京市100017
西城区西长安街中南海
习近平主席
电邮:[email protected]

中华人民共和国
北京市100020
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10号
司法部
唐一军部长

请将呼吁书抄送您所在国的中国大使馆,地址可查找:https://embassy.goabroad.com/embassies-of/china

也请考虑呼吁贵国外交部以及在中国的外交代表,在双边和多边会谈上中提及刘艳丽的个案。

请告知国际笔会您所采取的行动和收到的任何答复。

**如果您在2020年6月30日后采取行动,请联络我们。

文宣

鼓励笔会成员:

  • 在贵国或地方媒体上发表文章和观点,强调刘艳丽的个案和中国言论自由状况;
  • 通过社交媒体分享有关刘艳丽和您开展活动的信息。
  • 请告知国际笔会您所采取的行动和收到的任何答复。

背景

刘艳丽,现年45岁,博客作者和互联网活动人士,曾因在社交媒体发帖批评中国当局而屡遭骚扰和逮捕。她是独立中文笔会会员。

2020年4月22日,中国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法院判处刘艳丽有期徒刑四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3条指控她在社交媒体上“寻衅滋事”,发帖批评中国过去和现任领导人,评论腐败和缺乏透明度,要求保护退伍军人,并呼吁民主改革。法院在判决书中提及刘艳丽的28篇文章和社交媒体帖子,据称包括“涉及国内重大事项的虚假信息”,“辱骂、攻击中国共产党以及党和国家领导人”,“恶意炒作社会热门事件”和“起哄闹事,破坏社会秩序”。

刘艳丽最初于2016年9月26日被捕,关押了八个月后,于2017年5月27日被保释。她恢复了社交媒体上的批评性发帖,又于2018年5月25日得获为期六个月的“监视居住”——这是一种通常对付活动人士的秘密拘留形式,有时几个月不能见到家人或律师。

2018年11月22日,刘艳丽再次被捕,再次被指控“辱骂、攻击中国共产党”,并在15个月后被判刑。她在2019年1月提交法院的最后陈述中说,她只是在行使自己的言论自由权,而这项权利通常在中国法院中是不容忽视的,按中国宪法第35条保障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她告诉法庭:“作为一名群众,一名无党派人士,站在群众的视角、党外的视角表达自己浅薄的看法……,把后进群众抓起来判刑,我并不认为这就符合党的‘服务群众’的宗旨。”刘正在对判决提出上诉,留在荆门市看守所等待上诉裁决。

刘艳丽是一名银行职员,多年来一直是积极的人权捍卫者,参与了活动人士秦永敏领导的中国人权观察等项目的活动,而秦永敏于2015年被捕,现正服13年的徒刑。她是QQ、微信和微博等社交媒体的频繁用户,她的帖子​​据说大部分是国内外已发表文章的转发和副本。

中国的言论自由

国际笔会长期以来一直关注言论自由权在中国遭侵犯的情况,而中国一贯监禁大量作家,违反保障言论自由和公正审判权的国际标准将许多人定罪判处长期徒刑。国际笔会的《 2019年个案名单》记录了在中国系狱的21名作家,包括在西藏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几乎全部都是根据国家安全法规监禁的。 其中包括2017年开始的对维吾尔穆斯林的镇压中被拘留的作家,据报道有超过一百万人被关押在“再教育营”中。 此外,国际笔会最近也对香港的言论自由状况感到担忧,拟议的新国家安全立法有可能使言论自由继续恶化。

进一步消息,请联系
国际笔会亚洲项目协调人Sara Whyatt
地址:Koops Mill Mews, Unit A, 162-164 Abbey St, London, SE1 2AN
电话:+ 44(0)2074050338
电邮:[email protected]

(独立中文笔会狱中作家和自由写作委员会翻译)

国际笔会是世界上最悠久的人权组织和国际性文学组织,独立中文笔会是159个成员分会之一,致力于维护全球中文作家的言论和写作自由,维护世界各地因从事其专业工作而遭监禁、威胁、迫害或打压的作家和新闻工作者的权益。关于笔会致力于保护作家和维护言论自由的更多信息,请参见https://www.chinesepen.org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