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裕文
21.11.2014 11:20
华盛顿—北京第三中级法院在11月21日上午对中国资深记者高瑜涉嫌为境外媒体提供国家秘密一案进行了不公开的审理。高瑜在庭上否认控罪。美国之音电视主持人郑裕文在当天的VOA卫视节目中,通过电话连线专访了高瑜的辩护律师莫少平。下面就是专访的详细内容:
美国之音郑裕文:我们通过连线请高瑜案的辩护律师谈谈庭审的有关情况,莫律师您好,感谢抽空接受我们的访问。先跟我们谈谈今天庭审的进行情况如何,我们知道高瑜在庭审当中也否认相关的控罪,她是怎么说的?
莫少平律师:简单介绍一下今天庭审的情况,我作为高瑜的辩护律师,今天的庭审从9点30分开始到一点半,持续了4个小时,然后,法院应该说按照中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走完了整个的庭审程序,没有当庭宣判。这是第一。
第二,高瑜在庭审的过程中仍然否定控方所有指控她的证据,指控她的罪状,也就是说我没有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这方面的行为,你控方认定我有这种行为呢都是我的有罪供述,而我的有罪供述是因为你公安机关用我的儿子的安危威胁我,使我产生了巨大的心理上的负担和压力,被迫作出的有罪供述。所以这个有罪供述是不应该被法庭采纳的。这是高瑜本身的在庭审过程中的一个辩解,我还强调作为案件的具体细节,因为这是涉密案件,不能披露案件具体的案情。
第三,我作为他的辩护律师,我们为她做的是什么呢,就是你控方指控高瑜,犯有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的证据,没有达到确实、充分,排出合理怀疑的程度,所以按照法律的规定,你法院应该依法作出无罪的判决。对高瑜作出无罪的判决。
第四呢,高瑜的身体状况确实是不好,在4个小时左右的庭审过程中,她两次服药。第一次服药等于我们休庭了5分钟,为她服药。第二次呢,在做最后陈述的时候,觉得心绞疼。所以要求给她服用硝酸甘油。所以她的身体状况,并不是很好。
当然最后呢,还说一点,她的儿子,被警察早晨带出去旅游,不允许他到法院,她的弟弟也是被警察堵在门口,不允许他去法院。我们作为辩护律师开完庭之后,出了法院,法官送我们出了法院门口,也是由警察说,你们坐上我们的车,不要接触记者,把你们送到城里的什么地方,然后呢,还有我们律师事务所的车,带上我们回到律师事务所。
美国之音郑裕文:莫律师,从你所描述的情况,我们也可以知道,实际上我们在今晚稍早,就试图要连线你,你的电话一直没法接通,一直到现在,跟我们谈谈,作为高瑜的辩护律师,您刚刚也提到,你所提出的希望,当局能够提出证明来,排除这些对她的指控,跟我们谈谈,您面临的最大的困难点,作为她的辩护律师,最大的挑战是什么?你对于这个案件的可能判决,你有什么样的看法?
莫少平律师:我们从专业的角度来讲,刑事方面的控罪,在全世界都应该一样,它的证据必须是确实,充分,排除合理怀疑,所有的证据最后得出的一个结论应该是唯一的结论,就是这个人犯罪了。那么我们作为辩护律师,虽然我们不能谈具体的案情,但是我说,就我们掌握的,包括开庭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它没有达到这种程度,没有达到,也就是说,他出示的证据没能确实、充分地认定高瑜就是为境外非法提供了国家秘密。这样按照法律的规定,你的证据没有达到确实、充分、排除合理怀疑的程度,你就应该做无罪判决。
美国之音郑裕文:我们非常感谢高瑜案的律师,莫少平抽空接受我们的访问。
来源:美国之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