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民主的重要性

共产党内曾出现过一些极其不正常的现象。“九大”的21名政治局委员中,后来竟有12名被宣布为反革命,占57%,其中除三名早死,其余九名都被最高法院判处了重刑,有的还是“十大”的副主席和政治局委员。这些人曾被代表大会层层选上,最后到了中央领导核心。在一个执政共产党的最高领导核心中出现这么多的历史罪人,这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上,在社会主义国家发展史上都是空前的。

“九大”上林彪所做的“政治报告”,“十大”王洪文所做的“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都包括了很多极端荒谬的内容。但是也都被大人一致通过了。当时大会的很多代表已经陷入极左思潮,但是也还有一部分代表,他们有不同意见,但是不能发表,也不能表示,也就是说他们不能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不能用民主的方法来抵制错误。即使到了76年,在清除“四人帮”时,也不可能使用民主的方式,而是要使用先隔离,后揭发批判的方式。

一个党和一个人相似,难免要犯错误,重要的是党内要有正常的民主生活,要有自我改善和自我调整的能力。不能只是依靠打“反党集团”,不能依靠使用专政方式在党内调整政策。犯了错误应该能够及早地纠正,不要使其拖延时间很长,不要使其由局部扩展到全面。

中国共产党是由中国人民当中,政治觉悟最高的先进分子组成,党员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活动中都起着带头的先锋作用,因此党内的民主生活也是极其重要的。党内民主生活如果是正常的,广大党员的民主权利有确实的保障,党内集体智慧就能够得到充分的发挥,党就会生气勃勃,具有创造性,具有生命力。否则党内就会出现僵化、停滞、甚至出现专制独裁。

党内的民主生活,对国家对社会的影响很大。要社会现代化,必须党内生活民主化。一个内部极度缺乏民主生活的政党,不可能领导建设一个民主化、现代化的国家。

共产党是全国人民信赖的党,是现在也是将来很长时期内的执政党,共产党的成败,实际上也是中国人民的成败。很多人曾经苦苦思索,共产党的内部改善和建设问题。在“十二大”前夕,希望大会面对以往的事实,以过去的失误为借鉴,总结经验教训,健全党内的民主生活,完善党内的民主制度,关于这些方面过去给中央写了不少信,现在再写上一些供参考。

民主制度和体制的改善

过去党内出现的失误,原因是多方面的,重要的是从制度和体制方面找原因。有几个问题是很值得重视的。

党员的基本民主权利必须有所保障。党员代表,代表大会应该受到特别的重视。

应该充分发党内必须要有分工,要有监督,要讲制约平衡,也要讲点分权。如平级的党委和纪委之间,应该是有所分工的,挥监督作用。在上下级党委,纪委,代表大会之间,都应该是既有分工,又有合作,各自都有一定的自主权。特别是讨论路线和政策问题,都应该有自由讨论,自由批评的权利。

前后两届之间应该有相对的独立性,不能只讲连续性,而不考虑阶段性。代表大会的重要职责是对上届中委的工作进行认真严肃的审查,对此在制度上应该有所保证。对某些职务规定任期是重要的,在组织工作中还要防止前届控制、操纵下届代表大会的选举和决策。

理论研究工作和实际领导工作之间应该有分工,要强调学术自由,理论工作不能完全依附于行政领导人,不能完全依附于现行政策。只有保留学术自由,才能使理论保持活力。党的领导人对理论界的成果,应该择其“善”者而从之。

执政者有选择理论的自由,而理论工作者有独立进行研究的自由,其中包括对现行政策的批判性研究。

党员的基本民主权利

八大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第一项是:“在党的会议上或者党的报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的理论和实际问题的自由的切实的讨论”。这是党员的一条非常基本的,非常重要的民主权利。这说明共产党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建立起来的,共产党的主人是全体党员,党员有决策权,选择权,和参加党的管理的权利,对党内一切重大问题有讨论的自由,有批评的自由。这些是现代政党区别于封建行会,帮派的重要标志。但是在很长时间内党员的这些基本民主权利没有得到保证,八大党章中的这些内容,在“九大”“十大”“十一大”的党章中全给删去了。很多党员因为议论中央制定的政策,因为批评中央领导人而遇到严重的迫害。

多年来党内讲集中过多。讲民主太少。党中央的少数领导人,可以随意的议论下级的干部,可以找些人吹吹风,透露一些情况。但是下级如果议论了上级,议论了中央,就很可能被打成“非组织活动”“反党活动”。结果是错误的东西一旦在中央形成统治,就很难改变,与中央不一致的正确意见,先进思想,很难表达,更难于集中。由于不能正确对待少数人的意见,甚至采取“斩尽杀绝”的方法,必然造成很多人随波逐流,看风使舵,看上级脸色行事,维持现状,不求进取的官僚习气。由于民主生活不充分,形成了对个人的盲目崇拜,盲目紧跟,绝对服从的人身依附现象。这不仅是一种封建思想的残余,而且是一种奴隶思想的残余。在这种现象严重的地方,根本不讲少数服从多数,有的只是多数绝对服从少数,少数绝对服从个人。

地方党组织,基层党组织的积极性

“地方服从中央”这是民主集中制原则的一项内容,但是如果中央的领导,明显的违背了党章,违背了党代大会的决议。那么地方组织也是可以采取一定方式进行抵制的,在对中央制定的路线和政策进行讨论时,地方组织也应该有独立的发言权。

过去地方组织,基层组织,对党的政策和理论问题的讨论,实际上已经单纯的变成了对上级决定的学习与领会。在这里没有很多独立的意见。更没有什么反对的意见。象“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运动,就没有看到当时的哪一个省或市,在会议上进行过明确的抵制。这一方面是由于过去中央某些领导人缺少民主作风,有些基层干部缺少识别能力,但是另外很重要的原因是在制度上没有保障。

地方党代会选出的党委书记,如果上级感到不满,随时可以调走换来一个新书记。如果允许这种由上级委派书记的办法长期存在。那么地方党组织还有多少自主的权利呢?在战争年代形成的由上级指派下级党委书记的作法,在当时是有必要的。但是这种制度,不能适合于当前的形势,有碍于民主生活的正常化。

党内凡是由选举产生的干部,如书记、委员,不能上级指派,这些选举出来的干部,不是受原单位罢免,不是受纪律处分,不能免职。这样才能保证地方党组织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党内生活发展趋势

时代的潮流在前进,共产党也发展成长。尽管将来还可能经过很多曲折和反复,但是党内生活的发展趋势是很清楚的,这就是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的趋势。

当今人类任何一种有进步意义的大规模的活动,都必须有科学思想的指导,都必须按照科学规律进行。经济活动是如此,政治活动也同样是如此的。不尊重人类的历史成就,不尊重知识,不尊重国内外科学界已有的成果,是不会有重大成功的。政治活动没有科学思想的指导,只能由盲从到盲动,再由盲动转向盲从,陷入这样一样盲目性的循环之中。

党内生活的科学化,不但体现在党员普遍具有科学知识(主要是马克思主义),干部具有较高的社会科学理论水平。而且体现在党内制度,章法,结构,等方面的科学化。党内生活应该受到党内法制的保护和约束,党员的权利应该有保障,干部的权力也应有一定的约束。

中国共产党的党员有四千万人,相当于英国或法国的全部成年人口的数字。在中国共产党内有着中华民族的优秀儿女,这些人不会允许党内的某些落后现象,家长作风专制主义残余长期存在,不会允许党内长期存在自上而下的授权制。四千万党员要求在党内当家作主的趋势不可阻挡的。

党内民主化的过程,虽然出现过大的逆流,左的曲折,但是在这之后必定会有大的进步。因为当很多人都经受了灾难之后,他们肯定会要求清除那种造成灾难的落后现象和腐败现象。

现代国家的一些有民主传统的政党,他们的很多活动都是公开的,很多内部的争论也经常公诸于众,这样就有利于他们和党外广大人群的联系,便于社会对他们的了解,也增加了社会对他们的信任。

中国共产党实际上也经历了一个由神秘到公开的过程,在反动统治下党的活动处于秘密状态。建国之后党员的名字才在群众中公开。“八大”召开时,报上刊出了近一百名代表的大会发言,但是后来的代表大会,却越来越神秘。开会时间事先不透露,会期可以任意拖延。会后只能看到一份“党章”和一份“政治报告”,很多人在大会上讲话都是保密的。很多年来,党内上层,在原则问题上的争论,在重大问题上的分歧,不但人民群众不知道,即使党的干部也不知道,林彪反对毛泽东的事实公布之后,很多中央委员都大吃一惊。

在很多党的决议中都明确指出,党是无产阶级先锋队,党要领导全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既然要领导全国,就要信任全国人民,接受全国人民的监督。把事实真相尽量多的公诸于众,一些原则性、理论性的争论,一些主要领导人的观点也应该让大家知道,这也是政治上的负责态度。

反倾向时要防止另一种倾向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们将要反对那无视民主生活的倾向,反对干扰和破坏党内民主的现象,但是也要防止另外一种倾向。

我们要反对家长作风,反对专制主义,但是也要防止无组织无纪律的倾向,防止无政府主义,防止不要任何权威的现象。

我们要反对过分中央集权,反对集权主义,但是也要防止地方主义和分散主义。

(《狱中上书》,孙文广/著,香港夏菲尔出版社,200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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