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六六年五月,中国共产党中央发出〈五一六通知〉,为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揭开序幕。文革名义上只进行三年,但文革式的活动实际持续十年,到一九七六年“粉碎四人帮”才告终止。

文革十年期间,中国内部政治恶斗,社会严重冲突,传统伦理道德遭践踏,文物古迹被破坏,整体政治、经济、社会、教育、外交都受极度冲击,人命及人权遭摧残。北京大兴、广西、内蒙等许多地方传出集体大屠杀,有些估计指文革期间遭迫害致死者二百万人,受牵连达二亿人。对于中国这段动荡杌陧的日子,“十年浩劫”、“失落十年”是最常见的形容,“恶斗十年”、“疯狂十年”也很贴切。

如今仍然一党专政的中共当局,依旧不愿完全面对这段历史。本月中文革四十周年,中国官方及新闻媒体对此绝少着墨,有如“无疆界记者组织”所指出,中国以新闻检查及镇压应对文革四十年。而且,尽管中共当局曾于一九八一年正式否定文革,指文革为中国“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邓小平等文革受害者并获平反,文革毕竟咎在中共当局,进一步追究必将损及其统治合法性。按异议人士刘晓波的说法,否定文革的政治价值已经极大化,当局必须叫停。尤有甚者,中国在独裁式经济崛起过程,当局推出的“小文革”不断,刘晓波因而强调,文革其实从来没有结束。

台湾社会,尤其是新闻媒体,向来未能深入平实看待中国事物。从早年党国体制时代基于国共内战心态而强调“仇匪”、“恨匪”,到近年向中国倾斜的势力张狂,“美化中国、唱衰台湾”为其主调;北京方面既然对文革四十年讳莫如深,在台湾这边自不宜再揭疮疤,顺便还可以“历史向前看”卖乖。反而是西方媒体及一国两制之下的香港,对于文革四十年还有许多中肯而有意义的讨论。

就选择性记忆而言,台湾有些媒体对于文革也许有如二二八,尽可能把它扫到地毯底下。但是就行为来看,同样的媒体却又彷彿重拾文革行径,并不夸张地说,至少在媒体及政界,有人正在试图掀起一场台湾版的文革,虽然规模难以相提并论,其阳谋亦未必终能得逞,却可能让台湾因此付出民主法治倒退及社会动荡的代价。

文革有诸多值得探究之处。它以文化为名,本质上却是政治斗争。毛泽东发动群众,尤其以青年学生为主的红卫兵,炮打刘少奇、邓小平等当权派或其政敌的司令部。这种夺权行动,以党内修正主义、走资派企图复辟为由,批当权者官僚腐化脱离群众而成新阶级。既然造反有理,手段乃抄家揪斗、凌虐施暴,无所不用其极,透过群众暴力及体制外斗争,对其政治对手进行狠毒而毫不留情的打击;聚众公审是最常见的手段,而集体武斗之惨烈,不仅红卫兵曾有一天之内在北京打死三百多人的纪录,即襁褓稚子亦不能免遭毒手。

台湾在民主法治毕竟先进许多,文革的台湾版遂相对“文明”。先说斗争,斗争无论民主专制,是政治人物的基本习性。许多人说的文革台湾版,就政治斗争而言,至少是指自公元二千年政党轮替以来,台湾朝野只有党派、不顾苍生的恶斗及内耗。有如中国文革为了争夺政治权力,不惜把经济教育社会等其他部门搞得天翻地覆,台湾式文革即连五权宪法之一的监察部门、维持基本自卫武力所需的军事安全建构,亦被政治恶斗所牺牲,更无论经济民生的基本进展。

台湾式文革除了国会殿堂,主要还是在新闻媒体上。文革期间,毛泽东及四人帮在党内体制之外另闢蹊径,许多斗争必须透过所掌握的报刊等新闻媒体进行,台湾是全球媒体相对数量最众的国家之一,即连中国文革的聚众公审,在台湾亦一并搬到媒体演出。于是,政媒中人打着揭弊的冠冕堂皇旗号,造反有理,在媒体叩应节目私设刑堂,自封青天,故意贬损司法机关公信,以虚虚实实的爆料,对执政团队及其家人进行全面批斗。刚好总统周遭的人及执政团队,出现若干因接近权力而腐化者,这种以爆料进行党同伐异的政治斗争,遂因“爆料十次,打中一次”而更为张狂;且其项庄舞剑,意在夺权。

正常国家的民主法治在此受到极大的挑战。爆料者须负举证责任,证明被控者有罪之前应假定其无辜的“无罪推定”,乃至于法有明文的侦查不公开,凡此均属民主法治ABC,台湾式的文革却无视这些,聚众公审搬到摄影棚,名嘴变成红卫兵,叩应观众改扮公审群众,媒体审判大行其道,被控者无论无辜或有罪,声名、人权先被蹂躏一番;即连赵建铭幼子,亦难逃狗仔媒体骚扰,令人愤慨。

所幸有意在宝岛掀起文革台湾风的政媒分子,阳谋未必得逞。就在周二,曾被许多媒体未审先判的高雄捷运局前局长周礼良官司得直,清白者真金不怕邪火。更重要的,总统女婿涉案被羁押,落实了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台湾要免于文革祸害,社会正义最后防线的司法机关必须毋枉毋纵,坚持独立公正,以凸显亚里斯多德名言“法律是免于激情的理性”。而社会大众慎选媒体,保持耳聪目明,不当政媒势力底下的愚夫愚妇,更为根本。

(作者为资深新闻工作者)

自由时报2006.05.23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