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让我们来看一段被誉为“四君子”之一的杨子立谈到的一件事:“我第一次听说高智晟的名字是在2005年,那时我还在北京第二监狱坐牢。一天,我的律师李和平先生见我后让我看一份申诉状,如认可就签名。这份申诉状是高智晟律师起草的。虽然由于狱方阻拦我没看到文件,但对高智晟的名字记得很牢。直到2009年3月出狱后才在网上看到高智晟其人其事。那时他已经被第二次失踪。他为我们案子写的申诉状也是在网上看到。申诉状写得非常专业,当时很奇怪为什么这么专业的维权律师会遭到如此对待。现在可以明白,正因为他精通法律,所以痛恨他的掌权者才只能用非法手段迫害他。”岂止高智晟?就在今年,中国就至少发生了几十起非法迫害法律工作者和维权律师的严重事件,像唐荆陵、江天勇、滕彪、刘士辉、李天天都是众所周知的例子,这些著名法律工作者不仅被非法拘禁,而且都受到不同程度的人身伤害,还都被强迫答应不将自己受迫害的事实向外界披露,真是天下邪恶莫此为甚!

反观民主国家,包括律师在内的法律工作者永远是最受人尊重的,因为从总体上说法律工作者是为民众提供正义、为社会维护正义的,也是国家的栋梁,不仅直接为国家社会服务,而且国家的领导人大多也来自法律工作者,因此绝对不存在把大批法律工作者非法抓捕关押起来迫使他们屈服于权力的荒唐事。为什么今日中国会与民主国家相反,发生越精通法律就越遭非法迫害的事?道理很简单,中国是一个权力——具体地说是行政权力——至上的国家,就是“有了权力就有了一切”,也就是说,有了权力就可以指鹿为马、信口雌黄、颠倒是非、混淆黑白、巧取豪夺、蚕食鲸吞,总之是假话说尽、坏事做绝、为所欲为、人莫予毒。相反,民主国家是法律——准确的说是正义——至上的国家,律师因为提供正义维护正义而享有崇高地位,并理所当然的成为国家的栋梁,以便让他们更好的为国家和社会服务。

这样,在权力至上的中国,无论怎么标榜“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一旦律师起来维护社会正义,尤其是涉及制度正义,从而触犯权力掌握者的利益,当局就会撕破脸来不择手段的对他们进行疯狂打击。一个社会连律师的法定人权都毫无保障,普通民众自然只能任凭掌权者蹂躏宰割了。因此,律师的人权状况悲惨,是一个国家人权形势极其严峻的象征。当然,不能说律师人权状况的改善一定象征着一个国家人权状况的改善,因为律师只是社会精英中的一小部分人,当局为了自己的利益善待律师是完全可能的。但不管怎么说,只要律师能在社会生活中自由的发挥职能,这个社会的正义实现就有了希望,因为律师中的佼佼者必然把锋芒指向制约权力。当然,把锋芒指向制约权力的不会只是一部分律师,更还有民主人权活动人士和各界精英与广大民众。制约权力的力量逐渐汇集最终必然压倒不受限制的权力。其实,人类社会;进步的过程,就是从权力高于一切到法律也就是正义高于一切的过程。这一过程,用西人的话说就是把权力关进法治之笼的过程。人类从脱离蒙昧状态开始就因为形成了社会而产生了权力。很长时间里,人们对权力的认识都在走极端,要么认为权力绝对的好,要么就认为权力绝对的坏。如儒学就认为“天子者,与天地参,故德配天地,利兼万物,与日月并明,明照四海而不遗微小。”相反,无政府主义者却认为权力一无是处,故必须消灭一切社会权力。但是,随着人类理性的增强,终于逐渐明白一方面权力对人类社会必不可少,是造福人类的重要制度方式,甚至是基本制度方式;另一方面权力对掌权者有腐蚀作用,绝对的权力有绝对的腐蚀作用,也就是说,在没有限制和制约的情况下,权力又会严重危害社会大众的利益,因此,限制和制约权力成为造福人类的又一重要制度方式。

最早认识到制约权力的重要性并且迈出了制约权力的第一步的是英国人。“1215年6月15日,由英国国王与贵族们签订的《大宪章》。这张书写在羊皮纸卷上的文件在历史上第一次限制了封建君主的权力,日后成为了英国君主立宪制的法律基石。 1215年的大宪章确立了一些英国平民享有的政治权利与自由,亦保障了教会不受国王 的控制。同时它亦改革了法律和司法,和限制了国王及皇室官员的行为。”就这样,英国从将近八百年前就开始了把权力关进法治之笼的历史进程。即使有如此漫长而辉煌的历史,在近代,英国真正把权力关进法治之笼还是经历了非常艰难的历程。1640年开始,国王和议会发生严重冲突,导致了二十年的战争,结果为了和平军队控制了国家,也就使议会控制权力的企图落空。1688年,议会两党密谋,把前国王的女婿荷兰的执政弄来当傀儡国王,从而一方面保留了王权,一方面把权力掌握到议会手中了。但这种情况下议会完全掌握在贵族手中,和人民毫无关系。

直到1832年,代表贵族的托利党人和王室在群情激奋之时被迫同意了辉格党人的改革要求,让议会向资产阶级打开了一条门缝,由此开始,民主化进程才不可逆转。北京大学历史学教授钱乘旦对此总结说:“在建立现代政治制度的过程中,英国走了一条和平发展的道路。他先把专制制度转变为贵族寡头制,然后再把贵族寡头制改造成民主政治,”英国作为原发商业文明国家以七百年的历史一步步和平的完成了政治现代化,而且因为走在世界的前头,它基本上(晚期除外)没有外在压力,其中最关键的因素,是掌权的国王(和贵族)始终保有基本的理性,能在关键时刻向下层民众的压力作出必要的实质性让步。和英国相反,中国不仅是后发商业文明国家,而且政治现代化几乎走在全世界的最后头,在这种情况下,中国的专制统治者会怎么办?海内外无数善良的人都反复指出过,英国王室知道退让,因此今天还是虚位君主,相反,法国、俄国、中国及其他几十个国家的王室不知适时退让,结果都早已灰飞烟灭。当然不仅是王室,近百年来在王朝结束后出现的现代专制者更加典型,包括中共的对手国民党在内,凡是顽固坚持专制的结果基本上都没能逃出被推翻的命运,相反,凡是顺应了民主潮流的都功在千秋,名留青史。所以,权力被关进法治之笼是不可逃避的定数,问题只在于专制统治者是多少自觉一点,自己走进去,还是在被人民推翻后,建立一个权力被关在法治之笼的现代制度。在这种情况下来讨论如何把中国的权力关进法治之笼的问题,答案就比较明确了。简而言之,把中国的国家权力关进法治之笼,过程是有客观性的,是必然的,对中共政权来说是不可避免的。

与此同时,把中国的国家权力关进法治之笼,战略是我们为创造历史制定的,时间长短是和我们政治反对派的能力、智慧、胆识相联系的,因此,从实际进程说,是由我们中国政治反对派的成长、发展和主观努力决定的。

我的老朋友,中国民主党第一任执行主席查建国为此写了一篇很出色的纲领性文章《转型十点论》,其中有云:

“渐变突变交替”论

对转型路径近些年有两种模式在争论:一说是要走缓和的、和平的、渐变的道路;一说是激进,立即打倒解体的道路。多数人认可第一说。但其争论无意义。因为历史的发展不是非此既彼了,而是只有一条真实的、现实的路:既渐变突变交替进行之路。渐变阶段是缓和、缓慢、小步走不停步、是量变的积累历史。突变阶段是激进,是大规模街头政治之动乱,是质变的分割历史。之后是开启又一轮的渐变阶段和“二次革命”式的第二次突变。

和英国政治现代化进程加一对照,不难发现查兄的理论与其高度吻合,英国从1215年开始就是这样走上了“渐变突变交替进行之路。渐变阶段是缓和、缓慢、小步走不停步、是量变的积累历史。突变阶段是激进,是大规模街头政治之动乱,是质变的分割历史。之后是开启又一轮的渐变阶段和“二次革命”式的第二次突变。”尤其是在1640年之后,三次突变各有一些成果,第一次大大削弱了王室的控制力,第二次使君主虚位化,让贵族把持的议会成了实际上的国家权力主宰者,第三次是议会向资产阶级而打开了一条门缝,由此开始,经过近一百年的渐变发展,全民普选终于成为现实。

当然,这绝不是说中国的民主化也要花几百年去渐进,因为我们有后发优势,是在经济高度发达的基础上转型,能够利用他国的理论、制度、经验、教训,我们还有强大的国际支持,尽管这种支持不会是像伊拉克、阿富汗、利比亚那样直接借助民主国家的军势力量,但国际社会的支持和声援仍然足以构成对当局的极大压力。另一方面,从当局说,不管他们怎么冥顽不化,世界潮流朗如白昼,全世界的专制者之覆辙前车可鉴,中国国内的民主人权运动也一浪高过一浪,况且他们是打着埋葬资本主义旗号暴力夺权的,现在他们自己却统统成了官僚资本家,在道义上早已彻底破产,这样,心虚理亏进退无据的中共政权全面崩溃只是时间问题对他们自己也绝不是什么秘密。

所以,中共当局应该明白,我们提倡良性互动和平转型对他们其实是一种福音,虽说我们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国家人民不会因为转型而受到破坏和伤害。在这种全方位的高压态势下,从今开始,中国的民主人权事业每过几年就上一个台阶是必然的。从当局来说,相应的只有两种对策,其一是不惜激化矛盾,继续残酷镇压,其结果也就是步法国俄国中国皇帝和齐奥塞斯库、米罗塞维奇之流的后尘死无葬身之地,其二是效法英国王室,理性一点,明智一点,知道尽早作出必要的让步,一步步解除维护一党专政的各种禁令,使中国相对平稳的向多元化民主时代过渡,从而相对体面的走下历史台阶。在这种情况下,再来思考将中国的国家权力关进法治之笼的过程和战略,就比较容易切合实际需要了。

下面,我们就提出一点基本看法供大家研讨。

一、稳步推进民主人权事业,分阶段实现具体目标

由于中国的民主进程落在全世界的后面,英国八百年才取得的政治进步对我们中国来说已经成为需要一鼓作气完成的任务。在这种情况下,缺少任何一点要求内容,都会有人加以严厉指责,这当然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我们必须正视中国一百多年来的政治现代化历史就是“欲速则不达”的历史这一事实,必须明白孙中山不顾中国社会现实的“法乎其上得乎其中,法乎其中仅得其下”错误观念带来的深刻教训,必须清楚中国现状对中国民主化进程造成的路径依赖,只有这样才能为中国的和平转型制定正确的战略战术。没有人能一步跨上摩天大楼,姚明和乔丹那样的大个子也不行,但是,把摩天大楼分成一百层,每层分为二十级阶梯,就连侏儒也不难爬上去了。为此,我们必须如老子所说“图难乎其易也,为大乎其细也”,把貌似可以一口气实现的宏伟的宪政目标分解为一些阶段性目标,在实现了一些低级目标之后,再一步步向较高目标攀登。每一个阶段性目标又可以分为几个阶梯,上了一个再上另一个。

当然比喻的作用是有限的,中国民主进程的台阶也不像摩天大楼那样一清二楚,在具体操作中是可以有很大回旋腾挪余地的,是有捷径的,是可以省略一些东西的,但不管怎么说,分阶段去实现具体目标,避免好高骛远欲速不达,确实是我们今天时时要注意的第一点。

具体地说,我们今天的第一个阶段性目标应该是以自由化为中心,因为没有很大的政治自由就没有民主可言。没有自由的所谓民主,只能是“殷革夏命”式的“代夏做民主”(《尚书•多方》)。政治自由是以经济自由和社会自由为基础的,改革开放前中国人毫无经济社会自由,在那种情况下政治自由根本无从谈起。今日中国经济、社会自由仍然不充分,仍然需要争取,但也已经具备了争取政治自由的条件。

政治自由首先是言论、出版、新闻自由,这些自由概括的说是思想和意见表达自由,没有这些自由就什么也谈不上。尽管三十多年来中国在这些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那只是自由度的扩大,并不是自由权的取得。迄今为止中国仍然没有制定这些方面的法律,因言论出版新闻治罪的现象还相当严重,政治性的言论、出版、新闻还在当局的严禁之列,因此,公民的政治参与仍然要么被当局当犯罪行为,要么被当局控制来为其统治服务。所以,争取言论、出版、新闻方面的政治自由或者准确地说争取言论、出版、新闻自由权不能不是我们的首要任务。

其次是结社自由,这里的结社是指狭义的结社,即不包括组党。结社自由为民间力量的初步集结提供了条件。今天,中国已经有大量合法半合法的自由结社,这也是反对派力量开始集结的证明,但离真正的结社自由还距离很远,制定并实施和民主国家类等的《结社法》是我们需要大力争取的。不过,真正的结社自由必然和组党自由联系在一起,因此这个问题其实可以忽略。

其三是游行、集会、示威等街头抗争的自由。关于这些方面的自由已经是今日中国最迫切的需要,因为市场经济的畸形发展使社会矛盾空前激化,在专制高压下它只有两种选择,要么被迫压抑,要么忍无可忍则诉诸暴力。游行集会示威则是介乎以上两者之间的一种社会矛盾表现方式,一方面它可以让民众把愤怒的情绪释放出来,引起社会的注意,促成问题的合理解决,另一方面又不至于给他人和社会带来危害。由于当局坚持高压专制,一直将中国公民的游行集会示威视为犯罪,更拒不制定相关法律以保护公民的游行集会示威自由,并将民众行使这些权利诬称为“群体性事件”,中国社会因此已经成为一个火药桶。所以,为了给社会减压,为了中国的和平转型,争取游行集会示威自由权,已经是民主人权事业的当务之急,对中共政权来说,也是避免自绝于人民的当务之急,因为从长远说一个政权不接受人民的游行集会示威就必然面对人民的暴力反抗。在民主化过程中和民主社会里,游行集会示威是最重要的政治表达方式和压力方式,所以,争取这些自由也是为民主化奠基的重要工作。

第四是组党自由。现代民主政治必然采取政党政治形式,没有组党自由就没有民主可言。道理很简单,如果只有一个政党,就和市场上只有一个卖家垄断一样,必然价昂质劣态度蛮狠,有了两家以上竞争以后情况就完全不同了,为了争夺顾客不能不优质低价态度谦卑。没有天然的好党,只有天然的好制度,多党公平竞争就是当今世界最好的制度。自由政党是公民社会的顶梁柱,是实行民主制度的充分条件,正因此,无论哪一个国家,在民主转型的时候都会涌现大量自由政党,要么是自由政党冲决党禁带来民主时代,要么是专制政权倒台后民主政党大量产生。由于中国的专制政权很难有其他倒台方式,这样,像我们中国民主党这样以自由组党来争取组党自由,就是政治自由化阶段的必然,组成强大的自由政党是这一阶段的关键环节。

换句话说,强大的自由政党是将国家权力关进法治之笼,——确立宪政民主制度的转折点。

政治民主化是第二阶段的事情,这是毫无疑义的。但是,这绝不是说,一切和民主有关的工作都必须留到有了充分的政治自由以后再做。恰好相反,只要有机会,我们就应该尽可能的做和民主有关的基础工作,与此同时,只要稍有自由,也就有可能为民主打基础,也就有可能开展学习民主生活的活动。

有人认为,当局组织的一切民主活动都是假的,都应该“不合作”,这种看法虽然不无道理,这种对策却未免过于简单。须知,先有萌芽后有大树是必然情况,先有形式后有内容也是正常现象,民主是有一个成长过程的,原发商业文明国家的民主是从极少数人的民主成长为全民民主,后发商业文明国家则通常是从假民主成长为真民主。民主不仅是一种制度,更是一种社会生活方式,只有在民主生活中才能学会过民主生活,并且使书面上的民主制度变为现实,如果不先熟悉熟悉民主形式,到了可以过民主生活的时候人们不还得从头来吗?况且我们还可以把假民主变成真民主!应该说台湾民主力量在这方面给我们提供了完整经验,我们大陆的民主力量在这方面也有不少成功案例。像1980年的第一次区县级人民代表选举,湖南师范学院就开展得轰轰烈烈,培养出了一批民运志士,北京更有九名大学生成功当选,方励之夫人李淑贤多次当选人民代表也为她成功的开展民主活动提供了良好条件,湖北潜江的姚立法不仅成功的当选过人民代表,而且成为这方面的专家,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指导公民参选。现在有这样一个口号“用选票改变中国”,这个口号是否能百分百兑现是一回事,但它的确是一个非常有价值的口号,改变中国为民主国家需要全中国民主人权力量全方位的推进民主人权事业,选票是这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第一它能把现制度的民主因素运用来争民主,第二它是中国大多数人能接受的一种合法的、文明的、理性的方式、第三它是为今后建立真正的民主制度进行基本学习的良好课堂,第四它是培养基层民主活动家的最好地方,第五它是揭穿当局的假选举的最好办法,第六,长期坚持下去它也确实会弄假成真,第七它是我们民主人权力量公开活动并集结队伍的极好机会。正因此,参加和赞助区县级人民代表选举,已经是我们国内中国民主党人2011年的主要工作之一。

由此可见,要求民主也是我们民主人权活动贯穿始终的工作,只是在不同时期根据不同条件调整其作为任务的主次轻重缓急关系,并且根据具体需要和可能重点提出那些可以实现的内容。当然,不管怎么说,真正的全面的民主选举只能是在多党制实现之后的事,因为没有全面的多党制就没有全面的政治自由多数人就会因为恐惧而不敢坦然的表达自己的政治意见,民意也因为没有选择而无法充分表达,只有在全民制宪的基础上,只有在有组党自由的情况下,全面公正的民主选举才有可能实现。

综上所述,把中国国家权力关进法治之笼的过程,也就是使中国向宪政民主制的和平转型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首先应当以争取政治自由为主,到政治反对派有了强大的实力后,再以争取政治民主化为主,是我们必须明确的两个基本阶段。在这种基本划分下,我们还可以根据现实需要和可能,进一步制定不同时期的具体目标。

二、利用现有空间,做好具体工作,深根固本,厚积薄发

自从1997年邓小平死后,中国开始有了民主人权活动的一线空间。如何运用现有的一线空间尽可能的多做一些基础性工作,就成了一个重要的策略考量。

专制统治者永远把自己的统治利益放在高于一切、压倒一切的地位,对民众的诉求常常神经过敏,一点小事就采取极端措施,用江泽民的话说叫做“把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这样,在毫无自由空间的时候我们无话可说,只能是“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在有一线空间以后,情况就完全不同了,我们有了更多的选择。那就是除了绝不沉默以外,还有一个怎么表达的问题。

如前所述,由于世界在突飞猛进,中国却一再倒退,今天我们面临的形势又和清末高度相似,甚至比清末还远远不如,因为清末新政尚提出十三年完成省级以下的民主改革,一百多年以后的今天当局却连这种承诺也没有,这样,一部分民主意识强烈的民众不考虑社会的平稳过渡,要求以疾风暴雨摧枯拉朽,然后全盘更新重起炉灶,应该说,这种看法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是,事实是今日中国既没有那种可能性,也没必要那么做。一方面我们要求过多必然会被当局一点不给,并且用判处长期徒刑或者以黑社会手段来打压,因而达不到目的反而招致极大地损失,另一方面,中国今天为民主转型需要并且可能做的工作大量存在,不把这些工作做好,中国的民主进程只会推迟不会提前!

比如,由于中共的长期高压和利益诱惑,导致绝大多数人患了政治冷漠症,民主是全民之事,不让民众摆脱这种症状,中国怎么可能民主化?对于恐惧中的多数民众来说,越是看到异议人士普遍判处重刑,就越远离政治!我们可以说,这正中统治者下怀,他们要的就是这种杀鸡吓猴以恐惧维持专政的效果。但从我们自己来看,其实也应该适当反省自己,那就是如果我们尽量利用好现有空间,平和稳妥的开展政治活动,久而久之,民众就会发现政治并不那么可怕,况且和自己的利害高度相关,就会由冷转热,从被动到主动,通过这样的带动,使民众的政治热情普遍高涨起来,民主化进程自然就加速了。

我们知道,当局的讲政治就是讲专制,江泽民说“领导干部一定要讲政治”,这当然是“政者,君之所以藏身也”“政者,君之所为百姓之所从也”的翻版。但是在当今世界,不讲民主是不行的,毛泽东“枪杆子出政权即真理”这一套注定要被选票出政权取代。现代政治中,政治是和行政相区别的,从国家元首到基层官员从事的是行政工作,在官僚体制之外从事社会管理权的讨论、分配、争夺才是政治。因此,著名法学家江平就强调“搞法学的人一定要讲政治”,也就是广义的参与社会管理活动,尤其是分配政治权力的的活动。当然,其实全民都应该讲政治,也就是和专制对着干。

那么,当局要讲专制,民众还可以讲政治吗?在今天的条件下当然可以,因为尽管当局那么专制,其制定的宪法和法律还是为我们提供了民众参政的依据。须知,任何时代的法律都必须把维护社会整体利益放在重要位置,这样,虽然专制的法律是为专制服务的,只要严格执行其中的善法,通常就会对社会对大众有好处。何况,自从近代以来,任何国家的法律都少不了关于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的内容。这样,尽管当局以“讲政治”来千方百计的打压民主诉求,尽管现行法律中有大量为专制服务的恶法,尽管当局绝不会轻易允许运用法定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我们还是可以用大胆行使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来争取民主自由。虽说我们这样做当局还是会非法打压,但毕竟理不直气不壮,与此同时,社会大众和国际舆论则必然会尽其可能的为我们说话。这样,反过来说,合法斗争也就使我们处于最有利地位,第一我们做起来更理直气壮,第二能获得国内民众和国际社会的最广泛支持,第三最易于长期坚持从而尽可能的动员民众、锻炼队伍、壮大力量,第四也是我们学会做堂堂正正的公民的基本方法,第五,当我们带动越来越多的公民行使权利的时候,当局也就没法轻易打压了,相应的,中国社会的公民活动空间也就会越来越大。

从中国目前的情况来看,我们的民主转型没法指望国际社会越俎代庖,也就只能靠民主力量自身的发展壮大,而这种发展壮大又不可能在暗中进行,也不可能靠非法的、暴烈的方式,正因此,尽管其他人要采取什么方法我们也没有必要反对,并且希望他们能有所成,但在我们看来,面对当局的高压,合法斗争是最好的活动方式,不仅损失小成效大,而且从整体上说完全可以一直把中国的民主事业导向成功的彼岸,虽说在民主力量壮大到足以和当局抗衡以后,废除恶法和全民制宪是必须迈出的两步。

那么现有空间在哪里?当然在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里,具体工作是什么?是争取和维护法定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正因此,自从我们争取自由组党权、全力冲击党禁被当局镇压后,中国的下一波民运高潮就是维权运动,这是毫不奇怪的。再下一步则是《零八宪章》,《零八宪章》的主张也还是以弘扬联合国倡导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为主旨,当然《零八宪章》也受到了镇压。

无论当局怎么镇压,中国已经有了多层次的政治组织,也有了多种不同的政治音阶,而且其主流都是围绕着争取和维护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都在致力扩大合法化活动空间。

另一方面,平心而论,就具体成效看,还是维权运动的实效最大,基础工作做得最好。原因在于,今日中国官方和官僚侵犯民众人身、财产更不要说公民权利的事太多太多,全国各地每日每时都在发生,社会大众尤其是社会弱者无时无刻不需要维权帮助,而且往往是群体性受害,由于事实清楚,道理简单,社会共鸣强烈,对当局来说容忍度要高一点,敢于参与者又特别广泛,这样,也就较易于取得成效。这里,可以举出的例子有孙志刚案,彭水诗案,三鹿奶粉案,邓玉娇案,像这样的例子可说有几十万上百万计,从事这类工作的人也不计其数,工作的种类和性质花样繁多不胜枚举。也正因此,才有了今天这种“春城无处不飞花”的局面。

当然,这不是说中国民主党和《零八宪章》都不干别的事专门去做这些具体工作,此二者的存在自有更加深远长久的意义。但与此同时,在今天的条件下,此二者也同样应该从自己的角度、以自己的方式从事维权工作。总之,在今天,利用现有空间,做好具体工作,在深根固本的基础上为今后个阶段的一次次突破做准备,应是我们的基本策略原则,切忌孤注一掷的赌徒心态,切忌毕其功于一役的不切实际打算。

三、抓住时机上台阶,争得言论出版新闻以及游行集会示威自由和实际上的组党自由

依据中国财政部的数据,去年度中国的公共安全经费上涨了15.6%,为5,490亿人民币。而去年中国的国防开支涨幅是7.8%,为5,334亿人民币。财政部的报告还说,去年的国内公共安全经费超过预算6.7%,也就是多花了346亿人民币。财政部公布的2011年预算数据中,公共安全预算开支为6,240亿人民币,超过预算为6,020亿人民币的国防开支,维稳经费比医疗保健、外交和财务监督三方的预算加在一起的总合还要高。仅仅这些数据就充分说明,中国目前的社会陀螺仪不是意识形态,不是社会正义,不是爱国主义,是当局拿人民的纳税钱用在警察、防暴队、武警特警、保安和看守异议人士、维权人士的各色人等身上“花钱买平安”。何况,社会上天天有“群体性事件”,天天有强拆和反强拆,天天有访民、冤民在告状在被害,天天有劣质的食品、可怕的污染乃至砍向儿童的屠刀导致大量儿童受伤、死亡,这些该用钱解决的问题政府又不愿花钱。这种火上浇油的“维稳”办法能够长久维持吗?况且,目前维稳经费已经成无底洞,而中国的经济高速增长却已经是强弩之末,这方面的投入难以为继是不可避免的,到入不敷出债台高筑之时自然会轰然崩溃。此外,就中共上层而论,无人不知已经出现严重的政策分歧,一比八的态势由来已久,眼下更是没完没了的自说自话,无论温家宝大谈政治改革的目的是什么效果如何,至少表明中共最高层已经发生了严重分歧,并且有人清楚的意识到目前的局面已经无法长期维持下去了。当一个社会的上层和下层一样无法照原样维持的时候,这个社会还怎么可能不发生巨变呢?

但是,我们也要清楚的认识到,百足之虫死而不僵,由于全盘垄断着国家机器,垄断着军队、警察和主流媒体,当局用金钱维系的恐惧加欺骗政策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还不会完全失效,所以,我们想让民主化进程一步到位并不现实,这样,在几年之后的下一波民主运动高潮中,我们首先要做好只上一个台阶的准备。那么这个台阶会是什么呢?我们的目的之一是军队国家化,但是,中共最不愿放弃的也正是军队,因为只要控制着军队他们就可以保证自身的安全,相反,从民主人权力量来说,要想仅仅靠道义首先说服当局把军队国家化也是痴人说梦。反过来说,在当局能够睁开眼睛看中国、看世界,因而多少有些理性的情况下,由于全中国人民和我们政治反对派的压力到位而且适当,加上网络的帮助使它也没法再有效的进行言论出版新闻控制,其首先开放公民权利系统是必然的。与此同时,言禁放开必然伴随着开放游行集会示威自由以及反对党的公开活动。言论出版新闻自由是公民确保意见表达自由的方式,游行集会示威自由是公民确保对政府和其他强权施加压力的方式,反对党的公开活动是公民组织起来开展争取和维护全民权利,以及制约政府和执政党,杜绝其滥用权力的必要条件。必须指出,这种情况正是台湾1986年就发生过的事情。从大陆来说,应说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在政治反对派准备充分,形势对当局虽然难以维持却能保安全无虞的情况下,在今后不太长的时间内同样会发生。至少,无论如何这应当是我们大力争取的良性互动目标,而且应该能在未来五到十年左右的时间内争取达到。

四、要求中共按它自己在中东波中的呼吁及时开展对话

在其他国家人民要推翻独裁统治时,中共当局总是呼吁对话,尤其是在这次中东波中,在利比亚人民要推翻卡扎菲政权的最后关头,中共更不厌其烦的反复呼吁对话解决问题。可悲的是,中共开的药方为时已晚,死不悔改的卡扎菲更拒不接受,最终还是以顽抗到底告终。其结果呢,则是螳臂挡大车可笑不自量!最终,利比亚人民还是取得了消灭独裁政权的最后胜利。显然,中共应该有自知之明,否则必然是“身后有余忘缩手,眼前无路想回头”,现在,是它自己该考虑何时与中国政治反对派对话的时候了!诚然,由于中共当局的残酷打压,以中国民主党和零八宪章为代表的中国政治反对派今天还非常弱小。中共应该清楚,利比亚的政治反对派产生得更晚,其规模曾经更小!恰如三国时期最天才的谋士荀彧对曹操所说:“诚有其能,虽弱必强”。今天的问题已经不是哪个人比哪个人强,而是民主比专政强,而是历史潮流不可阻挡,而是无论中共怎么貌似强大,它也绝不可能长久的垄断政权。在此指出,世界历史证明,任何个人任何政党,越是不择手段的垄断政权,其最终的结果就越惨。因此,给反对派成长空间,及时和反对派对话,并不是它对弱小的反对派的恩赐,而是它的唯一自救之道!

反过来说,做好一定准备之后,主动要求和中共当局展开对话,就是我们的重要阶段性工作目标。但是,必须指出,一开始切忌对这种对话抱过高的期望,也不应提出过高的要求。因为政治毕竟是实力的较量。尽管以少胜多、出奇制胜是可能的,但也必须具备起码的基本条件,而我们在政治高压之下要求和当局谈判,一开始手上的筹码是极少的,而当局还有回旋余地时也绝不会轻易做出让步。所以,谈判之初我们一定只能提出那些在当前情况下当局付出不大,因而可能接受的东西,绝不能提那些不切实际的高要求,对此梁启超当年就指出过,谈判的要求必须是对方可以接受的,否则是最后通牒,若果如此,由于我们力量太弱小,其结果只能是无功而返甚至是画虎不成反类犬。

谈判其实是一门妥协的艺术,要知道怎么“止于至善”:“知止然后有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通过谈判妥协,我们审时度势,根据自己的实力和目前的形势,一点一点的提出在当前条件下通过施加适度的压力可能为对方所接受的要求,这样就能打开和平变革的大门,正式启动和平转型进程,一步步实现把权力关进法治之笼的目的。

五、全民制宪迈进民主的大门

在和平转型过程中,中国政治反对派通过一步步的上台阶,通过在斗争中一点点的壮大力量,通过促成中国社会的一次次的部分质变,或者说通过一次次加强施压迫使当局收敛,必将把中国的历史推向这样一个关口,那就是由于全民脱离恐惧和欺骗的笼罩,由于反对派组织的成熟,也由于当局内部健康力量的壮大(哪怕只是投机政客的得势),民主的力量终于昂然崛起,不仅不可能再被以国家机器为依靠的专制势力压垮,而且取得了主动权,在这种情况下,通过朝野谈判成立全民制(修)宪委员会,就是水到渠成、瓜熟蒂落的事情了。

中国在走到这一步时绝不会是一派歌舞升平的欢乐景象,绝不会是人人温良恭俭让,相反必定是四方起火八方冒烟,各种政治力量都极力表现自己,极端人士更会有各种惊人之举,整个中国的政治状态呈沸腾形势,正如海南民运人士郑酋午在其《我国社会和平转型浅论》一文中所云:“自上而下的和平革命不能作为实现我国民主化的主要方式,军事政变也不能作为我国实现民主化的主要方式,那么就只有剩下自下而上的和平革命方式了。因此,不管你愿意不愿意,在今天的中国主要的只能采取这种方式。自下而上的和平革命方式就是我们对中国进行和平改造的主要的具体方式了。采用这种具体方式就意味着必须放手发动群众开展声势浩大的群众运动……”。当然我的意见与之略异,由于中国今天已经成为一个火药桶,故尽管概率很小,但什么意外都可能发生,我们必须立足自下而上的全面变革,则既是因为这种概率最大,也是因为这是唯一完全取决于我们政治反对派的成长、成熟的一种方式。

不管怎么说,第一,全民制宪是一个国家走向民主时代的大门;第二,中国必然和世界上的任何国家一样通过全民制宪走向民主时代;第三全民制宪的前提永远是民主力量自身的发展达到了成熟阶段并且压倒了专制残余势力,也就因此把国家权力关进了法治之笼。

以上就是我们为将中国国家权力关进法治之笼的过程和战略提出的粗略看法,尽管这些看法未必和今后的历史进程完全合拍,但从今天来看,中国的政治反对派尤其是我们中国民主党人恐怕只能这么考虑,因为我们必须坚持和平转型原则,与此同时,中共当局又已经没有自上而下的转型的动力和意愿,所以,立足于政治反对派的发展壮大,立足于全民大觉醒形成“覆舟”形势,就是我们唯一的行事基点。

综上所述,结合此前几论,实现宪政民主制的过程和战略考量,可以概括成这么几点:其一,分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以争取政治自由为主,第二阶段才以争取政治民主为主,其二,(1)扩大民众基础,赢得最大支持;(2)转化精英阶层,形成领导力量;(3)分化统治集团,争取高官倒戈; (4)抓住历史机遇,几步一个台阶;(5)创造“覆舟”形势,致力全民制宪。

2011年9月24日

民主中国2011-10-13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