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23日紧急行动网络2011年66号

国际笔会狱中作家委员会抗议对作家陈卫的判刑。独立中文笔会荣誉会员、刘晓波写作勇气奖得主陈卫于2011年12月23日因其作品被控“颠覆罪”判刑9年,判决的依据是他发表在海外中文网络上的几篇文章。国际笔会狱中作家委员会呼吁立即无条件释放陈卫。

以下是英国广播公司有关陈卫案的报道:

中国作家陈卫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刑9年。陈卫发表于网络的文章呼吁言论自由和改革中国一党专制。他是今年早些时候受中东起义鼓舞网上呼吁在中国发起抗议运动后被捕的数百名异议人士之一。

据报他向法庭宣称,他无罪,民主必将在中国获胜。

陈先生坚持认为他只是依照中国宪法允许的表达自己的意见。他的妻子告诉BBC记者审判只是走过场,判决在这之前就已决定。起诉书列出陈发表在海外网站上的几篇文章,主题包括批评中国的政治制度,并赞扬了民间公民社会的发展。

遂宁市进行了闭门审判,持续约两小时。除判刑以外陈被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外界认为这是对因“茉莉花革命”——试图在中国复制阿拉伯之春起义的卷入者最严厉的判刑之一。陈的代理律师郑建伟说,法庭宣判以后,陈向法庭宣称:“民主必胜,专制必亡!”他的妻子王晓燕告诉BBC记者她对判决深感痛苦。“我认为今天的庭审只是个表演,就是走过场,判决事先就定了。他们不允许人们说话,根本没有言论自由。”

她说,他的文章被曲解,他没有做任何煽动颠覆政府的事情。

“他是个非常爱国的人。他的确批评了共产党,但说的是事实,这不是颠覆。”
王女士旁听了庭审,说她的丈夫已决定不提起上诉,她尊重他的决定。“他说,判决早就提前决定,没有必要上诉。他希望尽快服满刑期,尽快回家。”她说。
“我们有一个不到10岁的女儿。我需要慢慢向女儿解释为什么她的父亲关在监狱里。”

法庭外围观审判的人权观察人士表示,有大批警察在现场,两位活动人士被带走问话。

“中国人权”说,王女士和陈先生的其他家庭成员在他关押期间被警方骚扰,他被捕以来只被允许见他的律师两次。庭审时辩护律师被告知要简短说明意见,表明他们想要尽快结束审判。“中国人权”说。

陈是资深民运人士,曾因参与1989年被镇压的学生运动而入狱。

他也是《零八宪章》——一份由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刘晓波共同起草的民主改革宣言的签署人。

刘先生正因参与制作这份文件而服刑11 年,他的判刑被世界各国政府和人权团体广泛批评。

更多信息请参阅:

新闻报道:http://www.guardian.co.uk/world/2011/dec/23/china-jails-activist-chen-wei?newsfeed=true
http://www.bbc.co.uk/news/world-asia-china-16312065

请发出呼吁书:

——呼吁立即无条件释放因行使和平表达权利而被中国政府关押的陈卫;
——就异议作家、记者和人权维护者被镇压发出警报;——提醒中国当局遵守中国《宪法》35条和已签署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9条。

呼吁书寄往: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邮编100032
国务院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胡锦涛阁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四川成都市,邮编610017
正府街108号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刘玉顺先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邮编 100745
东城区前门东交民巷27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大法官
请注意没有中国有关当局的传真号码,狱中作家委员会建议您要求您所在国家的中国外交人员转交您的呼吁。
您可能会发现写信给您所在国的中国大使并要求其将您的呼吁转交会更容易。大多数使馆有责任向该国有关官员提交此类呼吁。一封由您所在笔会知名人士签署的信或请愿书会使您的呼吁更有可能被转交。同样如果您的呼吁公开发表在本地报章并将其复制给中国大使,也可能会有更大的影响。
部分中国使领馆联系方式参见:http://www.embassiesabroad.com/embassies-of/China

**如果晚于2012年2月22日寄出呼吁书,请与笔会狱中作家委员会伦敦办事处联系**

进一步消息,请联系国际笔会狱中作家委员会Cathy McCann,地址: Brownlow House, 50/51 High Holborn, London WC1V 6ER
电话:+ 44(0)20 7405 0338传真:+ 44(0)20 7405 0339
电邮:[email protected]
(独立中文笔会狱中作家委员会翻译)

本站首发2011.12.24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