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25日
(翻译:顾卫国)

我们曾是良心犯,我们是持不同政见者,我们曾受到酷刑、迫害和压迫,我们为自由民主和所有人的尊严而战。今天,我们聚集在日内瓦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总部,

我们以联合国宪章和人权宣言的原则及目标作为指导纲领,

让我们感到震惊的是,人权和基本的自由权在世界各地正遭到持续的、严重的和蓄意的侵犯。而且,对于联合国宪章所规定的庄严的义务以及世界人权宣言所阐述的原则,太多国家的政府却公然加以蔑视,

我们强调,生命权是所有人权中最基本的权力,

让我们感到特别的愤怒的是,发生在叙利亚的震撼人类良心的无休无止的暴行,已经夺走了约[ 136,000名 ]成年男女和儿童的生命,并使数百万人受伤和流离失所,

让我们深感不安的是,在过去五年,无论是在德黑兰、开罗还是在大马士革的街头,我们都看到了为自由民主进行抗争的历史性场面;这曾给我们带来了莫大的希望,但这些希望如今已变成莫大的失望,因为统治者们正以更残忍的手段重新掌握和巩固其权力,而混乱、暴力和内战往往代了专制,

我们严重关注那些暴虐政权所犯的罪行,而且这些罪行还在不断上演,其中包括以政治压迫的形式实行的种族灭绝、酷刑、政府许准的暴力、强奸和饥荒,还有成千上万的有良心的成年男女被关进监狱,持不同政见者被禁声,少数民族遭到排斥迫害,思想、信仰和宗教方面的自由被剥夺,

全世界男女庶民们为争取他们最基本的自由所呈现出的勇气、牺牲精神和理想主义,使我们深受鼓舞,

我们在此重申联合国和其所属人权机构所能发挥的作用和担负的责任 – 人权受到侵犯的人们和反对专制独裁的持不同政见者们,他们需要得到保护,而联合国和其所属人权机构在这方面能发挥独特的作用和担负独特的责任,

我们在此回顾联合国大会于2006年3月15日通过的第60/251条决议,此决议规定,人权理事会成员国须在促进和保护人权方面维持最高的标准;根据第8条,联合国大会可以暂停严重并蓄意侵犯人权之国家的人权理事会成员国资格,

我们在此回顾2011年,利比亚因为严重并蓄意侵犯了人权,联合国大会暂停了其人权理事会成员国资格,当时,联合国大会主席说,如果人权得不到尊重,安全或发展根本就是一句空话;而确保基本的人权得到尊重以及践踏人权的行为得到惩罚,这攸关国际社会、联合国大会和人权理事会的信誉;他同时强调一个强大的人权理事会的重要性,而理事会成员国必须维持最高标准并禁制双重标准,这是为了致力于加强对人权的保护和促进人权。

我们强烈谴责包括中国、古巴、俄罗斯、沙特阿拉伯和越南在内的多国政府对人权的严重和蓄意的侵犯,但这些国家最近入选进人权理事会,这令我们费解,

作为在原籍国受到镇压而幸存的我们认识到,人可以被伤害,但人的精神却永远不能被压垮,

我们看到,一些国家往往以特殊国情为借口,否定基本人权的普世性,并出台一些政策侵犯和压制人权,

作为本宣言的起草人,我们来自世界各地,有着不同的信仰和文化背景,我们绝不接受此类诡辩,这样的诡辩仅是为了维护专制者们的利益而不顾及人民的基本权利或理念,

我们申明,1948年12月10日由联合国大会通过的普世人权宣言中的法令要继续并永远在所有的社会中得到彰显;身处囹圄的良心犯们的呐喊会驳斥暴君们的妄谈,而在中国、古巴、伊朗、朝鲜、巴基斯坦、俄罗斯、沙特阿拉伯、西藏、越南、津巴布韦等其它地方,这样的良心犯正是在基于这些普世价值和永恒真理的基础上,要求伸张正义和获得自由,

我们特此:

1 重申人权宣言的原则和愿景,并呼吁联合国尽最大的努力使梦想成真。

2 吁请联合国开启追求人权的新议程,其中包括将暴虐的政府从联合国人权系统内有权力和影响力的特殊位置上赶下去。

3 呼吁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高级人权专员纳维﹒皮莱(Navi Pillay)、联合国大会主席约翰﹒阿什(John Ashe)、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主席波德莱尔﹒恩东﹒艾拉(Baudelaire Ndong Ella)以及所有的会员国,基于中国、古巴、俄罗斯、沙特阿拉伯和越南政府的严重和蓄意侵犯人权的事实,在即将召开的第25届人权理事会会议上和会议之后,站出来大声疾呼并采取行动,暂停这些国家的成员国资格,并将伊朗从联合国妇女地位委员会中去除,也将沙特阿拉伯开除出联合国妇女权能署执行董事会。

4 要求联合国高调反对对人权捍卫者和持不同政见者进行迫害、骚扰和报复的行为,并高调支持非政府组织该享有的自由,大力倡导终止镇压性的法律和行为,这都是为了提升对公民社会的保护力度。

5 呼吁联合国重整旗鼓,联合所有相关的跨政府机构、官员和独立专家们,以保证言论、出版和集会的自由,而这些自由是民主的原动力。

6 目前,在互联网上为民主自由而奋斗的网民正不断遭到审查、骚扰和监禁。我们对此表示谴责。

7 强烈申明有必要保护因遭受国家准许的征服行为而成为受害者的女性,也要保护儿童免受仇视和狭隘的意识观念的影响,这些观念会鼓励儿童蔑视基本的人权。

2014年2月25日签署于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25届会议暨第6届日内瓦人权和民主峰会前夕。

﹒[持不同政见者的签名]

﹒[知名见证人的签名]

﹒[支持此宣言的国会议员和活动家的名单]

公民议报2014.02.28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