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朋友:当白痴的滋味可不像巧克力。别人会嘲笑你,对你不耐烦,态度恶劣。呐,人家说,要善待不幸的人,可是我告诉你——事实不一定是这样。话虽如此,我并不埋怨,因为我自认生活过得很有意思,可以这么说。

我生下来就是个白痴:我的智商将近七十,这个数字跟我的智力相符,他们是这么说的。不过,我可能比较接近智商三到七岁的低能儿,或甚至更好一点智商八到十二岁的智障;但是,我个人宁愿把自己当作是个半智,或是什么的——绝不是白痴——因为,别人一想到白痴,多半会把它想成蒙古症白痴——就是那种两个眼睛长得很近,而目嘴巴常常挂着口水,只跟自己玩的人。

晤,我反应迟钝——这一点我同意;不过我可能比旁人以为的聪明得多,因为我脑子里想的东西跟旁人眼睛看见的有天地之别。比方说,我很能思考事情,可是等我试着把它说出来或是写下来,它就变成果酱似的糊成一团。我举个例子解释给你听。

前些日子,我走在街上,有个人正在他家院子里忙活儿。他弄了一堆灌木要栽种,于是,他跟我说:阿甘,你想不想嫌点钱?我说:嗯,想,于是他派我去攒泥土。用独轮手推车搬了十一、二车的泥土,大热天里,推着车走遍大街小巷倒掉它。等我搬完了。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块钱。当时我应该为工资这么低大闹一场,可是我却收下了那一块钱,嘴里只说得出一句谢谢之类的蠢话,然后走上街,手里拿着那张钞票——摺上,打开,摺上,觉得自己真橡个白痴。你明白我的意思了吧?

说真的,我对白痴略有所知。这大概是我唯一懂得得的学问,不过我真的读过这方面的东西——从那个叫什么杜耶奇耶夫斯基的家伙笔下的白痴,到李尔王的傻瓜,还有福克纳的白痴,班吉,甚至《杀死后舌鸟》里头的瑞德利——哦,他可是个严重的白痴。我最喜欢的是《人与鼠》里头的连尼。那些写文章的人多半说得对——因为他们写的白痴都比旁人以为的聪明。嘿,这一点裁同意,随便哪个白痴都会同意。嘻嘻。

我出生后,我妈妈给我取名福雷斯特,因为内战期间有个将军名叫纳森-贝福-福雷斯特。妈妈总说我们跟福雷斯特将军有什么亲戚关系。而且他是个伟人,她说,不过内战结束之后他创立了三K党,连我奶奶都说他们是一帮坏蛋。这一点我倒是会同意,因为我们这儿有个自称尊贵的狗屁还是什么的家伙,他在城里开了一家店卖枪,有一次,当时我大概十二岁左右,我经过那家店,从窗予往里望,他在店里吊了一根绞刑用的那种大大的绳环。他瞧见我在看,居然真的把它套在脖子上,然后把绳子往上一抽,好像上吊似的,还吐出舌头等等来吓我。我吓得拔腿就跑,躲在一座停车场的车子后面,直到有人报警把我送回家交给我妈。所以,不管福雷斯特将军有啥丰功伟绩、创立那个三K党的玩意可不是什么好心肠——随便哪个白痴都会这么告诉你。不管怎么说,我的名字就这么来的。

我妈是个大好人。人人都这么说。我爸,他在我刚出生之后不久就死了,所以我从来不了解他。他在码头当装卸工,有一天,一台起重机从一艘联合水果公司的船上吊了一大网的香蕉,结果不知道是什么东西断了,香蕉砸在我爸身上.把他压成煎饼。有一次我听到一些人在谈论那次意外——说当时情况惨不忍睹,半吨重的香蕉把我爸砸得稀烂,我个人不太喜欢吃香蕉,除了香蕉布丁。这个我倒是喜欢。

我妈从联合水果公司领到了一点儿抚恤金,而且她还把我们的房子分租出去,所以我们的日子还过得去。我小时候,她总是把我关在屋里,免得其他小孩子骚扰我。夏天下午,天气热坏了,她会把我安顿在客厅里,拉乞窗帘,让房间略一点,凉快些,再给我弄杯柠檬汁。然后她就坐在那儿跟我聊天,就那么一直说个不停,也没什么特别的话题,就好像一般人跟猫狗说话那样,不过我也习惯了,而且满喜欢,因为她的声音让我觉得好安全又舒服。

我成长期间,一开始她都准我出去跟大家玩,可是后来她发现他们是在捉弄我.有天他们在追我的时候,一个男孩用棍子打我的背,弄出好可怕的伤痕。那以后,她叫我不要再跟那些男孩子玩。我就开始试着跟女孩子玩,但情况也好不到哪儿去,因为她们都躲着我。

妈妈认为念公立学校对我有益.因为也许这样会帮助我变得跟其他人一样,但是上了几天学之后,校方告诉蚂妈我不该跟大家一起上学。不过他们让我念完了一年级。有时候.老师在讲课,我坐在那儿,也不知道自己脑子里在想什么,总之.我开始看窗子外头的鸟、麻雀,还有在外头那棵大橡树上爬来爬去,一会儿又坐下的东西,老师就会走过来教训我一顿。有的时候,我会被-种很奇怪的感觉冲昏了头,大吼火叫,她就叫我出去坐在走廊里的长板凳上。其他孩子从来不跟我玩耍什么的;除了追我或是惹得我嚎陶大哭,这样他们就可以嘲笑我一-只除了珍妮-可兰,起码她不会躲着我.有时候放了学她还让我跟她一起走路回家。

可是第二年,他们安排我念另一种学校,我告诉你,那学校真古怪。就好像他们把所有找得到的怪人统统集拢在一道,有跟我一样年纪的,有比我小的,还有大到十六、七岁的大男孩。他们都是各种程度的智障、疯痫病患,还有甚至不会自己上厕所吃东西的小孩。我大概是其中的佼佼者,

有个胖胖的大块头,起码有十四岁左右,他患了一种病,发作起来会全身发抖,就好像坐电椅什么的。我们老师玛格丽特小姐每次都叫我陪他去上厕所.免得他做出什么怪举动。不过,他还是照做不误。我不知道要怎么拦阻他,所以,索性把自己锁在一间厕所里等他做完,再陪他走回教室。

我在那同学校待了大概五、六年。其实那个学校并不太坏他们会让我们用手指绘画,做些小东西,不过多半时间,他们只教我们怎么系鞋带啦,怎么做就不会把食物弄翻啦,不要发狂大叫大哭、把大便扔得到处都是等等。他的没教我们念书——除了认识路标记号,还有分辨男女厕所之类的。总之,学校里有那么多严重的傻瓜,要想教点别的东西其实是不可能的事。而且,我认为这种学校的宗旨是免得我们惹别人烦。谁愿意让一群傻瓜在外头乱跑?这个道理连我都懂。

快满十三岁,我开始发生一些极不寻常的事。第一,我开始长高。半年之内我长了六寸,我妈一天到晚得把我的裤子放长。再就是,我开始横着长。到了十六岁,我有二米二高.重两百四十二磅。我知道是这个缘故他们才带我去量体重。他们说简直无法相信。

之后发生的事使我的生活彻底改变。一天.我从傻瓜学校放学回家,悠悠哉哉走在街上,一辆汽车停在我旁边。那家伙叫我过去,问找叫什么名字。我告诉他,他又问我念什么学校,他从来都没在附近见过我。我告诉他那间傻瓜学校之后,他就问我有没有打过美式足球。我摇头。其实我大可告诉他我见过别人玩,只是他们从不让我玩。不过,我说过广我不太擅长跟人长时间谈话,所以我只点个头。那大概是开学两个星期的事。

过了三天左右,他们把我从那间傻瓜学校弄出来。我妈妈在场,还有那天开汽车的人和两个打手型的人——我猜想这两个人在场的原因是以防万一我惹什么事。他们把我拍屉里的东西统统取出来,放进一个褐色纸袋里,然后叫我跟玛格丽特小姐说再见;突然之间她哭了起来,又用力搂抱我。过后.我跟所有的傻瓜说再见,她们流口水、抽筋,还用拳头敲桌子。然后我就走了。

妈妈跟那个家伙坐前座我坐在后座两名打手中间,就好像电影里面警察带犯人进城的情形。只不过我们并不是进城。我们去新成立的高中。到了那儿,他们带我进校长办公室,妈妈和那个男人陪我一起进去,那两个打手在走廊上等。校长是个头发灰白的老头子,领带上有个污溃,裤子松垮垮的,看起来活像也是从傻瓜学校出来的。我们统统坐下,他开始解说一些事,又问我话,我只是点头,不过他们的目的是要我打美式足球。这个部分是我自己理解出来的。

原来,坐汽车那个家伙是教练,名叫费拉斯。当天我没进教室,也没上课什么的,那个费拉斯教练带我到衣帽间,打手之一替我找来一套球衣,有垫肩啊那些玩意,还有一顶很棒的塑胶头盔,头盔前面有一块东西可以防止我的脸被压扁。唯一的问题是,他们找不到我能穿的球鞋,所以我只得穿自己的运动鞋,等他们订到球鞋再换。

费拉斯教练和两名打手帮我穿上球衣,然后又帮我脱下,再穿上,反复十几二十次,直到我会自己穿脱为止。有一样配件我半天穿不好,就是护挡——因为我不觉得有什么理由婴穿它。晤,他们努力解释给我听,过后一名汀手对另一名说我是个笨蛋还是什么的。我猜想他以为我不懂他说什么,可是我懂,因为我特别留意这类屁话。倒不是因为这话会伤害我感情。嘿,别人曾经用过更恶劣的宇眼骂我。不过,我还是留意了。

过了一阵子,一群孩子陆续走进衣帽间,取出他们的球具穿上。之后,我们全部都到外面,费拉斯教练召集大家,然后叫我站在大家面前介绍我。他说了一大堆屁话,我不太听得懂,因为我吓得半死,因为从来没有人当着一群陌生人介绍我。不论,后来有些人过来跟我握手,说他们欢迎我等等。之后,费拉斯教练吹了一声哨予,把我吓得魂都飞了,不过大家开始跳来跳去练习。

接下来发生的事可以说是说来话长,不过,总而言之,我开始打美式足球。费拉斯教练和一名打手特别训练我,因为我不懂怎么打球,球队有一招阻挡对手的战术,他们尽力解说清楚,可是练习几次之后,大家似乎都厌烦了,因为我记不得我该怎么做了。

尔后,他们又练习另一种叫做防守的动作;他们安排三个家伙挡在我前面,我应该突破他们,抓住带球的那个家伙。前半部分比较容易,因为我可以轻轻松松把那三个家伙推倒,可是他们不喜欢我抓住带球那家伙的动作,最后,他们要我去撞一棵大橡橡树十几二十次——体会一下那种感觉吧,我猜。可是过了一阵子,他们猜想我从那棵橡树身上已经学到一些东西之后,又叫我跟那三个家伙和拿球的家伙练习。他们发火了,因为我推开三名阻挡的人之后扑向拿球那家伙的动作不够狠毒。那天下午我挨了许多辱骂,可是练习完中之后我去见教练,告诉他我不愿扑倒带球那家伙.因为我怕会伤到他。教练说,不会伤到他,因为他穿了球衣,有保护。其实,我并不是那么怕伤到他,我怕的是他会生我的气,要是找不好好对待每个人.他们又会来迫打我。长话短说,我花了好一阵子工夫才弄清楚决窍。

此外,我得上课。在傻瓜学校,我们其实没上过什么课,但是这所学校对课业认真多了。总之,不知怎么弄的,他们设法安排我上三堂自习课,这种课只要你坐在教室里,随你爱做什么都行;另外还有三堂课是一位女士教我识字。班上只有我们两个人。她人真好又漂亮,我不只一、两次对她动过邪念。她名叫韩德生小姐。

可以说,我只喜欢午餐这堂课,不过我想这不能算是课。念傻瓜学校时,我妈都会给我弄份三明治、一份饼干和一个水果——除了香蕉以外——我都会带到学校。可是这所学校有间餐厅,有九、十样东西可吃,我老是难以决定要吃什么。我想一定有人说过什么,因为过了一星期左右,费拉斯教练叫我想吃什么尽管吃,说一切都打点了。太棒了!

猜猜谁到我的自习教室?珍妮-可兰。她在走廊上过来跟我说,她记得小学一年级跟我同学。她已经出落得亭亭玉立,一头亮丽乌黑的头发,腿长长的,和一张漂亮的脸蛋,还有别的,我不敢讲。

费拉斯教练并不满意球队的情况。他好像经常很不高兴,总是在吼叫。他也吼我。他们想方设法让我站在原地不动,只要阻止对方抓住我方带球的家伙,但是除非他们把球传到中线,否则这法子不管用。教练对我擒抱带球员的动作也不满意,我告诉你,我可花了不少时间在那棵橡树上。可是我怎么也没法子照他们要求的动作抱倒带球员。我心里有顾忌。

过后,有一天,发生了一件事,把这一切也都改变了。当时我在餐厅里刚取了饭菜,走过去坐在珍妮-可兰旁边。我真不愿意说,不过她可以算是学校里我唯一半生不熟的朋友,而且跟她坐在一起的感觉真好。她大半时间不注意我,都跟别人聊天。我原先都跟球员们坐一起,可是他们的态度好像我是隐形人什么的。起码珍妮-可兰当作有我这么个人。但是过了一阵子,我开始留意到另外一个家伙也常出现,而且他开始拿我耍嘴皮子,说什么笨蛋好吗?之类的屁话。这种情况持续了一、两星期,我始终没吭声,但是后来我终于说了——到现在我还没法相信我说了那句话——我说:我不是笨蛋,那家伙一个劲儿瞪着我,然后哈哈大笑。珍妮-可兰就叫那家伙闭嘴,可是他拿了一纸瓶鲜奶倒在我大腿上,我跳起来鲍出去,因为我吓坏了。

过了大概一天左右,那家伙在走廊上拦住我,说他会逮到我。我整天心惊胆颤,那天下午我走出教室要去体育馆,但是他走过来动手推我肩膀,叫我呆子等等,然后他揍我肚子。那一拳并不很疼,可是我哭了起来,转身就跑,我听到他跟在后面,还有其他人也在追我。我使出全力拚命跑向体育馆,越过足球练习场,突然我看见费拉斯教练坐在看台上,望着我。迫我的那些家伙停下来,掉头走了。费拉斯教练表情真奇异,他叫我立刻换球衣。过了一会儿,他走进衣帽间,手里拿着一张纸,纸上面了三种战术——三种!——叫我尽可能记牢。

那天下午练球的时候,他把所有球员分成两队。突然间四分卫把球传给我,我应该沿着线的右端外侧奔向球门柱。他们统统开始追我,我立刻拼命跑——我闪过了七、八个人,他们才扑倒我。费拉斯教练开心极了;蹦蹦跳跳,又吼又叫,拍大家的背。我们以前跑过不少次,测验看看能跑多快,可是我被追的时候跑得快多了,我猜想。哪个白痴不会?

总之,那以后我受欢迎多了,球员们开始对我比较好些。第一次赛球我吓坏了,可是他们把球传给我,我就拚命跑,两、三次达阵,大家对我前所未有的好。那所高中确实扭转了我生命中的一些事;甚至使我喜欢带球跑,不过他们多半叫我绕着边线跑,因为我还是没法子做到在中央突破人墙,把人撞倒。一名打手说我是全世界块头最大的高中二分卫。我不认为他这是在夸奖我。

除此而外,我跟韩德生小姐学习阅读进步不少。她给了我《汤姆历险记》和另外两本书,我记不得书名。我把它们带回家,统统读过,可是,接着她给我做了个测验,我的成绩不怎么样。不过我的确喜欢那几本书。

过了一阵子,在餐厅用餐时又坐到珍妮-可兰旁边,好一段时间没再发生状况,可是后来有一天,是春天里,我放学回家,那个把牛奶倒在我腿上后又迫我的家伙又出现了。他弄了一根棍子,还骂我傻瓜、笨蛋之类的话。

有些人在旁观,珍妮-可兰也在,当时我又正要打退堂鼓——可是,我也不明白为什么,我没有那么做。那家伙拿棍子戳我肚子,我跟自个儿说,去它的,我抓住他的胳膊,另一只手卯他的脑门,就这么一下就解决了问题,可以这么说。

那天晚上我妈接到那家伙父母打来的电话,说我要是再碰他们儿子,他们就要报警把我关起来。我尽力跟妈妈解释,她说她了解,不过我看得出她担心。她告诉我,因为我现在块头太大,我得留心自己,因为我可能会伤到别人。我点头保证绝不会伤害任何人。那天晚上我躺在床上,听到她在她房间独个儿哭。

不过,卯那家伙脑袋的事,使我对打球的看法完全改变。第二天,我要求费拉斯教练让我直接带球鲍,他说好.结果我一口气撞倒了四、五个家伙,冲破重围,他们又再爬起来追我。那一年我入选全州美式足球明星队。我简直无法置信。我生日那天,我妈送给我两双袜子和一件新衬衫。她的确存了些钱,给我买了一套新西装,要我穿着它去领取全州美式足球奖;那是我平生第一套西装。妈妈替我打上领带,我就这样出发了。

第二章

全州美式足球明星盛会在一个名叫福洛梅顿的小镇举行,费拉斯教练把那地方形容作转辙器。我们坐上一辆巴士来到该镇,——我们这一带总共有五、六个人获奖。巴士定了一、两个小时才到,而且车上没有厕所,我又喝了两杯饮料,所以等我们到了福洛梅顿,我已经憋不住了。

大会是在福洛梅顿高中礼堂举行,我们入场后,我和另外几个家伙找到厕所。不过,不知怎么的,要拉下拉练的时候,拉练夹住了我的衬衫下摆,拉不动。我拼命扯了一阵子,对手学校的一个好心家伙出去找费拉斯教练,他带着两名打手进来,七手八脚想把我的裤子拉开。一名打手说唯一的法子是干脆撕开它。教练听了,两手叉腰说:你是要我让这孩子开着石门水库,把那玩意吊在外头,就这么出去?嘿,你认为那会造成什么样的印象?说完,他扭头对我说:阿甘,你只得憋着,等宴会结束我们再替你弄开它——行吧?我点头,因为我不知道还能怎么办,不过我想这一晚上可有得等了。

礼堂里面坐着成千上万的人,我们一进去,他们个个微笑拍手。我们被安排坐在舞台上的一张巨大长桌后面,面对所有人,我最担心的事发生了,这一夜果然漫漫无期。好像礼堂内每个人都上台演讲似的——连侍者和门房也不例外。我真希望妈妈在场,因为她会替我解围,可是她得了流行性感冒在家躺着。终于到了颁奖的时候;奖座是一个金色小橄榄球。照规矩,叫到名字就得走到麦克风前面领奖,然后说声谢谢,他们说,要是有人还想说些别的,尽量简短些,因为我们希望在二十世纪结束之前离开那儿。

几乎所有人都已领奖说过谢谢-,接着轮到我了。有人用麦克风喊:福雷斯特-甘,对了,我可能还没告诉你,甘是我的姓氏。我起身走过去,他们把奖交给我。我凑近麦克风说:谢谢,结果所有的人欢呼起来,还起立鼓掌。我猜想有人事先告诉了他们我是什么白痴,所以他们特别对我好些。可是这些反应完全出乎我的意料,我手足无措不知如何是好,所以就那么傻站着。过了一会儿,全场安静下来,麦克风前面那个人问我还有没有话要说。我就说我要尿尿。

好半天,观众鸦雀无声,只是神色滑稽地你看我,我看你,接着他们开始交头接耳,好像闷雷。费拉斯教练上台抓着我胳膊,把我拖回座位。之后,他整晚瞪着我,不过宴会结束之后,教练和两个打手的确又带我去厕所,撕开我的裤子,我可真的尿了一大缸。

我尿完了,教练说:阿甘,你实在会说话。唔,第二年没什么精采大事,除了有人放出消息,说有个白痴入选全州美式足球明星队,结果一大堆信件开始从全国各地寄来。妈妈统统保存起来,还开始剪报贴在簿子上。一天,从纽约市寄来一个包里,里面是一个正式比赛用的棒球,上面有纽约洋基棒球队所有球员的签名,那是我毕生最美好的一件事!我把那个球当作金块似的珍惜,直到有一天我在院子里抛球,一只大狗跑来从半空把球叼走,咬烂了。我老是遭遇这种事。

一天,费拉斯教练把我叫进去,他带我去校长办公室,办公室里有个大学来的人,他跟我握手,问我有没有考虑进大学打球。他说他们一直在注意我。我摇头,因为我没有想过这件事。

大家似乎都很敬畏这个人,鞠躬哈腰,还称呼他布莱恩先生。但是他说要我叫他大熊,我觉得这名字很奇待,不过他在某些方面的确像熊。费拉期教练明白说我不是顶聪明,不过大熊说他的球员大部分如此,他考虑找人特别替我补习功课。过了一个星期,他们绘我做一项测验,里面有各种各样我不熟悉的怪问题。答了一阵子之后,我觉得没意思,不肯再答下去。

两天后大熊又来了,费拉斯教练把我拖进校长办公室。大熊神情沮丧,可是他仍旧很客气,他问我有没有尽全力做那个测验。我点头,但是校长直翻眼珠,大熊就说:晤,那真不幸,因为成绩显示这孩子是个白痴。

校长这下子点头了,费拉斯教练站在那儿,两手插在口袋里,沉着脸怏怏不乐。我去大学打球的前途似乎到此结束。

我太笨不能参加大学球队这个事实,似乎毫不影响美国陆军的想法。当时是我高中最后一学年,到了春天,其他学生统统毕业。不过,他们让我也坐在台上;甚至给我一件黑袍子穿,轮到我的时候,校长宣布他们要发给我一份特殊文凭。我起身走向麦克风,两名打手也起身愿我一起走过去——我猜想是怕我又像在全州美式足球明星盛宴上说那种话。我妈妈坐夜台下前排哭哭啼啼,绞着手,我觉得好快乐,好像真的有啥成就似的。

可是等我们回到家,我才明白她为什么嚎个不停——陆军来通知,要我向当地征兵委员会什么的报到。我不知道这是做什么,但是我妈知道——那年是一九六八年,各种鸟事都等着爆发。

妈妈给我一封校长写的信要我交给征兵委员会的人,可是不知怎的我在半路上把它弄丢了。报到的场面像疯人院。有个穿陆军制服的大块头黑人冲大家吼叫,要大家分成一堆一堆。我们都站在那儿,他走出来喝令:好,我要你们一半站到那边,一半站到这边,另一半站在原地别动!挤在那儿的人个个神情困惑,连我都明白这家伙是个白痴。

他们把我带进一个房间,要我们排成一行,命令我们脱下衣服。我是不太乐意的,可是大家都这么做,我也就做了。他们检查我们的每一个部位——眼睛、鼻子、嘴巴、耳朵——甚至私处。他们还命令我:弯腰;我照做,立刻有个人用指头戳进我的屁股。够了!我转身抓起那个混蛋,卯他脑袋。突然间一阵骚动,一批人跑过来扑在我身上。不过,这一招我司空见惯。我把他们甩开,冲出大门。我回到家把经过告诉我妈妈,她明明好着急,却说:别扭心,阿甘——不会有事的。

结果不然。第二个星期,-辆旅行车停夜我家屋外,好几个穿陆军制服、戴着亮晶晶黑头盔的人上前敲门找我。我躲在我的房间里,但是妈妈说他们只是来送我去征兵委员会。一路上,他们紧盯着我,好像我是什么疯子。

征兵委员会里面有扇门,通往一间大办公室,办公室里坐着一个身穿光鲜制服的老头子,他也很谨慎的瞅着我。他们要我坐下,拿了一张测验卷塞到我面前,虽然它比大学球队测验的题目容易得多,但仍旧不简单。

做完了测验,他们把我带到另一个房间,有四、五个家伙坐在一张长桌子后面,陆续问我问题,还传递一张好像是我做的测验卷。接着他们挤成一团交头接耳,谈完之后,其中一个在一张纸上签名,交给我。我拿着它回到家,妈妈看完了那张纸立刻猛抓头发,流着泪赞美上帝,因为纸上写我暂时缓征,理由是我痴呆。

那个星期当中还发生了另外一件事,是我生命中的一件大事。我们家有个女房客,她在电话公司担任接线生。她名叫法兰琪小姐,是个和蔼可亲的淑女,非常文静内向。可是,有天晚上,天气闷热,雷雨交加。我走过她房门的时候,她探头出来,说阿甘,今天下午我刚好拿到一盒软糖——你要不要吃一块?

我说:要。她就带我进她房间,那盒软糖就放在化妆台上。她给了我一块,又问我要不要再吃一块,然后指着床铺要我坐下。我起码吃了十几块软糖,当时外面闪电一亮一亮,雷声真晌,窗帘被吹得飞起来,接着法兰班小姐有点像是推了我一把,使得我躺在床上。她开始用一种亲密的动作抚摸我。你只管闭着眼睛,她说,什么事都别担心。接着发生丁一件从没发生过的事。我说不清究竟是什么,因为我一直闭着眼睛,也因为我妈会宰了我,不过我告诉你,朋友:它让我对未来有了崭新的看法。

问题在于,法兰班小姐虽是个和蔼可亲的淑女,可是她对我做的事我宁愿是同珍妮-可兰做的。然而,我认为那是门儿都没有的事,因为我这种德行,实在难以启齿邀任何人约会。这个说法算是客气了。

不过,因为有了这个崭新的经验,我鼓起勇气问我妈该如何处理珍妮的事,当然我绝口没提跟法兰琪小姐的事。妈妈说她会替我处理,而后她打电话给珍妮-可兰的妈妈,说明情形。第二天晚上,天呐,珍妮-可兰居然出现在我家大

门口!她打扮得好漂亮,穿一件白色洋装,头发上插了朵粉红色花朵,我做梦也想不到她是这么美丽。她进了屋于,妈妈带她到客厅,给了她一杯冰滇淋汽水,把我叫下楼,因为我一见到珍妮-可兰走上我们家的楼道,我就跑上楼锁住卧房。当时我宁可让五千个人追我,也不愿走出房间,可是妈妈上楼牵着我的手下楼,而且也给了我一杯冰淇淋汽水。我紧张的情况好些了。

妈妈说我们可以去看场电影,我们出门时,她还给了珍妮三块钱。珍妮亲切极了,有说有笑,我一个劲儿点头,咧嘴笑得活像白痴。电影院离我们家只有四、五条街,珍妮过去买票,我们进了戏院拢位子坐下。她问我要不要吃爆米花,等她买了爆米花回来,电影刚好开始放映。

那是一部描述一男一女抢银行的故事,女的叫邦妮,男的叫克莱,还有其他一些有趣的人物。但是片于里也有许多杀人、枪战之类的鬼玩意。我觉得人居然会彼此这样开枪对杀实在好笑,因此,这种场面一出现我就哈哈笑,可是只要我一笑,珍妮就好像缩进座位里头。电影演到一半,她几乎已蹲到地上。我突然看见她缩在地上,还以为她不知怎的从座位摔下去,所以我就伸手抓她的肩膀要把她拉起来。

我才一拉,就听到什么东西裂开,我往下一看,原来珍妮-可兰的洋装整个被撕开了,所有东西都挂在外面。我伸出另一只手想替她遮住,但是她开始哼哼啊啊,疯狂似的挥舞胳膊;而我呢,我一直设法抓着她免得她再掉到地上或是衣服迸开,我们周围的人回头看这骚动是怎么回事。突然间,有个家伙从走道走来,拿着一把刺目的手电筒照向珍妮和我,结果因为曝光等等,珍妮开始尖叫啜泣,最后她跳起来,逃出戏院。

接下来我只知道有两个男人过来叫我站起来,我就跟着他们进了一间办公室。隔了几分钟,四名警察抵达,要我跟他们走。他们带我坐上一辆警车,两个坐前面,两个跟我坐后面,就像费拉斯教练那两名打手一样一左一右把我夹在中间,只不过这一次的确进城了他们带我进入-个房间,给我捺指纹、拍照,然后关进牢里。那经验真恐怖。我一直担心珍妮的情况,不过,过了一阵子我妈妈出现,她用手帕揩着眼泪,绞着手指,我一看就知道我又惨了。

过了几天,法院举行某种仪式。我妈给我穿上西装,带找到那儿,我们遇见一个蓄胡须,拎着个大皮包的亲切男人,他跟法官说了-大堆话,然后还有一些人,包括我妈妈在内,也说了一些屁话,最后轮到我。

蓄胡须的男人抓着我的胳膊扶我站起来,然后,法官问我事情是怎么发生的?我想不出来要怎么说,所以就耸耸肩,于是他问我还有没有别的话要补充,我就说:我要尿尿,因为我们坐在那儿已经有将近半天时间,我尿急得快胀破了!法官在那张大桌子后面倾身向前细看我,好像我是火星人还是什么的。接着蓄胡须那人开口了,法官等他说完叫他带我去厕所,他带我去了。我们离开法庭时我回头看见可怜的妈妈抱着头,用手帕揩眼泪。

总之,我回到法庭时,法官搔着下巴,说这码子事非常奇特,不过他认为我该从军什么的,或许可以矫正我的毛病。我妈妈告诉他美国陆军不要我,因为我是个白痴,不过就在这天早上大学寄来一封信,说我如果愿意替大学打球,可以免费入学。

法官说这事也很奇特,不过只要我滚出城,他就没有异议。

第二天早上,我收拾好行装,妈妈带我去巴士站送我上车。我望向窗外,妈妈又拿着手帕揩眼泪。这幕情景我已太熟悉。它永远印在我的记忆中。总之,巴士发动,我上路了。

第三章

到了大学,布莱恩教练来到体育馆,我们都穿着短裤和运动衫坐在那儿,他讲了一番话。话的内容跟费拉斯教练说的差不多,只不过连我这种头脑简单的人都看得出这个家伙是玩真的!他的演说简短好听,结论是最后一个上车去训练场的人就不可以坐巴士到训练场,他得坐布莱思教练的鞋子去(挨踢)!是,教练。他的话大家毫不怀疑,立刻像烙饼似的一个叠一个挤上巴士。

这是八月间的事,而亚拉巴马州的八月天气比别的地方热。也就是说,如果把一个鸡蛋放在头盔上,大概十秒钟就会烤熟。当然没有人尝试过,因为.可能会惹怒布莱思教练。没有人愿意惹怒教练,因为。日子已经快要让人受不了了,

布莱思教练也有几名打手型的手下,他要他们带我认识环境。他们带我去我要佐的地方。那是个很不错的砖造建筑,就在校园内,有人说它绰号叫人猿宿舍。那儿名打手开车送我到那儿,领我上楼到我的房间。可惜,外表好看的东西内里并不一定如此。第一眼看去,这栋大楼似乎已经很久没有人住过,到处是灰尘和赃污,房门多半歪挂在活页上,或是被敲得凹陷,窗子也大部分砸烂了。

几个家伙躺在床铺上、几乎没穿衣服,因为室内气温大概有华氏一百一十度(摄氏四十三度左右),苍蝇和虫子嗡嗡叫着。大厅里有一大叠报纸;起初,我担心他们会要我们阅读,因为这里是大学,但是过了没多久我就得知报纸是用来铺在地板上,免得走动时要踩着灰尘和脏污。

打手们带我去我的房间,说希望我的室友会在房间里,那人名叫寇蒂斯什么的,可是找不到他的人影。于是他们叫我解开行李安顿好,又指点我浴室在哪儿。那间浴室比单槽加油站的厕所还糟糕。临走前,一名打手说寇蒂斯跟我应该会处得来,因为我俩的头脑都像茄子。我狠瞪说这句话的打手,因为我听厌了这种屈话,但是他命令我趴下做五十个伏卧撑。那以后,我一切乖乖听话。

我铺了张床单在卧铺上,遮住灰沙,然后躺下来睡觉。我正梦到跟妈妈一起坐在客厅里,就像往日天热的情形,她给我弄了杯柠檬汁,跟我聊了好久好久——突然闷,房间绘人撞开,把我吓得半死!一个家伙站在门口,他表情狂乱,眼睛突睁,缺了门牙,鼻子像南瓜,头发倒竖,就好像把那玩意儿塞进了插座似的。我猜这就是寇蒂斯。

他定进房间,模样像是以为有人会突袭他似的,左看看右看看;然后直接踩过刚被他撞倒的房门。寇蒂斯并不很高,但身材像台冰箱。他劈头就问我打哪儿来的。我说木比耳港,他说那是个中看不中用的屁地方,他表示他来自欧普镇,那地方专制花生酱,要是我不喜欢,他会亲手开一罐抹我的屁股!我们认识的头一天大概就聊到这个程度。

那天下午练球的时候,球场上的气温大概有一万度,布莱思教练的打手们全部在旁边跑着、吼着,逼我们练习。我的舌头吊在嘴巴外头像领带还是什么的,可是我尽力做好练习。终于他们将我们分组,把我安排在后卫这边,我们开始练习跑位传球。

话说,在我来大学之前,他们寄给我一个包里,里面装着百万种不同的美式足球打法,我问过费拉斯教练该怎么处置这包里,他只是悲哀地摇摇头,说什么也别做——我只要等着进大学,让他们去想办法。

这会儿我真希望没听费拉斯教练的劝告,因为我第一次跑位就跑错了方向,结果头号打手跑过来对我大呼小叫,等他停止吼叫之后,他问我有没有研究过他们寄给我的战术?我说;嗯,没有。他立刻蹦跳不停,像遭受蜜蜂攻击似的手舞足蹈,等他冷静下来之后,他叫我绕着练习场跑五圈,他去跟布莱思教练商量拿我怎么办。

布莱恩教练坐在一个高塔上,像个伟大的神明似的俯瞰我们。我一面绕圈子跑步一面望着打手爬上高塔,他说完话之后,布莱思教练往前伸长颈子,我感觉他的眼睛钩钩盯着我的笨屁股。突然间,麦克风传来一个声音:福雷斯特-甘,向教练塔报到,我看见教练和打手爬下高塔。我一面跑过去,一面祈望自己是往回跑。

不过,见到布莱思教练面带微笑,朋友,可以想像我是多么意外。他招手要我去看台上,我们坐下之后,他又问我是不是没有研究他寄给我的战术资料。我开口解释费拉斯教练告诉我的话,但是布莱思教练打断我的话,叫我回到球场上接球,于是我跟他说了一句我猜他不想听的话,也就是我在高中从来没有接过球,因为他们认为要我记住我方的球门位置已经很困难,何况要边跑边接下半空中的球。

听到这句话,布莱思教练的眼睛里出现一种非常古怪的目光,他望向远方,好像在看月亮什么的。接着他交代打手去取一个球来,球取来之后,布莱思教练叫我跑远一点,然后转身。我一转身,他就把球丢给我。我好像在看慢动作似的看着球飞来,但是它从我的指尖弹开,掉在地上。布莱思教练上下点头,好像他早该料到这种结果似的,不过不知怎的,我觉得他并不高兴。

从小我只要一做错事,我妈妈就会说:阿甘,你千万要小心,因为他们会把你关起来。我害怕被关到什么地方,因此总是尽力做好,不过我看他们再怎么关我,也没有比人猿宿舍更糟糕的地方了。

宿舍里的人干的那些鸟事连傻瓜学校都不会容忍——比方说,拆掉马桶,让你上厕所只能尿在地板上的一个坑里,而且他们还把马桶扔出窗外,砸在路边的车顶上。有天晚上,一名打中线的大块头取出一把来福枪,把对街一所兄弟学校的窗户全部射烂。校警起来,可是那家伙不知从哪儿找来一具外装马达,扔出窗子砸在警车顶上。布莱恩命令他多跑了好几圈练习场,以示惩罚。

寇蒂斯和我处得不怎么样,因此我从来没有这么寂寞过。我想念我妈,想回家。跟寇蒂斯相处的问题在于我不了解他。他说的话总是夹杂了太多脏话,我每次分神弄清楚那些字眼,就疏忽了他的重点。多数时候我推测他的重点是他对某件事不满意。

寇蒂斯有辆汽车,他常顺道送我去练球,但是有天我跟他碰头时,他正弯腰在一个巨大的排水道盖子上,口里咒骂连连。事情好像是他有个车胎破了,但是换车胎的时候不小心把轮胎盖的螺钉帽掉进排水道里。眼见练球要迟到了,那可不是好事,因此我就对他说:你何不把另外三个轮胎各取下一个螺钉帽,这样每个轮胎都有三个螺钉帽,应该撑得到练习场啦。

寇蒂斯停止咒骂,半天才抬头看我,说:你应该是个白痴啊,你怎么想出来的?我就说:我也许是个白痴,但起码我不笨,听了这话,寇蒂斯跳起来拿着轮胎工具追我,一面用他想得出来的最难听的字眼骂我,这么一来我们的交情可说是全毁了。

事后,我决定另外找地方住,于是练完球我跑到人猿宿舍的地下室,一晚上就待在那儿。地下室并不比楼上房间脏,而且有一盏电灯泡。第二天我把床铺搬下去,打那开始我就一直睡地下室。

在这同时,学校开学了;他们不得不想法子安排我。体育系有个家伙好像啥事不干,只管想办法让系上的傻瓜拿到学分。有些课程应该满容易,例如体育,他们就给我选了这门课。但是我得必修英文和一门科学或数学,这方面毫无回旋余地。后来我得知,某些教授肯通融球员过关,他们理解球员把精力都花在打球上,无暇上课。科学系有一名这种教授,但是很不幸,他只教了一门课,称之为中级光学,显然是为物理系研究生开的课。可是他们还是将我安插进去,即使我根本不懂什么是物理。

英文课就没这么幸运了。这个学系显然没有富同情心的教授,所以他们叫我只管去上课,不懂也无所谓,以后他们再想法子解决。

念中级光学这门课时,他们给了一本五磅重,看起来像是中国人写的教科书。但是每天晚上我带着书到地下室坐在床上就着灯泡读了一阵子之后,不知怎么回事,我开始看得懂了。我不懂的是为什么要学习这门课,不过算出那些方程式却易如反掌。我的老师是霍克教授,有一次测验后,她叫我下了课去他的办公室。他说,阿甘,我要你对我说实话,是不是有入把答案告诉你的?我摇头,于是他给了我一张纸,纸上写了一道问题,他叫我坐下来作答。我写完答案之后,霍克教授看看我的解答,摇着头说:老天爷!

英文课却是另一码事了。我的老师是本先生,他是个非常严厉的人,很多话。第一天下了课,他叫我们当天晚上写一篇简短的自传交给他。那大概是我乎生遇到最困难的一件事,可是我熬了大半夜没睡,想想写写,想到什么就写什么,反正他们叫我把这门课放弃也无所谓。

过了几天,本先生把我们的作业和他的评语一一发还给学生,每个人的自传都被他取笑一番。接着他发还我的作业,我心想这下子惨了。但是他拿起我的作业,念给大家听,他边念边哈哈笑,大家也笑成一团。我写的是念傻瓜学校的事,还有替费拉斯教练打球,参加全州美式足球明星球员盛会,以及征兵委员会和带珍妮-可兰去看电影的经过。本先生念完了之后,他说:呐,这才是创作!这才是我要的东西!所有人都扭头看我,他又说:甘先生,你应该考虑进创作系——你是怎么写出这篇文章的?我就说;因为我想尿尿。

本先生好像吓了一跳,接着他进声大笑,其他人也一样。他说:甘先生,你是个非常有趣的家伙。

我又一次感到意外。

第一场球赛是在数周后的一个星期六。练球的情况多半很糟糕,最后布莱思教练想出了安排我的法子,这法子跟费拉斯教练在高中时想的法子差不多。他们索性把球交给我,让我跑。那天我跑得很好,四次达阵,我们以三十五比三痛宰乔治亚大学,大家轮流拍我的背,拍得我背痛。我清洗之后打电话给我妈妈,她已听了收音机转播,高兴得快疯了!那天晚上大家都去参加派对什么的,却没有人邀请我,所以我就回到地下。我在地下室待了一阵子,听到楼上传来音乐声,那声音真美妙,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总之我就上楼看看是什么音乐。

有个家伙,巴布,坐在他房间里吹口琴。他在练球时弄伤了脚,无法出赛,所以也没地方可去。他让我坐在一张床上听他吹,我们没有交谈也没做什么,就这么一人坐一张床,他吹他的口琴。过了大约一个小时,我问他可不可以让我试试,他说,好啊。我挥然不知这件事将整个改变我的人生。

我吹了-陈子,渐渐吹得相当不错,巴布兴奋得发狂,说他从没听过这么好听的玩意。时间晚了,巴布叫我把口琴带下楼,我回到地下室又吹了好久,直到困了才上床。

第二天,星期天,我把口琴还给巴布,但是他说送给我;他还有另一支.我好开心,跑出去散散步,然后坐在一棵树下吹了一整天,直到没曲子可吹为止。

当时已是傍晚.太阳快下山了,我才往人猿宿舍走去。我正要经过天井时,突然听到一个女孩子喊;阿甘!我转身一看,在我身后的居然是珍妮-可兰。她脸上挂着灿烂的笑容,走过来拉着我的手、说她昨天看到我赛球,我打得真棒等等。原来她并没有为那天在电影院的事生气.还说那不是我的错,只是那种情况尴尬。她邀我跟她一起去喝杯可口可乐。

事情真是好得让人无法相信。我跟珍妮-可兰坐在一起,她说她选了音乐和戏剧课,计划当个演员或是歌星。她还参加了一个玩民谣的小乐团,明天晚上要在学生会大楼演出,要我去观赏。我跟你说,朋友,我可是迫不及待呐。

(未完待续)

([美]温斯顿·葛鲁姆著,于而彦译,重庆出版社,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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