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时代,有人提出“科学救国”的说法,现在看来还有参考价值。但是“科学”的意思包括应用科学(造船造炮盖大搂和“救国”有明显的关系),但并不限于此。许多知识分子都认为科学的精神可以在各个领域里作基本原则。政治问题,社会问题都可以采取科学的方法。一九一六年中国有名的思想家胡适先生说,“我们也许不轻易信仰上帝的万能了,但我们却信仰科学的方法是万能的,人的将来是不可限量的。”

五四时期的另外一个常听到的口号是“民主和科学”。但这个口号提出来不久以后,就被抗日和共产主义运动给取代了,很少再有人提到。但是一九八六年和一九八九年两次中国学生民主运动中,“民主与科学”的提法又出现了。

美国有一个汉学家叫梅瀚澜(Lyman Miller),最近出了一本书叫做“毛后中国的科学与异议,”读后发人深思。民主和科学在中国相提并论,固然有他的历史原因,但除此之外,两者之间显然有几种很实际的内在关系。至少有下面五种:

一、科学起源于怀疑,怀疑也就是“异议”。实现任何科学突破的第一步是要对现有的公认理解发生怀疑。梅教授在书里引了中国科学院李兴民先生的话:“在科学史中,只有当已被公认和接受的概念受到异议的公开挑战(例如哥白尼、达尔文、爱因斯坦的挑战)时,进步才会到来。异议是智力进化的工具,是科学家天生的活动。没有异议就没有科学,没有异议的人根本不会成为科学家。”从牛顿到爱因斯坦到现在,物理理论不断地改进,其所以能改进的原因是因为一直有人愿意向现在的理论持怀疑态度。

但这个原则很象民主的原则:对权威持怀疑态度,允许不同看法,承认不同看法是社会进步的工具,等等。

二、科学的怀疑引出个人的独立。中国有名的天体物理学家方励之从科学逐渐走上民主的道路是从“独立思考”开始的。独立思考是自然科学研究的最基本的条件之一。一九五五年,方在北京大学物理系念书的时候,在一次青年大会上发言,极力提倡“独立思考”。散会后受到党委书记的严厉批评:独立思考不能涉及政治问题。研究马列主义的方法不是独立思考,而是作“巧妙的重复”。这个经验给方留下了很清楚的感觉:上面只允许“巧妙的重复”的话,那追求真理的事业就难免落到了个人身上。

但这也是民主的另一个基本原则:每一个公民可以,而且应该,使用自己的独立思考能力。

三、科学符合平等主义。中国的科学理论家仲维光认为,科学方法之所以能够产生理想主义,最基本的缘故在于科学的“认识论”。那就是说,我看任何事物是从我的角度来看,你看是从你的角度来看的,明天看是从明天的视角看,等等。任何一次印象都是主观的,而所有的各别印象则是平等的。客观真理在主观印象后面的东西;它是各种不同的印象组合而成的结果。检验客观真理不是依赖权威的个人印象,而是多次实验的结果。

这个原则跟民主理论也有点点是很相同的。正如同个别的科学家在真理面前都是平等的,而个别公民在法律面前也都是平等的,没有所谓绝对权威。正如每一个科学家都有自己的视角一样,民主制度里的每一个公民都有他的投票权。正如同一个视角不能单独决定客观真理,一张票也无法单独决定政治问题,但是每张票,跟每一个视角一样,都参与形成最后的结果。即使在结果形成了以后,科学仍然允许不同看法和新的假设,民主也是一样的。

四、科学需要信息自由。没有信息,科学不能进步。连毛泽东都认识到了这一点。六十年代毛把中国封锁得最森严的时候,中国科学院的阅览室里还可以看到国际的科学学报。但是这些学报里头,除了科学文章以外,偶尔也登了一些别的东西:广告啊,相片啊,读者来信啊,虽然不多,但还是足以透露一点消息,让读者对“资本主义社会水深火热”的说法开始产生怀疑。今天管制科学信息的焦点是国际电脑网络。一九九五年底,使用电脑网络的中国人只有一万多,也就是中国人口的百分之零点零零一以下。但是就是这么一个极小的数字,也叫政府紧张起来了。今年二月,新华社宣布国家要严密地控制国际电脑网。

五、科学原理是普遍的。文学研究是有国界的:有中国文学、英国文学、印度文学、等等。历史、哲学、艺术亦然。但是自然科学就不一样了:没有所谓英国科学,美国科学,等等。只有科学。美国大学的自然科学系里常常有许多外国来的研究生。有中国来的,德国来的,阿拉伯和以色列来的,也有拉丁美洲来的,等等。当然也有美国本土的。这些学生有时候开玩笑说自己是小联合国,而且是校园里头最方便的翻译服务社。他们的共同目标是完全一样的科学理论——相对论,量子力学,等等——都无所谓是哪国的,也是世界上任何地方都管用,甚至全宇宙内,哪怕多少光年的星球上,也都是一样的。

习惯了这种概念的年轻科学家比较容易接受民主的另外一个组成部分:人权的普遍性。当然,表达人权概念的个别语言不一定是普遍的,常常是这个或者那个文化的产物;并且任何表达法,跟科学理论一样,不是神圣的,随时间可以有人提出来改进的建议。但就很难说人权的基本概念有国界,因此有几种不同的人权:英国人权,印度人权,等。也很难说某一类人要人权,或者人权不符合某某地方的情况,等等。

中国的民主化自然不能依赖少数的科学家;五四时期也不是把一切希望寄托到科学家的身上,而是希望整个社会能够采纳科学精神。刚才这五点说明,科学精神一旦能够在神州大地上展开的时候,民主精神也一定会跟着来。□

再审魏京生目睹之怪现状

林培瑞

最近北京发来的消息说魏京生以“颠覆政府”的罪名被判处了十四年徒刑。

我是一个研究中国文学的美国人,听到消息后自然想到一些文学作品。比如晚清时代有一部《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魏京生的故事虽然还没有延续二十年,但作为怪现状,恐怕早已超过了吴沃尧先生的大作。有许多事情,要不是铁的事实的话,不知道哪一位作家的想像力足以把它创造出来。

比如,我不知道这一次审判的原告和被告是不是弄混了?在一边坐着一个魏京生,十七年前写了一篇文章,说中国的现代化应该包括民主化,里头批评了邓小平,说邓似乎不愿意走民主化的路子。中国宪法上有言论自由一条,但魏京生就因为这些话被夺走了青春岁月十四年有余。法庭的另一边坐着中国政府的代表。本来也就是中国政府把后来被证明是诬陷的所谓“出卖国家军事机密”的罪名妄加到魏京生的头上。也就是中国政府,去年四月,在魏京生假释才六个月以后,无理地拘捕他至今,远远超过了中国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期限。看来,魏京生这位公民有充足的理由起诉这个政府。难道相反吗?政府起诉公民?在荒诞文学领域里,恐怕只有艾丽斯漫游记有这般水准。

第一次审判魏京生的时候,据中国政府说,是一次“公开审判”。但只有政府指定的人才能去旁听,而且,最奇怪的是,被告的辩护词居然成了国家机密。魏京生的朋友把公审的辩护词散发在北京的街头时,很快就被逮捕和追究罪行。为了这个罪行,魏京生的朋友刘青坐了十多年的牢。

最近这次审判的压缩时间也是怪现状。宣布决定审判到开庭的时间只有五天,开庭的三天以前被告的律师还没有能与被告见面。审判的那天,从头到尾只用了六个小时。这种快动作连卓别林的电影都不及。何必那么快?政府自然有它的动机,但效果,从远处看,还是很滑稽的。

审判用的罪名也很奇怪。魏京生真的能“颠覆政府”吗?这不会是一种后现代派的幽默吧?今年中国的所谓异议分子大都重新被捕或者在软禁之下。难道真的能有一个魏京生站出来独自颠覆庞大的政府吗?这是卡通漫画的材料。

律师的问题也有怪诞的水准。魏京生的律师张思之先生四年前已经跟另一位律师,孙雅臣先生,为了王军涛作过一次合理性很强的辩护。结果呢?王被判了十三年,而那位孙律师被吊销执照,失业至今。

十几年前,中国的文学界对西方的“黑色幽默”开始感兴趣。西方黑色的东西虽然多,但是为了找到黑色幽默,我觉得中国朋友用不着往外看。神州自有的资源是很丰富的。

最让我感到痛苦的奇怪现象是中国和外国对这一次审判魏京生的一种新的漠不关心的态度。魏京生象征的不是魏京生自己的民主和言论自由,是人类的五分之一的民主和言论自由。十六年前第一次审判的时候中外都有许多人注意,关心,支持。十六年之后的今天,大家好像只有“向钱看”的兴趣,对魏京生的态度是嫌他麻烦,或者顶多敬而远之,怕自己沾上他的政治放射性。看到这个现象,我不免联想鲁迅对“旁观者”的描写。“你砍头行,我看戏。”的确,作旁观者舒服,但也有代价。不民主的中国也许能富起来。但三十年代的不民主的德国和不民主的日本也曾经富起来过,结果对老百姓比不富还糟。

(《北京之春》1996年8月号)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