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

毛泽东去世后我曾给党中央写过很多信,表达了对一些重大问题的看法。

76年10月开始,我国面临一项严重的任务,这就是清理和纠正毛泽东同志所代表的那些错误的东西,主要是“左”的东西。当时我认为这些错误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现行政策路线方面,思想理论理论方面,和历史方面。而在这些问题中,我认为首先应该集中力量,尽早的解决现行政策路线问题。因为这些问题关系到国计民生,和国际上的左邻右舍。我们应该尽快的停止执行错误的政策和路线,停止一些无益的消耗。76年底和77年初我曾给中央写了不少信,集中谈了关于经济建设和国际方面等问题,认为这两方面可以做为粉碎“四人帮”以后,继续前进的突破口,从而引导我们进一步解决思想理论方面的问题。

经济方面的问题,通过三中全会基本上得到了解决。效果也是很好的。

在过去的将近六年时间里,围绕国际方面的问题,我曾给中央写了不少的信,但是直到现在还没有解决问题的迹象。这个问题的迟迟不得解决说明现在的党中央内部还有同志认为毛泽东晚年在国际上搞的“反修”和“联美反苏”是正确的。我自己当然不同意这种观点,而且也相信在中央内部,在一些老同志之间也会有不同意见。

一个先进的政治家,必须有民主作风,对有争论的原则性问题态度要更光明磊落,或者讲是,或者讲非。应该勇于面对事实,摆出自己的观点,虚心听候多数的裁决,相信历史会有公正的判断。即便一时不被多数承认,心中也应坦然。

关于民主制的几个问题

民主制里最重要的是什么?

几届党章都讲了民主集中制,要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最近有的领导同志在论述这几项原则时说:其中最重要的,是“全党服从中央”。

这样的说法有进行商讨的必要。在民主集中制的几项原则里,最重要的或者说核心的内容是少数服从多数,不管是在地方还是在中央,是在下级还是在上级,都要少数服从多数。说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但是中央服从谁呢?我们说党中央也应该服从多数。

说全党服从中央当然是对的,但是所以有必须服从中央,也只不过是因中央代表了党内多数人的意志。如果中央已经不能代表党内多数人的意志,那时的中央就应该改组改选。而不应该提倡盲目的服从。所以说民主集中制是最重要的最核心的是少数服从多数,不能说最重要的是全党服从中央。

在过去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党内表现出了一些严重的封建残余思想的影响,表现出了家长作风,专制主义的倾向。根据这种情况在当前就更应该强调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当然我们也要避免极端民主化,和地方主义,分散主义的倾向。

监督作用不该忽视

人民民主生活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人民群众对上层建筑的监督,包括对国家机构的监督,对政党的监督,政党和政党之间的互相监督,也体现了人民监督。

中国共产党很早就提出了各政党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这样一个正确的政策。这个政策实际上也是有了资本主义国家多党制的借鉴以后提出来的,在资本主义国家中,有很多人类的财富,我们学好了,学早了,就要受益,学晚了就要吃亏。

资本主义国家搞宪法,我们也搞宪法这是一种积极的学习。他们废除国家领导人的终身制,已经有二百年,过去我们一个劲的批判“资本主义民主”,没有重视这个问题,吃了亏,现在学习他们要把废除终身制的内容,写进宪法,党章,这是一件大为有益的事,如果这件事早学三十年,就能避免很多极大的损失。

人民的监督,政党之间的互相监督,是社会主义国家中民主生活的必不可少的内容。但是有的人对这种监督的深刻意义很不理解,他们片面的强调是互相监督,互相制约会剥弱力量,会使国家的力量不能完全的集中起来,他们强调互相监督会使很大一部分力量互相牵制和抵消。他们不知道在一个国家中如果取消了对政党的监督,取消了政治生活中的制约作用,那么最后必然发生集权主义,极权主义,甚至会演变成为法西斯主义。这种事情在世界上是不乏先例,在资本主义国家曾有过德国的法西斯主义,在社会主义国家则曾经发生过极左的,带封建色彩的法西斯主义,他们都是从极力摆脱各方面的监督和制约开始的。

法西斯主义确实能够把国家的力量高度的集中起来,因为在内他们可以不受其他力量牵制制约。但是这种高度集中起来的力量,却是一种破坏力量极大,给本国人民,给全人类带来灾难的力量。

现代化的民主生活中,必然有监督,必须有制约,想要摆脱监督和制约,这是政治上进入歧途的开始。集权主义,极权主义只不过是法西斯主义的前奏。

平行的监察机关好

在很长的时间里,错误的东西一旦在中央形成统治之后就很难得到纠正,其重要原因是党的主席,和中央委员会、政治局有着过大的、过分集中的权力,难于受到有效的监督和制约。地方各级党委也有类似的问题。

八大以后党的监察委员会的作用难以保障,独立性越来越小。到了“文革”期间更是全面的取消了各级党的监察委员会。党员的很多控告,申诉没有专门的机关处理,这对党内的民主生活来说是一个很大的破坏。三中全会以后,建立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做了大量工作,成绩显著。但是因为纪检由党委产生,由党委领导,所以对同级党委的监督,监察就很困难。党委可以产生纪委,当然也可以随时彻销纪委领导人的职务,因此后者也就谈不上对前者的认真严肃的监察。至于对下级党组织的监察,则因为数量太多,必然难于全面。

为了健全党内的民主生活,发挥党内专职监察机关的作用,应该建立平行的监察委员会,他们由代表大会选出,并向代表大会负责,对同级党内的委员会进行监督。

列宁曾十分强调党的监察机关,要有最高的权威和最大限度的独立性,说它们不应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不应成为同级党委的助手或“附属品”。苏联十月革命后,在列宁的领导下,苏共九次,十次代表大决定,从中央到地方党的监察委员会由同级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向后者报告工作,监委和党委是同级的。

列宁关于党内监察机关的主张,是对近代民主制长期考察和研究的结果。有着极为深远重要的意义。这是保障党内民主,防止个人擅权。防止党委权力过分集中,防止摆脱监督的一个极为重要的措施。在六十多年以后的今天,在发生了斯大林错误,毛泽东错误之后,我们越发看到了列宁民主思想的光辉。

现在党内有些从事实际工作的同志,反对在党内建立的同级的平衡监察机关。说什么平行的监察委员会大而无当反而不好。这些同志缺少对现代民主制度的深刻了解,对列宁的民主思想也领会不深,没有从过去三十年的曲折的经验中认真的吸取教训。往往是从自己的工作方便出发,希望工作中少受约束,少受牵制,希望权力大一些,监察少一些。

这种在党内要求摆脱监督的自发倾向,是万万要不得的,这往往产生于一些负责实际领导工作的同志身上。这种倾向如果任其发展必然要产生大的祸害

82年7月20日

(《狱中上书》,孙文广/著,香港夏菲尔出版社,200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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