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有幸与异见人士刘晓波和刘荻相遇,知道他们家经常被“站岗”,使我想起赵紫阳被站岗16年和文革中的“牛棚”,“文革”是一场大灾难、大浩劫,其实我们离“文革”并不远,不知将来历史学家,是否会认为我们至今仍然处在大灾难和大浩劫之中?

**刘晓波六四到青岛躲避“站岗”**

刘晓波为了躲避六四家中被“站岗”,今年夏初住到青岛市郊,沿海一个小宾馆,有几天我和他同住一层,常在一起走海滨、去崂山,闲聊之间,才知道,几年来他家门口,经常有官方所派的站岗者,每班约四人,一天三班共十二个人,限制出入,最严时全家不准出入,也不准来访;略松点,太太可出去,但也要派“跟班”,再宽松一点则刘晓波也可出门,但出门必须有“跟随”;如果到饭店,跟班也要进去,常同桌而坐,敬其酒菜,皆婉言拒绝,据说有一次,进了饭店,跟班坐在吧台,时间长了服务员问他是否点菜?要酒?皆曰“不要”,服务员说,我们这里最低消费是50元,请交钱,他们只得悻悻然到门口外面站着。

今年5月中旬,刘晓波到青岛来躲避“站岗”,直到6月6日才回北京。我问他这种一天二十四小时的“站岗”大概要持续多长时间,他说去年,从两会前的二月到六四之后六月中旬,大概站岗有四个月时间。我对他说,你家一定不会招小偷。

**刘荻家中也“站岗”**

刘荻(不锈钢老鼠)原是北师大学生,为写异见文章坐牢,出来后家中经常被站岗,今年六月四日我在北京与她相遇,一同去天安门广场。她说今年前五个月站岗已有三十天左右,赵紫阳去世,两会期间都要站岗。站岗不但在楼下,还要站到楼上,楼上的门口至今还放一把椅子,供站岗者使用,站岗不但有人,还有车,车有时还不止一辆。刘荻这次是偷着跑出来,晚间祖母给她打手机,要她快回去,说已经有人来问过了,她只好赶快回家。刘荻说:“明天我把门口那把椅子给他拿走,干嘛站岗还要坐着,我让他站着。”

当然受命“站岗”也是辛苦差事,在一个没有岗楼和值班室的人家门前站岗,寒冬、炎夏之苦可想而知。有位年轻的警察对刘晓波抱怨道:我这一生的工作,从九十年代到今天,几乎都是在给你站岗,这成了我的主要工作。

**对赵紫阳等人的软禁**

1989年,前总书记赵紫阳,因反对镇压民主运动,被罢黜总书记,从那时开始,家门口就被站上岗,软禁十六年,直到离开人世。

赵紫阳的秘书鲍彤,1989年六四后被判刑八年,刑满释放,本应恢复自由,但是从监狱出来,立即转入软禁。一年后,才能外出。后来因为不认错,在海外媒体发表异见文章,于是家门口又经常被“站岗”。

其他像天安门母亲丁紫霖,异见作家余杰、张祖桦、和胡佳等,在所谓的敏感时期,都经常会被站岗,限制人身自由。

中共统治下,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是一种普遍现象,从上个世纪23年代肃清AB团,到40年代延安抢救运动,50年代肃反,文革中,60年代清队,70年代一打三反、清查5.16,到了90年代末开始的镇压法轮功和长达48年的劳教制度,都是侵犯人身自由。

**“文革”中的“牛棚”**

海外的朋友和国内的年轻人,都不知道什么叫“牛棚”。我只得以自己亲身经历向他们介绍。“文革”中我在山东大学被关“牛棚”三十个月。

1966年5月底开始,学校在党的领导下,很多人被贴出了大字报,被批斗,揪出了很多所谓“反动学术权威”“走资派”“地、富、反、坏、右”份子,这些人通称为“牛鬼蛇神”,后来他们中一些人被陆续关押起来,关押的地方就被称为“牛棚”,是关“老牛”的地方。

文革中给我的冠名是“反革命分子”,六月初被关过,后来“清队”、“清查”516又两次关牛棚,白天由专人监视,在校内参加体力劳动(如扫厕所或者去农场劳动),或在监视下交待问题。

牛棚可以是原来的住处,晚上外面要反锁着,有人站岗,屋内不准关灯,监管人是可以随时进去察看。如果要出来“方便”要先请示,外出时必须有人跟随。

文革中的关牛棚和现在刘晓波、刘荻等被“站岗”十分相似。

山东大学的“牛棚”,多设在实验室、办公室、地下室或车间,强迫被批斗者入住,有时与看守人员分住里外间,外间住看管人员,里间住被看管者,也有住在大楼里,楼门口有人站岗,晚上大门上锁。吃饭则有家人来送,或者排队去食堂吃饭,由监管人员押队,有的人身上还要挂“反革命分子”、“地主孝子贤孙”等牌子。1968年“清队”,山东大学物理系教职工一百多人,关牛棚的就有38人;排队到食堂吃饭,浩浩荡荡,也是一种游街形式。一些不懂事的学生,在旁边笑骂,吐口水,丢石头。被关在牛棚中的老教授和干部,在一些学生心目中,就像当年毛泽东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所说的,从此威信扫地。

现在看来文革中的牛棚,自然是毛泽东“无法无天”的产物,一些“群众组织”,“革委会”有什么权利去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呢?牛棚的另一个作用是,制造民间恐惧,被关者,会被告知赶快交待“罪行”,否则要继续关下去,还会送去法办,牛棚外面“有问题”的人会被告知如不揭发问题也要被关进去。如是,很多人就互相揭发,威逼之下一些人还会为别人编造“罪行”,牛棚也是逼供的一种方式。

**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关押**

中共统治下,非法剥夺人身自由的现象屡有发生,到了90年代末和21世纪初的镇压法轮功,再次达到一个高潮。中共镇压法轮功,在法轮功学员中引起了强烈反弹,纷纷去北京示威上访。于是各省都去北京把法轮功学员抓回当地,先由公安关押,以后转本单位看管。这时的方式又不同于以往。我所在的学院,有一位教师,因为法轮功的问题去了天安门广场,被抓回来,先由公安机关扣押,后转回学校,被软禁在山大留学生楼之中,每天学院派教工,轮流对他们进行24小时看管,家中一日三餐来送饭。

这种“宾馆”式的关押,住宿条件较好,表面上看不同于“文革”中的牛棚,对外并不声张也很荫蔽。我们学院的那位教师,关在留学生楼,很多教师,长时间都不知情。

但这种“关押”对被关者的压力,并不亚于“文革”中的牛棚。其一是经济上的压力,因为“宾馆”虽是强迫入住,但是每天房费120元(每月3600元)却要自己交纳,该教师月工资只有1000多元,对一般的月收入几百元的工人,要是强制住进了这种高级宾馆,压力会更大。

其次的压力是来自家庭。一人被关,全家受累,每天要送饭,有关方面还要给家人施压,要他们做被关者的工作。于是一个被关押者,就必须每天面对丈夫的数落,孩子的哭喊,父母、兄弟姊妹等亲人的劝告,这种精神的压力该有多大?

其三的压力来自单位,领导人的开导,同事轮班看守,晚上还要陪宿,不计工作量,没有加班费,他们虽不当面抱怨,但对被关者压力却是不言而喻的。

很多被关押者在这样的强大压力下,终于屈服了,认错了。这种高级宾馆中的软禁,在全国绝不是少数现象,与“文革”中的牛棚相比,都是一样的侵犯人权,剥夺公民人身自由。

**连续四十八年的劳教制度**

1957年为了整治“右派”,中国搞了一个有自己特色的劳教制度,不经正常的法律程序,没有法律的授权,通过劳教,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劳教制度成了打击异见人士、不同信仰者的手段,成了整治反腐斗士、揭批官场黑幕者的途径。中国宪法第37条规定“公民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中国《立法法》第八条规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只能制定法律”。而现在的劳教制度并没有法律依据。如果是一个法治国家,怎能随意把公民关进劳教所?怎能随意在公民门前站岗?限制公民出入,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

**“肃反”中的站岗**

追溯历史可以看到在中共的统治下,非法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由来已久。1955年我在山东大学念书,当时开展“肃反”运动,我们班上有几个同学被整,要他们交待1949年前的“反革命”活动,49年他们还只是不到15岁的孩子,追查他们是否参加过“三青团”(三民主义青年团),有些则追查1949年后是否收听敌台的问题。我的同学潘希正,成了追查对象,被关在山大文史楼的地下室中,同学轮流“站岗”,送饭,后来他在威逼恐吓之下精神失常,没有查出问题,他却被逼退了学。当时我的老师著名物理学家束星北,肃反中也成了重点追查对象,对他的住所派人监视,有些人常到他家骚扰,他就在自家门口贴了:公民住宅不受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90条,的告示。(有关内容见刘海军著《束星北档案》第3页)

1949年之前,在中共统治地区,不经法律程序私自关押的群发事件,层出不穷,致死了很多人。

延安时期有个有个抢救失足者运动,当时整了不少人,也是把人先关起来,当时的王实味,因为写了杂文《野百合花》就被关押起来,最后被处死。

**我们离“文革”并不远**

近年来反复出现的,为异见人士站岗,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剥夺了其他公民与其交往的自由,追溯历史,可以看到这种现象由来已久。这些都是“无法无天”的表现,造成了多少人自杀,精神失常,家破人亡,近年来为异见人士站岗,与“文革”中的关牛棚完全是同一种性质的行为,即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文革”被定为一场浩劫,其实我们现在离“文革”并不远。很多做法,正是“文革”的继续。不论是叫“牛棚”,还是叫“站岗”,性质都是一样的。

“文革”中一些国家高级领导人受到了冲击,他们被罢了官,受到了侮辱,当时的“无法无天”伤害了他们。

后来他们终于翻了身,掌了权,于是他们出于自身利益也要反对“文革”,把“文革”定成一场浩劫,一场灾难,但是他们当中的大部分,反对“文革”只不过是为了重温他们的权力梦。这些人一旦大权在手,则仍是“无法无天”那一套。

六四镇压学生运动不是无法无天吗?

后来镇压法轮功不是无法无天吗?

给异见人士站岗不是“无法无天”吗?

他们为了稳固自己的统治地位,不惜大规模、明目张胆地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力,无法无天。

我们应该大声疾呼:公民人身自由权利,必须要有确实的保障;非法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利的行为,必须受到严肃的惩罚。

2003年6月23日于山东大学

(6/23/2005 9:39)

(博讯《孙文广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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