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6年6月“文革”开始,我被“革命群众”押进派出所追查“反革命”,关6 个月。事过40年,2006年6月4日,我被警车从北京站押回济南,重进“派出所”,主要是为阻止我去北京天安门广场悼念六四。

40年,中国有了变化,1966年进派出所,在山大贴出“逮捕反革命孙文广大快人心”的标语。听不到一句鼓励的话!看不到一丝同情的眼光!

现在不同了,我被押进派出所,在国内外有那么多支持的声音,甚至在派出所还接到一位饶先生发来的短信表示声援。回家后,尽管国内媒体被垄断,但海外媒体的采访却将我的不满和抗议,传向各地。

周围的问候声不断。

(一)去北京悼六四是我的权利

六月四日我要去北京,纪念六四17周年,看朋友,这是我的权利,当局打压,把我押回济南,侵犯我人身自由权利,我要抗议,我要维权。

我们需要维护的权利太多了,有言论权、信仰权、生存权,财产权,人身自由权利,还有政治权利,如果多数人都有了权利意识,有了履行和维护权利的意志和行动,中国离自由化、民主化,离真正的和谐就不会太远了。

2004年我去香港参加悼念六四晚会,2005、2006 年去北京悼六四,这都是履行我的权利。

今年六四我还打算去北京,看望友人,纪念六四。不知还会受到何种打压?

领导对我很关心,今年提前在4月11日,书记就找我谈话,善意提出建议:六四不要去北京了。我感谢他的好意。但是我对他说:去不去北京,什么时候去北京是我的权利,我告诉他:“六四早晚有一天要平反”,我还对他说,有人要对我跟踪、监视,那是别人的事,我现在管不了,我要维护自己的权利。

去年六四过后,听说,北京著名律师浦志强先生,89年被围困在天安门广场,曾发下心愿,如果脱身,每年要来广场纪念。从那之后他每年六四前夕,都要到天安门广场纪念碑下凭吊。去年发出了很多手机短信,向朋友宣告要去天安门广场,结果被警方阻挡在家中,他发出了抗议声音,这是他的维权,我表示支持。

我希望今年六四前夕我能与他在天安门广场纪念碑前相遇。

(二)了解险境可减少恐惧

有人没有被押进过派出所,觉得那里很可怕。我40年中多次进去,2006年去了5次,感觉并不十分可怕,一个人如果对派出所和监狱有真切的了解,也就没有很多恐惧了。

耍蛇人和驯兽师不怕毒蛇和猛兽,是因为他们熟悉了对方的特性。要战胜恐惧,先要掌握对方的特性。

现在的维权者受到打压,甚至可能被押进派出所或送去坐牢,有人将维权视为畏途,我却认为在那条道上可以体验人生的价值,不妨去试试看。

世界上有很多险境,如:火山喷发地、来潮的钱塘江口、寒冷得不能再冷的极地、惊天动地的尼加拉瓜大瀑布旁边;在这些危险的地方,很可能对人造成伤害,甚至使人丧命,但是勇敢者还是要去观赏、去探险!他们的行动并非逞能,而是去体验人生价值。我们为什么不能去体会一下因为履行权利、捍卫权利而带来的风险呢?

本人不止一次遭打压、进派出所,关看守所,判刑7年。我要介绍自己的经历,让那些没有这些经历的人,长些知识,减少些恐惧。

我现在将去年遭侵权和维权的经历记下来,一是表达我的抗议和控诉,也是让更多人知道真相,特别是想让那些准备维权的同道,了解一些事实,以备不时之需,在遇到突发侵袭时能够有所准备。

(三)5月26日警方抄走我家电脑

2006年春我发表的著述(多在网上)有:

2月28日《建议修改宪法除去“共产党领导”》

3月4日《致信两会建议讨论修宪》,建议删去“无产阶级专政”

5月6日《江泽民五一出巡山东和中共权争》

5月中旬在香港出版发行《呼唤自由》,其中有纪念六四文章10篇

5月25日发表《六四、韩国5 .18与奥运》中有“学习韩国,借奥运争民主,平反六四”的内容。

25日刚发了纪念六四文章,第二天,5月26日下午1:30济南警方约三十人,身穿警服,其中有二位高级警官。分乘约五辆轿车和两辆面包车来到我的住处大院(山大新校家属宿舍院),沿途布岗,如临大敌。约2点半敲门,开门后,几个警察举着摄像机对着我,要求进入,我问他们是否有文件或搜查证,他们说没有,是来检查电脑的,出示了工作证。随即有5-6个人进入我的住宅,他们用两部摄像机(其中一部始终对着我拍摄)、两部照相机对室内进行全面摄像、拍照,并打开电脑查看,讯问在海外网站的浏览过程。大约一小时后,不顾我的反对,强行将两台电脑和28张磁盘带走,要求我跟他们一起去山大公安处做笔录,留下一份“扣压物品清单”。我要他们留下联系电话。

我住的山东大学家属大院有40多座宿舍楼,居住人口几千人,警车开来,不停的摄像,沿途布岗,有上百人围观。尽管午后下雨,仍有人打伞观看,有人从楼上往下看。情景甚是壮观,人们交头接耳,议论纷纷,多数判断是捉拿要犯,待到十余名年轻力壮的警员簇拥出一个老人,抱着电脑,上了面包车,人群中不断发出嘘笑声。对这次到我家来搜查,我事先毫无思想准备。

警察要把我带到山大公安处做笔录。我对他们说,笔录可以在家中做,他们不同意。到山大公安处停留约2小时,主要讯问海外发表文章的过程和方式,重点针对三篇文章:《建议修改宪法除去“共产党领导”》、《百年祸国-从毛泽东到江泽民前言》、《江泽民是否违宪卖国?》,后两篇收入新近在香港出版的《呼唤自由》一书。盘问全过程始终有人在录像录音。6点左右警方开车把我送回家,发现家中两根电话线被他们拔掉,看来是避免在搜查时,让外界知道过程。

(四)消息很快传到了海外

我家电脑被抄走,本人被警察带走,消息很快在院内传开,我还在派出所,住在一个大院的好友李昌玉就已经写好了报道稿,我下午6点返回家中,他马上打电话让我去看了稿子,稍加充实,当天就发到了海外,题目是:“山东大学孙文广教授被警方抄走电脑”。

当晚我给北京刘晓波先生打了电话,告诉他我家发生的事情。他是中文独立笔会的会长,我是该会会员。他当晚发出“警察闯入,抄走了孙文广家的电脑”。很快海外媒体打电话到家中采访并报道,包括自由亚洲、美国之音、德国之声、希望之声、新唐人还有大纪元等。因为我电脑被抄走,无法向外发稿,大纪元记者林慧心女士承诺,以后我可以先写好稿子,通过电话我念给她听,她记录下来向海外发表。此后将近一个多月的文章都是以这种方式发出的。

邻居有人听到海外电台,如法国台、英国BBC、自由亚洲广播,我被搜走电脑后也来告诉我。

(五)我要维权我要抗议抄走电脑

我通过海外媒体表达了抗议,主要观点如下:

宪法第39条规定,公民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住宅。警方未经允许,没有法律手续,私闯民宅,录像拍照,侵犯了我的住宅权。

宪法第40条规定,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电脑是我的主要通信工具,也有我的通信记录,他们抄走电脑,是侵犯了我和家属的通信自由、通信秘密的权利。

电脑是我发表言论、出版书籍的重要工具,警方抄走我的电脑是侵犯了公民的言论和出版自由权利(宪法第35条)。

由于很多海外媒体的报导和我本人的抗议,警方沉不住气,抄走电脑后第五天,5月31日,派出所长来电话,说要到家中谈谈,我表示同意。

6月1日上午警方一行四人,包括派出所长、历城分局和济南公安局的人来到我家。

他们首先表示;只是检查一下电脑,两个星期之内一定归还。

我表示了自己的看法:这次公安的很多行为是非法的,侵犯了我的人权。我还告诉他们,山东大学有很多研究法律的教授,我请教过他们,通过非法手段取得的信息,包括从非法抄走的电脑中得到的资料,不能做为判刑依据,请他们回去多看看法律书籍。

(六)提前在海外发文六四要去天安门广场悼先烈

电脑被抄走,我不能上网,不能查资料,不能打字,在家中也很难工作,所以我想一不做,二不休,到天安门广场去纪念六四,而且要把我的行动提前公布。

通过海外媒体,我在六四前发表了三篇文章:

6月1日发稿“六四我要去天安门广场朝圣”;

6月2日发稿“纪念六四重在行动”;

6月3日发稿“朝圣与纪念六四”。(都由海外记者电话记录,发表在海外网站)

在这些公开发表的稿件中,我明确表示在6月4日我要到天安门广场去纪念六四。文章中说明:“如果在6月4日下午6点40分之前我还不能到达广场,说明可能遇到了无法排除的事故或者遇到了非法绑架或拘捕。”

6月2日,山东大学一位书记大概知道了我要去北京,来到了我家,说是来看看我,说七十多岁的人要多保重身体,好言相劝,说了一句“最近就不要出去了”。这话的意思我当然知道是让我不要去北京天安门广场。但他既然没有明确提出“不要去北京”“不要去纪念六四”,我就装胡涂,没有正面回答是否要去北京,照常准备北京行程。

(七)警车追火车,从北京站将我押回济南

我提前买了去北京的特快火车票。早上7:30发车。因为事先已经在网上公开了我的行程,在分析当局如何阻拦时,朋友说可能走不出山大院,但也有人说可能是在火车站的入口将我拦下。

妻子对我去北京很担心,一定要去送,6月3日早上6点我们一起出发,出院门、进车站、上车都没有受到阻拦,在站台上碰到了公安处的人,他说是送亲人上车,使我感到已有人跟踪。

火车正点开动,这是直达特快车,一路不停,正点应是11:50到北京。据说这种特快车很少中途意外停车也很少晚点,但是这趟列车却中途停了3—4次,后来知道济南警方派出7名警察驾驶警车,追赶特快火车,最后火车到达北京已是晚点1个小时,在12;50进入北京站。

我在车上也遭到了“特殊照顾”。大概在11点左右,一位乘警走到我面前。

问:“你是孙文广教授吗?”

答:“我叫孙文广。”

于是他递给我一张条子:

“孙教授:您好,我是本车的乘警,请您到餐车来一趟。我们有事找您商谈。”

应他的要求,我跟他一起去了餐车,那里有一男一女两位列车工作人员,他们说,要我等一下,到北京站会有人来接。虽然没说是谁,我当然清楚,只能是警方。他们两人要与我攀谈,拉家常。女士说他有个亲戚在山东大学历史系,问我是否认识。我只应付一下,托辞昨晚没睡好,闭眼养神。

我回想上午的经过,上车时,看到学校公安处的人,那人当然有任务;上车以后,多次给家中拨手机,都没有接通,感到很奇怪。为什么别人用手机讲话很方便?以后火车频频“临时停车”?特快竟晚点一小时,很奇怪。火车到站前,我找机会给家中发了短信,一条说我被押到餐车,一条说下车“有人”接。后来知道这两条短信是下午3点才收到的,我妻子立刻将这些信息传播出去。

(八)“迎接”我的警车开到车厢门口

火车进站后,一辆警车开到车厢门口,一位北京警官向我出示了,济南派出所出具的“传唤证”(传真件),用车把我押到北京站派出所,一位负责人说,一会儿山东来人把你接回去。

我想用手机给家打个电话报告情况,刚拿出手机就被警员抢了过去,说:“我先替你保存着吧。”我没和他争执,因为我知道,在派出所不能和警员争执,争执不但没有用,还会遭非礼。

他们把我放到一个没有窗户的房间,两警员一支接一支地抽烟,满屋烟气,使我头晕、心跳加快。我知道警员是不会接受批评的,而且抽烟也是他们的权利。好在他们也在换班,我等到一个面相和善一些的,向他提出是否可以把门少许开一下,说我闻着烟味有些头晕。倒很客气,说可以开一下门。我心想,我尊重你们的抽烟自由,你也应该尊重我不吸烟的习惯。

在北京站派出所,还看到一幕司机遭打的现场。一个司机被押进来,嘴里不停地嘟囔,表示不满。结果被警员狠狠的踢了几脚,让他双手举起扶着墙,还让他把身上的东西都掏出来,放到桌子上。

下午约4点,济南警方7人,开着警车赶到北京站要我回济南,说他们是上午9点多出发的。我说,是否可以请示上级,天色已晚,大家都很累,能否在北京休息一宿,第二天一早回去,他出去一会儿,回来说:还是要当天回济南。

警车连夜将我押回济南。一路上他们对我还算客气。因为没吃饭,经过超市时,我要买些面包,也请他们吃,结果他们抢着付了钱,我拿出带来的牛肉干请他们吃,都尝了一点。

快到济南我说“你们也是受上级安排来执行任务,一路上多辛苦了”,他们都笑了起来。

整个过程,气氛还算“和谐”。到达济南山大路派出所时已是六四凌晨0点,路上8个多小时,不知是因为路不熟,还是要拖延时间,以免我第二天再去北京。在派出所问我去北京干什么。我说了三件事,看朋友,买书,纪念六四。凌晨2点,他们开车送我回了家。

六四上午8点我下楼买早点,发现派出所所长在楼旁坐着,回来时给他带来一份早点,他推辞一番,还是接受了,并且告诉我,上午10 点还要对我传唤,后来派来一辆车,把我带到派出所,进行一些讯问,中午在那里吃了饭,并且准许我躺在椅子上休息,所长还拿来了他自己的被褥。六四下午3点,有车送我回家。这第二次传唤的目的,看来是防我六四当天再去北京。

(九)与警方接触的经验:不要扮演英雄,签字要慎重

积40余年之经验,和警方接触,不管是在路上还是到了派出所或其他的专政机关,如看守所、监狱,千万不要逞英雄,不能模仿共产文艺中的英雄人物,扮演高大形象,英勇不屈!那样做肯定要吃大亏,会是秀才遇上兵,有理说不清,遇到警方,在小事上,要随和,要“听喝”,不要强拧。

对于警方,如值班民警、看守人员,或同监室的犯人,必须尊重他们的人格,不能对他们无礼,不能伤他们的自尊心。

警员是执行任务的,也很辛苦,有人也不是甘心情愿。

这是我个人的经验。

但是在派出所签字认定事实时,却绝不能马虎。

有次在派出所,他们拿出了从网上下载的以我的名字发表的文章的打印稿,让我“仔细看看”。最后让我签字,这些文章的题目是:《建议修宪除去“共产党领导”》、《建议胡温火速调查苏家屯》、《江泽民五一出巡和中共权争》等,我拒绝签字。我的解释是:这些打印稿中的主体思想是我的,但是我不能在这份打印稿上签字,原因一是:你们的打印稿是否经过别人改动,我不知道;第二,网站编辑是否有修改我也不知道。

他们问:那怎么才能证明这些文章是你写的?

我答:拿手写的原稿来。

他问:原稿在哪里?

我答;早就被我烧了。

他问:为什么烧掉?

我答:准备你们来抄我家。

在“文革”中,我不知被抄了多少次家,在监狱中随时都会有人抄走犯人的书写物,关于抄家我当然有准备,文章原稿都没有保留。最后相持不下,他们只得放弃要我签字的要求。

很多朋友因为网上文章被判刑,我想,要证明发表的文章确系某人所写,可能要花一番功夫,本人不签名,起码会增加寻找证据的麻烦,给他们诬加罪名增加点困难,使他们少制造些文字狱,也是让他们少犯错误。

我的处理方式不知是否可以给同道提供参考?

(十)电脑抄走与归还,声势有天壤之别

抄走我家电脑,六四我去北京悼六四被强制押回济南,被两次传唤。消息传到海外,媒体有很多谴责的声音。当局不得不在6月8 日通知我,次日上午9点归还我被抄走的电脑,但是到了9点又通知我去山东大学公安处领回电脑。我去了之后,他们却对我提出了一些的问题,主要还是问文章是不是我写的。而且后来的问话,明显在拖时间。

现在回想起他们拖延时间的目的,是为避开山大家属院中的人群。因为每天9点左右,有很多退休的教师和家属在院中散步,他们去送还电脑会被大家看到。所以他们一直拖到大约12:30,才派车送我和电脑回家。这时院内居民多数都在家吃饭,院中已经很少有行人,而且开车送还电脑是一名穿便衣的民警,所开之车也没有警方标志。这样几乎是人不知鬼不觉地归还了我的电脑。这和半月前的5月26日数十名警察、一律警服大盖帽、布岗放哨,有着天壤之别。

当局抄走电脑,是体现“专政”的威力,要产生震慑作用,要人多势众,展现威严。而送还电脑则有默认错误的意思,当然要减少影响,越是淡化越好。所以要选在12:30 之后进入家属院,穿着便衣的警员陪我回来,不知道者,还以为我新买了一台电脑呢!

这使我想起,1974年我被以“现行反革命罪”逮捕的情景,当时有警察和学校的民兵数十人参加,刷了大标语“欢迎专政机关逮捕反革命分子孙文广”,贴出“开除孙文广山东大学公职”的布告,后来还把我押回山东大学,开了几千人的全校师生员工批斗孙文广大会。

八年之后的1982年我得到平反,却只给我一张平反通知书。我再三要求公开平反,最后勉强在山大物理系的教工会上宣读了法院的平反决定书。因为媒体不开放,所以知道我获平反的人很少。

这就是当局的一贯作风。他打你“反革命”“右派”时,一定会大造声势,就怕有人不知道。而他被迫给人平反、为人改正时,却极力把声音放小,让知道的人越少越好。这也是为什么现在的年轻人和缺少思考的中年人,一直迷信执政党“伟大、光荣、正确”的一个原因。

电脑虽然在6月9日还了回来,因为电脑中出现故障,直到7月初都不能向外发稿。

(十一)恶意电话骚扰

在6月3日和4 日,连续两天我被传唤之后,6月5日下午开始对我家进行电话骚扰,断续5 个月。

我家的两台座机,两个手机,四个电话机轮流振铃,每隔十余秒能听到一次铃声,拿起话筒则听不到任何回答。这种恶意的骚扰有时一天24小时,响声有几千次,使人烦躁,使人听觉麻木,我的妻子受不了,她说这样响下去要叫人发疯,神经错乱。当天我打电话给公安局的110报警台,请他们制止骚扰电话,并告诉骚扰电话的号码。以后我们多次向公安局报警,向所属派出所报告。

对这种恶性电话骚扰,我通过海外媒体进行谴责,向校党委、院党委报告,利用民主党派的聚会表示抗议,争取同情和支持。经过5个月的抗争。到11 月25日骚扰才完全结束。五个多月的电话骚扰,对我的生活、写作造成了极大影响。

(十二)周围人群的支持

我在去年的维权活动,受到周围人群的鼓励和支持。

5月26日抄走我家电脑,我被警车押走的消息传开,但我在山东大学约50 年(包括念书),人们不相信孙文广是个坏人,很多人打电话到家里来询问,有的朋友登门造访,关心地问出了什么事?他们不相信孙文广会做出犯法的事。

有位老太,住在对面楼上,看到警察在我家门口站岗放哨,后来她对我说:知道你台湾有亲戚,估计你家来了重要统战对象,在加强警戒,我相信你不会犯罪。我还关在派出所,住在院内的好友就已写好了报道稿,给予声援。

六四之后我到院中散步,很多熟人关心地问出了什么事,对抄电脑一事表示反对。

我住的大院中有很多人经常听海外电台的广播,每当听到我的消息,会在院中开展小广播。六四去北京,被警方押回家,次日散步,被十几个邻居围着,要我说说经历,他们不断地发出友好的笑声,有人开玩笑说:“你这是去旅游了,回来还不用买车票,你要感谢警察才对。”

我家从2006年六四开始,有“警方”断续前来站岗(有时是便衣)。包括7月和高智晟等人去沂南声援陈光诚回来之后,包括2007年两会期间,都有警方在楼下岗站,有人,有车。出门有车跟随。

我不大注意这些事,因为太关心身边的事,可能会分神,影响思考问题和写作。但是邻居们却不然,有的人特别注意这些事,甚至来了警方的几个便衣他们都知道,他们能识别出谁是学校公安处的人,谁是派出所的,国安的,一次来了多少人,多少车,有的人很清楚。

我们这个大院,不但有山大的教职工,还有他们的家属,有各行各业的人,有各种特性的人,多年来我家和他们相处融洽,有些邻居对我什么话都能说。5月26 日警方来我家抄电脑,我忙于应付,哪有时间看外面来了多少警察?多少辆车?这些事全是周围邻居后来告诉我的。

有邻居跟我开玩笑说:“孙文广你行啊!现在有车、有人给你站岗,外出有人护送,你相当副省级了。”有人说:“孙文广,你现在安全了,小偷绝对不敢上你家。”

不久前我们这个院盖了三个高层,楼房将有三百家住户,要选出5个人的业主委员会,很多人提名我为候选人,结果在投票时,10 个候选人中我的票最多。后来上级发话说:先选两个楼。我当然被排除在外,又特聘了两个代表。

我在“文革”中几次被抄家,当时我出门,几乎没有一个人和我说话,平时很熟的人都低着头装看不见。现在已经完全不一样了。当局无法将我完全孤立。周围民众对我的信任和支持,给我很大的鼓励,使我获得力量,对我也是一种保护。

“老百姓心中有杆秤”,你可以迷惑他们于一时,不能迷惑于永久。

2007年5月3日早晨于山东大学(0531-88365021,13655317356)

——新世纪

(博讯《孙文广文集》)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