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

过去的十多年中,因“攻击伟大领袖”的罪名,而被判刑的冤错案件很多,这些案件应尽快平反昭雪。

(1)任何党政领导人,都必须接受人民的监督,人民群众可以用适当的方式提出建议、批评。不论这些批评被认为是正确或错误,都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

(2)马克思主义者不承认任何超党、超国家、超人民的神人,反对封建迷信的、或宗教的、或个人的、或其他类型的迷信,并与各种迷信思想言行彻底决裂。人们对犯有错误的领导人有所怀疑,提出反对意见或批评,这是完全正确的,过去有些人对犯错误的领袖提出批评而被判刑,这些人实际上是替党和人民做出了牺牲,还有的人是对那些黑暗现象表示不满,也被判刑。反对领袖人物的某些言行,不应构成犯罪。

(3)过去社会主义实践的过程已充分说明了,人民的领袖和其他领袖人物一样,在用暴力夺取政权之后,也可能犯错误。

过去因“反对领袖”而被错误判刑的人中,有各种不同的情况,有的是对领袖的错误言行有所怀疑;有的是提出不同意见或批评,有的是要在理论上、体系上、路线上加以分析批判;有的则是对错误路线的干扰破坏或其执行者表露了不满;有的是对领袖有些不敬的言行;更有甚者,是因为欲加之罪而制造的不实之词。

应该对所有这些冤案进行平反。

孙文广
1978年10月于济南劳改支队

(《狱中上书》,孙文广/著,香港夏菲尔出版社,200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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