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学生告诉我,老校某院召开党员会议,说孙文广与海外势力联系,谁去看传单就拉回来,将来查选票笔迹,谁给孙文广投票要处分。中午在新校会见选民,别人的展板占了我原来的位置,校内突然出现很多各色各样的展板和横幅等,可能校方是要与我抢地盘,好在校园很大,我可再找地方,而且我的展板在设计上既可挂也可站,很灵活。接到学生的短信:“孙老师,作为一个学生我对您既敬佩又有不理解。可我想告诉您:选人大代表我们学生没有权利,都是院里定好然后告知我们,我们一点也不了解。再就是院里已经通知我们对您的传单不要围观,可见学校已经有所行动。祝您一切顺利。”

去学生食堂内,按桌撒传单并介绍自己,陈西等在门口撒传单。有少数学生说不能撒传单,陈西和他们争论说这不是传单而是选举资料。如果是我遇到这种情况,我会问他,为什么不能撒传单?哪部法律规定的?

(《参选纪实》,孙文广/著,香港夏菲尔国际出版公司,2012年)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