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导语:这是墙里出来的文章,作者亲历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发展变化的全过程,基于自身的观察、体验和由此激发的思考,作者写出了这篇文章,期望与大家分享和讨论。我们特别欢迎这类有关中国发展的重大现实问题的理性思考,并期待把理性思考一步步深入,以促进中国大陆经济、社会和政治变化,推动中国朝着现代文明的方向前行,使我们每个人的权利利益得到公正的保障与实现。

在市场经济时代,这是一个显而易见的常识设问,但在中国三十五年改革开放的实践中,我们却付出过沉重的代价,走过了很长的一段弯路。

我想以自己曾经的工作经历,谈一谈对这个问题的体会和理解。

一、

上世纪八十年代末,我就职于一家全国著名的金融类投资央企,从事投资项目的财务管理和外贸结算等业务工作。当时正值改革开放起步阶段,全国各地刚掀起了第一波“招商引资”的浪潮,到处充斥着投资的狂热。因此,与来自全国各地的政府官员和企业家洽谈投资合作项目就成了我们的日常工作。有一次,我接待了两位来自我家乡县经贸委的官员,他们对能找到我这位身居央企重要投资岗位的“老乡”洽谈合作兴奋不已,滔滔不绝地向我介绍了县政府“宏伟”的发展规划,一下子给我摆出了三、四个拟招商引资的项目意向书,希望我公司能前去考察和洽谈投资,然后如数家珍般描绘如果这些项目投资成功,县里每年将增加税收财收多少多少,增加就业岗位多少,家乡发展前景将如何美好云云。临别前还再三叮嘱我好好给领导汇报,尽快前往考察。他们留下的项目资料,就犹如地方发展规划的宣传册,光凭这些,我们是很难作出投资决策的。在八、九十年代之交,国内投资的法律环境几乎是一片空白,不同体制、不同企业间的合资项目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中被称为“联营项目”,没有独立的核算体系和财务制度。中外合资项目也只有一个《中外合资企业投资暂行管理条例》,因此我公司的许多项目,都是通过在香港注册一家皮包公司,把资金打出去,然后再投资进来,做成典型的“假外资”,目的除了套取国家对中外合资企业的优惠待遇之外,更重要的是寻求最低限度的法律保护。当时我公司在全国各地已经陆续投资了二百多个项目,由于大部分都碰到上述两位政府官员那样的思维模式,千方百计以各种手段吸引外来投资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极少考虑投资方的合法诉求,投资权益得不到基本保障。很多时候资金一旦到位,合作方就变脸,挪用资金、转移资产、瞒报利润、拒不分红,或恶意破产、逃废债务、欺瞒自肥;严重的不让投资方进厂查账核产,地方政府袒护不法厂家,沆瀣一气。甚至还出现过要把国家对企业的经营补贴强行转为地方政府出资(股份)的荒唐要求。因此,在如此恶劣的投资环境下,我公司早期的投资几乎是“打水飘”和“交学费”了,许多项目都是一地鸡毛,血本无归。

处于制度转型时期的中国经济实践,从改革开放伊始就存在着对市场和资本两种泾渭分明的认识角度和指标评价体系。从建立规范的市场经济秩序的角度,投资者的认识,是通过市场的发现机制和竞争机制把握机遇,控制风险,稳健投资,创造价值,再通过公平交易机制使价值变现,实现资本增值,投资者的着眼点是价值的创造和自身应得回报的实现。而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角度出发,地方政府及国有企业的认识,则是通过从市场汲取增量的生产要素,盘活原有的存量要素,开发本地资源,创造价值,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其动机更多的是掌握产权增量的控制权和利益分配主动权,以实现其相应的经济目标和政治目标。由此衍生出两套截然不同的指导理念、行为方式乃至话语体系。如何化解资本和市场发育与传统体制之间的矛盾,便成为了改革开放的第一个难题。

二、

进入九十年代,经济体制改革逐步展开,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国家开始推出新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国有企业存在一个财务报表转制的问题(由资金平衡表转为资产负债表),“投资者权益”正式出现在企业报表体系,同时强化了负债经营的意识。公司领导指示我就报表转制、投资权益保护、负债经营和加强投资项目管理等系列问题给公司员工举办讲座,以普及财务管理基础知识,帮助改善下属公司和投资项目管理的效益,讲座赢得了不错的反响。我时任企业管理处副处长,在讲座的基础上对如何加强投资项目管理和保护公司的投资权益做了一番思考和探讨,以国有投资人权益为中心,从加强投资项目权益管理和财务管理,防范国有资产流失为出发点,按照国有股权的扩张、延伸、演化和增值的脉络路径,设计了一套对投资项目的投资权益和债权利益的监管网络和考核指标体系,颇为自得地开始在分管的十几家投资子公司间进行巡回演讲。到了广州子公司,我讲完之后子公司老总立即表示不同意我按母公司—子公司—孙公司—重孙公司的网络结构来定义下属公司和实施监管的思路,认为如此坚持抱着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管理理念已难以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而应该不论投资比例大小都一律将其称为“投资企业”,按照企业的不同情况来施行投资权益和利润目标管理。广州毕竟是处于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企业经理人的市场运作及依法保护投资权益的意识远远领先于身居集团总部重要职能岗位的我,我完全接受了他的观念。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我从职业人的角度目睹了“投资”内涵的整个演变进化过程:从生产要素—投资者权益—股东权益—到资本权益。经历了九十年代中启动的国有企业改制以及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之后,在市场经济运行机制及相应的法制体系逐步建立和完善的前提下,资本逐步走向市场经济的中心地位,为后二十年国家经济突飞猛进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由于“生产资料公有制”仍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主体,“集中力量办大事”的运动型模式仍是国家发展经济及实行“宏观调控”的主要机制,因此经济的走向及市场的发育开始出现“体制内”和“体制外”两套相互竞争又相互促进的体系。从几十年的实践效果看,这两套体系既是博弈性的,但又是可以相互兼容的。如果承认资本的市场主体性地位,包容私有产权与公有产权的有序竞争,公权力严格遵循市场运行的客观规律,依法行使对经济的扶持、服务、管理角色职能,不亲自下场参与,市场发展是和谐的,健康的,资本的创造力是无限的,增值是巨大的,无论公有经济还是私营经济都得到了长足进步。

三、

进入新世纪以来,以中国加入WTO为标志,我国开始进入现代市场经济的全球体系,在经济赶上百年一遇发展机遇的同时,我们的企业和市场也进入了真正意义的“资本时代”。以私营资本为主体的生力军摆脱了与国有资本在传统领域和行业的纠缠,以敏锐的市场嗅觉和灵活的投资手段,相继在房地产、互联网、新能源、新商业、风险投资、电游动漫、教育培训和人工智能等新业态上取得了成功突破。中国新一代资本家——银行家、投资家、企业家和技术发明家,除了在国内融资市场外,在全球资本市场和债券市场上熟练地运用最先进的资本市场工具,投资参控行业领先企业、收购优质资产、交易核心技术、重组公司业务、孵化创新技术、培植优秀商业模式等,取得令世人瞩目的成果。中国资本在全球一体化的市场上驰骋翻覆,纵横捭阖,引领新世纪的中国经济进入了辉煌的巅峰时刻。

经过三十五年的改革开放及经济发展,中国GDP已跃居全球国家的第二位,成绩显而易见,但市场经济地位却得不到全球体系主体国家的承认。究其根源,我们的市场仍存在三大根本性问题:

(一)谁是市场的主角?——资本与权力的博弈

资本作为从事经济活动举足轻重的生产要素,它的自然属性就是为人类创造使用价值;而其社会属性,则是为社会不断创造新价值,以完成一使用价值—消费—投资—生产—交易一实现价值—分配—再投资的循环。

只有遵循经济活动的客观规律,才能保证经济行为的永续经营。而资本代代相继的全过程也在市场中得以完成,或者说,资本是市场赖以正常循环周转的最重要因素,因此,资本在市场中的主体性地位是毋庸置疑的。

中国作为公有制为主体的国家,政府手中掌控着社会很大比例的经济资源和利益分配权,长期以来国家统领整个社会的经济建设,因此政府(和国企)无疑是计划经济模式下经济活动的主角。改革开放,经济转型了,要发展市场经济,就要求政府将经济的主角让位给资本,政府退守对经济发展和市场实行“扶持、服务、监管”的“配角”地位。经济体制改革三十年的历程,就是资本与权力彼此消长的角力过程,个中的机制磨合转换,包括如下几个层面:

资本的平等国民身份 国企改制完成之后,大部分国企都已转变成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无论投资人(股东)多寡,股份大小,股东在公司治理中都应同股同权,公司在市场上严守公平竞争原则,并应享有平等的“国民待遇”。然而我们的市场监管者仍固守按“所有制性质”的传统概念划分“国有资本、集体资本、民营资本、外国资本、混合资本等”的“阶级成分”,在监管执法上仍循“看人下菜碟”分而治之的传统手段,这无疑使得“非官方出身”的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始终头悬一把“达摩斯利剑”,一只脚踏入充满机遇的市场,另一只脚随时准备抽身“跑路”。近年对某只“金蚂蚁”、某辆“滴滴车”、某个“带货姐”的天价罚款和严厉惩处,从“法治”层面上无疑是达到了整肃市场秩序,打击资本“无序扩张”的作用,但关闭企业融资窗口、国资强行介入重组公司股权架构、接管业务、限制而非引导民间资本探索和开拓新的经营领域和商业模式,严禁“外人”闯入国家资本垄断、而又不屑开发的业务禁区等严厉打击、无情杀伐的重锤手段,无不严重摧残了新经济、新资本发展的良好势头,市场的“寒蝉效应”极坏,深深伤害了公平竞争、平等交易、鼓励创新、呵护优秀的“平等国民身份”准则的灵魂。

国企的垄断和经营特权 国有企业对经济资源和市场的垄断,以及某些行业的特许经营权、准入制度等,是计划经济残存体制的最后堡垒,至今仍阴魂未散,反而将“身份特权”和“市场特权”带入改制后的国资控股公司,长期保持“高人一等”的地位。对市场的伤害表现为一方面某些“行业老大”的国资控股公司高筑行业门槛,无视市场规则,碾压竞争对手,利用资源和市场垄断所形成的成本优势从市场疯狂套取价格暴利,长期盘踞“超级国民”地位;另一方面是一些代理政府审批行业准入及特许经营权职能的“央企”滥用审批权限作寻租牟利,靠出卖资格为营生,寄生苟延,盘剥企业,严重伤害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三桶油”和通信巨头一贯以来的恶劣表现,都是典型的案例。

国有制与公有制的歧义 按照我国公有制度,国家固然作为公有产权的代理人,但并非等于政府是公有利益的所有者——即社会利益(使用价值)的最终消费者。按照前述的市场经济循环的规律,国有资本所参与的经济周转中因缺乏“分配”和“消费”两个重要环节而无法最终形成公有产权的所有者——全体公民对投资利得的实现和享有。没有经济意义上的分配与消费,国家资本便无法实现完整的经济循环闭环,除了国防和尖端科技、教育文化的刚性投资之外,只能将大量经济成果反复投入无营利功能的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建造,无休止的积累和投资叠加很大程度和比例上形成了“集中力量办坏事”的负面效应。从严格的经济学定义来说,这并不属于市场经济活动,只能称之为主权建设行为,造成了国有资产长期以来的低效、浪费和贪污犯罪。没有严格意义的“产权所有者”,所对应的这部分资本就不可能有真实的价值驱动,缺乏真正的灵魂。只有按照全体国民“自由联合体”的规范法则来改革我们的公有产权制度,才是真正实现资本的平等国民待遇,完善市场经济制度的最终出路。

(二)市场运行法则——自由+法治

自由是资本创造价值最重要的天然条件。中国改革开放几十年最重要的成功经验,就是政府给企业松绑、给资本以自由、给市场以发展空间,人民群众以自己的智慧和创造力,以及对经济自由契而不舍的追求,创造了举世瞩目的经济奇迹。随着市场的日趋成熟,资本呈现了两个鲜明的趋向:资本的人格化和社会化催生了新一代“知本家”——包括有知识、有抱负的银行家、投资家、企业家和技术发明家,他们以市场为平台,以世界为天下,契而不舍地创造新的价值,为社会和国家创造源源不断的财富和产业文明,这应该是“资本逐利”秉性的主流。而过度工具化和动机功利化则呈现了资本的贪婪、疯狂和罪恶的另一面,惟利是图,“无序扩张”,对市场经济秩序造成不良冲击。因此加强法制建设,强化监管,规范资本依法经营,应是市场利益各方一致的共识。包括以下几个要件:

“法无限制即可为”的私权法则和“法不允许不可为”的公权法则 这个法则充分体现了“自由是在法治原则下的自由,法制应是捍卫合法自由的法制”的铁律。我国尚处市场经济发展的初级阶段,无论市场开发、经营模式拓展、监管制度建立和违法行为惩处都存在着诸多的未开发处女地,机遇与风险共存。因此,市场应建立一种容许资本大胆探索,鼓励抢跑领先,允许试错的机制;社会和国家应有足够的容许空间和包容度,扶持企业的开拓经营,呵护技术的创新精神,既有纠错机制,亦准备接受和容纳垦荒式代价。监管者则不应一手拿着大棒,守株待兔,引君入瓮,事前未划红线,秋后算总账。以长官意志为律法,以追溯惩罚修补法律滞后,这势必窒息创新,泯灭资本天性,阉割市场经济的生命力。

市场监管主体:行政/执法/司法 成熟市场经济管理体系,要求国家行政、执法、司法不同部门,在对市场的扶持、服务和监管方面各司其职,发挥不同的作用。在经济管理体制转型过程中,由于传统模式思维的残延,行政威权一言九鼎作风依然盛行,在市场监管范畴内喧宾夺主,越俎代庖的行为仍然屡见不鲜,按政治目标来“规范”市场发展,以行政处罚来代替法律制裁,用长官批示强加司法裁决等等。而背后又往往牵涉着权商勾结的犯罪行径,影响极坏,某省煤矿产权纠纷案就是一个恶劣典型。这一切,妨碍了市场管理专业机构的执法公正性和司法独立性,破坏了市场经济社会的正义性。

私有财产神圣不容侵犯 十几年前,我参加过对一家民营证券公司的托管和清算工作。这家资产规模几十亿,股东权益达到数亿,经营效益相当不错的小型券商,由于违规从事国债回购融资,又赶上市场形势骤变,债务发生爆雷。受财政部委托,由一家著名央企资产管理公司负责对其进行托管经营及财产清算工作。经过一番清产核资和评估操作,后者最终以五千多万收购该券商的全部股份和所有资产负债,全面接管其证券业务和一家中外合资基金公司。这使得该公司的真实权益大打折扣,以致众股东奋起抗争。于是政府动用司法力量,将“闹事”股东统统抓起,送进监狱,然后进行清算“分赃”。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清算尚未完成,股票牛市到来,拥有二十多家证券营业部的这家券商,仅一家营业部的当年利润就超过了五千万。但也丝毫挡不住其被鲸吞的下场。对民营企业“轻罪用重典”,以惩罚之名行掠夺之实的案例三十多年来枚不胜举,从“华晨汽车”、“科隆冰箱”,到最近的“大午集团”,有失公允的执法者虎视眈眈地盯住民营资本的一举一动,但凡出现任何一个差错和闪失,便将招至灭顶之灾,成为那群“体制食肉兽”的“饕餮盛宴”,极大地伤害了市场经济的发展基石。保护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应成为市场法制建设之根本,“共同富裕”并不属于市场经济的商业伦理,更不是市场公平原则,不应以“政治正确”和社会道德伦理来绑架企业和企业家,以掩护“劫富并不济贫”的强盗法则。

(三)公权力的双重角色

中国的改革开放,这场旨在从制度上确立资本的市场主角地位的宏大叙事,竟然走过了漫长的三十五年历程,早已超出了改革对象——公有制计划经济模式的存活长度,然而离目标的实现仍然是“任重而道远”,改革仍在路上。使命完成的艰辛,除了缺乏一个理智和清晰的总目标之外,我们一直以为,所有的障碍,都来自新旧两种体制在转型过程中相互博弈、此消彼长的耗散结果。但从本质上看,公权力在改革开放进程中扮演双重角色的多层次矛盾,决定着改革开放的功败垂成。

首先,国家作为改革开放的主导力量与政府作为国有资产代理人之间,存在鲜明的利益分水岭。改革旧的管理体制使人民大众获得发展实惠的同时,也强烈冲击或损伤了原有体制下的国有利益。是开拓广阔的新天地,还是固守传统的既得利益,面对市场竞争,往往导致公权力“既当裁判,又当教练,还要亲自下场当运动员”的角色错位。

其次,政府不仅拥有国民经济发展的最终决策权,还掌控着社会利益的最大分配权,既想享有经济发展的丰硕成果,又不愿意放弃手中任何的权力,因而始终摆脱不了“鱼和熊掌兼得”的患得患失的矛盾心态。

再者,执政集团既是公有产权的实际控制人,事实上又代表着权贵官僚集团的既得利益,既想用社会主义的外衣来维持“公有制”的江山永固,又想靠资本主义的经济自由来创造最大的集团财富,体现了“既要当XX,又要立贞坊”的体制人格扭曲。

这一切来自动力源头深层次的矛盾冲突,从一开始,就将改革开放划分为改革派的奋斗与传统派的挽歌。

从1987年的十三大奠定改开路线,到1992年南巡讲话的逆风起飞,和2001年加入世贸带来的十年辉煌,改革开放掀起了中国史无前例的国富民强的高潮,伟大的目标似乎就要实现。然而我们并未对身边经济生活中发生的一系列不寻常的现象引起足够的警觉:从国企改制完成后,符合市场经济规范的“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和股东大会”的现代企业治理体系业已建立,且健康运行。然而传统模式下的“党委会、工会(福利性质)、职工代表大会”在不少国资控股企业中却悄然存活,新旧两套体系同生共存,在企业治理中各自发挥着“中国特色”的不同作用。此举虽然不符合现代企业治理规范准则,但作为新旧体制交替的过渡现象仍可以接受,却为传统模式的“东山再起”埋下了伏笔。2010年前后,政府开始推出国进民退的“反向改革”举措——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让国家资本选择行业优质企业,籍“帮助国企改制和规范民企经营”之名,以行政手段,而非市场手段进行强行参股或合并,旨在达成国资控股企业,重新控制市场的目的。这显然是违背市场自由准则和有悖改革开放初衷的操作,让市场感到了“胡汉三又回来了!”的寒意。

2017年的十九大之后,传统的体制模式终于等来了“复苏”时机:国资控股公司党委书记开始从后台走上前台,兼任公司董事长,越俎代庖成为企业经营决策的最高核心,党委组织部长也开始兼任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党委全面接管公司的经营管理。这一“改革举措”,很快由国企蔓延至合资企业(有限责任及股份公司)、民企、乃至外资企业,以前所未闻的强制方式全面推行企业党建改造,使企业猝不及防,让市场错愕,致使不少外企纷纷表示抗拒,并扬言撤资。这项充分体现“党领导一切”和“政治统帅经济”的全面光复传统的政治操作,无疑将企业推入了“伪市场经济时代”,也敲响了改革开放的丧钟。更有甚者,进入互联网经济时代之后,政府又借整治网络科技企业“无序扩张”之机,祭出由国资参股企业1%的股权,并向企业委派董事的狠招,“让政府在企业决策中直接发挥作用”。这种做法,相当于资本市场上臭名昭著的“金股机制”,笔者曾工作过的国有YC股份公司就曾遭遇过这种资本工具的狙击。这家国内著名企业,在国内资本市场尚未成熟之初,为了从海外募到发展资金,以其优质资产与几家海外基金合资成立一家投资公司并在海外上市,成功募集到了国际资本。上市公司的股东们为了保持对YC股份的绝对控制权,维护股权利益不被稀释,利用手中“一股否决”的金股机制,二十多年来屡屡否决了其此后所有的资本运作方案,关闭了其他任何的融资渠道,将其豢养成一个“下金蛋”的私家宠物,致使YC股份坐失数十年真正走向国际,拥抱资本市场的良机,业务由国内行业老大沦为二流公司,因此,“金股机制”作为制约企业健康发展的一副毒药,正在沁入我们的市场机体。

回眸三十多年改革开放,波谲云诡,峰回路转,走出了一段非驴非马的行情,也创出了世界纪录的制度改革“长征”。由于各方利益攸关,市场成了权力与资本争夺主角地位不散的“角力场”。体制的博弈,角色的轮替,利益的绞杀,伤害最大的,是天下黎民,获利最丰的,是固守传统的遗老遗少。透过岁月的硝烟迷雾,我们越来越清晰地看到了:

执政集团并不是真正拥护全民所有的公有制,而是要千方百计地维护由他们控制的“公有制”——顽固固守“公有即国有,国有即D有,D有即D的领导集团和阶级独家拥有”的寄生逻辑。

既得利益集团并不反对资本主义,但他们仇恨的是自由的资本主义,而将攫来的天下财富,堆砌“中国特色”的权贵资本主义殿堂。

“摸着石头过河”的游戏已近“图穷匕首现”,公权力的“改革开放”的真实目标露出了真容:他们绝不是要回到“一穷二白”、吃大锅饭的计划经济时代,而是以资本主义的工具创造财富,以社会主义的集权方式瓜分财富,缔造一个只属于吉拉斯笔下的“新阶级”的“共产主义天堂”。

这应该是中国改革开放走到今天的真实写照。

(议报2022年6月13日)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