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场新闻》被控“串谋发布煽动刊物”案,周二(4 日)于区域法院踏入第 52 日审讯。辩方围绕资深传媒人区家麟 4 篇博客文章覆问,针对控方指文章没事实基础,如提到“未审先坐监”,余若薇称“以你(钟沛权)作为例子,真系未审先坐一年”。至于区家麟称“结束一党专政”会被控煽动,余引述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田飞龙曾指,口号涉违《国安法》。

另外,警方投诉中大冲突两年专访当中,指“防暴警攻入校园”不尽不实;指警察说“烧晒佢啦”则属假新闻。辩方庭上播放《有线》当日新闻片段,法官郭伟健确认警员说出该句,至于“佢讲紧系佢烧、定形容紧前面情况(软垫着火)”,留待控辩双方陈词。

钟完成 36 日作供,另一被告、前《立场》署任总编辑林绍桐不作供、亦不传证人,案件押至 6 月 19 日结案陈词。

区家麟文章提“未审先坐监”
辩方指钟是例子

控方代表为署理高级助理刑事检控专员伍淑娟、署理高级检控官徐倩姿;辩方代表为资深大律师余若薇、大律师管致行,案件由法官郭伟健审理。

辩方第 6 日覆问钟沛权,围绕区家麟的 4 篇博客文章。其中在〈穿官袍戴假发演一台烂戏〉一文,区提到“法庭上警察供词自相矛盾、检控官举证疏漏”,余若薇指根据《立场》法庭报道,“的确有呢啲案例、有呢啲情况出现”;至于文中另一句“未审先坐监,这叫不叫法治”,余则称“以你(钟沛权)作为例子,真系未审先坐一年”。

官关注“训练”是否指法官要“上堂”
余指条例多年没用“要经训练先识用”

至于区在另一文章〈“煽动”作为一种法律武器〉,提及“喊一句‘结束一党专政’,就是指控你煽动的大好良机,写在纲领上三十载行礼如仪,如今有可能变成颠覆”。控方质疑写法没有事实基础,余引述《星岛》、《文汇报》报道指,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田飞龙、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谭耀宗曾称口号涉违《国安法》。

文章另提“特区政府正积极活化条文,测试(或训练?)法官在新时代下如何活用殖民地遗留下来的宝藏”,法官郭伟健早前在盘问时,曾关注“训练”字眼,是否等于当权者要训练法官、“要上堂”。余以自己为例,指自己不熟悉刑事案件,“但做咗 52 日,对我嚟讲都系好好嘅训练,训练我做刑事案、煽动案”。换言之,多年没使用的条例,“大家都要经过训练先识用?”钟称“可以咁讲”。

锺称区家麟针对结构性问题
与吴秋北评论“分别好大”

就〈灾难现场〉提及“法治灾难”,余指区家麟并非形容法官偏颇,而是如其另一篇文章所述,“法官如何独立公正,都只能按剧本”,即指法官须按《国安法》原则行事。钟补充,区家麟的文章针对法治制度、结构性问题,相比辩方早前呈递的工联会会长吴秋北、《人民日报》评论,“就真系针对个别法官,分别好大”。

他重申,不认为区家麟的批评、讨论是煽动仇恨,更不是对国家安全构成实际风险,反而是透过反复讨论,令到社会有“自我改错”能力。余称“自我改错能力就难啲嘅”,指当权者制定政策,要由当权者改正,“系你哋一厢情愿?”钟称可能是。

辩方问钟为何坚持发展《立场》
钟指尽量用好言论自由

锺续指,文章的对象是权力机关,当权者有责任理解批评,发现问题要解释、反驳。余闻言称:“即系有则改之,无则勉之”,钟同意。他指〈灾难现场〉是其印象最深的一篇文章,当中提及记者在 2011 年 3 月 11 日日本大地震,前往福岛核灾采访。钟称当时传闻日本陆沉,他事后与该名接近最后一个回港的记者交谈,“咁空前嘅新闻,作为记者,有机会见证、记录、报道,佢真系唔想走”。

余指,上述情况让她忆起钟曾称,即使经历“没顶之灾”和《苹果》事件,《立场》仍要继续发展、成为华文地区其中一间最顶尖的传媒,“点解要坚持继续?你话你要记录到最后一刻”。钟称如盘问时所言,《立场》心态、使命是尽量用好言论自由,记录香港自由环境、向历史交代,并体现在报道及原则,如评论文章没有禁区、百花齐放。

就控方指罗冠聪的博客文章〈香港 — 美丽岛〉资料不全、文不对题,余称文章提及“美丽岛审讯”背景,事件在台湾戒严时代发生。她指罗并非将初选案等同“美丽岛审讯”,而是提到“比美丽岛次一级”,即比后者“冇咁严重”。

警投诉中大专访提警称“烧晒佢喇”
官看新闻片确认听到

另外,就警方投诉中大冲突两年专访〈毕业生忆徒步前行护校 哀山城人文精神消逝〉,指报道提及“防暴警攻入校园”不尽不实;指警察“开枪扫射”示威者、说“烧晒佢啦”则属假新闻。余在庭上播放《有线》当日新闻片段,显示有警员曾说“烧晒佢啦”,字幕写有“烧尽它吧”。法官郭伟健一度表示听不到,其后指在午膳期间翻看片段,确认听到警员说出该句,补充指“佢讲紧系佢烧、定形容紧前面情况(软垫着火),大家睇完片,可以最后作陈词”。

辩方另呈“中大学生会长申临时禁制令 禁警入校园执法被拒”判词,强调并非批评警方执法,而是希望透过判词,证明警方曾进入校园的说法。

法官阅判词后指留意到,该禁制令申请失败,审理法官表示警察有权进入校园,“听落有啲可惜,(文章)好似有个误解,警方唔入得校园”。余重申,“辩方意图唔系话警方唔可以进入”,引述判词只是想“为我哋自己辩护”,证明警方确实有进入校园,“系唯一争辩嘅地方,控方冇话煽动乜嘢”。

余又引述《香港01》及《明报》报道,指两者与《立场》一样,同样记录中大校友忆述事件,以控方说法,就是美化中大学生,“点解《立场》同其他传媒唔同,要负上刑责?”钟认为三者报道相似,而《立场》受访者所流露的情绪,没其余两篇报道强烈。他又指从标题可见,专访旨在带出中大在事件两年后的变化,令某些人伤心、失望。

锺指《立场》与其他邹幸彤报道相同
质疑控方双重标准

至于报道〈邹幸彤获颁“中国杰出民主人士奖”:香港发生的一切是对世界的警号〉,控方指邹的发言属煽动,希望他人相信中央是“极权”,又指报道配上加州设有“光时”雕像的自由雕塑公园照片。余引用《星岛》、《信报》等报道,指其均引述邹幸彤致谢辞,“字眼系一式一样”,质疑控方双重标准。钟完成 36 日作供,案件押至 6 月 19 日结案陈词。

来源:法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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