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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关注组)对传知行负责人黄凯平的人身状况及安全表示强烈关注。黄凯平自2014年10月10日被警方从北京家中无故带走后便不知所踪。关注组希望国际社会意识到,2015年1月17日是黄凯平失踪100天的日子。

截至目前,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等地方部门,对于黄凯平家属及律师的询问仍然置若罔闻。对此,关注组表示十分震惊。 根据可靠信息来源,黄凯平约中午12点从办公室被带走,当晚10点半警察出示搜查令后,对其房屋进行搜查,并扣留了他的计算机、书籍及银行卡。有消息称,黄凯平被捕,是因为其发表了支持香港民主运动的言论,但是黄凯平家属及律师均予以否认,目前还没有证据显示黄凯平的被捕与该项运动有关。 2013年,北京市政府意图关闭传知行;2014年,黄凯平的两位同事与黄凯平同期被捕。据此,关注组有合理理由相信,黄凯平的失踪与中国当局加强对公民社会打压的最新举措有密切关系。

关注组指出,根据《保护所有人不遭受强迫失踪宣言》,任何造成被强迫失踪的行为,都是「对《世界人权宣言》中规定的基本人权和自由的公然严重侵犯」,亦是「对国际法准则的违反,对生命权的威胁」。 因此,任何国家均不得进行、允许或容忍造成强迫失踪的行为。同时,所有造成强迫失踪的行为,都应根据刑法处以相应刑罚予以惩治,这种处罚应考虑这些罪行极其严重的性质。

关注组还指出,中国宪法亦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自由。除此之外,中国领导人在推进依法治国时也对中国公民及国际社会作出了庄严承诺。 对此,关注组要求中国政府用实际行动实践诺言,公布黄凯平近况,保障其基本权利。若中国当局已对黄凯平适用刑事诉讼程序,相关执法部门则必须采取一切措施,保证程序正义得以实现,同时保障黄凯平的宪法权利及其他权利。

另外,关注组也希望各位注意到,中国政府也是《禁止酷刑和其它残忍、不人道和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的缔约国之一,应当遵守公约规定的义务,尤其是公约第二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鉴于本案的严重性,关注组认为本案非常有必要得到国际社会的关注。国际社会亦应当向中国政府表达其关注。

关注组在此呼吁中国政府:

(1). 立即公布黄凯平的羁押地点;
(2). 对黄凯平强迫失踪一案进行调查,并处罚在黄凯平一案中滥用职权或违法行政的所有官方或非官方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
(3). 保障黄凯平的人身权利、安全及其他基本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与其家属及律师见面。

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

来源: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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