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与《苹果日报》3 间相关公司,被控“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等罪,案件周二(16 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暂代高等法院)踏入第 10 日审讯。辩方争议专家报告与两项国安罪的控罪元素并无关联性,指控方专家证人没有看过被告的通讯记录,其报告仅提到外国所采取的制裁行动。控方则指,控方毋须证明被告的行为,最终导致外国采取制裁行动。

法官即日颁下判词,批准两份专家报告呈堂,认为专家证人王贵国的供词,有助法庭理解美国针对中央及港府的行动,亦能帮助法庭理解相关行动,是否构成《国安法》的“制裁、封锁或其他敌对行动”。案件周三(17 日)续审,将传召控方“从犯证人”张剑虹,控方预料主问需时一周。早前因私事申请缺席聆讯的辩方资深大律师彭耀鸿,预计下周一(22 日)可参与聆讯。

张剑虹(资料相片)

辩方反对制裁后果部分呈堂

案件由高院《国安法》指定法官杜丽冰、李素兰及李运腾审理。控方由副刑事检控专员周天行、助理刑事检控专员张卓勤、高级检控官陈颖琛代表;黎智英由资深大律师彭耀鸿、大律师关文渭及有香港执业资格的新西兰御用大律师 Marc Corlett 代表。

庭上早前透露,控方专家证人城大法律学院教授王贵国,将作供讲述制裁行动的法律效果,辩方争议专家报告与两项国安罪的控罪元素并无关联性。大律师关文渭指,专家报告仅提到外国所采取的制裁行动、法律影响等,未能证明被告心态(state of mind)。

关文渭又指,被告请求制裁与外国采取制裁行动,没有因果关系,举例指美国《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早于 2019 年 11 月、即本案国安控罪时段前生效,又指控方专家证人没有看过被告的通讯记录。法官李运腾打断,指专家证人没有必要查看相关记录,法庭会裁定涉案行为是否属《国安法》下的“制裁”。

法官杜丽冰亦指,专家证人毋须解释被告请求制裁的内容,并形容其供词并非“圣经”般需要被全盘接受,法庭会评估是否接纳其证供。关文渭重申,反对报告内有关制裁后果的部分内容呈堂。

关文渭最后引述专家报告结论指,美国《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会严重影响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稳定,重申相关行动最终导致的法律后果与本案无关。

2024 年 1 月 16 日,黎智英家人离开西九龙裁判法院。

控方:毋须证被告行为
终导致外国采取制裁

控方周天行则指,根据《国安法》第 29 条,控方毋须证明,被告行为最终导致外国采取制裁行动。他指,控方不会依赖专家证人供词,证明两者有因果关系,但强调控方立场并非指两者没有关系,亦需要听取其他证人供词。

周天行续指,根据被告通讯记录、Twitter 内容,以及其他《苹果日报》刊物,均广泛提及美国《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专家证供可以协助法庭,了解制裁的立法背景及后果。

判词:王贵国针对美国行动的证供属可呈堂

法官即日颁下判词指,辩方争议王贵国的的专家报告与国安罪的控罪元素无关,而控辩双方并没争议王作为美国法律方面的专家资格。控方亦确认不会依赖王针对美国以外国家的证供。判词提到,王的两份报告分别于 2022 年 11 月 17 日及 2023 年 11 月 15 日撰写,内容说明美国针对中央政府及港府官员的制裁行动,解释其法律效果及时效。

法庭在考虑双方陈词后,裁定王贵国针对美国行动的证供可以呈堂。判词提及,国安罪的控罪元素涉及众被告串谋请求外国制裁,而控方毋须证明有实际制裁行动。

2023 年 7 月 28 日,黎智英正于赤柱监狱就欺诈案服刑。(相片提供:ASSOCIATED PRESS)

判词:外国无权干预香港竭力维护的核心价值

另外,根据案例,法庭会考虑国际间的相互尊重(comity),不会对其他国家的内部事务作出判决。辩方在本案中争议,法庭无司法权审视外国的制裁行动。

惟 3 名法官不同意,指外国无权干预香港竭力维护的核心价值及法治。若外国为了干预香港内部事务,而实施制裁行动,原本国际间的相互尊重(comity)已不复存在,与法庭是否审视这些行动无关。判词续指,应由香港的法律判断相关制裁行动是否合法。而根据《国安法》第 36 条,“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内的,就认为是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内犯罪。”

法庭认为,王贵国的供词将有助法庭理解美国针对中央及港府的行动,亦能帮助法庭理解相关行动是否构成《国安法》的“制裁、封锁或其他敌对行动”。

判词最后重申,法庭现只考虑是否批准王的证供呈堂,最终是否接纳其证供,将会在听取证供后才决定。而他们作为专业法官,在作出裁决时不会受影响。

HCCC51/2022

来源:法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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