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12

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与《苹果日报》3 间相关公司,被控“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等罪,案件周五(12 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暂代高等法院)展开第 59 日审讯,第五位从犯证人陈梓华开始作供,提到 2019 年 6 月“G20”众筹登报行动时,因众筹平台扣起资金,他们需要一笔“过渡性贷款”,遂透过李柱铭联络黎智英,其助手 Mark Simon 回复指计划符合他们的政治主张,黎愿意垫支 500 万元。

陈续指,“G20”登报行动后,Mark Simon 大赞登报行动,指他与黎非常满意成效,并指未来的文宣方向,应延续“G20 登报”影响力,例如举行展览﹐又指在文宣方面,愿意提供经济、人脉及传媒方面的协助。案件下周一(15 日)续审。

第五位从犯证人陈梓华首日出庭,控方由副刑事检控专员周天行负责主问。陈蓄黑色短发、中等身材,戴幼框眼镜及蓝色口罩,身穿灰黑色西装,在 3 名惩教职员押解下步入法庭。陈在法官杜丽冰要求下脱下口罩,以非宗教形式宣誓作供。陈于休庭出入羁留室时,不时望向被告栏的黎智英。

控方先问及陈的背景,陈确认他获法律学士学位及中国法律硕士学位,于 2018 年起任职律师楼律师助理(Paralegal)。陈确认,他于 2021 年 2 月 15 日被捕,两日后被控“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并于同年 7 月 7 日认罪,“串谋协助罪犯”罪存档法庭。

陈:致电李柱铭称登报须“过渡货款”欲找黎智英

陈供称,2019 年 6 月就“G20”众筹登报行动,透过民主党创党主席李柱铭联络黎智英。他指,“G20全球登报计划”是想趁当时 G20 峰会,表达反修例运动、关注香港情况,以及暂缓修订《逃犯条例》不等于撤回。

陈忆述,当时在 Telegram“G20 公海群组”,看到一个名为“rip”的用户(其后得知为李宇轩)表示需要资金,遂联络对方,得知“众筹资金已经达咗标,但系佢攞唔到嗰笔资金”。他解释,李宇轩从高登或连登讨论区,得悉“G20 全球登报计划”,负责选择众筹平台、将收款人设定为自己,以及支付登报费。

他续指,群组内一名叫“uncle walkie”的成员,建议联络黎智英或其朋友,协助解决资金问题,另有人提议“如果冇人认识黎智英,或者我哋可以联络李柱铭,因为众所周知,佢两个嘅关系好好”。后来,有人提供李柱铭的电话号码,陈遂“大胆”致电李柱铭,交代众筹登报计划,并指需要 300 万元过渡性贷款(bridge loan),希望他帮忙联络黎智英。

陈称,李柱铭其后表示“明白”,并称已联络黎智英,惟黎当时不在港,著陈找其助手 Mark Simon。陈称“初步听落去,黎智英系 OK 呢件事”,即愿意提供过渡性贷款。

陈:Mark Simon 称黎愿提供“任何形式协助”

其后,陈称与 Mark Simon 联络,Mark Simon 表示计划“好符合佢哋嘅政治主张,佢哋都希望可以透过呢次活动,可以令到政府回应市民嘅诉求”,并会告知“老细”此事。控方问,当时陈是否知道“老细”是谁?陈称不知道,亦没有提及政治主张是什么。

陈指,Mark Simon 其后回复称,“老细”愿意垫支 500 万元,“但系要还”,“当时佢话 Jimmy 会愿意提供 all kinds of help(任何形式的协助),去支持呢类型嘅文宣活动”。控方问,“Jimmy”是谁?陈称理解是黎智英。

陈续指,黎又要求直接支付登报费,“唔可以经我哋任何人手”,又指如果在《苹果》旗下报章登报,可以先登报、后付款。

陈表示,他告知李宇轩有关黎智英垫支事情, “你将啲单寄过嚟,畀佢哋找数”。陈指,李最初不相信黎愿意协助,“然后我再同佢讲,我好确定系可以做到,同埋若然你再喺文宣活动上面,或者喺国际线上面,需要帮忙的话,我可以再联络黎智英或者 Mark Simon”。他形容李听到此消息“好兴奋”,“话要搞咗啲报纸先”,大家商讨在哪些报章、国家登报。

陈:黎终就“G20”登报垫支 150 万元

陈供称,“G20”众筹登报活动约于 2019 年 6 月 25 至 29 日期间进行。除处理贷款外,他亦协调相关发票及收据往来,但没参与广告内容。陈补充,他会将发票传予 Mark Simon,当对方安排付款后,会将收据电邮予他,再由他电邮至李宇轩。陈忆述,他曾接收 5 份报章的发票。而李于活动中除担任出资人,亦属“汇总、collaborator”。陈另确认,部分发票由“力高”及“Lais Hotel”付款,最终黎智英及 Mark Simon 共垫支 150 万元。

根据开案陈词,“Lais Hotel Properties Limited”及“力高顾问有限公司”皆为黎智英名下公司。

陈:李宇轩称为了香港 “按咗层楼”都要垫支登报

陈供称,他于同年 6 月下旬首次与李会面,交收汇款纪录。当时陈询问李为何自己垫支登报费,因据他所知,李差不多要垫支 400 万元,李称“为咗香港都一定要咁做,就算按咗层楼,佢都会咁做”。

至于如何归还贷款,陈指他其后将 Mark Simon 提供的收据及 3 个银行户口资料转交李 。Mark Simon 指,3 个户口均属其老板。陈忆述,当完成登报后,向李查询众筹费用,惟李一度“唔应机”。随后有人提议,要求李签 promissory note(本票),而陈则代表 Mark Simon 签署。两人于是为了签署借据,相约第二次见面。而李随后有向 Mark Simon 一方还款。

陈:Mark Simon 称黎满意登报效果
愿在文宣方面继续提供协助

控方问及“G20”登报行动后,陈与 Mark Simon 于 2019 年 7 月首次见面的情况。陈称,当时二人交收收据,对方自我介绍为黎的助手。陈忆述,Mark Simon 大赞“G20”登报行动,他与黎“非常满意嗰个成果同效果”,并指未来文宣方向,应延续 G20 登报的影响力,“若然我哋可以喺呢方面做多啲,亦都符合佢哋嘅政治理念,佢哋愿意提供经济上、人脉上,同埋传媒方面嘅协助”。

陈又称,Mark Simon 当时问他会否继续参与文宣,陈回答会继续,包括本土文宣工作、国际游说等,而游说工作包括“五大诉求”。

陈:李宇轩助处理“揽炒团队”众筹

另外,控方围绕另一次、于 2019 年 7 月进行的众筹活动提问,陈指是“揽炒团队”的“JD 众筹”,当时从网上得悉。他续指,“G20 众筹”主题是反修例及“五大诉求”,“JD 众筹”则与中英联合声明有关,“希望英国政府可以履行道德责任”。控方问,“揽炒团队”是指什么人?陈称,是指在“连登”成名的“揽炒巴”刘祖廸,以及李宇轩。

陈补充,李宇轩就“JD 众筹”想找人帮忙垫支,他向李称“你去做啦”,因李有众筹经验,“已经有足够嘅能力,去帮佢哋处理晒所有众筹嘅嘢”,而他后来得知李在“揽炒团队”处理众筹计划。

HCCC51/2022

来源:法庭线

作者 ed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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