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03

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与《苹果日报》3 间相关公司,被控“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等罪,案件周五(3 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暂代高等法院)展开第 69 日审讯,第五位从犯证人陈梓华第 11 天作供。

辩方盘问时指出,陈庭上多处证供与录影会面及书面供词不一。陈否认庭上捏造供词以获减刑,“正正就系因为我讨厌(谎言),所以我想将个事实讲返出嚟”。至于陈早前同意首次录口供内容虚假,他在控方覆问下解释,“当时我仲有一个侥幸嘅心态”,以为可以与黎、Mark Simon 等人撇清关系。案件下周一(6 日)续审。

辩方指陈庭上证供
与录影会面及书面供词不一

辩方新西兰御用大律师 Marc Corlett 第四日盘问,指陈梓华在控方主问下提出新证供,录影会面及书面供词均没提及,陈早前获批在法庭内阅读相关誊本。辩方举例指,陈庭上供称黎智英曾表示“佢希望我明白,佢唔系唔支持勇武,只系佢需要迎合西方”。

陈解释,他在陈决定成为控方证人后、2021 年 4 月 28 日的录影会面誊本,提到“黎智英系唔理你系宣扬港独,定抑或系你想保持一国两制,总之系要百花齐放,喺香港本土要保持返个热度”。辩方再指,当中从没提及黎称“唔系唔支持勇武”?陈确认。

针对陈供称,他与刘祖廸在台北与黎会面时,刘曾称他们曾举办德国、爱丁堡集会及游行、不想打“议会线”,但“喺国际线上面,就会全力开火”。另外,陈又称李宇轩提到“打日本线”遇到问题,“就系好难接触到啲‘台底人’”;针对重光团队(SWHK)美国线,与当地港人组织有拗撬,想黎智英出面调停。陈一概同意,在过去录影会面没有提及上述证供。

至于第 6 次与黎智英的会面,陈早前供称,曾向黎对《国安法》表达忧虑,“我认为其实应该要褪啦”,即“唔好再去倡议制裁”,又与黎谈及 “对华政策跨国议会联盟”(IPAC)及 SWHK。针对《国安法》后与 Mark Simon 的讨论,陈指当时提到李宇轩“好顽固”不欲离港,又与 Mark Simon 商讨 IPAC 及 SWHK。陈亦同意,在过去录影会面没有提及上述证供。

陈否认捏造供词以获减刑
称录影会面作假为撇清关系

辩方质疑,上述 14 项证供中,陈均没在过去供词和录影会面提及,因这些证供均属虚假,陈才在庭上提出?陈不同意。辩方引述 2020 年 10 月、陈首次被捕后的供词誊本,当中陈表示“纯粹系我好讨厌有啲人利用谎言去为佢自己谋取利益”。辩方质疑,陈正正就是如此,捏造一系列供词,以令自己在刑期上获益?陈不同意,指“正正就系因为我讨厌,所以我想将个事实讲返出嚟”。

辩方完成盘问,控方覆问时展示他首次被捕后的供词誊本,指陈于 2021 年 3 至 4 月才表示有意成为本案证人,他盘问承认部分供词内容属虚假;陈确认。

控方问,为何当时陈会提出虚假供词?陈解释“当时我仲有一个侥幸嘅心态,我以为可以撇清到关系”,补充指以为可与 Mark Simon、黎智英、SWHK、刘祖廸及李宇轩撇清关系”。陈又指,他以为当时“畀完口供,或者离开咗警署之后,Mark Simon 佢可以安排到方法,畀我离开香港”,所以作出虚假供词。

HCCC51/2022

来源:法庭线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