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u Jie中国大陆流亡作家余杰访台计划审查程序陷入胶着状态。

中国大陆流亡作家余杰丶廖亦武申请来台访问,最近都因我国有关部门审查程序上的冗长和反覆,而陷入胶着状态,甚至可能影响到既有的行程与活动安排。何以他们都受到如此刁难,政府高层是不是有人针对性地搞鬼,我想未必,但台湾从民主进步党执政到中国国民党重新执政,在入境管制上对中国大陆异议者的制度不友善,却从未改变。

问题的根源在於台湾向来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者的入境管制业务,由内政部入出国及移民署主管,从两岸的特殊关系以及庞大的业务量考量,加以我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有一定的安全管制,将之与外交部领事事务局的外国护照签证分开处理,并非无端。可是问题就在於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取消护照而未取得其他国家国籍者的身分认定,这就影响及其该向内政部或外交部送件的程序。简而言之,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吊销护照的政治异议者,还能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而适用大陆人士来台入境程序吗?

一般民主国家的作法,就是以政治庇护法或难民法,或基於国际惯例,而出之於对於人类良知的尊重,给予政治异议者特别的礼遇。当然,各当事国也有权从主权国家的地位,就国家利益的考虑,决定是否欢迎政治异议者的来访。可是台湾却因长期居於立法院国会多数席次的中国国民党杯葛,以致於历任行政院提出的相关法案,长年被冻结於程序委员会而动弹不得。明眼人都可以看出,这是国民党的故意不作为,而不是国民党籍立法委员何来天大的胆子,敢去公然阻挡立法进度。正因台湾没有礼遇中国大陆政治异议者的法律,所以他们在僵硬的依法行政原则下,被送进移民署的行政流程,再送相关来台目的事务主管机关和国家安全部门进行联合审查,进度上必定旷日废时,此际如果再碰到不同部门官员对於送审资料有所

疑而再三要求补件,这种制度上的重重人为障碍,通常就会造成让申请人知难而退的局面。

其实,纵使没有政治庇护法或难民法,行政部门在审查这类申请案件时,仍应有便民的思维丶态度和作法,因为大陆人士来台,若是基於专业参访的目的,则邀请其来访并作为代办者的台湾法人团体,也是行政程序的当事人。首先,移民署应当对申请人提供必要的行政指导,毕竟台湾法令情况有违国际惯例,而一般台湾人民对代办政治异议者入境的为难情况无法想像,更者,政治异议者的入境申请案件不可能量大到行政机关难以负荷,通常都是特殊的个案,只要有熟悉专门业务的专人承办,许多属於文件表格准备上的问题便可以迎刃而解。其次,行政机关间依〈行政程序法〉第十九条第一项规定:「行政机关为发挥共同一体之行政机能,应於其权限范围内互相协助。」

如果联审各单位对於入境申请者的身份与专业因不了解而有所质疑,国家安全单位基於专业,不就应当要在联审会议上主动释疑吗?就如余杰和廖亦武的例子,传出有关部门要求其出具作家或政治异议者的相关证明,岂不可笑,台湾的国安单位如果连余杰和廖亦武这类国际知名的反共良心作家都不知道是谁,是不是该裁撤了?这种不证而自明的低能问题,只要上网就能得到解答,内政部或文化部相关部门官员基於职权调查和裁量权限自己就应当能解决,实在不必要求当事人或代办团体再提出证据,徒然扰民,而国家安全局相关人员的专业实在也该受到检讨,连在各部门联审会议内部对於余杰和廖亦武主动的安全查核和证明能力都没有,只会「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真不知坐领高薪,平常是在干什麽吃的。

但总而言之,制度上长期存在的有关中国大陆政治异议者身份认定的困扰,何以不能一劳永逸地在法制上根本解决,问题出在国民党高层的故意不作为,才让有关行政部门官僚糗态百出,贻笑大方。长期担任国民党主席的马英九总统不愿得罪中国共产党,道理还不简单?

来源:东网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