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09

Fanfu图片: 浙江杭州举行的反腐展览上,一位参观者站在写有“廉政”二字的毛笔字画前。 (法新社资料图片)

反贪腐是当今中国一大热门话题。日前,从国内网站上看到历史学者张宏杰和著名作家二月河谈论反贪腐的一段视频。其中专门谈到小官大贪的问题。

张宏杰先讲到清朝嘉庆年间的一个例子,有直隶书吏(好比河北省财政厅的一个会计)王丽楠,通过私刻公章,然后盗取公款,几年间搞了30多万两白银,相当于现在的人民币六、七千万元。张宏杰说,这就跟北戴河自来水管理所的所长的那个例子非常相似。去年11月,河北省通报了一个小官巨腐的典型,北戴河供水总公司总经理马超群,说来只是个科级官员,但是从他家中却搜出1.2亿元现金,37公斤黄金,67套房产手续。二月河感慨道,小官巨贪的这种现象,今天可能比康熙雍正乾隆时期不知道严重到哪里去了。

严格说来,我认为王丽楠和马超群的例子还算不上小官大贪的典型。王丽楠不是一个人独自作案,而是和他的一些上司串通作案。马超群能得到上亿元的非分之财,主要并不是靠他当自来水管理所所长的那点职权,而是靠他和高官的关系——据说他是曾庆红的干儿子。因此,这两个例子还是大官大贪,不算小官大贪。

一般来说,小官很难大贪。因为小官职位低,权力小,掌握的资源很有限,能插手的经济活动也很有限,想大贪也贪不起来。不过也有例外,例如当今中国农村的乡长、镇长,甚至村长。

在两年前的一次研讨会上,中央党校教授李德深告诉大家,他从2006年开始主持中国镇长论坛,连续搞了八年,每年开会都是在北京的钓鱼台,都请国家领导人过来,每一届都有二三百个乡镇长参加这个会议,话题很多,对土地制度与权益保护说的还不多,但是有很多实际的例子,可以让我们振聋发聩。比如对乡镇长,一般老百姓叫乡镇长什么?叫王爷,他们已经不是乡镇长了,是王爷,叫村长叫什么?地主,直接喊张地主、马地主、李地主,这个在南方很普遍。开玩笑不叫王村长,王地主,大地主,这些年来基本就是靠土地,使这些贪官污吏发了大财。

李德深说,“我记得我在90年代初,就是93年那时候刚到中央党校,曾经下派到深圳去工作。当时那个村长我就了解了,一个女村长姓何,她就有二十多处宅基地,一百平米一个,她卖出去十个,自己建了十套楼,小别墅,当时价格便宜,一百平米的地基是二十万,现在那个楼值多少钱了?盖三十万就盖完了,现在值几千万,很可怕。这个地主多简单哪,当时是一个村长,就有权力支配村的几块土地,而且是个女村长,就能成亿万元户。那时候我接触一个镇委书记,就敢提出北有邓小平,南有周景庭,我听着就觉得很可怕。盖镇长楼就跟天安门城楼差不多,不知道他能把财富挥霍到什么程度,就把土地利益发挥到极端程度,使人们望而却步,很可怕。在乡镇这一级干部亿万元户,经过这十多年,比比皆是,真是被他们剥夺了。”

不难看出,当今中国之所以出现大面积的小官大贪现象,实在和现行土地制度和相关政策分不开。人民公社解体,农民分田到户,可是按照现行土地制度,农民对分到名下的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有权名义上还是属于集体的。农民不能自己改变土地的用途,不能自己把土地卖给商家,而必须由政府出面。由于工业化城市化,土地迅速增值,政府一方面出低价收购农民的土地,一方面出高价转手卖给开发商。小小的村官代表村民集体出面和政府做交易,很容易上下其手,趁机大捞一把。这就为小官大贪创造了史无前例的机会。

可是,政府呢?政府贱买贵卖,从中赚取了惊人的财富,这难道不也是贪腐、而且是更严重的贪腐吗?这些年来,哪一级地方政府不是靠买卖土地发的财呢?问题是,这种土地交易方式是现行土地制度和相关政策规定的,因此在名义上是“合法”的。和各级政府的这种“合法”的贪腐相比,小官大贪也只算小巫见大巫了。

来源: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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