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17 10:14 4月17日,北京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判处中国着名记者高瑜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对中国当局不择手段构陷高瑜为罪犯的恶劣行径,明镜新闻网在此予以严厉谴责。 2014年2月,北京当局将高瑜和儿子秘密逮捕,5月,北京当局对外发布消息称高瑜因为涉嫌“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被抓,指高瑜2013年6月份将一份非法获取的中央机密文件提供给境外网站,并以高瑜儿子为要挟,逼迫高瑜在电视上公开认罪。

Gao Yu-Xi明镜出版社《男儿习近平》。

2014年 11月,北京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涉嫌“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审判高瑜,由於北京当局始终无法找到高瑜“将一份非法获取的中央机密文件提供给境外网站”的过硬证据,高瑜案在经历审判之後,北京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两次延期判决。 针对当局指控高瑜向明镜新闻网提供中央机密文件,明镜新闻网编辑部负责人早就发表声明指出,中共的指控不符合事实。事实是早在2013年6月前,明镜就已获得了这份文件,而且这份来自中共中央宣传系统高层的文件早就流传於网上。所谓“机密文件”,既不是军事机密,也不是经济机密,只是一份意识形态的“正确指引”。 明镜新闻网负责人向北京法院提供的证词,显示北京检方起诉高瑜的罪名是不成立的。 毫无疑问,北京当局对高瑜的指控是莫须有的,对高瑜的司法审判是非正义的,对高瑜的罪名是强加的,拘押身患高血压丶美尼尔症及心绞痛等多种疾病的71岁老人是丝毫没有人性的。 对这样一位中国杰出记者的不公正审判,无异於摧毁了习近平“依法治国”的承诺。我们希望中共当局离开错误的政治轨道,尽快释放高瑜以挽救人们的信心。只有一个能宽容面对批评的政府,才能证明执政者不是虚弱胆怯而是真诚自信,才会使中国梦不是噩梦而是美好的期待。 2015年4月17日 来源:明镜新闻网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