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数万市民走上街头示威,要求政府将达渝城际铁路改回最初经过邻水县的方案。游行市民打出“百万邻水人民也要发展” “还我铁路” 等大量横幅、标语。防暴警察与游行市民发生激烈对抗,传闻有2人死亡多人受伤。事后四川铁路建设办公室发布通告讲“希望广大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 市民依宪法上街理性示威表达诉求,政府为何紧张、敏感、害怕地急调武警呢?如此对抗倒真是极易发生非法非理性冲突啊!

为此,环球时报5月18日发题为“广安‘保路’ 群体事件应能避免” 社评。避免什么?环报不是讲应警方自我约束避免示威者伤亡,而是讲应避免上街示威这种活动。环报社评讲“中国各地近年或是出现针对px化工项目的邻避效应,或是爆发争抢高铁的街头表达,‘好事’ ‘坏事’ 的处理都受到挑战,并颇有曼延之势。”“……公众已经了解基层政府‘怕事’ 的弱点,把上街抗议当成争取利益‘一招制胜’ 的手段。”公众当然会有很多争取利益的诉求,如政治、司法、经济、民生、教育、环保、宗教等各个方面的诉求。这些诉求表达的方式也是多种多样的,有上访、签名呼吁、建言献策、参加听证会、选举、各种媒体舆论、结社、集会、上街示威等等。这些表达诉求的方式都是不可剥夺的人权,都是依宪的合法方式。这些方式在表达的效率、力度上各有千秋却无应有不应有之别。尤其在政府高高在上,忽视民意的情况下,上街游行示威倒还真有力度啊!

上街游行示威是国际大多数国家(含港台)通用的、常用的、合法的公众表达利益的方式,在行动之前应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批。报批是为了让警方更好地保护游行者,帮助游行者规范行动而不影响别人的自由。但凡报均不批,上街即出警对抗、抓人倒是中国特色,高度敏感、放大副作用、上街即触“高压线”、 维稳压倒一切,对街头抗议零容忍,这个现实让人们不禁要问:“国人有无示威权?”

北京查建国 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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