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律协和司法行政部门继续对律师进行年检】4月1日,黑龙江律师协会开始收取2015年年度会费,并要求律师上交律师证进行年检、盖章。2014年7月24日,黑龙江省政府曾发布《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有关事项的同通知》,取消一系列年检年审事项,其中包括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与律师执业情况年度考核。

【会见】4月2日,女权五姐妹案,燕文薪、许荣律师到海淀区看守所会见李婷婷,看守所警察称许律师的会见手续需先经过审查,不能会见。燕律师独自进入会见室等待,警察说李婷婷已被预审提走。燕律师继续等待,但最终被告知提审没有结束,人尚未送回。燕律师表示,警察明显是以提审的方式阻挠律师会见。

【法官要求被告人家属解除对人权律师的委托】4月2日、6日,吉林市船营区的警察和法官两次到信仰案件被告人马驰家中,要求其母解除与胡贵云律师的委托关系。马驰的母亲明确的告诉办案法官,坚决不解除对胡律师的委托,马驰没有犯罪,她在工作时间被绑架并非法关押至今,案子到法院已一年多,严重超审限。

【台湾声援中国人权律师】4月5日,“台湾声援中国人权律师网络”发布《支持郭飞雄及其律师抗议监所性虐待声明》。声明中表示:现被羁押于广州市天河区看守所的中国着名维权人士郭飞雄先生,日前通过其辩护律师李金星揭露该所监管人员违法虐待在押人员之事。中国作为联合国《禁止酷刑公约》缔约国,又膺选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员,固负有以身作则、严禁酷刑之法律义务与道义责任。诚盼中国政府有所体认,即刻对本案展开公正、彻底之调查,并将涉及不法人员移送法办。对于揭发不法事实之郭飞雄先生、李金星律师等人,中国有关当局应保护其合法权利,不得任其因此遭受报复或迫害。

【律师不得复制公检办案录音录像】4月8日,刘金滨律师发信息披露,江苏省公检法司联合发文,要求不得将公安、检察同步录音录像给律师复制,只准在办案单位内观看。刘律师表示,这是地方文件公然违背全国人大法律和最高院司法解释的典型。

【唐荆陵案再移送审诉】4月10日,张雪忠与唐荆陵案的承办人、广州市检察院的检察官取得联系,得知唐荆陵所谓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第二次补充侦查后,再次被移送审查起诉。

【女律师发文称在通州法院内被法官、法警殴打】4月12日,崔慧律师在网络公开发布《被法官、法警殴打致多处伤害,北京女律师给全国媒体及律协的求援书》。求援书中讲述:4月2日上午,崔律师在通州区法院办案时,遭遇执行局法官和法警分别两次殴打,致使其双眼挫伤、面部紫青,肢体多处软组织损伤,构成轻伤。

【律师发联合声明声援崔慧,督促政府部门公正调查】4月12日,针对崔慧事件,413名律师发出《中国律师关于北京市通州区法院法官、法警殴打女律师事件的声明》。声明中表示:作为法律人,我们对律界同仁崔慧表示关切,对通州区法院法官、法警的丑恶行径非常震惊、愤慨,对该事件我们发表声明并提出如下要求:通州区公安分局应彻查该案,对通州区法院执行局法官杨宇、赖秀林及法警的故意伤害行为进行刑事立案并展开侦查,严格依法惩处行凶者;通州区检察院、北京市检察院应对通州区法院执行局法官杨宇、赖秀林的违法渎职行为进行调查,一旦发现渎职行为应严肃处理,清除法官行列里的毒瘤;通州区人大常委会应监督通州区法院对涉事法院工作人员进行严肃处理,直至免去相关人员的审判职务;通州区司法局、北京市司法局、通州区律协、北京市律协、全国律协应紧急启动维权程序,联合其他律师,帮助崔慧律师维权;北京市妇联、全国妇联应关注崔慧律师的遭遇,帮助其进行维权。

【官方成立调查组】4月13日,针对崔慧事件,通州法院发表声明,称决定成立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负责的专项调查组对崔慧律师投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如查证属实,将严格依法依纪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庭审】4月14日,范木根案,范木根的妻子和儿子要求范木根亲自委托的律师王宇出庭,最终被赶出法庭。

【查房】4月15日零点多,叶少学涉嫌“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其辩护律师兰志学在贵阳云岩区法院对面的酒店遭遇五名警察查房。警察要求兰律师出示证件,并威胁如果把他们的照片传到网上就对他“不客气”。

【崔慧接受调查组询问】4月17日下午,崔慧律师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接受了调查组就其在通州法院被打事件的询问,并做了录音录像和笔录。

【安检】4月20日,蔺其磊律师到淄博市中院约见孙峰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的承办法官,经登记证件后被法警拦住,必须对背包安检后才能进法院。法警态度恶劣,蔺律师到纪检监察室控告,仍被要求必须安检,其后蔺律师到淄博市检察院进行控告。

【律师庭审时被关进法院羁押室】4月20日,李春富律师与陈建刚律师共同参与在江苏丰县法庭进行的庭审,为李拥军先生辩护。两位律师要求法庭解除对李拥军先生的械具,去除脚镣,审判长孙武正予以拒绝。辩护人指出法律依据,表示让李拥军带着械具进行庭审是违法的,孙法官说:“违法就违法吧,你们可以庭后提交书面意见。”辩护人请书记员如实记录法官发言,被法官拒绝,书记员亦不作记录。两位律师再度要求书记员如实记录,孙法官手指陈建刚律师,“法警,把他带出去。”四五个法警冲上前,有法警高喊“拿手铐来”,不容陈建刚律师收拾电脑、案卷,将陈律师反剪双手架出法庭,关进法院临时羁押室。随后法警到羁押室训斥陈律师:“不听法官安排,纠缠一个问题不休,告诉你们,你们这样完全可以被拘留。”陈律师回答该拘留请拘留,我绝不逃离绝不回避。法警说:“没那个必要,”随后把陈律师放出羁押室。

【看守所警察抢夺律师录音笔】4月20日,刘书庆律师在青岛市第三看守所会见当事人,刘律师用录音笔全程录音,会见结束时录音笔被一女警抢走,还要全程听完录音。刘律师告知,第一没有法律规定不允许录音;第二,你听我的录音相当于监听我和当事人的对话,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刘律师表示要进行控告,女警态度嚣张,摘下警号让他看。

【律师履行辩护职责时在法院门口被不明人士围攻、殴打】4月21日,王甫、张磊、刘金滨律师履行辩护职责时,在衡阳市中级法院门口遭遇数十名身份不明的人士围攻和殴打,三人的衣服均被撕烂,身上留有多处伤痕。三位律师是周方毅等47名被告人被控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案的辩护律师。上午8时,三人分别来到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口准备参加庭审,法院门口大约有上百人。王甫律师被十多人围攻,西服和内衣全被撕烂,以致上身完全赤裸。刘金滨律师见状后准备开口呼喊,即被七八人围殴、辱骂,眼镜被抢夺,西服被撕扯,衬衣被撕坏。张磊律师赶过来想要拍照,也被七八人爆打。施暴人员均身份不明,虽然三位律师大声呼喊求助,但法院门口的司法警察和保安始终无动于衷。最近的派出所离案发现场仅有数分钟路程,但律师8点18分报警后,直到8点35分也未见警察到场。律师表示,被打的主要原因很可能是他们曾在网上公开办案机关的刑讯逼供行为。

【律师被逐出法庭、退庭抗议】4月22日,沈阳市沈河区法院第四次对于溟、李东旭、高敬群信仰案进行庭审。法院不顾被告人的挣扎和高声抗议,五六个法警将被告人强行按在椅子上,并当庭殴打。董前勇律师谴责法警,却被法警粗暴对待,审判长焦玉玲下驱逐令后由法警强行拖出法庭。王宇提出抗议,被焦审判长强行制止,之后也被驱逐。随后,王全章、兰志学、李中伟向法庭提交遭受酷刑的线索,要求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法院拒绝审查,三律师因此退庭到沈阳市检察院控告。王全章律师表示,女被告人情绪不稳,男法警竟然冲上被告席对被告拳打脚踢,董律师强烈谴责,审判长焦玉玲指挥法警把董律师掐着脖子拖出去。董律师事后称法警动作粗野,勒住他的脖子使其一度不能正常呼吸。王宇律师表示,合议庭成员焦玉玲、刘勇、黄刚在程序上严重违法,剥夺当事人的诉权、辩护权,在存在严重刑讯逼供的情况下拒绝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并指使数名男法警当庭殴打、猥亵女性被告人,殴打律师。

【羁押】4月27日,在济南市公安局门口要求依法接待的舒向新律师及谢阳、蔡瑛、胡林政、文东海律师等,被济南警方强行推搡至信访室。之后,舒向新律师被奥体中心派出所带走,羁押7个小时后获释。

【律师被逐出法庭】4月28日,冯延强律师在盘锦中院参加信仰案件庭审,因坚持核实一审证据,要求证人出庭,被驱逐出法庭。冯律师在法院门口拍了张照片,法警过来要求删除照片,冯律师拒绝,被控制在门卫室,经法官调解方得走出法院。

【法官拒绝接收律师手续】4月28日,张玉良信仰案件,辩护律师孙典军到牡丹江市阳明区法院递交手续,承办钱怡法官拒绝接收律师的委托代理手续。

【律师代表提案】4月28日,周世锋律师在第十次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提案,要求撤销“北京市律协律师执业考评委员会”。该委员会对重新申请执业的律师或异地律师到京执业进行考评,要求非北京户籍的律师,其人事档案必须存放在北京市人才市场,而北京市人才市场只接受北京户籍档案,北京市司法行政机关和北京律协以此限制外地律师到京执业。

【会见】4月29日上午,王宇到石家庄第二看守所会见陈英华,被告知不能进入看守所会见,原因是看守所系统坏了。下午王律师再赴看守所,其他律师都能正常办理会见,但王律师仍然受到阻挠,理由是陈英华已经有两位律师。王律师说告知那两位是一审的律师,我是二审律师,警察回复看守所对该案的记录仍是一审阶段。王律师到驻检投诉,警察表示会进行协调,但之后离开不知去向。

【崔慧事件,官方调查组称法官、法警未打人】4月30日上午,北京高院、北京律协、通州政法委、通州公安分局共同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就崔慧律师反映被法官和法警殴打一事召开新闻通报会。联合调查组称不存在通州法官赖秀林殴打崔慧和庭长杨宇指使法警殴打崔慧的情况,发布会上公布了相关监控和执法记录仪录像。崔慧的代理律师宋玉生、张仁表示,崔慧指官方调查组颠倒黑白,公开的视频是经过剪辑的,删去了法官、法警暴力殴打她的内容。

【法官开庭不通知辩护人】4月30日,田宜富、张桂霞等人信仰案件,吉林省辽源市中院在没有通知两名辩护人李仲伟、许付桂出庭的情况下开庭。在此之前,两位律师已将委托手续邮寄给案件承办人。

——律权关注发布

(欢迎提供律师权益遭受侵害的信息和线索,邮箱:[email protected],谢谢)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