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世皆知,中国的官场非常腐败。可是,腐败大肆泛滥的同时,中国经济却高速发展。腐败伤害经济:造成资金流失,资源错配,垄断低效。这从理论到实际都没有疑问。所以,从常理思考,严重腐败与经济腾飞的结合太奇怪,简直不可能!但是,既成事实无法否认,咱们只能努力解译其中奥秘。

中国卷款外逃的贪官每年有多少?没有官方数字。他们卷走了多少赃款?官方更不会公布真相。网上有种种估计,上下出入很大,从每年数十亿到数千亿美元。假如达到一千亿,就占到中国GDP(大约是10万亿美元)的百分之一。这仅是外逃的,没逃的应该更多,从徐才厚家里搜出了一吨多的钞票。全国贪官每年一共贪多少?能达到GDP的2%?甚至3%?不知道。这是国家机密。

贪官们肯定伤害了中国经济。不过,严重程度很可能并不像那些数字,即:中国的GDP并没有因为腐败也被压低了2%或3%。贪官们盗走的是货币,而非实体经济。那些赃款若堆在家里不动,其实际意义就像印刷品,并没有从经济运行中抽走实物。不过,当货币“泄漏”到贪官那里囤积起来,实体经济会不会因缺少“流动载体”而运行迟滞呢?确实有些民营中小企业因缺少流动资金而陷入困境。但是,即便没有赃款泄漏,私企贷款难的状况也不会改善,因为银行根本不愿意向他们放贷,并非银行缺少资金。

实际上,中国充斥着货币。仅从2009年到2013年,中国央行就投放了60多万亿人民币,使中国的货币总量(M2)达到了一百多万亿。而且,现在每年还要再注入大约十几万亿。天量的货币中即使有几千亿甚至上万亿被贪官们截流,也只占到1%左右。中国的货币量依旧过多,而不是不足。近些年收藏品市场火爆,一块玉石卖几百万,一幅古字画上亿。很大程度上这是被“机构投资者”抬上去的。就是那些国企、上市公司,囤积了太多的钱需要保值、增值,就不务正业地到处乱投资。

若贪官们挥霍赃款呢?对于经济的作用,还要好于比把钱藏在家里不动。有个词叫“贪腐经济”,高档酒店饭馆还有奢侈品行业相当程度上依赖贪腐消费。如今大力反贪腐,这些行业明显萎缩。有些官员抱怨,说经济因此受到打击。这话可恨。即便把公平正义放到一边,仅从经济角度看,少数人的挥霍远比不上增加大众消费的好处大。但也不能否认,赃款拿出来挥霍又比窖藏起来不动对经济增长更有利。尤其现在中国正处于生产能力过剩,消费不足的状态。

赃款逃往国外对中国经济的伤害肯定更大。即便它被拿出来挥霍,直接刺激的也是外国的经济。当然,逃到国外的赃款最终还要流向中国“换取实物”,叠加在外贸的进出口之上。从中国经济和外贸的快速增长状况看,中国还没有因为外逃赃款而“失血过多”“伤筋动骨”。

贪赃仅仅是腐败的一部分。对经济伤害更大的腐败应该是渎职,或叫“不作为”、“乱作为”:办事拖拖拉拉,占着茅坑不拉屎,阻碍经济运行,或挥霍浪费,大搞劳民伤财效益极差的投资。这些要比贪污受贿的危害更大。

渎职型的腐败官员不少。但还有另一种贪官,像原铁道部长刘志军那样的,对工作非常投入也非常专业。中国的高铁起步虽晚,却一下子就追上了老高铁国(日、法、德),如今快两万公里了,世界第一。那么复杂的技术,那么强大的高素质的施工力量,中国却神速地都有了,气吹得一样。当然,绝非气吹的,而是大批专业人才细致艰苦的工作成果,这其中就包括刘志军和他的团队。当然,刘志军也是个大贪官。像他这样的贪官不少,专业素质高,拼命干工作,对经济建设有贡献。在中国,干部考核提拔要看GDP,看政绩。这使相当一批“能干的贪官”得到了提拔。从经济角度看,他们要比仅凭“行贿买官”、“溜须拍马”或靠亲属关系“鸡犬升天”上来的低能官员强。

其实,贪腐也含有“激励机制”,促使贪官们大搞经济:把“蛋糕”做得越大,就能贪的更多。所以,为了多贪也要拼命招商引资,多上项目,搞大地方经济。这里有个难算的题:能干的贪官对经济的“净作用”是正还是负?这可不好算:同一个官位,如果把“能干的贪官”换成“不能干的清官”,经济结果会差多少?一个能干的贪官如果把“蛋糕”做大了一斤,而他贪污了二两,能说他还有八两的“净贡献”么?这些实在算不清、说不清。

如果上面的题难算,还有更难算的:曾有过一场大规模的“腐败运动”,但同时它是否也促进了经济发展?这就是“所有制改革”和“国企改制”。中国的企业在毛泽东时代几乎达到了100%的全民和集体所有制。但所谓的“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实际上等于“无人所有”,谁也不能说“厂子是我的”,赚了归我,亏了我扛。这种产权不清导致企业经营不善、低效浪费。这是天下通病,一些西方国家也有“国营企业”,也一样效益低下,而改善的途径就是“私有化”。

中国改革的主要内容之一,也是一大难题就是如何把全民的财产私有化。俄国和东欧国家曾把国企股份化,股票分给百姓。从公平角度看似乎也找不到更好的办法了。但从经济效益看,这几乎是灾难:突然的“瓜分”给企业经营造成巨大冲击。经过好一阵混乱,只有企业产权最终能够落入善于经营的企业家手中,企业才能走上效益提高的生路。

中国的全民财产私有化根本没有搞一人一份的分配。而是以官的私的,明的暗的,合法非法,前门后门,各种各样的手段和途径转移腾挪,最终把相当一部分化公为私了。一些学者(如胡平、郎咸平)对此有深刻的分析论述。这场公有制向私有制,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变革,伴随着不计其数的贪污腐败,可说是一场空前规模的偷盗抢劫,是权力者对掌控的全民财产的监守自盗。但官方轻描淡写为“国有财产流失”。对此的道德评判一目了然,不必多说。此处仅强调一点:这场系统性的贪腐对于经济发展却能起到正面作用。当然,正面作用并非来自贪腐,而是来自企业变为私有制后经济效益的提高。胡平也承认这场全民资产的化公为私“在道义上是最无耻的、最恶劣的,但是在效益上,却可能是最容易见效的、最容易成功的”。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非公有制经济已经从微不足道上升到“三分天下有其二”了。这里当然有清白的,比如一些民间企业家白手起家从小做大的企业,还有落地中国的外资外企。但是,有很大一部分私企负有“原罪”,他们的“第一桶金”来自化公为私。而且,很多还长期与官员们勾结,进行权钱交易,获取稀缺资源(比如土地、矿山)。

这里要强调,即使是清白的民营企业也大部分与官场腐败脱不了干系:行贿巴结官员,有几个私企(不算外企)没干过?当然,也是迫不得已。在中国的“权力寻租”大环境下,要想更好地生存发展,企业不得不向权力“交租”,不抱大腿不行,只不过有的企业更主动有的更被动,积极程度不同而已。

对于企业向权力“交租”,曾有过“润滑剂”之说。尤其在改革开放初期,官僚体制还非常僵化之时,行贿可以撬动官僚机器,使私企得到多一些的生存发展空间,使原来的死路可以通行,原来办不成的事可以办成。

这种“租金”当然要加入“生产成本”,降低企业的竞争力。不过这些年来,中国企业,无论国企还是私企,在国际市场上保持了相当高的竞争力。这表明,额外的“腐败成本”还没有超越极限,让企业承受不起。说好听点,中国的贪腐主要还是“养鸡收蛋”而非“杀鸡取卵”。

网上流传过一些贪腐潜规则。其中有“收了钱就要给人办事”,“事办不成要退钱”,“收钱有度,不能一锤子买卖”,“好处均分,不能一人独吞”等等。这些潜规则显示出一种意图:维持腐败的可持续性。有些贪官才不管“可持续性”,狠捞一票,携款潜逃。这种贪官看似不少,但比较全体贪官(“无官不贪”也许夸张,但贪官数目肯定非常巨大)仍是个小数。大多数贪官搞的还是“可持续腐败”。

上面似乎是努力发掘中国官场腐败“不那么坏”的一面。这绝非想为贪官开脱,只是想解释经济高速发展为什么能和严重的腐败共生。当然不敢说找到了足够好的解释,但多少点出了“中国式腐败”对经济的伤害并不像通常想象的那么严重。这不是说腐败可以宽恕,只是在解释事实:看上去那样广泛深入的腐败却没有阻挡住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

几篇文章至此,大致梳理了中国的“过去之谜”,下面将猜一下中国的“未来之谜”。

(全文完)

来源:华夏文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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