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公民电影《十二公民》放映,引发诸多评议,其中之一是关于美国的陪审团制度。

美国的陪审团制度,照有些人看来简直匪夷所思:随机选出的十二个普通人,既非法律专家,多半也不是什么精英,可就是这样一批人,却要对一个他们素不相识的人的有罪无罪做裁决,这不是很荒谬吗?然而事实上,陪审团制度在美国有悠久的历史,行之有效,虽然也有一些争议,但大体上仍被认为是一个相当公正公平的制度。

陪审团制度至少基于两个假定:一是假定普通人都有秉公处事的责任感;一是假定普通人都有明辨是非的判断力。相比之下,前一个假定更基本。因为要了解相关案件的是非曲直,靠一般的常识即可,故而普通人均可胜任;难的是有那份责任感。

陪审团内部的讨论堪称理性交流的典范。在其中,每个人都严肃认真地参加讨论,本着追求真理、坚持正义的原则,摆事实,讲道理,各自通过某种真相与正义的论证去说服别人,同时也允许自己同样地被说服;正所谓真理越辩越明,最终,真理得以显示,众人达成共识。

这无疑是公共讨论的理想状态。遗憾的是,这样的理性交流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很少见。

中国没有美国的陪审团制度,但并不是没有对公共话题的热烈讨论。如今是网络时代,但凡出了什么大事,总会引起网民的热烈讨论。网络的门槛低,人人都可以进入;网络的言论尺度大,网民比较能畅所欲言。在网络上,我们确实可以看到很多精彩的发言,很多理性的讨论;但是,几乎在任何一场讨论中,我们也能看到大量的党同伐异、斗气逞强、冷嘲热讽、粗言恶语、人身攻击,外带起哄架秧子。在网络讨论中,固然有人知错就改,从善如流,但是也总有人强词夺理,成心抬杠;有时候,相关事实早已经很清楚了,相关的道理也早已经讲透彻了,但就是有不少人置若罔闻,死不认账,甚至恼羞成怒,胡搅蛮缠。最后,一场讨论下来,参与者很少达成共识,而往往沦为各说各话,非但不能获得一致,甚至造成比先前更大的撕裂。

于是,不少人得出结论:中国还不能实行美国的陪审团制度,因为中国人不具备相应的素质。这种观点明显站不住脚。只要你对美国的陪审团制度的实际运作情况略有了解,你就会发现,那些充当陪审员的普通美国人也无非路人甲路人乙,实在看不出他们比普通的中国人高明多少。一般的美国人在网络上讨论问题,那场景也并不比中国人好到哪里去。《纽约时报》前执行主编比尔•凯勒(Bill Keller)写过一篇文章“社交媒体是否放大了我们的恶毒”,其中就讲到,在时报网站上的读者评论,除去偶尔带来了非常生动并具启发性的辩论,大部分交流充斥着尖酸刻薄的话语和口号;而在社交媒体如推特(Twitter)上的交流明显更为恶毒且肤浅。

那么,为什么这些未见出色的普通人,却能胜任陪审员的角色,认真地履行陪审员的职责呢?

原因很简单:因为他们被选任陪审员,于是就被赋予了一定的责任。有责任了,就有责任感了。

一旦你意识到,你手中这一票,就能决定一个人的命运;证据就算百分之一的机率有错,对于一个当事人来说,就是百分之百的灾难。你怎么敢轻忽怠慢呢?你怎么能不认真对待呢?

我当然不是说,普通人个个都堪当大任,只要你把责任放在他的肩上。有道是,一个人做点好事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普通人一般的弱点就是没长性,不能持之以恒。不过当陪审员只是间或为之,所以都不难尽职尽责,胜任愉快。
基于同理,我们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在平常的讨论,尤其是网上讨论时,会那样众说纷纭,争执不休,很少能达成共识。那就是因为在这些讨论中,很多参与者缺少责任感,而缺少责任感的原因是缺少责任。所谓责任,就是你受到别人的托付,要求你处理某一事务,并赋予你处理此一事务的相关资源或权力。“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这话自然是不错的。但如果托付太小,获得的相关资源或权力太少,甚至趋于无,你也就很难指望大家都那么认真,都有充分的责任感了。

注释:

国产电影《十二公民》,翻拍自好莱坞黑白经典片《十二怒汉》。故事内容是:某法律学院的学生进行了一场英美法的模拟实验,而他们的父亲和一些学校的工作人员被临时组织起来充当陪审团的十二名成员。故事和经典版《十二怒汉》一致,同样是一个孩子被认定杀了他的父亲,但十二个陪审团员中有一个认为其中有疑点,他最终说服了其他十一个人,最终宣判孩子无罪。

(《中国人权双周刊》第161期 2015年7月10日—201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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