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年8月13日

全球超过50个民间团体连署声援被拘捕中国律师

就中国政府近期大规模拘捕内地维权律师及公民事件,香港8个团体 (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香港市民支持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 、独立中文笔会、 香港天主教正义和平委员会、妇女参政网路、六四新生代、新妇女协进会、天安门母亲运动) 在7月底发起连署,徵集香港及国际的团体表达对被拘捕中国律师的声援。

大规模拘捕至今已超过一个月,连同发起团体,超过50个团体连署「敦促中国政府恪守依法治国承诺、尊重正当程式 并呼籲国际社会继续关注中国律师及公民遭大规模打压事件严正声明」。

正如声明所言,我们呼籲香港及国际社会继续关注中国政府自7月9日进行大规模拘捕。至今仍然有17名律师、其助理及律所工作人员被违法拘禁超过四个星期,或是处於失踪状态。我们特别恳请国际社会积极关注中国执法机关对被囚者施行酷刑及不人道待遇的极大可能性。

我们注意到根据中国的《刑事诉讼法》第89条规定[1],公安机关可以把拘留延长至30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17名律师、其助理及律所工作人员大部分已被关押超过30日,因此现在是关键时期,我们希望社会各界关注事态发展,继续向中国政府施加压力令法律工作者可以被释放回家。

请见以下声明全文及连署团体名单:

敦促中国政府恪守依法治国承诺、尊重正当程式并呼籲国际社会继续关注中国律师及公民遭大规模打压事件 

严正声明

(2015年7月20日.香港) 就「新华网」於7 月18日(星期六)晚上刊登关於「 北京锋锐律所案追踪」的报导,我们发出严正声明,强烈谴责中国当局再次无视国际公认的法律正当程式原则,并公然违反中国国内多项刑事诉讼程式,纵容甚至鼓励执法机关滥权滥捕,更利用由官方控制的媒体,未审先判,企图扰乱视听的行径。

我们要求中国当局立即督促执法机关严守法纪,停止违法传唤及拘留,释放所有被违法扣押的律师和公民。同时,严格遵守刑事诉讼法内一切规定及程式,确保一切拘留均有客观事实和法律根据,落实无罪推定,保障所有涉事人员的人身安全及一切法定权利。

由7月9日抓捕行动开始至7月20日下午3时,至少 236名律师、律所人员或人权捍卫者受影响。其中被刑事拘留者14人,包括1名女律师和11名男律师;被强迫失踪者6人,包括1名女律师;被短暂拘留、强制约谈或传唤者216人,包括119名律师。

中国当局无视法纪的执法手段,已令国际社会清楚认识所谓中国特色法治的荒谬和可悲,对中国领导人习近平在不同公开场合均侃侃而谈的「依宪治国」、「依法治国」等承诺,不单是莫大的讽刺,而且是背道而驰。

人民日报和新华社分别於7月11日及18日连续发表四篇文章,声称揭露锋锐律所的犯罪黑幕,及发表针对律师的认罪言论。但这些律师被囚禁后待遇未 明,兼且无法依例获得法律援助。公安部公然将公检法三家权力角色集结一身,而最高人民法院竟甘心自我矮化予以转发,国际早已譁然。(见附件)

根据过往资料[2],在过去十年涉及律师被严重酷刑及不人道待遇的个案,绝大部份都是在拘禁期间发生的,其中更不乏当事人被要求认罪悔过的情况。 就此次律师在拘留期间被指认罪,我们恳请国际社会积极关注中国执法机关对被囚者施行酷刑及不人道待遇的极大可能性。

我们注意到中国执法人员在实行上述各项刑事强制措施的过程中,违法违规的情况十分严重。

14名被採取刑事强制措施及6名被强迫失踪的律师及公民中,仅有3名人士的家属已收到《刑事拘留通知书》[3];仅有1名人士得以与律师会见,其他人士均处於幽禁状态[4]。另外,大量被传唤的律师和公民均在公安并未出示证明档的情况下被带走。有人不单被传唤超过24小时,更被带走多次,期间多人被警告或是恐吓不得表达对被拘禁律师的支持,亦不容许担任他们的辩护人[5]。王宇16岁的儿子包濛濛被警方非法拘禁两天后,又被连续传唤4次,并被禁止聘请律师。

我们强调,《世界人权宣言》及《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均对程式公义有清晰阐述及要求,作为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成员,并《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签署国,中国政府绝对有义务尊重相关准则。

被拘律师曾代理大量人权案件,当事人包括女性、儿童、残障人士、宗教信仰人士、学者、记者、作家、艺术家、劳工、强拆受害者、访民、维权人士等。律 师是法治的力量,是伸张公民正义的力量。律师权益无保障,公民权益便成空。我们有义务在这里呼籲全社会都为律师安全的保障和律师自身的权利来呼籲。

我们并谨此 敦请

国际社会继续向中国表达关注,并支持中国维权律师争取履行律师合法职务的权利
中国政府履行作为国际社会一员的法律义务,亦尊重自己对国民的依法执政、依法治国的承诺,严格遵守刑事诉讼法内一切规定及程式
中国政府立即公佈所有被扣留人士的在囚地点,予以会见家属及委任律师,落实无罪推定,保障所有涉事人员的人身安全及一切法定权利
发起团体:

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China Human Rights Lawyers Concern Group
香港市民支持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Hong Kong Alliance in Support of Patriotic Democratic Movements of China
独立中文笔会 Independent Chinese PEN Center
香港天主教正义和平委员会 Justice and Peace Commission of the Hong Kong Catholic Diocese
妇女参政网路Network for women in politics
六四新生代Spirit8964 Association
新妇女协进会The Association for the Advancement of Feminism
天安门母亲运动Tiananmen Mothers Campaign
连署:

精算思政Act Voice
艺界起动Artists Action
中国劳工通讯China Labour Bulletin
对华援助协会ChinaAid
国际无声者之友Christian Solidarity Worldwide
香港城市大学学生会City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Students’ Union
公民党(香港) Civic Party (Hong Kong)
公民社会:世界公民参与联盟CIVICUS: World Alliance for Citizen Participation
民间人权阵线Civil Human Right Front
Cross Cultural Foundation Thailand (没有中文名字)
民主党(香港)Democratic Party (Hong Kong)
民主中国阵线Federation for a Democratic China
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
前线卫士Front Line Defenders
全球化监察Globalization Monitor
良心理政HK Psychologist Concern
香港浸会大学学生会 Hong Kong Baptist University Student Union
香港职工会联盟Hong Kong Confederation of Trade Unions
香港专上学生联会 Hong Kong Federation of Students
香港教育专业人员协会Hong Kong Professional Teachers’ Union
香港树仁大学学生会 Hong Kong Shue Yan University Student Union
香港科技大学学生会Hong Ko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Students’ Union
香港妇女劳工协会Hong Kong Women Workers’ Association
保险起动Insurance ARISE
中国劳动透视Labour Action China
劳工教育及服务网路Labour Education and Service Network
工党Labour Party
香港大学学生会法律学会干事会Law Association, HKUSU
社会民主连线League of Social Democrats
左翼21 Left 21
岭南大学学生会Lingnan University Students’ Union
民辩MINBYUN – Lawyers for a Democratic Society
华人民主书院New School for Democracy
法政汇思Progressive Lawyers Group
进步教师同盟Progressive Teachers’ Alliance
放射良心Radiation Therapist and Radiographer Conscience
社工复兴运动Reclaiming Social Work Movement
学民思潮Scholarism
香港中文大学学生会Student Union of the Chines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香港理工大学香港专上学院学生会The Hong Kong Polytechnic University Hong Kong Community College Students’ Union
香港理工大学学生会The Hong Kong Polytechnic University Students’ Union
香港大学学生会The Hong Kong University Students’ Union
公共专业联盟The Professional Commons
女权无强界Women’s Rights Without Frontiers
劳动力Worker Empowerment
大专政关(大专政改关注组) (no English name)
传媒如有查询,请联络:

任小姐(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电话:2388 1377
[1]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gov.cn/flfg/2012-03/17/content_2094354.htm

[2]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中国律师酷刑个案概览》,2015年6月26日。详见: http://issuu.com/chrlawyers/docs/chrlcg_torture_day_report_2015_-_tr

[3]中国《刑事诉讼法》(《刑诉法》)规定,被监视居住及被刑事拘留人士的家属均有权在其被採取刑事强制措施二十四小时以内获得通知(第73条及第83条)。

[4]中国《刑诉法》第规定嫌疑人自被採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託律师作为辩护人(第33条),并确保律师可以同在押的嫌疑人会见和通信(第37条)。

[5]中国《刑诉法》规定传唤时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24小时,亦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第117条)。

转自: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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