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谈的是如何使用套话一类的纯心理学手段让犯罪嫌疑人招供,不会涉及刑讯逼供之类的非法手段,也不会涉及测谎和“坦白药”之类的技术手段(传说中的坦白药是没有的,不过没有的坦白药也能让犯罪嫌疑人招供,这是怎么回事呢?请您继续往下读)。

要知道怎样让犯罪嫌疑人招供,首先要知道犯罪嫌疑人为什么会招供。犯罪嫌疑人招供的原因可能有以下几种:

1.不认为自己的行为是犯罪,光明正大地承认;或者认为情节轻微,承认也无所谓。

2.因良心发现而招供。

3.为了维护自我形象——“大丈夫敢作敢当。”

4.为了保护别人,主动“扛事”。

5.罪行败露,不得不招供。

6.趋利避害,相信“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或者为了获得更好的待遇而招供。

7.屈打成招,以及为了避免被刑讯逼供,或者为了摆脱当下的痛苦而招供。

8.谎言被揭穿,只好招供。

9.因做贼心虚而招供。

10.人在监禁环境下会变得易受暗示,因此也会因为接受了审讯者的信息,受到审讯者暗示而招供。

当然,上述几种情况之间会有交叉重叠之处。

知道犯罪嫌疑人为什么会招供之后,我们就能知道应该如何审讯了。

最基本的审讯技巧,当然就是利用证据,以及反复审讯,发现犯罪嫌疑人供述的矛盾和漏洞。不过有些时候,审讯者手中并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也有些时候,犯罪嫌疑人压根不肯开口,因此还需要有一些其他的审讯手段来让犯罪嫌疑人招供。

审讯手段,最常用的就是欺骗。

比如设法让犯罪嫌疑人相信他的罪行已经败露:“你不说有别人说,谁不为自己着想呢?”“你留在犯罪现场的脚印和毛发是怎么回事?”“你们设小金库私分公款的事,会计那里都留了记录。”这些手段之所以管用,当然是因为真正的罪犯往往心虚,任何一句模棱两可的话都会让他以为自己的罪行已经暴露。另外,如果审讯者能够让犯罪嫌疑人相信之前他已经在坦白药的作用下把什么都招了,或者让犯罪嫌疑人相信他正在接受测谎,测谎仪能知道他说的是真话还是假话,犯罪嫌疑人就很有可能会招供。

设法让犯罪嫌疑人相信招供对自己有利,如设法让犯罪嫌疑人相信审讯者被买通,是“自己人”,只要坦白就能获得从宽处理:“你们领导都很关心你,但是你什么都不说,他们在外面想使劲也没办法啊。”还可以告诉犯罪嫌疑人:“如果你什么都不说,法官理解案情时就会按对你最不利的情况理解。”

同样,也可以设法让犯罪嫌疑人相信招供能保护他人:“你什么都不扛,让你大哥怎么办?”“你家的钱,你说不是你贪污的,也可能是你儿子贪污的……”

还可以诱使犯罪嫌疑人说谎,然后予以揭穿,以此来逼迫犯罪嫌疑人投降:“你说某年某月某日你在某处,当时某处正在下雨,你打伞了没有?”(其实当时某处根本没在下雨。)“你说你在家里看电视,可是那天晚上停电了。”(根本没有停电。)“你说你去某某家了,某某的儿子那天结婚,你送红包了没有?”(根本没有结婚的事。)只要犯罪嫌疑人落入圈套,顺着审讯者的谎言往下说,审讯者就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在说谎。

审讯者问话时可以隐含前提,例如:“你拿公款干什么去了?”“你涂改发票是什么时间?”“你撞了人为什么要逃跑?”

可以正话反说:“你最好现在别说。”“你的那些事,你说我们都不想听。”

可以挤兑犯罪嫌疑人:“你不是男子汉,敢做不敢当。”

假话可以只说半句,如:“李四过去很讲义气,这回怎么搞的……”“张三怎么说自己不是主犯……”“平时关系很好,怎么这会……”“银行的资料还是比较……”

一言不发也能达到欺骗的目的,比如审讯时可以把大量无关的案卷摆在桌子上,暗示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的证据充足,审讯的时候还可以从中抽出来一些文件来阅读。甚至还可以特意安排,让犯罪嫌疑人看到审讯者表扬他的同案交待得好,让他以为同案把自己出卖了。

另一种主要的审讯手段是吓唬,给犯罪嫌疑人施加心理压力。例如:“你现在的身份是犯罪嫌疑人,你来这里是接受调查的!”“根据刑法,你的行为可以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直到死刑。”

可以使用有气势、快节奏的语言来给犯罪嫌疑人施加压力:“讲!钱干什么用了!讲!……讲!……讲!……讲!……”

打断犯罪嫌疑人说话:一旦犯罪嫌疑人为自己辩解就立即打断。

也可以给犯罪嫌疑人下最后通牒:“给你五分钟时间考虑,不然后果自负。”“给你最后一次机会。”

还可以利用电影里常见的“红脸白脸”技术,一人威逼,一人利诱。

除了吓唬和欺骗之外,还有一些其他的审讯手段。

例如通过说服教育提高犯罪嫌疑人的觉悟,使其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给他人和社会带来的损失,从而自愿认罪。

例如关心犯罪嫌疑人的生活,给犯罪嫌疑人买食品衣物,给他带来亲人的关切……目的都是希望犯罪嫌疑人因受到感动而招供。

对犯罪嫌疑人表示亲切,叫犯罪嫌疑人的昵称,跟犯罪嫌疑人聊天拉家常,表扬他的优点;或者对犯罪嫌疑人表示尊敬,叫他X老师、X教授、X局长,给他戴高帽……让犯罪嫌疑人不好意思对抗。

利用认知失调,给犯罪嫌疑人台阶下,例如对杀人犯罪嫌疑人说受害者太可恶了,要是我也会想杀他;对受贿犯罪嫌疑人说现在社会就这样,这种钱谁没拿过?审讯时用“拿钱”代替“受贿”,用“犯错误”代替“犯罪”,避免刺激犯罪嫌疑人,让犯罪嫌疑人承认起来心理负担更小。此外,如果能让犯罪嫌疑人相信自己服用了坦白药,犯罪嫌疑人就很有可能会招供,因为他可以为自己的行为找到借口了。

最后,人在监禁环境中受暗示性会显著增强。这是因为人处于封闭单调,缺乏信息和感觉刺激的环境中时,会极度渴望信息,而此时犯罪嫌疑人唯一能接收到的信息就是来自审讯者的信息,因此审讯者的每一句话在犯罪嫌疑人心里都会有很重的分量。另一方面,单调、缺乏联想线索而又充满压力的环境也会使犯罪嫌疑人的思路变得狭窄,让他们只能单向接受审讯者的信息,缺乏分析和批判的能力。哪怕平时听起来并不很有说服力的话,此时在犯罪嫌疑人看来也会显得很有道理,难以反驳。例如,审讯者说犯罪现场发现了你的脚印和毛发,并不一定是真的,很有可能是他在诈你;审讯者即使证明了你在撒谎,并不一定就能证明你是罪犯,你也有可能是因为别的理由而撒谎;审讯者对你客气关心你,你也不一定就要招供……然而在审讯环境下,犯罪嫌疑人往往想不到这些其他的可能性。这也是为什么很多无罪的人入狱之后都会认罪写悔过书,因为在监禁环境下他们缺乏资源来抵御审讯者的灌输。

美国心理学家艾瑞克·伯恩把人际交流的状态分为三种——父母态、成人态和儿童态。在审讯者与犯罪嫌疑人的交流中,审讯者处于优势地位,因此这种交流很容易进入父母-儿童的状态。如果审讯者能够成功地在犯罪嫌疑人面前树立起自己的父亲形象,让犯罪嫌疑人像依赖父亲一样依赖自己,对自己的话言听计从,审讯也就成功了大半。

来源:自由亚洲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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