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官媒大肆鼓噪中共“党校姓党”这个话题;对此本人颇有一些看法,文责自负,议论如下:

一、中共“党校姓党”,本人不持异议;因为中共党校是中共办的。

二、中共党校凭什么让中国纳税人来养活?这是本人最大的异议。

三、中共中央党校、各个地方省市县的党校、中央及地方的部委局的党校,他们都姓党,凭什么让中国纳税人来养活?

四、大而言之,中共中央、各个地方省市县的党委、中央及地方的部委局的党组、中央及地方的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党组织,他们都姓党,凭什么让中国纳税人来养活?

五、中央人民政府、各个地方省市县的人民政府及其部委办、各级人民法院、各级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不管他们是否全心全意地为中国纳税人服务,还是三心二意地为中国纳税人服务,毕竟他们还是姓“人民”的!因此,中国纳税人养活他们,也不算特别冤枉。

六、中国官媒从来是羞羞答答地遮遮掩掩地闪烁其词地宣传中国公民的权利和自由;中国官媒从来极少宣传中国纳税人这个法律实体和法律概念,从来不敢宣传中国纳税人的权利和自由;在中国官方看来中国纳税人意识比中国公民意识对党国权力更有侵蚀性、更有抗拒性和更有监管性;因此,导致中国人民的纳税人意识比公民意识更差些。

七、中国人民应当独立自主地树立自己的纳税人意识,应当应分地行使自己的纳税人的权利,充分切实地享有自己的纳税人的自由;这就是说,中国人民不仅依宪依法享有并行使中国公民的权利和自由,而且也依宪依法享有并行使中国纳税人的权利和自由。

八、中国中央人民政府以及各级各地地方人民政府、中国各级各地人民法院、中国各级各地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他们都是靠中国人民即中国纳税人来养活的,所以中国人民即中国纳税人应当而且必须理直气壮地来监督他们,来监督他们为自己服务;那种“吃孙喝孙不谢孙”的流氓意识和流氓做法在中国纳税人面前是行不通的!

九、中国人民即中国公民有权利要求中国官员公布自己的财产,中国人民即中国纳税人理所当然地有权利要求中国执政党中国共产党公布自己的党产(包括房产、交通工具、办公用品等等),看看中共党产与中国国产是否划清了界限,是否中共党产吞噬了中国国产?

十、中国人民即中国纳税人也理所当然地有权利要求中国执政党中国共产党公布自己的党务活动经费(包括专职党务人员工资、差旅费、办公费等等),看看中共党务活动经费与中国财政是否划清了界限,是否中共党务活动经费吞噬了中国财政?

正是:

正义之鼓,公民擂。中国到底谁养活谁?
不是党国养活人民,而是人民养活党国。
这个事实,天崩地裂,坚不可摧!

为此,本人再次要求中共中央公布自己党产,公布自己党务活动经费!

北京:高洪明
手机:13522267658
2015年12月15日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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